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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北碚蔡家隧道容貌整治工程竞争性比选文件比选人:重庆市北碚区城市管理局比选代理机构:重庆西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18年7月39
中环北碚蔡家隧道容貌整治工程竞争性比选公告本比选项目中环北碚蔡家隧道容貌整治工程已由重庆市北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以北碚发改〔2018〕226号文批准建设,比选人(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北碚区城市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竞争性比选。一、项目简介1、项目名称:中环北碚蔡家隧道容貌整治工程2、项目地点:北碚蔡家岗接街道3、工期:25日历天4、比选限价:1188630.06元(含安全文明费28269.61元)5、工程主要内容:隧道长460m,双洞,隧道内面积3万多平方米,对隧道的侧墙、顶面、拱面等表面整治处理,完着内部照明、应急等功能。6、比选范围:具体详见本工程施工图、图说、工程量清单以及比选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内容。二、报名承包商资格条件已进入北碚区应急和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商备选库,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有效资质或者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有效资质。三、公告时间2018年7月24日起至2018年7月31日止.四、提交材料竞争性比选申请文件。五、提交比选申请文件和比选时间及地点1、时间:2018年7月31日14时00分至2018年7月31日14时30分。逾期不予接收。2、地点:重庆市北碚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重庆市北碚区冯时行路308号3楼)。六、比选程序1、业主和监督部门核验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在比选会现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提供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除装入比选文件一并递交外,另需准备一份在开标现场出具。同时核验比选申请人资格(加盖鲜章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备查),若比选申请人无法在现场提供比选申请人身份证明、比选申请人不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和要求具备的资质条件,当场退回比选申请文件。39
2、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随机抽取三家比选申请人参加比选。抽取分两轮进行。第一轮由通过资格审查的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按递交竞争性比选申请文件的签到顺序抽取顺序号;第二轮由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按第一轮所抽取顺序号的顺序抽签,最终抽取三家比选申请人参加本次比选。若报名且通过资格预选的比选申请人少于或等于三家,则直接参加比选。若提交书面材料且符合本比选公告要求的比选申请人仅有一家,业主可直接与其签订合同。3、随机开启三家比选申请人的比选文件密封袋,唱出比选报价。按比选申请人须知2.0款的要求审核其总价及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是否超限价。如果三家比选申请人中出现废选,导致参加最终报价得分计算的比选申请人不足三家的,则按上述第2款的规定,从余下的比选申请人中抽取递补。4、按比选申请人须知2.7款对三家比选单位进行报价得分计算,评出一、二、三名。如评分相等时,以比选申请报价低的优先,比选申请报价也相等的,由项目业主在比选现场监督部门和各比选申请人的监督下,以随机抽取一家的方式确定中选单位。七、业主对中选承包商的工作要求中选承包商必须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后3日内与业主单位签订合同,并将合同报区交易中心备案。八、附件附件一:比选申请人须知附件二:比选申请文件填报格式附件三:工程量清单及综合单价的比选限价附件四:图纸附件五:合同业主(公章):重庆市北碚区城市管理局联系人:潘老师联系电话:133682258222018年7月24日39
附件一:比选申请人须知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比选范围本工程施工图、图示、图说、工程量清单以及比选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为本次比选范围。1.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2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7月(以发包人下达的开工通知为准)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8月1.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1.4踏勘现场不组织,由比选申请人自行踏勘,费用自理。1.5比选申请人要求澄清比选文件的截止时间比选申请人在收到比选公告及附件后,应仔细检查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经现场踏勘后发现表述不清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2018年7月26日17时00分前书面通知比选人。1.6比选人书面澄清的时间2018年7月27日17时00分前,比选人将在北碚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beibei.gov.cn/)上公布,不管潜在比选申请人是否下载,均视为全部知晓。1.7分包不允许1.8构成比选文件的其他材料比选人发出的答疑及补遗书1.9参与比选截止时间2018年7月3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2.0比选报价1、比选申请人按照比选人给出的“工程量清单”的格式及内容填写报价,不得变更其它内容;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暂定价(包括暂列金额、暂估价等),比选申请人不得修改。否则,将被取消比选资格。39
2、比选申请人的报价应以竞争性比选文件、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范围的施工设计图纸、现场踏勘情况、国家技术和经济规范及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CQJZDE-2008)、《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QAZDE-2008)、《重庆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CQZSDE-2008)、《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CQSZDE-2008)、《重庆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CQXSDE-2008)、《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08)、《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2016]35号文件、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8〕195号)、《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表、施工机械台班定额》(CQPSDE-2008)及相关配套文件为依据。3、本工程比选将设置招标控制价(总价和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总价招标控制价(限价)为1188630.06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28269.61元),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招标控制价详见比选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比选申请人的比选总报价和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均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否则,将被取消比选资格。4、比选申请人不得多报或漏报清单子目,比选人将不予接受,并取消其比选资格。5、安全文明施工费:5.1根据“渝建发[2016]35号”规定,以及《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2018]195号文件规定,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及临时设施费组成。5.2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由比选人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建发[2014]25号)、《关于调整工程费用计算程序及工程计价表格的通知》(渝建价发[2014]6号)的相关规定和费用标准以及《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2016]35号文件及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8〕195号)规定单列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为28269.6139
元。《比选申请函》及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照比选人给出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填报,否则视为对比选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比选申请文件按废标处理。《比选申请函》中漏报或误报均作废标处理。经结算时按照(渝建发[2014]25号)文以及《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2016]35号)文件、工程造价中相关内容应按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8〕195号)的规定标准计取,安全文明施工综合评定结果为不合格,则不计取。5.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中选人编制专项实施方案,经比选人批准后,以比选人批准的专项实施方案,根据经比选人签证确认实际发生的“安全文明施工费”部分安全文明项目按实办理结算。6、各分部分项清单子项报价应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等除税金、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外的所有费用。7、材料、设备采购及报价7.1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材料、设备均由中选人自行采购,所采购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设计文件、比选文件要求。7.2本工程所需的全部材料、设备由各比选申请人结合市场行情以及比选申请人的自身实力自主报价。7.3材料运输距离由比选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及踏勘现场情况自行确定并纳入综合报价中,中选后不调整。7.4使用缺陷材料引起的返工、报废、工期延误等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5施工过程中的材料损耗、消耗,包括施工中试验用材料损耗和费用等,无论材料由何方供应,也无论这些损耗是否包含在消耗定额内,均由投标单位纳入相关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内,结算不作调整。8、施工用水用电由业主指定接头接入,由各投标人自行测算纳入投标报价,结算时不调整。9、易撒易漏物质的运输必须采用密闭方式,渣费、密闭运输费等费用由投标人根据现场踏勘自行测算纳入投标报价。10、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费按渝建发[2014]26号文执行。11、企业管理费和组织措施费按渝建发[2014]27号文执行。12、本工程弃土(石、渣)的弃置点、运距由比选申请人自行考虑,结算时不作调整。弃渣费、弃渣运输费、渣场处置费、密闭费等全部费用均包含在相应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中,包干使用,结算时不做调整。13、比选申请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格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39
14、建筑材料若涉及二次转运费用和出渣,由比选申请人踏勘现场后自行纳入投标报价,结算时不调整。15、措施费按照比选人提供的措施费子目清单,由各比选申请人结合自身情况,自主报价,结算时不作调整。16、所有检验、试验、调试及空气检测费用,由比选申请人结合自身情况自主报价,包含在总价中,结算时不作调整。17.本工程所需材料应在采购前将所采购材料的厂家、技术参数、品牌、质量等级等指标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及监理单位,样品经招标人及监理单位认可,封样(若需要)后中标方方可采购进场。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在主要材料的选购上做到选择质量优良、品牌信用过硬、节能环保并经国家相关质量认证的材料,并请各抽选人按相当于招标人的参考品牌同等档次自行报价采购,各抽选人结合自身情况自主报价,结算时不作调整。18、本工程人工费调整由各比选申请人参照近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并结合市场行情自主测算计入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中,中选后不再调整。19、比选申请人只有严格按比选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了报价,才能视为总体报价完整。未填写单价与合价的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与合价中,并且必须按施工图及施工图说明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入单价与合价的工程项目,但不能得到额外的结算与支付。本工程材料均统一进入报价且原则上由中选人自行采购。比选申请报价时的材料价格参照《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近期公布的价格及市场价格并结合自身实力自主报价,中选后不调整,施工时由中选人提供材料的产地、生产企业、数量、规格、技术经济参数及样品报建设单位书面认可后才能采购,否则一切后果由中选人承担。本工程中各种材料的品牌、质量、厚度、颜色等各方面要求以设计和最高限价要求为准,若设计与最高限价要求不一致的,以标准高的或质量好的为准,若设计、预算中未明确相关要求的,以国家相关标准要求为准。39
20、营业税改增值税,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2016]35号)文件、工程造价中相关内容应按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8〕195号)的规定标准计取。2.1比选文件的份数比选申请文件一式叁份,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当正副本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2.2比选申请文件有效期30日历天(从提交比选文件截止日起计算)2.3装订要求按照附件二的填报格式要求,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须另外手持一份)、比选申请函、比选申请人基本情况表、工程量清单报价书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2.4比选申请文件的密封比选申请文件自行封装,密封并在封装袋上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2.5递交比选文件地点北碚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2.6比选时间和地点时间:同比选截止时间比选地点:北碚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比选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冯时行路308号3楼。2.7比选办法综合评估法1、比选基准价:抽选中的合格比选申请人的比选总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比选基准价。2、在算出比选基准价基础上,比选总报价与比选基准价相比,每增加1%扣 4 分,每减少1%扣 2 分,满分100分,扣完为止。按插入法计算得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3、按得分高低排序,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选候选人。4、如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比选人在比选现场监督部门和各比选申请人的监督下,随机确定一家为中选单位。2.8是否接受联合体比选投标不接受2.9比选投标预备会不召开3.0偏离不允许3.1履约保证金(1)担保形式:转账支票39
(2)担保金额: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选价的10%。(3)中选人应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递交至比选人指定帐户,否则取消中选资格,比选人将依序重新确定中选人。(4)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无息)。3.2主要违约处罚条款1、派驻的项目经理必须是承包人在比选报价函中的项目经理,未经业主单位同意不得擅自更换,擅自更换的按50000元/次处罚;项目经理必须驻场工作,每周驻场时间不得少于6天,少于6天的按5000元/次处罚;2、由于承包人原因,未在取得比选通知书后三日内协助发包人向交通、环卫、施工噪音等相关管理部门申报并取得相关审批手续的,每延迟1天按5000元/天处罚;3、承包人收到比选通知书后三天内,未做好开工准备,未向发包人递交开工申请的,每延迟1天按5000元/天处罚;4、逾期竣工的,违约金按5000元/天处罚3.3结算方式1、结算原则:本工程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工程量按实结算,包干范围为设计施工图图示、图说、工程量清单以及比选文件范围的全部内容。结算总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结算工程量±工程变更、工程量清单新增/减项目价款+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措施费+规费+税金±合同约定其它费用。2、工程变更项目价款结算办法:①设计变更部分以及暂定工程量部分,当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有适应于变更工程项目的比选申请综合单价,则按该项目的比选申请人综合单价计价。比选申请报价时,某一子项的合价报价小于所报综合单价与工程量清单量的相乘所得的合价,则结算时以该子项合价报价除以相应子项工程量清单量所得的单价为相应子项的结算单价。②当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有类似变更工程项目的比选申请综合单价,则参照报价中类似项目的比选申请综合单价进行调整。③39
本比选文件未提及的工作内容或设计变更或工程增减部分和比选范围以外的零星工作内容在施工中发生以后以现行定额及配套文件为依据进行计算,材料由建设方、监理方和施工方共同认质、认价,人工费调整按施工期间的造价信息平均值进行调整,按以上方法计算后总价下浮10%进入结算。措施费由承包人包干使用,结算时不作任何调整。3.本工程承包范围内所用的全部材料、设备原则上均由承包人按施工图纸和招标文件上的要求负责采购、运输、保管,但承包人必须提供材料、设备的产地、生产企业、数量、规格、技术经济参数、质量等级、色彩、价格等报发包人及监理人书面认可后才能采购,否则一切后果,由承包人承担。4.本工程审定金额高于合同价以合同金额为准,审定金额低于合同价以审定金额为准。5.中选人不得将比选代理服务费纳入工程结算。3.4付款方式1.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2.工程全部竣工且经验收合格,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中标价的70%;3.工程结算通过业主内审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内审金额的90%,结算审计完成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7%,留3%尾款作为质保金,质保金在保修期满,经发包人验收同意后无息退还承包人。(工程保修期按国家工程质量保修条款规定执行)3.5中标公示本中标公示在《北碚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jyzx.beibei.gov.cn)发布,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39
附件二比选申请文件填报格式目录(一)比选申请函(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三)比选申请人基本情况表(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39
(一)比选申请函(比选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施工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小写)¥元的比选总报价,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元。该工程项目经理,工期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2.我方承诺在比选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比选文件。3.如我方中选:(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在中选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比选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5.(其他补充说明)。比选申请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电话: 传真: 年月日39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项目名称比选申请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比选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比选申请人:(盖单位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第二代)复印件正面(国徽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第二代)复印件反面(头像面)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需按上述格式填写完整,不可缺少内容,在此基础上增加内容的不影响其有效性。39
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竞争性比选资料,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比选申请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代理人身份证(第二代)复印件正面(国徽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第二代)复印件正面(国徽面)代理人身份证(第二代)复印件反面(头像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第二代)复印件反面(头像面)39
(三)比选申请人基本情况表比选申请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备注注:应附比选申请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39
(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可不提供分析表,中选人中选后提供)注: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封面应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否则取消其比选资格。39
附件三、工程量清单及综合单价招标控制价(限价)由各比选申请人在重庆市北碚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beibei.gov.cn/)上自行下载。39
附件四、图纸由各比选申请人在重庆市北碚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beibei.gov.cn/)上自行下载。39
附件五、合同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发包人:承包人:日期:年月日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制定39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注册地址:承包人(全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注册地址: 发包人为建设(以下简称“本工程”),已接受承包人提出的承担本工程的施工、竣工、交付并维修其任何缺陷的比选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共同达成并订立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北碚发改[2018]226号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以及其他渠道解决 二、工程承包范围施工图、图示、工程量清单以及比选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三、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天,自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 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五、合同形式 本工程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工程量按实结算。 六、签约合同价 金额(大写):(人民币)(小写)¥:元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元。 暂列金额:元(其中计日工金额元) 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元39
专业工程暂估价:元 七、承包人项目经理: 姓名: 职称:; 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八、合同文件的组成 下列文件共同构成合同文件: 1、本协议书; 2、比选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9、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九、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定义与合同条款中的定义相同。 十、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交付并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工程缺陷承担维修责任。 十一、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期限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十二、本协议书连同其他合同文件正本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六份,发包人执叁份,承包人执贰份,其中一份在合同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时留存。 十三、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但不得背离本协议第八条所约定的合同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补充协议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发包人:(盖单位章) 承包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签约地点:39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直接引用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版)第一卷第四章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39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1.1.2.2发包人: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姓名:职务:职权:1、督促、检查监理及承包人是否按合同实施,2、对工程变更、工程量、比选范围外材料价格的认定。1.1.2.3承包人:承包人派驻的项目经理姓名:职务:注:派驻的项目经理必须是承包人在比选申请函中的项目经理,未经业主单位同意不得擅自更换,擅自更换的按50000元/次处罚;项目经理必须驻场工作,每周驻场时间不得少于6天,少于6天的按5000元/次处罚。1.1.2.6监理人: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职务:发包人委托的职权:1、详见监理合同,2、工程设计变更,3、比选范围外材料价格的核定。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以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1.1.3工程和设备1.1.3.2永久工程:1.1.3.3临时工程:施工用水、用电接口由发包人指定地点,承包人自行接通并负责维护和营运,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且此费用均包括在合同清单单价中。其他临时设施由承包人自行负责解决并承担其费用,且此费用均包括在合同清单单价中。1.1.3.4单位工程:施工图、图示、图说、工程量清单及比选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1.1.3.10永久占地:以国家批准的有关范围为准1.1.3.11临时占地:不提供1.1.4日期1.1.4.5缺陷责任期:2年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39
1)本合同协议书;(2)中选通知书;(3)专用合同条款;(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8)比选报价函及比选报价函附录;(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0)其他合同文件。1.5合同协议书合同生效的条件:承包人按中选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发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数量:开工前7天提供施工图纸一式肆套,承包人需要更多份数时,应自费复制。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不采用。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及承担:不采用。1.6.2承包人提供的文件范围: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计划、工程竣工档案资料。承包人提供文件的期限、数量:工程竣工验收前提供全套工程技术档案资料3套(以国家建设工程档案规范要求的为准)。监理人批复承包人提供文件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后7天。1.6.3监理人签发图纸修改的期限:不少于该项工作施工前14天。1.7联络1.7.2联络送达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为准。1.8转让不允许。1.9严禁贿赂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以贿赂或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不当利益或损害双方权益。因贿赂造成双方损失的,行为人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发包人义务2.3提供施工场地(1)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和有关资料的时间:有关资料在合同签订后三天内提供,施工场地由发包人根据实际情况,以实际提供时间为准,不因此增加任何费用。39
(2)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正式开工前完成,并满足施工要求。(3)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发包人指定现场施工用水、用电接管接线位置,由承包人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安表并接通,承包人按表计量缴纳水电费。(4)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和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正式开工前完成。(5)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随施工图同时提供。(6)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发包人应在开工前完成全部手续。(7)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由承发包双方、监理及相关部门人员共同到现场当面交验,并书面确认。(8)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签订合同时同时进行。(9)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_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费用,发包人不另行支付。(10)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_无,若有发生,双方另行签补充协议书。2.8其他义务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金额、方式和提交时间:无。3监理人3.1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3.1.1须经发包人事先批准行使的权力:以发包人与监理人签订的监理合同为准。4承包人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4.1.8为他人提供方便承包人为他人提供条件的内容:对于可能存在同步进行或交叉作业情况的其他专业工程,承包人应为其他专业工程作业提供作业面、施工道路等条件并作好衔接配合工作。承包人为他人提供条件可能发生费用的处理方法:承包人为他人提供条件可能发生的费用均包含在合同价中,不再单独计取。4.1.10其他义务(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不采用。(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1、工程开工前三天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及总进度计划;。(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39
施工期间承包人应成立保卫部门,并在施工区域安装照明设施,防止施工材料、机械设备、器材的丢失和发包人在施工区域的安全,设置有关施工标志,以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的安全,并承担相关费用。(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不采用。(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承包人应在取得比选通知书后三日内向交通、环卫、施工噪音等相关管理部门申报并取得相关审批手续的,并承担相关费用,发包人不另行支付。(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竣工验收交付前由承包人负责已完工程成品保护工作;竣工验收合格交付后由发包人负责工程成品保护工作。(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_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发包人不另行支付。(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施工期间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持施工场地清洁,材料堆放有序,工程交付使用前应将施工场地内的环境卫生清理、打扫干净。4.2履约担保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方式和提交时间:1.担保形式:转账支票2.担保金额: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选价的10%。3.递交时间:中标人应在比选通知书发出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递交至比选人指定帐户,否则取消中标资格,比选人将依序重新确定中标人。4、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无息)。4.3分包4.3.2分包的内容不允许分包。4.11不利物质条件4.11.1不利物质条件的范围:承包人在比选申请报价时已充分考虑,施工中不再单独计取任何费用。5材料和工程设备5.1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5.1.1承包人负责采购、运输和保管的材料、工程设备:本工程承包范围内所用的全部材料、设备原则上均由承包人按施工图纸和比选文件要求负责采购、运输、保管,但承包人必须提供材料、设备的产地、生产企业、数量、规格、技术经济参数、质量等级、色彩、价格等报发包人及监理人书面认可后才能采购,否则一切后果由承包人承担。5.1.2承包人报送监理人审批的时间:39
材料到场前七天向监理人报送相关资料文件审批,监理人收到送审资料文件后三天内审批完毕。5.2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5.2.1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和价格:不采用材料的交货方式、地点和日期:不采用工程设备的名称、规格、数量和价格:不采用工程设备的交货方式、地点和日期:不采用5.2.3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接收、运输与保管:不采用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6.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6.1.2发包人承担修建临时设施费用的范围:无临时占地的申请:由承包人负责临时占地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不另行支付。6.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无。7交通运输7.1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取得道路通行权、修建场外设施权的办理人:承包人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不另行支付。7.2场内施工道路7.2.1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的修建、维护、养护和管理人:承包人7.2.2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相关费用的承担: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不另行支付。7.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的承担:不涉及。8测量放线8.1施工控制网8.1.1发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的期限: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后三日内39
施工控制网的测设:承包人报监理人审批施工控制网资料的期限:发出开工通知后3天内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9.1发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9.1.1发包人按照《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渝建发〔2008〕177号)等相关规定履行好发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9.2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9.2.1承包人还应按照《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渝建发〔2008〕177号)、《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标准》(渝建发〔2008〕169号)等相关规定履行好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9.3治安保卫9.3.1现场治安管理机构或联防组织的组建: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9.3.2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和突发治安事件紧急预案的编制:由承包人负责。9.4环境保护9.4.1承包人还应按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扬尘控制工作方案》(渝建发〔2009〕13号)、《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标准》(渝建发〔2008〕169号)等相关规定履行好施工扬尘控制、文明施工等责任。10进度计划10.1合同进度计划承包人编制施工方案的内容: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承包人报送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的期限:(1)工程开工前三天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及工程进度计划。监理人批复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报关的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后三天内。11开工和竣工工期确定:承包人收到比选通知书后三天内,应做好开工准备,并向发包人递交开工申请,从发包人向承包人下达的开工通知标明开工日期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交付发包人之日止为工程建设工期。39
11.3发包人的工期延误因发包人及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顺延工期由双方协商确定,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字后确认。11.4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的范围:无11.5承包人的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由于承包人原因,未在取得比选通知书后三日内向交通、环卫、施工噪音等相关管理部门申报并取得相关审批手续的,每延迟1天按5000元/天处罚;承包人收到比选通知书后三天内,未做好开工准备,未向发包人递交开工申请的,每延迟1天按5000元/天处罚;逾期竣工的,违约金按5000元/天处罚。逾期竣工违约金的限额:最高不超过签约合同价款的20%11.6工期提前提前竣工的奖励办法:无12暂停施工12.1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承包人承担暂停施工责任的其他情形:按通用条款执行13工程质量13.1工程质量要求13.1.1发包人、监理和承包人在工程建设中,应执行以下规定:按照现行最新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执行。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达到合格标准。13.2承包人的质量检查13.2.1承包人提交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文件的期限:图纸会审交底后三个工作日内39
13.2.2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提供便利。13.2.3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的,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13.2.4施工中,发包人发现质量及问题的,发包人可责令承包人整改或停工,直至达到合格要求,所费工料及损失由承包人承担。15变更15.1变更的范围和内容变更的范围与内容:所有工程变更必须经设计人、发包人、监理人签字盖章后方为有效。15.3变更程序15.3.2变更估价承包人提交变更报价书的期限:变更经批准后七天内监理人商定或确定变更价格的期限:收到后七天内15.4变更的估价原则①设计变更部分以及暂定工程量部分,当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有适应于变更工程项目的比选申请综合单价,则按该项目的比选申请人综合单价计价。比选申请报价时,某一子项的合价报价小于所报综合单价与工程量清单量的相乘所得的合价,则结算时以该子项合价报价除以相应子项工程量清单量所得的单价为相应子项的结算单价。②当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有类似变更工程项目的比选申请综合单价,则参照报价中类似项目的比选申请综合单价进行调整。③本比选文件未提及的工作内容或设计变更或工程增减部分和比选范围以外的零星工作内容在施工中发生以后以现行定额及配套文件为依据进行计算,材料由建设方、监理方和施工方共同认质、认价,人工费调整按施工期间的造价信息平均值进行调整,按以上方法计算后总价下浮10%进入结算。措施费由承包人包干使用,结算时不作任何调整。15.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15.5.2对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奖励方法:无15.8暂估价15.8.1发包人、承包人在采用比选方式选择供应商或分包人时的权利与义务:不采用15.8.3不属于依法必须比选的暂估价工程最终价格的估价人:发包人39
16价格调整16.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方法:本工程由于工期短,不因物价波动而调整合同价格(由于业主原因造成延迟开工或者延期竣工的另行协商)。(1)合同价款包干内容及风险范围:a、包干内容:施工图、图说、工程量清单以及比选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b、本工程范围内采取临时措施防范自然灾害费用。c、承包人的施工人员意外伤害险费。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比选申请报价时承包人已经作了充分考虑,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再考虑。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不采用。(2)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比选范围内的材料价格不作调整。(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不采用。17计量与支付17.1计量17.1.3计量周期本合同的计量周期:不采用。17.1.5总价子目的计量总价子目的计量方法:不采用。17.2预付款17.2.1预付款预付款额度和预付方法:无17.2.2预付款保函预付款保函的提交时间:无17.2.3预付款的扣回与还清预付款的扣回办法:无17.3工程进度付款17.3.2进度付款申请单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份数:不采用。进度付款申请单的内容:不采用17.3.3进度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 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标准为:不采用。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不采用。39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法和支付时间:1.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2.工程全部竣工且经验收合格,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中标价的70%;3.工程结算通过业主内审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内审金额的90%,结算审计完成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7%,留3%尾款作为质保金,质保金在保修期满,经发包人验收同意后无息退还承包人。(工程保修期按国家工程质量保修条款规定执行)17.4质量保证金17.4.1质量保证金的金额或比例:审定金额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的扣留方法:审计验收后,按审定金额的3%留作质量保修金,质保期满验收合格后三十日内,无息退还工程质量保修金。工程质量保修范围、期限和责任:本工程的质量保修范围和责任及保修期限按《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执行。在保修期内承包人应对由于施工质量原因造成的损坏进行自费修复;若承包人不履行义务和责任,则应承担由于违约造成的法律后果。17.5竣工结算17.5.1竣工付款申请单竣工付款申请单的份数和提交期限:在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14天内提交5份竣工付款申请单。竣工付款申请单的内容:竣工结算总价、已支付的工程价款、应扣回的预付款、应扣留的质量保证金、应支付的竣工付款金额等。17.5.3竣工结算原则1.结算原则:本工程采用单价包干方式,包干范围为施工图、图说、工程量清单以及比选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结算总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结算工程量±工程变更、工程量清单新增/减项目价款+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措施费+规费+税金±合同约定其它费用。2、工程变更项目价款结算办法:①.设计变更部分以及暂定工程量部分,当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有适应于变更工程项目的比选申请综合单价,则按该项目的比选申请人综合单价计价。比选申请报价时,某一子项的合价报价小于所报综合单价与工程量清单量的相乘所得的合价,则结算时以该子项合价报价除以相应子项工程量清单量所得的单价为相应子项的结算单价。②.当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有类似变更程项目的比选申请综合单价,则参照报价中类似项目的比选申请综合单价进行调整。③.本比选文件未提及的工作内容或设计变更或工程增减部分和比选范围以外的零星工作内容在施工中发生以后以现行定额及配套文件为依据进行计算,材料由建设方、监理方和施工方共同认质、认价,人工费调整按施工期间的造价信息平均值进行调整,按以上方法计算后总价下浮10%进入结算。措施费用承包人包干使用,结算结不作任何调整。39
3、本工程承包范围内所用的全部材料、设备原则上均由承包人按施工图纸和招标文件上的要求负责采购、运输、保管,但承包人必须提供材料、设施的产地、生产企业、数量、规格、技术经济参数、质量等级、色彩、价格等报比选人及监理人书面认可有能采购,否则一切后果,由中选人承担。4、本工程审定金额高于合同价以合同金额为准,审定金额低于合同价以审定额为准。17.6最终结清17.6.1最终结清申请单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和提交期限:在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发后28天内提交5份最终结清申请单。工程结算审计费用:竣工后工程造价审减(增)额与送审价相比小于5%的审计服务费由发包方负担,工程造价审减(增)额与送审价相比大于或等于5%的审计服务费由承包方负担。18竣工验收18.2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竣工资料内容: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的完整竣工资料竣工资料份数:一式叁套18.3验收实际竣工日期:经验收合格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以验收合格日为准,则在工程接收证书中写明验收合格日为实际竣工日期。18.5施工期运行18.5.1需要施工期运行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无18.6试运行18.6.1试运行的组织及费用承担:无18.7竣工清场18.7.1竣工清场:由承包人负责。此价款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发包人不再单独支付。如果承包人不履行职责,则由发包人另行委托承包人以外的第三人组织竣工清场,相关费用从承包人的竣工结算款中扣除。18.8施工队伍的撤离施工人员、施工设备及其临时工程撤离的要求:39
缺陷责任期满后,承包人全部撤离施工人员、施工设备及其临时工程的时间。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满后,要求部分人员和施工设备仍留在场内的,承包人应提交其留场人员和设备的明细表及最后撤离时间。延后撤离造成发包人增加的费用,已包括在合同包干价中,由承包人承担。19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19.7保修责任工程质量保修范围、期限和责任:执行国家相关规定20保险20.1工程保险投保人: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投保内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20.4第三者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金额: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20.5其他保险需要投保其他内容、保险金额、费率及期限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20.6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20.6.1保险凭证保险条件:执行通用条款承包人提交保险凭证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20.6.4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保险金不足以补偿损失时,应由承包人和(或)发包人负责补偿的范围与金额:全部由承包人补偿。增加项:关于工程保险的补充约定:承包人应按规定办理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并承担该项保险的一切费用。其他有关部门规定必须办理或要求办理的各类强制保险、劳动保险和承包人认为需投保的等由承包人自己负责办理并承担一切费用。发包人不另行支付。39
21不可抗力21.1不可抗力的确认不可抗力的范围:执行通用条款21.3不可抗力后果及其处理21.3.1不可抗力造成损害的责任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由合同双方按以下方法承担:执行通用条款24争议的解决24.1争议的解决方式争议的解决方式:提交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39
第四部分合同附件格式1、工程质量保修书(格式)编号:重庆市工程质量保修书(施工单位)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监制年月日39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 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承包人承建的工程项目范围和内容均为工程质量的保修范围和内容。2、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2.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本工程保修期约定为1年。3、质量保修责任3.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5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3.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3.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4、保修费用4.1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5、其他5.1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5.2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签章) 承包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年 月 日 年 月 日39
2、建设工程廉政责任书建设工程廉政责任书发包人: 承包人: 为加强建设工程廉政建设,规范建设工程各项活动中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的行为,防止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订立本廉政责任书。一、双方的责任 1.1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建设工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1.2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1.3各项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建设工程管理的规章制度。 1.4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二、发包人责任 发包人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2.1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2.2不得在承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2.3不得要求、暗示或接受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2.4不得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2.5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发包人工程建设管理合同有关的业务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使用某种产品、材料和设备。三、承包人责任 应与发包人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遵守以下规定: 3.1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3.2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3.3不得接受或暗示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3.4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四、违约责任39
4.1发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4.2承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4.3本责任书作为建设工程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建设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五、责任书有效期 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 六、责任书份数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法定地址: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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