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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_2011115042512372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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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LNZC2011-032022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采购项目名称:辽宁省9301二期人防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采购文件编号:LNZC20110320供应商名称:详细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电话:采购文件领取时间年月日报价包号供应商代表联系方式项目负责人:办公电话:移动电话:保证金的退还未投标、未中标(成交)供应商交纳的保证金将于中标(成交)公告发布后的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成交)供应商交纳的保证金在按规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供应商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凭保证金收据到省政府采购中心财务室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逾期未能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的将会影响其权益,后果自负。联系电话:024-23447726重要提示本表为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主要凭证,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领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详见采购公告)前填报送达、传真至省政府采购中心(24小时自动传真:024-23447752)并确认。采购中心项目负责人李丽梅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LNZC2011-032022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谈判文件采购项目名称:辽宁省9301二期人防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采购文件编号:LNZC20110320编制文件单位: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LNZC2011-032022目录谈判公告第一章采购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第二章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三章报价文件内容及格式第四章采购项目需求第五章评审方法附件:1.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项目供应商须知2.建设工程设计合同3.政府采购合同格式说明谈判文件由正文和附件两部分组成。供应商应当完整地阅读、理解构成本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正文和附件如有不一致的地方,须以正文为准。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LNZC2011-032022竞争性谈判公告受辽宁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的委托,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对辽宁省9301二期人防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LNZC20110320)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一、采购内容工程设计服务;采购范围:辽宁省9301二期人防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本采购项目为1个合同包,供应商对包中的内容必须全部进行报价,否则报价文件无效。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报价供应商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3.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联合体报价;4.报价供应商应在辽宁省人民防空办公室资质备案(需提供证明资料复印件);5.报价供应商应是具有建设部颁发的人防工程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需提供证明资料复印件);6.报价供应商2009年至今类似项目(指建筑面积不低1万平方米的人防工程设计)设计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参加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中公布的“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四、领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及方式即日起至2011年12月21日,供应商可从网上(辽宁政府采购网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的附件)免费下载采购文件。五、递交报价文件截止及谈判时间,递交报价文件及谈判地点递交报价文件截止及谈判时间:2011年12月22日9:00(北京时间)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LNZC2011-032022递交报价文件及谈判地点: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五楼谈判会议室,届时请报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按时参加竞争性谈判。六、采购单位、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单位:辽宁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3号联系人:关迪心联系电话:86936524集中采购机构: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地址:沈阳和平区太原北街二号(市府大路西塔岗西走100米路南砖色楼)综合楼A座608室项目联系人:李丽梅传真:024-23447752采购文件咨询电话:024-23447735谈判保证金咨询电话:024-23447726评标结果咨询电话:024-23447767合同事宜咨询电话:024-23447779/23447781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LNZC2011-032022第一章采购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序号项目内容1项目概述本工程位于沈阳市大东区东顺城地下,北起津桥路,南至大东路。人防建筑面积5530平方米,为地下一层,共设二个防护单元,抗力等级为核武器六级,防常规武器六级;防化等级丁级;耐火等级为一级。该人防工程使用功能:平时为地下商场,战时为人防物资库,可掩物资8000立方米。建筑结构形式为无梁楼盖结构,抗震设防裂度为七级。地下防水等级一级。2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3领取采购文件、预投标登记的时间及方式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4递交报价文件截止及谈判时间,递交报价文件及谈判地点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5现场踏勘或标前答疑会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6最高限价及谈判保证金包号最高限价(元)投标保证金(元)1980000.005000.00说明:1.超过每包最高限价的报价文件为无效报价文件。2.收到谈判保证金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的下午3:00。3.收取谈判保证金银行汇款信息:单位名称: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盛京银行沈阳市泰山支行账号:0382010141900018118(保证金)现金交纳信息:报价供应商在沈阳市市内的任何一家盛京银行网点都可以交纳谈判保证金【注:存款人要将参加竞争性谈判的单位名称写在银行交款单的左上角】,报价供应商凭银行开具的交款单,到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财务室(512)开取收据。8谈判小组人数共5人,其中采购单位代表1人,其余为技术、经济类专家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LNZC2011-0320229报价文件份数与谈判小组人数相同,其中正本1份,其余为副本10评审办法最低评标价法11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12资格后审本项目根据项目需要进行资格后审13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14询问和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详见供应商须知34.询问和质疑。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LNZC2011-032022第二章报价文件内容及格式项目项目及审核内容格式装订顺序报价文件的外封面、封口、封皮及目录报价文件的外封面及封口11-1报价文件的封皮21-2报价文件的目录31-3资格性证明材料(本栏所列内容为采购项目的初审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报价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1经过上年度有效年检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2-2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2-3报价供应商具备在辽宁省人民防空办公室进行资质备案证明文件报报价供应商应是具有建设部颁发的人防工程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合同复印件价供应商2009年至今类似项目(指建筑面积不低1万平方米的人防工程设计)设计业绩证书复印件符合性证明材料(本栏所列内容为采购项目的初审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报价函53-1报价一览表63-2项目分项投资估算表7项目要求及报价响应表8其它材料1.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设计人简历表94-12.拟投入本项目设计人员汇总表10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11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LNZC2011-0320224.2009年至今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125.正在进行设计的项目一览表13采购文件要求的以及报价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重要提示:1.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除需要供应商填报或有特殊说明外,均须提供该材料的复印件。2.供应商在编制报价文件时,对于给定格式的文件内容,必须按照给定的标准格式进行填报;对于没有给定标准格式的文件内容,可以由供应商自行设计。供应商在装订报价文件时,应按照本表中“报价文件装订顺序”进行装订。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LNZC2011-032022格式1报价文件外封面、封口格式封面格式:收件人:报价文件(正本)报价包号:第包采购项目名称:采购文件编号:供应商名称(公章):收件人:报价文件(副本)报价包号:第包采购项目名称:采购文件编号:供应商名称(公章):封口格式:——于  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准启封(公章)——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LNZC2011-032022格式2辽宁省政府采购项目报价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LNZC2011-032022格式3报价文件目录一、资格性证明材料1.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所在页码1.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所在页码1.3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所在页码……二、符合性证明材料2.1谈判函………………………………………………………所在页码2.2报价一览表…………………………………………………所在页码2.3项目要求及报价文件响应表………………………………所在页码……三、其它材料……我单位的报价文件由资格性证明材料、符合性证明材料和其它材料三部分组成,共页,在此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保证报价文件中所有材料真实、有效。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LNZC2011-032022格式4-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参加竞争性谈判的,出具此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姓名在我公司(或企业、单位)任(董事长、经理、厂长)职务,是我公司全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谈判报价并签署谈判报价文件。特此证明。(※此处请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名称:(加盖公章)年月日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LNZC2011-032022格式4-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人参加竞争性谈判的,出具此授权委托书)委托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住所地:受委托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所地:联系方式:办公电话手机现委托受委托人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参加你中心组织的竞争性谈判活动。委托代理权限如下:代为参加并签署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报价文件;代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及处理政府采购合同的执行、完成、服务和保修等相关事宜;代为承认与我公司签署、实施的与采购文件相关的采购活动及行为。本授权于年月日签字生效,无转委托,特此声明。(※此处请粘贴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单位名称:年月日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LNZC2011-032022格式5报价函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名称授权供应商代表人姓名、职务为我方代表,参加你单位组织的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采购项目进行谈判报价。为此,我方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供服务的报价、谈判保证金:包号谈判报价谈判保证金(人民币元)详见报价一览表……一、我方同意在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谈判之日起90天内遵守本报价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二、我方保证遵守采购文件的规定,如果本公司违反采购文件要求,我方的谈判保证金可以被你单位没收。如果谈判后在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文件,我方的谈判保证金可以被你单位没收。三、我方承诺已经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我方愿意向你单位提供任何与本采购项目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并根据需要提供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合法、有效。四、我方保证尊重谈判小组的评审结果,完全理解本采购项目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报价文件。五、我方承诺接受采购文件中政府采购合同条款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如果我方成交,我们将按采购文件的规定,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LNZC2011-032022保证忠实地履行双方所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并承担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六、我方承诺采购单位若需追加采购本采购项目采购文件所列采购内容,在不改变政府采购合同其它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价格保证供货和服务。七、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接受你单位及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对我方施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违约处罚,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提请政府有关行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提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它供应商的;(3)与采购单位、其它供应商或者省政府采购中心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单位、省政府采购中心行贿或者提供其它不正当利益的;(5)在竞争性谈判过程中单独与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八)我方已阅读并完全理解本采购文件附件2“供应商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的全部内容,承诺遵守全部内容。与本供应商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编:联系人:电话:传真: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LNZC2011-032022格式6报价一览表供应商名称:单位:元(人民币)包号分包产品名称谈判报价备注设计费(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谈判报价(大写)填表说明:1.供应商对谈判报价若有说明应在“报价一览表”备注栏中予以注明。2.谈判报价不得填报选择性报价,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作为无效报价处理。3.对于供应商在“报价一览表”和报价文件中列出的赠送条款,在谈判评审时不得作为评分因素或者调整评审价格的依据,也不作为优先成交的条件。4.谈判时,报价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报价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5.报价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字迹应工整、清晰)签署日期:年月日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LNZC2011-032022格式7项目要求及报价响应表一表(对项目或各包的要求)包号:1分包产品名称:设计采购文件要求要求内容(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报价文件响应内容备注★设计周期要求初步设计要求在取得人防主管部门审批可研论证后5个工作日完成,施工图设计要求在初步设计经过人防主管部门审批后15个工作日完成。★交货/交付地点辽宁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3号)★付款方式及条件施工图完成后3日内付合同款的100%。★验收验收标准:《关于印发辽宁省省直单位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0〕418号]规定签署最终验收文件。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LNZC2011-032022二表(对产品指标的要求)品目号:1-1产品名称:辽宁省9301二期人防工程设计服务采购数量:1.00采购文件要求要求内容(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报价文件响应内容偏离程度偏离说明证明资料★规划设计要求1、用地规划要求(1)拟规划建设用地位置、范围(详见总平面布置图);(2)总用地面积:6800㎡。2、主要建设项目内容及规模(1)“辽宁省9301二期人防工程”建设用地6800㎡。工程为单建掘开式,结构抗力等级为6级甲类人防工程。★设计原则1、设计依据:1.1设计合同1.2《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1.3《人民防空工程防护功能平战转换设计标准》1.4《规划设计条件图》1.5《地下管网现状图》1.6人防主管部门下发的工程相关批文和文件1.7国家建设部制定的建筑设计规范和沈阳市地方法规等2、抗力等级及防化级别: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LNZC2011-032022本工程为单建掘开式结构抗力等级为6级甲类人防工程。防化级别为丁级。3、各专业要求: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LNZC2011-032022建筑防护专业:在满足人防功能的前提下,与平时使用相结合,尽可能最大化利用有效面积。采用最现代前沿的商业设计理念,既现代又简洁,烘托出一种浓郁的商业文化氛围。在出入口设置上充分考虑工程内部人员通行和地面交通,同时与地面景观规划紧密结合,融为一体,出地面通风竖井设计要独具匠心,表达环保与迷人的环境效果。使其具有时代风情,赋予商业气息和文化内涵。配合地面景观展现人防地下商业街的独特风采。对景观的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出入口数量要满足平时、战时功能的需要。结构专业:在满足规范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优化设计,优化技术经济指标。综合考虑安全性、耐久性、施工方便及经济性的统一;精心计算,控制混凝土含量和钢筋含量的指标在合理范围之内。要进行抗浮设计和验算,采取必要的结构防水措施,防排结合,达到不渗不漏。设备专业:采取清洁、隔绝式通风方式。明确设备战时安装与平时安装部分的具体情况,同时明确设备专业需要做好的平战转换准备工作。平战转换设计:平战转换设计应符合规范的有关要求。当转换措施采用预制构件时,应在设计中注明,并应与工程同步做好,设置预制构件存放位置。预埋件、预留孔(槽)等应在工程施工中一次就位;并应给出孔洞图。4、平时与战时使用功能:平时使用功能为商场和过街通道;战时使用功能为人防物资库。★设计要求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LNZC2011-0320221、在满足人防工程战术技术要求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对平时使用功能的影响,人防出入口及通风竖井应尽量减少对景观的影响。2、设计质量及深度:必须达到建设部标准、国家人防办及省、市各部门施工图报批报建深度标准的规定并满足编制施工图预算计算工程量的要求。3、图纸数量:需提供全套施工图10套。施工图均要盖有设计院的《工程设计出图专用章》、《注册建筑师专用章》、《注册结构师专用章》等。★技术服务设计院应当承担人防工程相关的技术及手续等程序的协调工作,配合甲方处理设计修改变更和相关施工现场设计跟踪服务等工作。★建筑设计成果要求人防建筑防护、结构、设施;平、战时通风、给排水、供电等专业设计;平战转换设计等全套施工图10套。方案、初步设计深度达到国家有关要求,施工图设计深度需达到《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及图样》(08FJ06)的要求“项目要求及投标响应表”填表说明:1.“报价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报价供应商填写。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报价文件响应内容”与采购文件要求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程度必须用“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3.“偏离说明”一栏由报价供应商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4.“证明资料”一栏须填写“见报价文件第页,第行”字样,标注出证明资料在报价文件中的位置。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LNZC2011-029751格式8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设计人简历表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毕业院校及专业毕业时间年月日从事本专业时间为申请人服务时间执业注册职称主要经历时间参加过的工程设计项目名称及规模该项目中任职(主要设计人员包括:总设计师、工程主持人、建筑、结构、设备、电气等专业负责人)注:需随此表附上主要设计人员的职称证、执业注册证等相关资料的复印件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字迹应工整、清晰)签署日期:年月日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LNZC2011-029751格式10拟投入本项目设计人员汇总表序号姓名年龄性别学历专业职称在本项目拟任职务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字迹应工整、清晰)签署日期:年月日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LNZC2011-029751格式1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全称主要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供应商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成立日期现有职工人数资质等级证书等级:证书号: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等级:证书号:设计单位组织机构简介:(部室划分、各部室人数、中高级职称、注册建筑师、结构师等人员数)组织机构框图附后技术人员总数:人一级注册建筑师:人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人注:需随此表附上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等文件的复印件。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字迹应工整、清晰)签署日期:年月日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LNZC2011-029751格式122009年至今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建设单位(业主)工程名称建设规模(建筑面积/建设长度、深度)完成日期(年/月/日)主要设计人员情况…注:1、类似项目指建筑面积不低于1万平方米的人防工程设计项目。供应商应随此表附上相关的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评审以合同复印件为准。2、如有多个类似项目,可按此表格扩展。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字迹应工整、清晰)签署日期:年月日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LNZC2011-029751格式13正在进行设计的项目一览表建设单位(业主)工程名称建设规模(建筑面积/建设长度/深度)主要设计人员情况投入高/中级职称技术人员(人)工作周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注:如有多个正在进行设计项目,可按此表格扩展。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字迹应工整、清晰)签署日期:年月日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LNZC2011-029751第三章评审方法一、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二、评审原则及程序详见本采购文件附件1供应商须知“五、评审”。三、确定成交供应商谈判小组根据全体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并向采购单位提交书面评审报告。采购单位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的顺序依法确定中标供应商。四、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项目,评审结束后即时宣布评审结果。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LNZC2011-029751采购文件附件1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定义:1.1“集中采购机构”: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1.2“采购单位”指采购文件中所述相关服务的需方。1.3“谈判采购单位”指采购单位及省政府采购中心。1.4“采购文件收受人”指按采购文件规定取得采购文件的潜在的报价供应商。1.5“供应商”指按采购文件规定取得采购文件并参加采购活动报价的供应商。2.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2.2满足采购文件中竞争性谈判邀请书、“采购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及项目要求的其它条件。3.报价费用不论报价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报价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二、采购文件4.采购文件的构成4.1第一部分:采购文件正文部分4.1.1竞争性谈判邀请书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LNZC2011-0297514.1.2采购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4.1.3报价文件内容及格式4.1.4评审方法4.2第二部分:采购文件附件部分4.2.1供应商须知4.2.2供应商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4.2.3政府采购合同条款4.3供应商应当完整地阅读、理解构成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采购文件正文部分”与“采购文件附件部分”如有不一致的地方,应以“采购文件正文部分”为准。5.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5.1谈判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采购文件的收受人具有约束力。5.2谈判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报价截止时间和竞争性谈判时间,但至少应当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5.3采购文件、更正公告、变更公告均以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为准,如果内容互相矛盾时,是最后发出的为准。三、报价文件6.报价文件编制的要求6.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对采购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其报价将作为无效报价处理。6.2报价文件语言。报价文件应用中文书写。报价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原件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各种计量单位及符号应采用国际上统一使用的公制计量单位和符号。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LNZC2011-0297517.报价文件的构成报价文件由符合性证明材料、资格性证明材料、其它材料三部分组成。具体内容和格式见第二章。8.报价文件格式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报价文件,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采购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采购文件提供标准格式的按标准格式填列,未提供标准格式的可自行拟定。9.谈判报价9.1所有谈判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报价价格应为折扣后9价格相关服务所需的一切费用。超过每包最高限价的谈判报价无效。9.2供应商要按报价一览表、价格明细表的内容填写谈判报价及其它事项,并按照格式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署。9.3报价一览表中标明的价格在政府采购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作为无效报价处理。9.4省政府采购中心不接受可选择的报价报价。报价供应商对报价报价若有说明应在报价一览表显著处予以注明,未宣读的报价价格、价格折扣和采购文件允许提供的报价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报价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若有上述内容未被唱出,应在唱标时及时声明、澄清。否则,省政府采购中心和采购单位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9.5对于报价供应商在报价一览表和报价文件中列出的赠送条款,在评审时不得作为评分因素或者调整评标价格的依据,也不作为优先成交的条件。10.报价函格式、报价一览表及其附表10.1供应商应完整地填写报价函。10.2供应商应完整地填写采购文件中的项目要求及报价响应表,报价文件的技术指标响应情况应与采购文件的技术指标要求逐项对应填列,并将偏离情况在偏离栏中列出。10.3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LNZC2011-029751项目要求及报价响应表是评审的重要依据,无论所报价的货物与采购文件的要求是否有偏离,供应商都必须一一对应填报,如无偏离,应在偏离栏中填写“无”。11.证明供应商合格的资质证明材料11.1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质参加报价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报价文件的一部分。12.2供应商提供“资质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13.谈判保证金13.1供应商按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谈判保证金,并作为其报价的一部分。未按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报价文件为无效报价文件。13.2谈判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支票、银行电汇、现金三种交纳方式。交纳谈判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报价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的下午3:00。对于超过上述规定时间汇入或交纳的谈判保证金将视为未按规定时间交纳谈判保证金。13.3谈判保证金汇出人、报价文件领取人、报价登记人和报价的供应商必须为同一法人,否则将视同未按采购文件规定交纳谈判保证金。供应商在将谈判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时,必须准确填写汇出人的名称及账号,省政府采购中心只按汇出人的名称及账号退还谈判保证金。在报价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至省政府采购中心财务部门领取已交纳谈判保证金的有效证明。13.4在递交报价文件时,供应商须出示已交纳谈判保证金的有效证明。省政府采购中心将拒绝接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交纳谈判保证金或虽已交纳谈判保证金,但所交纳的数额不足或未能出示已交纳谈判保证金的有效证明的供应商的报价文件。13.5谈判保证金的退还。省采购中心在收到报价提供的已交纳谈判保证金的有效证明原件后,退还谈判保证金。未成交的供应商的保证金将于确定成交公告发布后的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按规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谈判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方式退还,不计利息。13.6供应商谈判保证金收据丢失退还保证金的处理办法。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财务人员根据《情况说明》按谈判保证金的退还程序予以办理。13.6.1以供应商单位名义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13.6.2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原件(外地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相关证明。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LNZC2011-02975113.7供应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3.7.1在报价函中承诺的报价有效期内撤回其报价的;13.7.2成交后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或拒绝按规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提交履约保证金的;13.7.3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报价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省政府采购中心和采购单位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14.报价有效期14.1报价文件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时起90天,报价文件有效期短于规定期限的,作为无效文件处理。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有效期与合同履行期相同。14.2在特殊情况下,省政府采购中心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报价文件的有效期,并书面形式进行协商确认,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供应商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被没收保证金。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除按照省政府采购中心要求修改报价文件有效期外,不能修改报价文件的其它内容。15.报价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5.1报价文件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除了报价文件封面以外,每个页面都要在右上角编制页码,按流水顺序填写,字迹必须清晰可认,不可潦草,报价文件的目录必须编序。以保证谈判小组的评审和报价文件存档需要。15.2报价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须提交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由授权代理人签署的,须提交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5.3报价文件中凡是要求签署和加盖公章处均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本人手书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签字和加盖公章的报价文件为无效文件。15.4报价文件必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报价文件的正本和副本需打印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四、报价文件的递交16.报价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LNZC2011-02975116.1供应商应将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密封,将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单独密封,且在包封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然后再将正、副本两个包封,统封在一个包封中。16.2报价文件外封面、封口按照“采购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的格式进行封装。16.3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印鉴。16.4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要求密封、标记,省政府采购中心对于报价文件的误投、错投以及提前拆封概不负责。17.报价截止时间17.1供应商按“采购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规定的正、副本数量提交报价文件。省政府采购中心收到报价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采购文件规定的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17.2省政府采购中心可以延长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在这种情况下,省政府采购中心和供应商的权利及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的约束。18.迟交的报价文件省政府采购中心拒收在规定的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报价文件。18.报价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9.1供应商在递交报价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报价文件,但省政府采购中心必须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之前收到书面通知,并签字确认接受,否则无效。19.2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规定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19.3“撤回”的报价文件将不予开封并原封退回供应商。19.4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后(即从竞争性谈判开始之时起),供应商不得对其报价文件做任何修改。19.5从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至报价有效期期满,供应商不得撤回谈判报价,否则谈判保证金将被没收。供应商之间恶意串通而撤回报价的,除谈判保证金被没收外,还将受到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处理。五、评审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LNZC2011-02975120.竞争性谈判20.1省政府采购中心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采购单位、供应商和有关方面的代表参加竞争性谈判。20.3供应商在报价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政府采购中心将拒绝接受其报价文件:20.3.1在采购文件规定的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之后递交报价文件的;20.3.2报价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规定密封的;20.3.3未领取采购文件参加报价的;20.3.4未提交谈判保证金的。21.谈判小组的组成21.1省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组织评审工作。21.2与谈判报价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谈判小组。21.3谈判小组由采购单位代表和有关的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按“采购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规定的人数组成。谈判小组负责具体评审事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按照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独立履行谈判小组职责。22.谈判22.1谈判小组全体成员应当集中与参加谈判报价的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谈判的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所有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2.2谈判过程中,应当遵循以下规则:谈判中谈判内容发生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确保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报价的供应商;谈判小组应当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轮数,要求参加谈判报价的供应商分别进行原则上不超过3轮的报价,参加谈判报价的供应商应当享有相同的报价权利。22.3谈判小组在谈判过程中,如果认为参加谈判报价的供应商有报价明显不合理、降低质量、不能诚实履约或其他特殊情形的,应当通知其限期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合理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成交候选供应商资格。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LNZC2011-02975122.4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参加谈判报价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并以书面形式确认。23.报价文件的初审23.1资格性检查。谈判小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报价文件中资质证明、谈判保证金等进行审查,审查每个供应商提交的资质证明材料是否齐全、完整、合法、有效,审查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性。在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提供资质证明材料的原件以供审查,供应商应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限内提供。供应商拒不提供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供的,其报价将被作为无效报价处理。23.2符合性检查。对资格性检查合格的供应商递交的报价文件,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报价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报价文件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了响应。23.2.1实质上响应的报价是指与采购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代理协议相符,没有重大偏离;23.2.2重大偏离系指供应商提供服务等明显不能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采购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单位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将对其它实质上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23.2.3重大偏离不允许在竞争性谈判开始后修正,但谈判小组将根据供应商须知第22.4条的规定,允许修正报价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地方,这些修正不会对其它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其它内容。23.2.4如果报价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将作为无效报价处理,供应商不得再对报价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报价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报价;23.2.5谈判小组审定报价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报价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23.3报价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无效报价处理:23.3.1未按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3.3.2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3.3.3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23.3.4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LNZC2011-029751在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供应商有下列表现形式之一的,可以认定属于串通报价的行为,具体表现形式如下:23.3.4.1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的报价文件中相同错误在3处以上(含3处);23.3.4.2两家以上供应商的报价文件中加盖了对方的公章,或者相互装订了标有对方名称的文件材料、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等;23.3.4.3两家以上供应商的报价文件中相关内容的段落、字句、错别字等相同;23.3.4.4供应商串通报价的其它情形。23.3.5采购文件规定报价时属于无效报价或者废标的其它情形。23.4报价文件中的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列原则修正:23.4.1报价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报价文件中明细表内容的对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23.4.2报价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4.4.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3.4.4按上述原则调整后的价格为评审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按照上述原则修正其报价报价及分项报价,其报价将作为无效报价处理,谈判保证金将被没收。24.报价文件的澄清谈判小组对于报价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谈判小组可以书面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限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不得超出报价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报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其报价将被作为无效报价处理。25.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谈判小组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报价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5.1综合评分法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LNZC2011-02975125.1.1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报价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评标方法。25.1.2谈判小组依照评审方法对每个有效报价文件进行打分。计分原则:当谈判小组人数在5人及以上时,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后用算数平均的方法计算报价供应商的最终得分(得分按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当谈判小组人数在5人以下时,用算数平均的方法计算报价供应商的最终得分(得分按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小数点后二位)。25.2最低评标价法最低评标价法是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即在全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报价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评标方法。26.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26.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评审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评审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得分、评审价及技术指标相同的,由谈判小组集体研究处理。26.2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按评审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审价相同的,按技术优劣顺序排列。谈判小组认为,排在前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最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货物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谈判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评审价及技术指标相同的,由谈判小组集体研究处理。26.3评审中遇到的其它问题,由谈判小组集体研究处理。27.成交供应商的确定27.1谈判小组根据全体谈判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并向采购单位提交书面评审报告。27.2采购单位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顺序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事先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8.评审过程的保密性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LNZC2011-02975128.1谈判开始之后,直至向成交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报价供应商及与评审无关的其它人透露。28.2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试图在报价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及授予政府采购合同方面向谈判小组、采购单位或省政府采购中心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将导致其报价作为无效报价处理,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政府采购合同授予29.政府采购合同授予标准除供应商须知第30条规定的情况外,采购单位根据谈判小组提交的评标结果,将政府采购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并有良好的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能力和售后服务承诺的成交供应商。30.资格后审30.1谈判采购单位有权通过资格后审采取寻求外部证据的方式对供应商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能力(即报价供应商的财务和技术状况、资格、信誉等)以及其它有必要了解的方面做进一步的审查。30.2审查将采取实地考察、抽样检验、审查报价文件原件(如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原件,经营业绩合同原件等)以及谈判采购单位认为必要的其它方式和内容。30.3谈判采购单位将按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排序进行资格后审。如果排序最先的候选成交供应商通过审查,则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如果没有通过审查,将按排序依次对其它候选成交供应商能否满意地履行合同义务作相同的审查。31.省政府采购中心宣布废标的权利31.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省政府采购中心有权宣布废标,并将理由通知所有递交报价文件的供应商:31.1.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1.1.2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单位不能支付的;31.1.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1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LNZC2011-029751.2报价截止时间结束后递交报价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评审期间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均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8号)第四十三条规定执行。32.成交通知书32.1在报价有效期满之前,省政府采购中心将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体(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东北新闻网)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单位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单位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2.2成交通知书是政府采购代理协议的组成部分。33.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3.1采购单位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报价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3.2采购单位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七、其他34.询问和质疑34.1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以确保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34.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34.3采购单位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4.4 采购单位委托省政府采购中心采购的,供应商可以向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询问或者质疑,省政府采购中心应当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就采购单位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LNZC2011-02975134.5质疑供应商对采购单位、省政府采购中心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单位、省政府采购中心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35.最高限价项目各包谈判报价不得超出“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最高限价的规定,超出最高限价的谈判报价均视为不响应采购文件而直接宣布为报价无效。36.其它其它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LNZC2011-029751采购文件附件2供应商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开展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中央确定的治理商业贿赂六个重点领域之一,它既是完善市场经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又是从源头上抑制腐败的有力措施,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部署及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维护政府采购制度良好声誉,在参与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我方庄重承诺:一、依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争。二、不向采购单位、省政府采购中心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提供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对索取或接受商业贿赂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向财政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举报。三、不以提供虚假资质文件等形式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不以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四、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它报价供应商,与其它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报价供应商保持良性的竞争关系。五、不与采购单位、省政府采购中心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恶意串通,自觉维护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六、不与其它供应商串通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谋取成交,积极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采购单位的合法权益。七、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义务,不在政府采购合同执行过程中采取降低质量或标准、减少数量、拖延交付时间等方式损害采购单位的利益,并自觉承担违约责任。八、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及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LNZC2011-029751采购文件附件3GF—2000—0210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二)(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合同编号:(由设计人编填)设计证书等级:发包人:设计人:签订日期:监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LNZC2011-029751发包人:设计人: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设计,工程地点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设计依据2.1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2.2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2.3设计人员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第三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3.1合同书3.2中标函(文件)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LNZC2011-0297513.3发包人要求及委托书3.4报价文件第四条 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第五条 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第六条 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第七条 费用7.1双方商定,本合同的设计费为。收费依据和计算方法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和地方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商定。7.2如果上述费用为估算设计费,则双方在初步设计审批后,按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核算设计费。工程建设期间如遇概算调整,则设计费也应做相应调整。第八条 支付方式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LNZC2011-0297518.1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50%,计作为定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8.2设计人提交施工图,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50%,计,不留尾款。8.3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第九条双方责任9.1发包人责任9.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9.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发包人应支付相应设计费。9.1.3在合同履行期间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LNZC2011-029751,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9.1.4发包人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设计人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设计人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间,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9.1.5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的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应支付的设计费。9.1.6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9.1.7发包人应为设计人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9.1.8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标准图、部标准图及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负责解决。9.1.9承担本项目外国专家来设计人办公室工作的接待费(包括传真、电话、复印、办公等费用)。9.2设计人责任9.2.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出现9.1.1、9.1.2、9.1.4、9.1.5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9.2.2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9.2.3负责对外商的设计资料进行审查,负责该合同项目的设计联络工作。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LNZC2011-0297519.2.4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9.2.5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9.2.6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9.2.7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一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第十条 保密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限,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一条 仲裁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与设计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总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当事人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LNZC2011-029751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12.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12.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施工安装结束为止。12.3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12.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员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人支付。12.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12.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12.7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份,发包人份,设计人份。12.8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12.9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10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LNZC2011-029751发包人名称:        设计人名称:(盖章)         (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项目经理:(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住  所:       住  所: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电  话:       电  话:传  真:        传  真: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鉴证意见:(盖章)         (盖章)备案号:        经办人:备案日期: 年 月 日 备案日期: 年 月 日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LNZC2011-029751采购文件附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政府采购合同编号:签订地点:(需方名称)(以下简称需方)和(供方名称)(以下简称供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政府采购合同,共同信守。  一、政府采购合同文件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编号);2.采购文件的更正公告、变更公告;3.成交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条款;5.成交通知书;6.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附件。  二、政府采购合同范围和条件本政府采购合同的范围和条件与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三、政府采购合同标的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标的为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清单(同报价文件中报价产品价格明细表)中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  四、政府采购合同金额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  五、付款方式及条件  六、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  七、政府采购合同生效本政府采购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需方(公章):供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地址: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邮编:邮编: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