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48.50 KB
  • 2022-04-29 14:47:18 发布

预备党员考查写实登记表 本人思想学习工作小结

  • 57页
  • 当前文档由用户上传发布,收益归属用户
  1.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内容提供方所有。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可选择认领,认领后既往收益都归您。
  3. 3、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和数量令人满意,可能有诸多瑕疵,付费之前,请仔细先通过免费阅读内容等途径辨别内容交易风险。如存在严重挂羊头卖狗肉之情形,可联系本站下载客服投诉处理。
  4. 文档侵权举报电话:19940600175。
'一、党委工作制度一、党委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坚持新时期工作的指导方针,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以及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围绕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推动和促进局党委的发展和各项任务的完成。二、党委经上级党组织批准,按党章规定选举产生,按期改选。党委对上级党组织和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党委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和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三、党委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对本系统的发展方向、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及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都要进行讨论并参与决策。四、严格实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原则,健全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加强民主监督,保证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在系统内得到贯彻、落实。五、党委书记组织贯彻党委会决议,并检查决议的执行情况,搞好党委班子建设。党委负责党、政班子成员党风建设项目和廉政建设、负责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搞好党风建设。-57- 二、党委会议制度一、召开时间每季召开1次党委会议。特殊情况,由党委书记决定提前,推迟或增加会议次数。二、参加会议人员党委会议由书记主持召开,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党委委员参加会议。党办主任列席会议,负责会议记录,并负责落实督办有关事宜。三、会前准备1、需提交党委会议讨论并决定的重大事项,要事前与党委委员沟通,让每位委员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和酝酿时间。2、凡需提交党委会议讨论与决定的问题,有关部门要认真调查研究,并拿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意见。3、会议召开时间一经确定,要事先通知应到会人员。四、会议内容1、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上级党组织重要会议精神及重大决定部署,研究制定贯彻执行的具体措施。2、研究人事任免,人事调转及奖惩。3、研究决定水务改革、水务建设重大事项。4、研究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发展党员、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机构改革的重大事项。5、研究其它应由党委会议决定的事项。五、会议要求-57- 1、需要讨论的问题由分管委员或相关部门作汇报。2、需要会议作出的重大决策,分管委员先谈看法或提出意见,其它委员分别发表意见,阐明自己的观点。3、会议要按事先确定的议题进行。除特殊情况,一般不会在会中插入新的议题。4、委员超过半数方可开会。5、会议发言要紧紧围绕议题,简明扼要。6、会议决议由党委办公室、局办公室协调有关科室及单位负责落实。六、会议纪律1、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要提前向党委书记请假。2、对讨论的问题要议而有决,委员如有不同意见,党委一旦做出决议,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坚决服从党委决议。3、保守会议机密,会议内容不准擅自泄露。-57- 三、党务公开制度一、党务公开的基本原则1、充分相信群众,依靠群众;2、集思广益,广开言路;3、对重大决策做到程序公开、内容公开。二、党务公开的内容凡需要局党委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和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除涉及保密的内容外,都要向群众公开。三、党务公开的程序局党委在做出重大决策前要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重大决策过程中,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利益关系;重大决策做出后要向群众公示,形成群众共识,赢得群众支持。四、党务公开的形式根据内容不同可采取不同的公开形式。一是会议公开,即通过会议形式向群众宣布公开内容;二是公告公示,即通过文字告示形式向群众公开;三是印发纪要,即通过印发会议纪要的形式向群众公开。-57- 四、党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党务公开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一)服务发展原则。紧紧围绕辽源经济建设和水务发展的大局,提高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综合素质,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群众工作创新的积极性,努力营造科学发展和加快发展的良好环境,确保党务公开服从和服务于水务改革工作。(二)依法依纪原则。按照宪法、法律法规以及党内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把依法依纪贯彻于党务公开的全过程,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使党务公开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三)真实公正原则。尊重和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坚持实事求是,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不回避矛盾,不避重就轻,做到内容真实可信,结果客观公正。(四)注重实效原则。准确把握党务公开的共性要求和个性特点,坚持从实际出发,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既要最大限度地公开党内事务,又要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五)积极稳妥原则。推行党务公开,既要积极推进,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又要因地制宜,规范操作,注重效果,有序推进。分析研究水务改革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总结提高,实行长效管理。第二章党务公开组织领导及制度第二条-57- 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部署、指导党务公开工作。局党委书记刘永军同志任领导小组组长;局党委副书记崔新臣同志任副组长,局党委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办公室),办公室由局党委成员及各党支部书记组成,办公室主任由崔新臣同志兼任。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党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局党委办公室。第五条党务公开制度(一)责任分工制度。党委书记对党务公开工作负总责;党委其他成员分别对所承担的党务公开工作具体负责;办公室对公开内容的全面性、真实性负具体责任,同时负责对党务公开的形式、内容以及实施进行督查。(二)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设立专线监督举报电话(5095021)。党支部要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其主要职责是:对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等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时收集反馈党员群众的建议和意见;向党员群众宣传党务公开的内容,促进党员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的落实。(三)信息反馈制度。对党员群众围绕党务公开内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由办公室专人搜集整理,涉及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经领导小组研究后,调整完善,并将办理结果反馈给反映人,听取其意见,必要时再公开。(四)资料归档制度。对历次公开内容和相关资料,由办公室专人负责进行整理、分类、归档保存,以备党员群众进行监督和查询。第三章党务公开内容和形式-57- 第三条凡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其他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凡是本单位党员、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都应按照有关规定在适当范围以适当的方式予以公开。党务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党组织自身建设、党组织履行职责情况、党组织经常性党务工作三大方面内容。第四条党组织自身建设方面:(一)思想建设。1、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及落实情况。2、精神文明建设计划和落实情况。3、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4、各种专题教育、党课教育和各支部党员教育活动开展情况。(二)组织建设5、党委成员、支部委员基本情况及工作分工。6、党委成员、支部委员改选、增补及奖惩情况。7、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考核情况。8、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及整改情况,民主评议情况。(三)作风建设9、领导干部述职述廉、重要情况通报和重大事项报告等规定的执行情况。10、受理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群众来信来访及党员干部违纪案件查处情况。(四)制度建设-57- 11、党内制度规定的各项办事程序和工作要求(如党组会议事规则)。12、落实党内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的情况。13、“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情况。第五条党组织履行职责情况(一)全局和中心工作14、上级党组织决定、决议贯彻落实情况。15、全局系统年度反腐败重点工作主要任务分工落实情况。16、重要工作部署和阶段工作重点及完成情况。(二)干部队伍管理17、副处级后备干部推荐、选拔、培养情况。18、科级干部推荐、选拔、培养及任前公示情况。19、干部评先、奖励、处分情况。(三)维护群众利益20、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政策及落实情况。21、为民办实事的内容及进展情况。22、查处、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情况。第六条党组织经常性党务工作23、局党员干部名录24、局党委会、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决议及落实情况。25、党员参加组织活动出勤情况。26、党内各种选举情况。-57- 27、党员发展,包括党员发展计划,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及发展情况,预备党员转正等情况。28、对党组织和党员的表彰、奖励、处分情况。29、党费收缴情况。30、其他事项。多数党员、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的不涉及党内秘密的党内其他事项。第七条党务公开的形式。适宜在党内公开的可通过党内有关会议、下发文件、定期通报等形式进行公开。适宜对全社会公开的采取党务公开栏(与政务公开栏合并设置)、公开电话等形式。第四章党务公开的程序、范围和时限第八条党务公开的基本程序。先党内、后党外。对于党内重大决策,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一般采取仅限于党内或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进行公开。党务公开的程序:(一)审批程序。由办公室提出预公开事项,填写党务公开事项审批单,报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特别重大的事项,应报市委组织部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把关。(二)执行程序。办公室将审核批准后的公开事项,按照规范程序按时进行公开。公开事项一般应在审核批准后24小时内完成公开程序。在决定公开全局性重大事项或与党员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前,应先公开初步方案,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需要进行调整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按程序重新研究调整,然后正式公开。-57- (三)意见反馈程序。公开期间,由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党员群众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意见、建议,并将意见、建议反馈给有关领导及相关科室,进行研究落实,并说明情况。(四)再公开程序。整理、修改后的公开事项,需经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方可进行再公开。第九条党务公开的范围。根据我局工作的实际情况,党务公开的范围确定四个层次:全体党员、科级干部、全体干部职工、社会。第十条党务公开的时限。常规性工作每月公开,阶段性工作完成后立即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对于重大或复杂性的问题,应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必要时再次公开。-57- 五、党员“三会一课”制度一、党支部大会制度党支部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一般每三个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党支部大会可提前召开,无特殊情况,一般不推迟举行。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支部书记因故不能到会,由组织委员或宣传委员主持。开会前党支部委员会要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支部大会议题,并将会议内容、要求事先通知全体党员,根据会议内容需要有时可以吸收非党干部或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列席会议。党支部大会的主要任务是:(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2)讨论本支部的工作计划和通报党组织工作情况,对吸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的转正作出决议;(3)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4)选取支委会;选举党支部委员会及出席上级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讨论撤换不称职的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代表,讨论和决定支部委员和党员代表,讨论和决定支部其他重大问题。 (5)讨论决定支部的其它重大事项,监督支委会正确执行党的决议。党员大会应有本支部半数以上党员参加才能召开,大会决议必须经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二、党支部委员会议制度1、支委会是领导和处理支部日常工作的重要途径,也是党支部履行职能的主要形式。2、支委会每季度召开1次。3、支委会的主要内容:(1)研究制定本支部工作计划,分析党员、群众的思想状况,以及工会、共青团工作中的重要问题;(2)检查开展“争先创优”-57- 活动和实行党建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落实情况;(3)研究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4)需要支部委员会讨论的其他问题。三、党小组会议制度1、党小组会议是党支部教育管理党员、开展党内活动、落实支部决议、完成各项任务的基本途径。2、党小组会每月召开2次。3、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1)学习党内文件和上级指示,落实党支部的决议和工作安排;(2)听取和接受党员思想汇报和工作汇报,党员互相交流思想实际,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3)讨论改选党小组长,酝酿支委候选人和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候选人、研究党员发展对象、评选优秀党员、进行党员鉴定、提出党员奖惩意见。四、党课制度1、党课是进行党员教育的最经常、最基本的形式。坚持党课制度,组织好党课教育,是党支部的一项重要工作。2、党课每年不少于2次。由支部负责实施,也可组织党员参加大型理论学习讲座。每次党课以集中学习为宜,一般应吸收入党积极分子一起听课。3、党课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围绕各个时期的形势和任务,党的中心工作,结合本单位党员状况和工作实际,生动活泼、有针对性、形式多样地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基本知识和邓小平理论教育,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教育等。4、党课教育要抓好三个环节:认真编写教学材料;落实好教员;组织好课后讨论。5、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带头讲党课。-57- 六、民主生活会制度一、党委成员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既要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又要参加定期召开的党委成员民主生活会。要通过民主生活会,加强党内监督和党委成员的思想作风建设,提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矛盾和问题的能力。二、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主要是就以下问题进行检查、总结、统一认识,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1、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局党委的各项重大决定,深化改革,促进事业发展方面的情况。2、对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查找在加强党委成员自身建设和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的情况。3、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切实为基层单位解决实际问题,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方面的情况。4、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解放思想,振奋精神,大胆改革,开拓进取,勇于创新方面的情况。5、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方面的情况。6、各级党委、纪委要求的议题。7、其它方面的重要问题。-57- 三、民主生活会应遵循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讨论,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民主生活会应围绕中心议题,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以与人为善的态度,开诚布公地开展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增进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不得把民主生活会开成工作汇报会或工作部署会。四、民主生活会,原则上规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五、民主生活会由党委书记召集和主持,并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党委成员畅所欲言,生活会因故缺席人员提交书面发言,列入会议内容。六、民主生活会列席人员可根据有关规定和会议内容确定。-57- 七、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一、理论中心组学习每季集中学习一次,学习时间可串不可占。二、学习内容主要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三、采取以集中学习为主,阅读和讨论相结合的方法。四、学习中要做到理论联系实际,结合分管的工作和思想切实解决具体问题,不断提高理论素养、领导艺术、政策水平和管理水平。五、学习要坚持考勤制度,做到学习有笔记、讨论有记录,积极撰写心得体会。六、领导班子成员因公外出或病事假,不能参加学习时,必须先请假,过后进行自学,并补好学习笔记。-57- 八、党员领导干部建立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一、为进一步贯彻中共中央四个长效机制建设,切实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增强党的基层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向心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特制定本制度。二、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保持和发扬党的先进性,贯彻“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和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把水务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学习型、实干型、服务型、创新型组织;党员成为顾全大局、爱岗敬业、开拓创新、服务群众、公道正派的先锋。三、坚持以改革的精神加强和改进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履行好水务职能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思想和组织保证。四、坚持把加强学习、统一思想、深化认识贯穿始终;坚持把以民为本、转变作风、改善服务贯穿始终;坚持把增强针对性、注重实效性贯穿始终;坚持把建章立制贯穿始终;把围绕中心、抓好结合、服务发展贯穿始终。五、通过建立和实行党委委员挂点联系基层党建工作制度,着力解决本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解决少数基层党组织保证监督无力、党员意识不强、党员领导干部表率作用发挥得不好、党员干部作风不实等问题,达到“四明显、两满意”-57- 的目标要求,即:领导班子更加团结干事,领导能力明显提高;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更加廉洁勤政,执政为民的意识明显增强;基层党组织更加坚强有力,保证监督作用得到明显发挥;各级党员干部作风更加求真务实,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切实做到“让党满意、让群众满意”,使全系统党组织都能保持先进性,努力使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达到“五好五带头”的目标,即:党组织做到领导班子好、队伍素质好、制度建设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共产党员做到带头学习讲政治、带头干事谋发展、带头创新建佳绩、带头服务比奉献、带头自律树形象。六、挂点联系的党委委员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加强对挂点联系支部的业务指导工作,帮助支部建立和完善党建工作制度,积极参与支部开展的各种党内活动,协助支部做好党员发展工作,认真做好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与支部和党员的思想沟通,及时了解支部工作情况,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七、挂点联系的党委委员要针对挂点联系支部党建工作的实际情况,认真开展调研工作,每年至少深入联系点4次,并写出1篇有质量、有实效性的调研报告,对联系点党建工作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困难、解决问题的措施建议等进行系统调研和分析,并书面报局党委以供决策之用。八、挂点联系的党委委员要及时将开展工作的情况上报局党委。-57- 九、民主评议党员制度1、民主评议范围:民主评议党员范围系指局党委所辖各基层组织的正式党员。2、评议时间:每年结合年终“评先评优”评比一并进行。3、民主评义党员的内容。(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把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同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2)是否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为推动水务事业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贡献。(3)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4)是否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坚决做到令行禁止。(5)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在个人利益同党和人民利益发生矛盾时,自觉地牺牲个人利益。(6)是否能圆满地完成本职工作,在工作生活学习中,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4、民主评议党员的方法和步骤-57- 民主评议党员要在局党委领导下,以各基层党组织为单位有步骤地进行。(1)组织学习,搞好思想教育阶段。学习教育是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思想基础。因此,在开展民主评议前,党支部要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找准本单位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组织党员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和谐社会有关文件和党章,学习中央和省、市的有关文件精神。具体要着重搞好以下几个方面的教育:一是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教育。二是理想宗旨教育。三是党风党纪教育。四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五是构建和谐社会有关文件。学习教育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采取上党课,组织观看录像,进行专题讨论等多种形式进行。通过学习教育,为评议奠定思想基础。(2)自我总结阶段。党员在党支部大会上进行自我总结,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自评,在是否合格上进行自我认定。党员在自评前,应认真地、如实地写好个人总结材料。个人总结材料的内容大体包括:思想和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产生问题的根源及其危害,改正的措施等。个人总结材料写好后,要经过党支部审定,党支部根据组织上掌握的情况,进行认真审查。党员自我总结材料不合格,党支部不能简单地退还给本人了事,而应明确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达不到要求的不应上会评议。-57- (3)民主评议阶段。要召开支部大会,先党员个人汇报自我总结情况,之后,要组织党员逐个进行严肃认真的民主评议。党组织要将党内民主评议和群众测评相结合,根据每名党员的表现,按党员条件实事求是地评议优秀党员、合格党员、基本不合格党员和不合格党员。(4)组织评定阶段。要召开支委会依据各方面对党员的评议和反映,以及他们在党内发展各项活动中的表现进行综合分析,恰如其分地评定出档次。(5)表彰与处理。要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与“评先评优”相结合,对评出的优秀党员做为“评先评优”表彰对象,给予适当的表彰奖励。对基本不合格党员给予限期一年改正的组织处理或适当党纪处分。5、不合格党员的主要表现:共产主义信念发生了动摇,不愿履行党员义务;组织观念淡薄,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忘记党的宗旨,对人民群众的疾苦漠不关心,私心严重,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谋取私利,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工作不积极、不认真,服务质量低劣或长期旷工,消极怠工,完不成本职工作任务;在大是大非面前不敢坚持原则,对坏人坏事和歪风邪气不敢开展斗争,甚至当国家和集体财产以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时袖手旁观或临危脱逃等等。6、处理不合格党员应遵循的程序:(1)、对在民主评议中评定的不合格党员的主要事实进行核实,并整理综合性写实材料。材料内容一般包括:党员简历、主要问题、评议意见、本人态度等。-57- (2)、支委会依照处理不合格党员的政策界限,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并听取被处理对象的意见。(3)、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并作出处理决定。支部大会讨论时,要认真听取本人的说明和申辩,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形成决议。(4)、党支部将处理决定,核实材料一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5)、党支部收到上级党组织的批复,应及时找被处理对象谈话,转告上级党组织审批意见,做好思想工作。之后召开支部大会,宣布上级决定。-57- 十、组织工作制度一、党的组织生活1、“三会”制度:党小组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党支部委员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党委会议每月召开一次。2、民主生活会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3、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认真做好党委、支部的换届及其委员的增补工作。二、党员管理1、“一课”制度“每季上一次党课,全年不少于四次党课。2、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每年进行一测评议。3、党费收缴制度:各支部在每季最后一个月的20日前将支部党员的党费收齐交到党办。三、党委工作检查、评比制度1、党务工作检查,党支部每季度一次。2、每年年终在民主评议、检查、评比的基础上,对评选出的优秀党员、先进党支部进行表彰。-57- 十一、组织原则制度一、各单位(部门)要服从局党委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二、下级必须服从上级,个人必须服从组织。三、要及时向组织汇报和请示工作。四、要增强保密意识,做到不该问的不问,不该看的不看,不该说的不说。五、要反对和制止自由主义,禁止会上不说、会下乱说;当面不说、背后乱说。六、禁止出现与局党委不一致和言论和行为。七、禁止以权谋私。八、禁止工作中推委扯皮。-57- 十二、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制度一、组织关系转入1、党员调入本单位其组织关系应随之转入。本人须持上级党组织开具的党员正式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局党委报到,同时填写《党员登记表》、《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名册表》,按有关规定办理转入手续,其组织关系由党组织管理。2、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后,党支部负责将其编入党小组,指定其参加所在党小组的有关活动。二、党员组织关系转出1、凡党员本人档案、人事关系调出本单位的,其党组织关系应随之转出。2、党员办理组织关系转出时,必须携带人事关系转出手续或对方党组织接收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办理。应由接受方党组织通过回执等形式反馈接受信息,防止党员组织关系遗失。3、党组织关系转出时,党员应按规定缴清党费。4、党员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内,所在单位有党组织的由本单位为其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可参加所在单位党组织生活,其组织关系可由原单位党组织管理。时间在6个月以上,其组织关系转入所在单位党组织管理。三、部分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组织关系在原单位的原则上按照已有规定管理。对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纳入社区管理的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应当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社区所在的街道党组织,并将其纳入所居住的社区党组织进行管理。-57- 四、党员因工作、学习、生活等原因离开原所在党组织,要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去地或单位党组织报到;短期外出或外出时间较长但无固定地点的,应当通过适当方式主动与原所在党组织保持联系,汇报外出期间的有关情况,按照规定交纳党费;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被认为自行脱党。按有关组织规定进行处理。-57- 十三、党员组织生活考勤制度一、组织生活要求1、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支部坚持两周一次组织生活会;每半年一次民主生活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支部大会;每周一次政治学习。 2、党员必须按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党员因公事外出或因故不能过组织生活的事先必须向党支部请假获准。3、党员在参加组织生活时应有端正而认真的态度,认真学习,积极发言,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注意听取别人的汇报,敢于暴露自己的思想,接受同志的帮助。二、考勤方式1、支部的组织生活,由组织委员负责考勤,并在《党支部工作手册》中如实填写。2、考勤项目如下:时间,应到人员,实到人员,缺席原因。 三、考勤结果的处理和意见1、如果党员无故缺席,又无正当理由,支部书记应当在大会上予以批评指正,党员本人也应当作出检查。无故缺席三次以上(含三次),视其情由及认错态度及改正决心,给予一定的党内教育及党内通报批评。 2、对于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工作成绩突出的党员给予表扬。 3、党支部的生活考勤情况作为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评议内容之一。-57- 十四、党内民主监督制度一、党内监督的对象是各级党的组织和全体党员,监督的重点是党员领导干部。二、党员既是监督者,又是被监督者,既要履行监督的职责,又要自觉地接受监督。三、党内监督是对每个党员的政治立场、工作作风、勤政廉政、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监督,同时各级党组织要组织党员学习党纪条例,每年进行1次干部作风整顿,从政治上、思想上和作风上促进干部健康成长。四、党组织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员座谈会,听取大家对党的建议和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建议和意见,年终组织党员述职和评议,结合部门工作对党员干部进行考察,及时将考评意见反馈。五、党组织要认真处理党内外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对反映的问题要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提出处理意见,及时将人民意见、信访信息报告上级信访部门。六、加强党员作风建设,建立党员思想分析制度,经常地对党员的思想、学习工作、纪律进行考察分析,每季度各党支部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57- 十五、党内民主选举制度一、根据《党章》每三十条规定,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或四年,党的总支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如无特殊情况,必须按期改选。    二、基层党的委员会、经律检查委员会由基层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三、基层党的委员会、经律检查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都可以采取两种选举形式。    采用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正式选举。    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等额选举。    四、候选人的产生,必须经党组织和选举人充分讨论酝酿,以体现大多数的意志。   五、候选人的基本情况要向选举人介绍清楚,便于党员了解和选举。    六、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七、选举一律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57- 十六、党内民主参与制度一、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大力推行党务、政务公开制度。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决定单位党内重大事务;凡属重大决策,必须由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充分听取和吸收党员的意见和建议,不搞个人说了算;要严格按照领导班子议事原则、议事范围,重大问题按决策程序办理。二、认真落实党章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切实保障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保障党员权利,真正使党员成为党的事业主体。三、严格执行党内通报、情况反映制度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畅通党内信息沟通反馈渠道,建立党员建议办理制度,保证党员的合理化建议能得到及时反映并认真落实。四、执行党内监督制度。完善党内监督机制,把党内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形成网络。五、严肃党纪党规,坚决防止随意侵犯、压制、剥夺党员权利和一切损害党员利益的行为发生。-57- 十七、党员培训制度一、根据形势和任务需要,我局系统全体党员必须根据局党委和党支部的统一安排,参加党员教育学习,努力学好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二、参加学习的党员,须接受培训单位的统一管理,做到有事请假,不迟到、不早退(迟到、早退两次作一次旷课论处),旷课两次以上按不合格处理。三、上课认真听讲,做好课堂笔记。积极参加讨论,讨论前写好发言提纲;在小组讨论的基础上,选派代表在大会交流。四、严格要求自己,自觉加强党性锻炼。联系个人思想实际,认真写好学习心得。五、党员参加培训的情况记录在党员考核表中。-57- 十八、党员学习制度一、党支部要按照党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自身的实际,每年年初制定年度学习计划。二、学习的主要内容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各项决议、决定和党的基本知识,以及上级党组织布置的有关学习要求,使党员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坚定共产主义信念,提高党性修养,明确保持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三、党员学习采取党课教育与专题辅导相结合、中心发言与集体讨论相结合、书面交流与口头发言相结合、书本教育与形象直观教育相结合等形式,并采取带着问题学、考评促学等方法,激发党员参学的内动力,增强学习效果。党员每月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4小时,其中集中学习不少于2小时,党课教育每半年不少于1次。四、党员学习应做到:(1)有学习记录。学习使用专门的笔记本,学习笔记情况作为对党员考学、评学的重要依据。(2)有学习体会。党员每年至少写出一篇有针对性的心得体会,交党支部审阅。流动在外的党员,可以通过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党支部提交学习体会。(3)有学习小结。党员每年对学习情况进行自我小结。小结可与党员个人年度总结结合进行。-57- 五、党支部应做到:(1)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的目标要求、主要内容、时间安排和方法措施等。   (2)布置学习任务。根据学习计划,落实每一阶段学习的具体任务。学习任务要落实到每一名党员。    (3)进行学习考评。采取书面问答、审阅体会文章等形式,对党员学习的情况进行考查。一般每半年检查一次,每年考评一次。对检查考评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加以解决。对学习优秀的党员,要以适当的形式进行表彰。考评结果,作为年度评比优秀党员的重要依据。    (4)做好学习记录。党组织开展集中学习情况、党员学习情况等内容要记录在册。每半年对学习记录进行一次整理,年底对学习记录进行归总。确定专人保管。-57- 十九、党员经常性教育制度一、坚持“三会一课制”和“党员活动日”制度。党组织要制定科学的党课教育计划,每年至少进行两次党课教育,密切联系实际,针对党员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重点教育,增强党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二、党组织每月召开一次党员学习会,学理论、学党章、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听取党员意见和建议,了解党员参加党内活动和联系群众情况。三、每年至少举办1次业务技术培训班,使每个党员提高业务技术。四、党组织应坚持每年在专题组织生活会上进行党性分析,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解决党性党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五、坚持岗位学先进,服务比贡献,做到廉洁从政,勤政为民,定期开展评优树模活动。按期按时缴纳党费,每半年对缴纳党费情况进行检查。六、积极开展革命传统、爱国主义教育,加强党员干部思想道德品质的培养和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教育党员要善于从典型案例的反面教材中吸取教训,防微杜渐,警钟长鸣。-57- 二十、党员管理制度一、党员必须积极参加党的组织活动,坚持定期过组织生活,按时交纳党费,努力完成党交给的各项任务。二、党员参加所在支部党的组织活动,外出学习、工作,参加居住地党组织的组织生活。三、党员外出前必须向党支部报告,说明外出的理由、时间、地址等,党支部对外出党员过组织生活、缴纳党费等情况,要详细记载。临时性、间断性外出,离家较近的党员,应参加所在支部的各项活动。外出时间长、地点不固定的党员,由支委分工负责,定期通信联系。外出党员应主动定期向支部汇报思想、工作情况,按时缴纳党费,在返回期间,支部要单独组织他们学习党内文件,进行教育。四、对外出地点比较固定,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党员,一般应转出正式组织关系;外出时间在2—6个月之间的党员,则出具党员证明信,或流动党员活动证。五、老弱病残党员,如参加组织生活困难,由支部派人向其传达党的重要文件和党内重要活动,从政治上、生活上关心他们。六、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应提出转正申请,党支部要及时讨论并上报审批。-57- 七、对违纪党员,党组织应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根据错误的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二十一、党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制度 一、支部负责确定党群联系对子,结合工作实际划分党员责任区。二、责任人向责任对象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帮助责任对象了解各项法律、法规、制度的内容。三、责任人及时了解责任对象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做好其思想工作,帮助其解决工作、学习、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四、责任人要认真做好工作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支部汇报。五、责任人年底写好工作总结。六、党群联系工作作为考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民主评议中党员要自我总结。七、支部定期听取党员联系群众工作汇报,支委会每学期至少研究一次党群联系工作,及时总结,对做的好的党员给予表彰。对群众关系不好、不与群众联系、不服从组织安排或不认真完成任务的党员,在党员评议时要予以处理。八、对入党积极分子做好重点培养工作。-57- 二十二、流动党员管理制度一、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流动党员的管理,根据《党章》及有关党员管理工作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二、流动党员是指离开本单位或居住地,党员外出学习培训或上派下派锻炼,无固定地点或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外地或者外单位流入未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三、流动党员管理要坚持从严治党的原则,保证党员组织关系适时转移,使党员无论走到哪里,都能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四、党支部在党员外出后,要指定专人负责,通过适当方式与党员所在单位的党组织保持经常联系,了解党员外出后的思想、工作情况,及时向外出党员通报党组织的重要活动和工作部署。同时也要保持与流动党员的联系和沟通。五、对外出时间不足6个月外出学习、办理公务的党员,无固定地点的,组织关系可由原单位党支部管理,并报局党委备案。地点相对固定的,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组织管理程序上报,开具党员证明信,交所去单位或当地党组织,参加党内活动。党员外出时间超过6个月的,地点固定的,将其党员正式组织关系按组织管理程序转入所在单位的党组织。-57- 六、对短期外出或长期外出又无固定地点的,但可以经常返回本地的,仍在本支部参加组织生活,流动党员的党费一般应由党员个人按照《党费收缴办法》的有关要求和比例按月缴纳,特殊情况可以托人代交、邮寄、预交或补交,但预交补交的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七、流动党员外出前,党支部对外出党员的外出地点、外出原因、外出时间、联系电话、联系方式进行登记备案。八、党支部对外出党员进行行前教育,要求外出党员外出期间必须自觉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每季度至少一次以书面或电话等形式向自己组织关系的所在党组织联系,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九、外出党员要严格参加所在党组织的党的组织生活,而且要经常与原单位党支部保持联系,定期汇报情况。对没有正当理由的,连续六个月不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工作,不与党支部保持联系或不交党费的党员,要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57- 二十三、发展党员工作制度一、发展党员工作要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完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二、发展党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主要程序是:(一)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1、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所在党支部提出申请,提交入党申请书。2、递交入党申请报告一年半以上的入党申请人,通过党的基本知识考试,经小组推荐,支委会讨论,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3、党支部指定2名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并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定期培训等方法,对他们进行培养和教育。4、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核,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一次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的措施。5、组织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为5至7天(或不少于40个学时)。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内容。未经培训,一般不能发展入党。6、确定为拟发展对象:-57- (1)召开支委会。对照党员条件,进行充分酝酿,初定竞争拟发展对象,并确定召开支部扩大会的时间、对象等。(2)召开支部扩大会。参加对象为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会议的主要议程是:①支部负责人介绍每位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文化程度、工作简历、申请入党时间、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等(可形成书面材料发给与会者);②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演讲,主要内容包括个人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提交入党申请以来的思想工作表现等,演讲时间为10分钟左右,演讲结束后入党积极分子离开会场。③民主测评,测评的主要内容有入党动机、思想品德、遵守纪律、能力水平、勤奋敬业、工作成绩等。(3)召开支委会,根据测评分和入党积极分子平时思想、工作表现,确定发展对象。7、党支部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报党委预审。8、为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性,加强民主监督,进一步提高发展党员质量,经党委预审合格后,支部将确定的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及发展时间等予以公示。公示的内容形式、方法步骤根据上级有关要求执行。(二)预备党员的接收1、明确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2、经党委同意,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3、支委会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提交支部大会讨论。-57- 4、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会上,申请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以及需向党委织说明的问题。支委会向大会报告对申请人审议的情况。与会党员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充分的讨论,并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5、党支部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连同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材料,报党委。6、党委审批预备党员。(三)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1、党支部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和实际工作锻炼,以及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等方式,对他们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2、预备党员面对党旗进行宣誓。3、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由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并经支委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报上级党委审批,转为正式党员。三、发展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党支部要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作为党组织的后备军的作用,建立健全共青团组织推荐优秀团员加入党积极分子的制度。“推优”-57- 工作的具体步骤是:1、召开团员大会,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申请的团员情况,团员进行民主评议,提出推荐对象;2、支部委员会在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的基础上,讨论核定推荐名单,向党支部推荐;3、党组织对被推荐的优秀团员,条件成熟的可以确定为发展对象,需要逐步培养、教育的可以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四、为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严把“入口关”,引入发展党员竞争机制,通过知识测试、演讲、民主测评等形式,为入党积极分子及发展对象提供展现平台。加强发展党员制度化建设,坚持培训制、考核制、预审制、公示制、票决制等制度。党委结合现实表现,对表现优异者优先发展;对行为与要求不符者,取消其入党积极分子或发展对象资格,暂不发展。-57- 二十四、发展党员预审制度一、发展党员的预审时间:党支部对发展对象进行公示无问题后、在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吸收为预备党员之前,将其入党材料呈报党委审查。二、发展党员的预审内容:党委对所属党支部呈报的发展对象的入党材料认真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1、审查发展对象的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材料,看入党动机是否端正。思想汇报是否联系本人思想、工作、学习实际。2、发展对象是团员的,审查团组织向党支部的推荐情况,看申请入党前的主要表现。3、审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簿,审查培养时间(是否按季连续考察在一年半以上),培养人对发展对象的考察写实情况是否真实具体。4、审查政审材料,看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历史情况是否清楚。本人的主要政治表现。5、审查参加党校集中培训的情况,看成熟程度。集中培训学习不少于40学时,当年培训的二年有效。6、审查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情况,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是否认真,征求的人数是否符合要求(一般不能少于10人)。7、审查支委会对发展对象的综合审查报告,审查支委讨论确定为发展对象等会议记录,看支委意见。-57- 8、审查公示情况,了解发展对象在各方面表现,看是否具备党员条件。9、党委对党支部呈报的发展对象的入党材料,要在15日内进行审查。对材料齐备、程序规范的,要在预审表上签署意见。党支部在讨论之前,要指导发展对象按照要求填写《入党志愿书》;对材料不全、程序不符合要求的,将材料退回原党支部重新教育、培养和考察。10、对没有经过党委预审的发展对象,党支部不得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吸收为预备党员。11、经党委审查发现有弄虚作假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57- 二十五、入党积极分子动态管理制度一、入党积极分子因工作需要调整工作单位,或因参军、上学、结婚等,由甲地到乙地,原单位党组织应将他们的入党申请书、培养教育情况和组织的意见等有关材料,及时转给调入单位党组织。对于外单位转来的入党积级分子,党组织要及时进行研究,责成专人同新转来的入党积极分子谈话,了解其思想、学习和各方面的情况,并指定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二、党组织对于新转来的入党积极分子,应与本单位其他的入党积极分子一样,进行经常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党组织如未收到其原单位党组织或上级有关部门转来的有关材料,应及时联系。在原单位已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的入党积极分子,经由现所在单位党组织全面考察,确认已经具备党员条件的,则可列为发展对象。-57- 二十六、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一、责任追究的原则第一条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凡属责任追究的问题,要认真受理、查处、不得姑息迁就。第二条坚持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的原则。凡属在工作职权范围内失察、失管或蓄意谋事发生问题的,都要以事实为依据,追究党组织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按照工作范围及职责,准确认定错误性质,分清直接责任者、分管领导的责任和主要领导的责任,视其情节区别对待,做到既严肃认真,又处理恰当。第三条坚持群众路线,接受群众监督的原则。凡属群众反映发展党员工作问题的来信来访,都要认真听取他们反映的问题,并及时调查核实,对确有问题的,要做出严肃处理。二、责任追究的内容第四条党组织负责党员发展工作的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下列问题的进行责任追究。(一)采取不正当手段弄虚作假、伪造手续进入党内的;(二)本人没有提出申请,而被基层党组织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和拟发展对象的;(三)发展对象曾在经济上、政治上、生活作风上严重违法乱纪,受过刑事处罚和处分一直对党组织隐瞒而被吸收为党员的;-57- (四)发展对象隐瞒家庭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历史问题又不能划清界限而被吸收为党员的;(五)发展对象对党认识差、入党目的不明确、信仰宗教或邪教而被吸收为党员的;(六)群众反映发展对象或预备党员的问题,党组织没有核实清楚和澄清问题而被吸收为党员的;(七)以支部委员个别沟通、研究等形式来代替党员大会而被发展为党员的;(八)党委审批预备党员超过支部大会通过接收预备党员之日三个月,原报批党支部没有复议,或超过六个月原报批党支部没有重新办理入党手续的;(九)预备党员本人没有转正申请,支部大会讨论转正的,或本人有申请,参加会议的党员人数不足一半而被批准为正式党员的;(十)确定发展对象、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未经组织集体讨论决定而是书记个人决定和个别委员沟通的;(十一)属政策性问题不清楚,又不向上级有关部门请示、沟通,自行决定出现问题的;(十二)因工作渎职等主观原因造成发展党员质量问题的;(十三)对本单位发生的问题进行袒护、包庇,甚至弄虚作假、阻挠调查的;(十四)授意、指使、纵容有关人员对检举、控告、证明人打击报复的,将检举、控告的问题泄露给被检举、控告者或者无故扣压正当的申辩、辩护、申诉、作证材料的;(十五)属其他不按发展党员有关规定操作出现问题,在群众中造成影响的。-57- 三、责任追究的形式第五条根据发生问题的性质、情节轻重和后果大小,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管人员的责任,分别进行批评教育、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调离工作岗位。四、责任追究的办法第六条 局党委每年定期检查各基层党委织发展党员工作情况,对有责任追究问题的,要深入调查核实,按有关规定提出追究意见。第七条 局党委在查办出现的问题时,除要查清当事人的违纪问题外,还要根据不同情况,对有关领导进行调查,凡是有责任的,都应视情节处理。第八条实行责任追究,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涉及一般工作人员的由局党委调查处理,并将处理意见上报市委组织部,涉及市管干部的由市委组织部及市纪委调查处理。-57- 二十七、发展党员公示制度一、对发展对象实行公示,应在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接收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的决议形成之后,报请上级党委审批之前。对发展对象实行公示,应当由上级党委组织实施。二、公示的主要内容为:发展对象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学历、职务等基本情况:发展对象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党组织对其培养考察的情况。三、公示范围一般为发展对象的工作单位及其所居住的社区。公示方式可以采用公告形式,并设置意见箱收集群众意见。公示时间一般为7—10天。四、党组织建立专门记录簿,对发展对象公示的时间、反映的问题等记录备查。对干部、群众反映的发展对象的有关问题,应认真研究分析。需要调查核实的,指派专人调查核实。经调查核实,发展对象有下列情况者,应暂缓发展。不符合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或者隐瞒本人、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历史问题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其他问题,或者对党组织有其他欺骗行为或存在其他影响加入党组织的问题。公示结束时,对没有问题的发展对象,应及时审批。-57- 二十八、发展党员票决制度一、实行发展党员票决制,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观公正原则。在票决中,对票决对象必须一视同仁,确保党员能更加客观、公正地评价每个票决对象。(二)、逐人酝酿原则。对票决对象实行逐人讨论酝酿,使党员了解每个票决对象,能真实地反映党员对每个票决对象的评判意愿。  (三)、一人一票原则。对一个票决对象,投票人只投一票,或不投票,但不得多投票,也不得代替未到会的党员投票,填写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或由党支部指定专人按其本人意愿填写。未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不能委托投票,但可在会前书面向党支部表达自己的意愿。(四)、唯一意愿原则。投票人对同一票决对象,只能选择“同意”、或“不同意”、或“弃权”作为唯一意愿。对同一票决对象表达两种以上意愿的,视为无效票。不表达意愿的视为弃权。(五)、超过半数原则。到会有表决权党员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才能召开支部大会;“同意接收”或“同意按期转正”的表决票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同意接收预备党员”或“同意按期转为正式党员”的支部大会决议。  二、适用范围1、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考察,通过预审、公示后,提交支部大会讨论、表决是否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57- 2.预备期满,提交支部大会讨论、表决能否转正的预备党员。三、基本步骤(一)会前准备  召开党员大会之前,党支部必须准备好每个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培养考察和培训情况、政审情况、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和公示情况的相关材料;预备党员转正的必须准备好预备期间的表现考察情况等有关材料;同时,准备好加盖支部公章的表决票和票决情况汇总票,并指定专人填好“姓名”栏。(二)票决程序  1.支部大会研究吸收预备党员的票决程序:(1)由支部大会主持人宣布大会的主要议题和程序;(2)发展对象宣读《入党志愿书》,向大会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现实表现,介绍本人履历、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  (3)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的培养考察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本人是否同意其加入党组织表明意见和态度;  (4)党支部报告对发展对象“推优”、政审、培训、预审、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及公示等情况;  (5)党员酝酿讨论,充分发表意见,未到会党员的书面意见由支委在大会上宣读,发展对象对党员提出的意见表明态度;  (6)进行票决(发展对象应退场回避):  ①主持人通报有表决权的党员到会人数,并民主推荐出监票、计票人员;  ⑦监票、计票人员领取、清点和发放《接收预备党员表决票》;  ③-57- 主持人作填写《表决票》的说明;  ④有表决权的党员以无记名方式在《表决票》上填写相应符号;  ⑤投票;  ⑥监票、计票人员清点票数,当场计票并进行汇总,未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书面表决意见应统计在内;  ⑦监票人宣布得票情况;  ⑧监票、计票人员在《票决情况汇总票》上签名,并封存《表决票》;  (7)在本次支部大会期间,召开支委会,根据票决结果,提出“同意接收”或“不予接收”的意见;  (8)将支委会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形成支部大会决议;  (9)填写《票决情况汇总票》中的“说明”栏,盖党支部公章;  (10)党支部要根据支部大会作出的决议,及时填写发展对象《入党志愿书》中“支部大会决议”栏的内容,签名盖章后,连同有关材料上报党委审批;同时,党支部负责人向发展对象通报表决结果和支部大会决议。  2.支部大会研究预备党员转正的票决程序:  (1)由主持人宣布大会的主要议题和程序;  (2)转正对象宣读《预备党员转正申请书》,汇报自己在预备期间的表现,肯定成绩,找出差距,表明决心,并说明有关问题;-57- (3)预备期间的考察联系人介绍转正对象在预备期间的表现,表明本人是否同意其按期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转正对象所在的党小组,也应同时介绍转正对象在预备期间的表现和小组意见;  (4)党支部介绍转正对象在预备期间的教育考察和表现情况及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情况;  (5)党员酝酿讨论,充分发表意见,未到会党员的书面意见由支委在大会上宣读。转正对象对党员提出的意见表明态度;  (6)进行票决(转正对象应退场回避):  ①主持人通报有表决权的党员到会人数,并民主推荐出监票、计票人员;  ②监票、计票人员领取、清点和发放《预备党员转正表决票》;  ③主持人作填写《表决票》的说明;  ④有表决权的党员以无记名方式在《表决票》上填写相应符号;  ⑤投票;  ⑥监票、计票人员清点票数,当场计票并进行汇总,未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书面表决意见应统计在内;  ⑦监票人宣布得票情况;  ⑧监票、计票人员在《票决情况汇总票》上签名,并封存《表决票》。  (7)在本次支部大会期间,召开支委会,根据票决结果,提出“同意按期转正”或“延长预备期半年或一年”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意见;  (8)将支委会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形成支部大会决议;  (9)填写《票决情况汇总票》中的“说明”栏,盖党支部公章;  (10)党支部要根据支部大会作出的决议,及时填写预备党员《入党志愿书》中“支部大会决议”栏的内容,签名盖章后,连同有关材料上报党委审批;同时,党支部负责人向转正对象通报表决结果和支部大会决议。-57- (三)整理归档  支部大会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后,要将《票决情况汇总票》归入个人档案一份,支部存档一份,没有被同意接收为预备党员发展对象的《票决情况汇总票》要存入支部档案。对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无论是否按时转正,其《票决情况汇总票》都要归入个人档案一份,支部存档一份,有关发展党员工作的档案应长期保存。  附:1.关于接收×××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的表决票(样式)2.关于接收×××同志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的表决票(样式)    3.关于接收×××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的汇总票(样式)    4.关于接收×××同志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的汇总票(样式)关于接收×××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的表决票(样式)                               年  月  日姓名同意吸收暂缓吸收延长考察期不予吸收弃权        监票人:             计票人:           支部书记:  1.票决时,要按实际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数分发表决票,多余的表决票要当众剪角作废或撕毁。  2.收回的表决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表决票,票决有效;多于发出的表决票,票决无效,应重新进行。  3.票决意见一栏,只能选择一项,选择多项为无效票。-57- 关于接收×××同志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的表决票(样式)                               年  月  日姓名同意按期转正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弃权            监票人:             计票人:         支部书记:  1.票决时,要按实际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数分发表决票,多余的表决票要当众剪角作废或撕毁。  2.收回的表决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表决票,票决有效;多于发出的表决票,票决无效,应重新进行。  3.票决意见,只能选择一项,选择多项为无效票。关于接收×××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的汇总票(样式)                                 年  月  日姓名同意吸收暂缓吸收延长考察期不予吸收弃权            监票人:             计票人:         支部书记:关于接收×××同志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的汇总票(样式)                               年  月  日姓名同意按期转正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弃权     -57-      监票人:             计票人:          支部书记:二十九、党费收缴及管理制度一、党员必须每月按时向党组织交纳党费。二、基层党支部必须如期收缴党费,并及时上交上级党组织。三、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和标准:月工资收入不超过3000元的,每月交纳工资收入的0.5%;月工资收入超过3000元(税后)的,每月交纳工资收入的1%。四、如党员连6个月无故不交纳党费者,按自行脱党处理。五、流动党员的党费要按时交到流入地党组织。六、认真保管和封存党费收缴票据及向上级党组上交党费的回联票据。-57- 三十、领导干部廉政建设制度一、领导干部必须廉洁奉公,忠于职守,禁止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的利益。二、领导干部严禁用公款送礼,或以各种名义收礼;不得借本人、子女或亲属升学、乔迁、生日、婚丧事之机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三、严格财经纪律,不允许用公款旅游;严格控制学习、考察等公务活动,尽量压缩外出人员和时间;严格执行上级财务部门的规定,违规的费用不予报销。四、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业务往来确实需要招待的按规定标准的要求招待,不准一客多陪,铺张浪费;如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影响者,将严肃处理。五、不准利用职权之便假公济私,以权谋私;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活动;严格遵守公共财务管理和使用的规定;严格按照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制度办事,禁止借选拔任用干部之机谋取私利。-57- 三十一、党员干部述学、评学、检查制度一、述学制度:1、党员干部每半年汇报一次学习情况。2、汇报形式以书面汇报为主。3、学习情况与支部半年工作总结一起进行。二、评学制度:1、年底对党员干部学习情况进行一次评定。2、评定内容包括参学情况,测试成绩,撰写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情况等。3、评学工作与个人年度工作总结一起进行。三、考学制度:1、党员干部学习情况列入个人实绩考核目标之中。2、检查形式包括听汇报,查阅学习笔记等。3、检查内容包括参学情况,测试成绩,撰写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情况等。4、党员干部的学习情况考评结果作为评选先进的依据之一。-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