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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4-29 14:46:16 发布

浙江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历史街区、古镇村类登记表著录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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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历史街区、古镇村类登记表著录说明1适用范围1.1本填表说明适用于《浙江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历史街区、古镇村类登记表》的填写。每一处历史街区、古镇、古村落、特色村落填写一份登记表。1.2本填表说明适用于1949年以前存在且建成区内新建筑少于50%的历史街区、古镇、古村落,也适用于特色村落(如:50~60年代的渔村、60~70年代的大寨村等)。已公布为历史文化街区、村镇,历史文化保护区,名镇、名村的属复查。2封面2.1编号参照《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登记表》封面编号填写规则,但不可移动文物顺序号为三位数,以示区别。3登记表3.1名称已公布为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省级、市县级历史文化街区、村镇的沿用原名;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的按以下标准定名:3.1.1古镇:市、县(市、区)名+乡(镇)名或市名+区名+镇名示例1:嘉善县西塘示例2:丽水市莲都区西溪3.1.2村落:市、县(市、区)+村名或市名+区名+村名示例1:嵊州市华堂8 示例2:温州市瓯海区水碓坑3.1.3街区:市、县(市、区)+街名或市名+区名+街名示例1:海宁市南关厢示例2:台州市椒江区章安3.1.4建筑群:市、县(市、区)+最小行政区域名或村名+古建筑群示例1:兰溪市芝堰村古建筑群示例2:杭州市河坊街古建筑群3.2代码参照《文物保护单位记录档案档号编制规则》的方法,确定历史街区、古镇、古村落、特色村落的不可移动文物代码,由省级文物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填写。本代码由九位数字组成,从左至右的含义是:第一、二位表示省份代码,浙江省为33。第三位表示保护级别,省级为2;市县(市、区)级为3;未定级为4。第四位表示类别,历史街区为7;古镇为8;古村落为9;特色村落为0。第五至第九位表示表示在省份代码所标识的地域范围内,级别相同,且类别相同的历史地段的顺序号,在00001~99999的取值范围内升序编号。排序应以公布的时间先后为依据,公布的时间相同时,按公布的年代早晚排序;公布的时间、年代相同时,按其名称的音序为依据。未定级的顺序号,在类别、年代的限定下,可按其名称音序排列。示例:嵊州市华堂3329000018 3.3地址及位置:省+设区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街、巷)3.4GPS坐标历史街区、古镇、古村、历史建筑群四至范围的GPS坐标测点,南、北用GPS测点区间的纬度值表示,东、西用GPS测点区间的经度值表示;经纬度用阿拉伯数字填写。3.5海拔高程采用黄海高程。可从地形图上选取平均海拔高程;无地形图可选用GPS测点高程。3.6保护级别单选,选项划“√”或填黑;“未定”指尚未公布为各级名镇名村、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历史地段。3.7面积3.7.1分布面积填写1949年以前形成的历史街区、古镇、古村落以及特色村落的分布范围面积。3.7.2建筑占地面积文物建筑、历史建构筑物、遗址遗存的占地面积的总和;院落建筑以围墙范围面积计;单体建筑以台基面积计;遗址遗存以分布面积计。3.7.3重点保护区面积:填写保护规划确定的重点保护区面积;尚未编制保护规划的采用GPS航迹法测定的核心区域面积。3.7.4风貌协调区面积:填写保护规划确定的传统风貌协调8 区面积;尚未编制保护规划的采用GPS航迹法测定的历史建成区面积。3.8年代以历史建成区内现存年代最早和年代最晚的建(构)筑物确定历史地段的年代。标示规则参照《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年代标准》。3.9类别单选,选项划“√”或填黑。3.10保存状况3.10.1现状评估单选,选项划“√”或填黑。完好:空间形态、建筑格局完整,地形地貌及街巷格局保持原貌;新建筑少于15%,且体量、高度、风格、色彩与历史风貌、自然环境相协调;较好:空间形态、建筑格局较完整,地形地貌及街巷格局基本保持原貌;新建筑少于30%,且体量、高度、风格、色彩与历史风貌、自然环境基本协调;一般:地形地貌及街巷格局有一定程度的改变,仍能反映原有的格局与功能,未造成实质性破坏;新建筑少于50%,且体量、高度、风格、色彩未对历史风貌、自然环境产生严重影响;3.10.2现状描述历史街区、古镇村的传统格局、历史风貌保存状况的概括性描述。3.11历史沿革填写历史街区、古镇村的形成和发展状况、行政区划变迁沿革、重要的历史事件、历史名人等内容;公布为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省级、市县(市、区)级历史文化街区、8 村镇,历史文化保护区,名镇、名村的时间。3.12环境状况3.12.1自然环境对气候、地貌、地质、水文、植被、土壤、特殊自然景观等情况的择要描述。3.12.2人文环境对居民状况、产业状况、交通状况、重要人文景等情况的择要描述。3.13空间形态与建筑格局描述由地形地貌、山体水系自然环境与传统街道结构、建筑构成的,具有地方文化特色的古镇、古村落的物质空间环境体系;传统商业建筑群体、与之配套的公共设施、街道陈设等构成的业态功能体系;历史传统建筑在空间布局方面的合理性和居住模式的适用性。3.14特色内涵3.14.1主要文物古迹不可移动文物和反映传统风貌、地方特色并具有一定历史、文化、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文化遗产类型:寺院、祠庙、祠堂、府第、宅院、书院、会馆、桥梁、塔幢、戏台、寨墙、园林、亭榭、驿道、牌坊、古井、名人故居、风景名胜、摩崖石刻、水利设施、文化景观(村口、水口等)、传统作坊和店铺遗存、重要历史事件发生地;古树名木等。3.14.2传统文化、传统工艺填写具有地方特色的名人典故、传统工艺、传统手工业、地方戏剧、民风民俗、节庆习俗、特色物产、传统小吃、独特的生产生活方式等内容3.15存在的问题8 历史街区、古镇村保护、管理、利用方面存在的现实问题和实际困难。3.16价值评估从格局、风貌的真实性、完整性和物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殊性及地域文化的独特性方面简要评价。3.17重要的历史文献有关乡土历史、文化的方志、族谱等文献的版本、保存人、存放地点。3.18保护、研究与利用情况村镇规划、保护规划、维修工程、研究成果、开放展示情况。3.19保护机构与保障措施保护管理机构及人员、规章制度建设和资金保障情况。3.20普查组建议对历史街区、古镇、古村落和特色村落的保护、管理和合理使用等提出具体建议。3.21审核意见由审核人或审核机构填写基本意见3.22抽查结论由抽查人或抽查机构填写结论意见3.23图纸电子文档图纸可插入图纸册页;纸质文档图纸扫描后插入图纸册页。图签参照《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登记表》图纸册页填写规则。3.23.1区位图在地形图上标明历史街区、古镇、古村落、特色村落8 位置及周边山川、村庄、道路和永久性建筑物的名称。3.23.2分布图在地形图上标明普查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的分布位置与名称。3.23.3图纸编号参照《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登记表》图纸编号填写规则,中间不可移动文物顺序号为三位数,以示区别。示例:110103-001-T0013.24照片册页3.24.1附历史街区、古镇、古村、特色村落的全景鸟瞰、重要建构筑物和文化景观的照片。每张照片册页收载一张照片。照片以JPG格式插入照片册页。3.24.2照片编号参照《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登记表》照片编号填写规则,中间不可移动文物顺序号为三位数,以示区别。示例:110103-001-Z0013.25不可移动文物汇总表历史街区、古镇、古村落、特色村落内并已普查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的汇总。3.26.1序号一处不可移动文物一个号,用阿拉伯数字从001起依次标注。3.26.2名称按《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登记表》的内容填写。3.26.3类别8 按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其它六类。3.26.4类型按不可移动文物的实际类型填写。3.26.5年代按《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登记表》的内容填写。3.26.6地址及位置按《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登记表》的内容填写。3.26.7保护级别按《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登记表》的级别填写。3.26.8普查登记表编号按《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登记表》的编号填写。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