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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4-29 14:25:32 发布

蒲江县户外招牌设置申请审批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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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江县户外招牌设置申请审批登记表编号:年  月  日申报单位及个人载体产权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户外招牌名称类别位置招牌名称招牌类别材料墙面式伸出式门头式材料招牌位置招牌地址规格(长X宽X高,单位:米)户外招牌设置审核意见经办科室负责人审核意见:局领导审核意见: 备注1、5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招牌,须报市城管局审批。2、需提供相应资料为:(1)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有关机关批准的名称证明。(2)招牌的用字、制作规格、样式、材料和安全维护措施说明文件。(3)设置户外招牌的载体全貌及效果图。(4)经营(办公)用房的产权证明文件或租赁合同及业主对设置户外招牌的意见。承 诺 书招牌设置单位(业主),承诺如下:1、招牌设置,做到完好、美观、规范,与市容景观和周围环境协调一致。2、招牌设置不影响建筑采光、通风、消防和交通等功能的正常使用。3、保持招牌的清洁、美观、完好,用字规范,及时更换、清理、修复残缺破顺、污渍明显、缺笔少画的,保障设置招牌的使用安全,并承担安全责任。4.招牌的光源照明不影响居民的夜间休息;及时更换老化、损坏的光源,确保招牌的亮化和用电安全。5.遵守城市市容环境管理规范,保证不将店名或单位名称直接书写于墙壁或以纸张、布幅悬挂、粘贴与墙面。6.不利用招牌推荐产品、发布经营服务信息。7.因歇业、解散或被注销的,即停止使用招牌,并无条件自行拆除。8.因城市建设和管理需要拆除或整改时,无条件服从。承诺人签字(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