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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4-29 14:27:02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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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河街道办事处行政给付事项登记表及流程图(共27项)序号765行政权责编码行政权责名称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立功奖励金给付实施主体清水河街道办事处行政权责依据《关于印发<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第十九次全体(扩大)会议纪要>的通知》(深办[2006]25号)受理条件(选填)2011、2012年入伍服役的义务兵、烈士及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办理部门户口所在社区工作站(详见附件),清水河街道办社会事务科办理地点各社区工作站地址(详见附件),清水河街道办社会事务科地址:罗湖区泥岗西路1046号鸿颖大厦六楼联系电话各社区工作站(详见附件),清水河街道办社会事务科电话:0755-82489264服务表格(选填)无常见问题解答(选填)相关职责要求事前:根据上级部门文件要求,拟定实施方案。事中:按上级文件发放。事后:接受群众监督。监督电话0755-82489232相对人权利救济渠道行政相对人有权投诉,并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或寻求其他法律救济途径。部门处理意见及理由保留。理由:属于法定职责。审核意见
附件:办理部门:梅园社区工作站办理地点:深圳市罗湖区红岗路红岗西村红岗大厦首层联系电话:0755-25907075办理部门:坭岗社区工作站办理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泥岗西村2号3楼联系电话:0755-82427846办理部门:银湖社区工作站办理地点:深圳市罗湖区金湖路48号首层联系电话:0755-82212937办理部门:清水河社区工作站办理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泥岗东红岗花园15栋首层联系电话:0755-25902412办理部门:草埔西社区工作站办理地点:深圳市罗湖区鹤围村3号4楼联系电话:0755-22235172办理部门:玉龙社区工作站办理地点:深圳市罗湖区红岗路玉龙新村B区9栋2楼联系电话:0755-82267291办理部门:龙湖社区工作站办理地点:深圳市罗湖区红岗路青湖山庄4栋首层联系电话:0755-25835261
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立功奖励金给付实施流程图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工作站咨询,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街道办事处办处按区审批意思后,发放补助给申请人。区民政局审批符合申请条件的救助家庭盖章后,下发给街道。区民政局优抚科抽样调查核实。符合申请条件的上报民政局。街道办事处调查审核符合条件后上报街道办事处工作站审核
序号766行政权责编码行政权责名称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幸福老人计划)实施主体区民政局行政权责依据《深圳市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深民福〔2004〕58号)第十八条:“申请公益金资助的项目,应由申请单位报项目所在区民政局初审。”受理条件以下单位可以申请公益金资助:(一)市政府举办的社会福利机构;(二)街道办事处;(三)社区居委会;(四)经合法登记注册的非营利性社会福利机构。办理部门清水河街道社会事务科办理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泥岗西路1046号鸿颖大厦六楼联系电话0755-82489204服务表格(选填)申请报告常见问题解答(选填)相关职责要求事前:老人协会向街道提出申请事中:通过街道审核资料事后:上报区民政局,由福彩机构决定并发放公益金监督电话0755-82489232相对人权利救济渠道相对人可以投诉,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或者寻求其他法律救济途径。部门处理意见及理由保留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了此项权责审核意见
审查区民政局进行审查发放公益金决定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机构决定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退回材料,发放一次性补正告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出具《受理通知书》。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告知申请人向有关部门申请。形式审查街道接收申请材料。材料可当场更正的,允许当成更正申请街道老年人协会或社区老年人协会提出申请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幸福老人计划)流程图
序号767行政权责编码行政权责名称优抚对象临时医疗救助实施主体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办事处行政权责依据《深圳市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受理条件(选填)(一).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含参战伤残民兵民工);(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三)在乡老复员军人;(四)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五)参战参试军队退役人员;(五)“五老”人员。办理部门清水河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科办理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泥岗西路1046号鸿颖大厦六楼联系电话0755-82489264服务表格(选填)常见问题解答(选填)相关职责要求事前:优抚对象向户籍所在社区提出申请事中:1、初审;2、复审并签署意见;3、报区民政局审批事后: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755-82489232相对人权利救济渠道对实施主体作出的该行为不服,行政相对人有权:1.向罗湖区民政局提出反映与申诉部门处理意见及理由保留。审核意见(审核部门填写)
街道核实票据,对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后,上报区民政局。区民政局审批困难优抚对象向户籍所在社区提出申请社区工作站对申请对象的个人自费医疗票据进行审核,符合条件,填写《优抚对象临时医疗补助申请表》,审核完毕,上报街道。优抚对象临时医疗救助流程图
序号768行政权责编码行政权责名称残疾人大学生学杂费补助(初审)实施主体清水河街道办事处行政权责依据深圳市残疾人特殊困难救济补助办法受理条件(选填)清水河户籍在读大学生持证残疾人办理部门清水河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科办理地点罗湖区泥岗西路1046号鸿颖大厦六楼联系电话0755-82489297服务表格(选填)常见问题解答(选填)相关职责要求事前:1、宣传实施方法2、对社区残协专委进行指导事中:1、审核2、签署审核意见,报区残联事后: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755-82489232相对人权利救济渠道对实施主体作出的该行为不服,行政相对人有权:1向区残联陈诉、申辩。部门处理意见及理由保留:符合相关规定。审核意见(审核部门填写)
残疾人大学生学杂费补助审批流程图社区工作站对申请人情况进行初步了解,发放《深圳市残疾人特殊困难救济补助审批表》向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工作站提出申请申请人向工作站提交填写好的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社区工作站受理申请不在户籍地居住人员出具居住证明社区工作站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在掀起内补正书面回复不符合条件符合申请条件的上报区残联街道办事处调查审核社区工作站以入户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
序号769行政权责编码行政权责名称残疾人托养补贴(初审)实施主体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办事处行政权责依据《深圳市残疾人托养服务办法》受理条件(选填)本办法适用于18周岁以上持有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病情基本稳定、无传染疾病、自愿申请托养服务、并有一定经济能力的智力、精神残疾人和其他各类重度无业残疾人。办理部门清水河街道办社会事务科办理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泥岗西路1046号鸿颖大厦六楼联系电话0755-82489297服务表格(选填)常见问题解答(选填)相关职责要求事前:申请人提出申请事中:1、初审;2、复审;3、报区残联审核事后:服务机构签约监督电话0755-82489232相对人权利救济渠道对实施主体作出的该行为不服,行政相对人有权:1向区残联陈诉、申辩。部门处理意见及理由保留审核意见
残疾人托养服务补(初审)贴流程图未通过审核通过审核申请人提出申请服务机构签约社区共识区残联审核市评估转介机构评估街道残联审核社区工作站初审
序号770行政权责编码行政权责名称重度残疾人困难定期补助(初审)实施主体清水河街道办事处行政权责依据深圳市残疾人特殊困难救济补助办法受理条件(选填)清水河户籍重度残疾持证残疾人办理部门清水河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科办理地点罗湖区泥岗西路1046号鸿颖大厦六楼联系电话0755-82489297服务表格(选填)常见问题解答(选填)相关职责要求事前:1、宣传实施方法2、对社区残协专委进行指导事中:1、审核2、签署审核意见,报区残联事后: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755-82489232相对人权利救济渠道对实施主体作出的该行为不服,行政相对人有权:1向区残联陈诉、申辩。部门处理意见及理由保留:符合相关规定。审核意见(审核部门填写)
重度残疾人困难定期补助审批流程图社区工作站对申请人情况进行初步了解,发放《深圳市残疾人特殊困难救济补助审批表》向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工作站提出申请申请人向工作站提交填写好的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社区工作站受理申请不在户籍地居住人员出具居住证明社区工作站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在掀起内补正书面回复不符合条件符合申请条件的上报区残联街道办事处调查审核社区工作站以入户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
序号771行政权责编码行政权责名称残疾人申领参加社会保险补贴(初审)实施主体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办事处行政权责依据深圳市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试行办法受理条件(选填)1、给予我市自谋职业的残疾人社会保险费补贴;2、给予低保残疾人适当的社会保险费补贴;3、对失业残疾人每月给予医疗保险费补贴;4、给予未就业(一级)(重度残疾)残疾人适当的社会保险补贴。办理部门清水河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科办理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泥岗西路1046号鸿颖大厦六楼联系电话0755-82489297服务表格(选填)常见问题解答(选填)相关职责要求事前:申请人提出申请事中:1、审核;2、签署审核意见,报区残联审批事后: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755-82489232相对人权利救济渠道对实施主体作出的该行为不服,行政相对人有权:1向区残联陈诉、申辩。部门处理意见及理由保留审核意见
残疾人申领参加社会保险补贴流程申请人填写《深圳市残疾人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每年8月1日—15日开始接受申请)同时应提供《残疾人证》、身份证、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原件和复印件;低保残疾人还需提供《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领取证》,失业残疾人需提供《失业证》,自谋职业残疾人提供上年度个体经营月均纯收入低于上年度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证明材料以及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社区工作站核实申请人实际情况并签署意见报街道办残联区残联审核批准并通知申请人同时将审批结果汇总报市残联、区财政部门区财政部门将补助金额核拨区残联申请人持卡到银行领取社会保险补贴区残联负责发放残疾人社会保险补贴,并将金额打入申请人银行卡街道办审核并签署意见报区残联审批
序号772行政权责编码行政权责名称精神病人申请免费服药办理(初审)实施主体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办事处行政权责依据《深圳市户籍低收入精神病人服药管理及实施方案》受理条件(选填)持有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第二代残疾人证的精神残疾人(含癫痫)办理部门清水河街道办社会事务科办理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泥岗西路1046号鸿颖大厦六楼联系电话0755-82489297服务表格(选填)常见问题解答(选填)相关权责要求事前:申请人提出申请事中:1、街道初审;2、慢病院出具意见;3、残联审批事后:报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备案监督电话0755-82489232相对人权利救济渠道对实施主体作出的该行为不服,行政相对人有权:1向区残联陈诉、申辩。部门处理意见及理由保留审核意见
上报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备案区残联审批街道残联初审审核提交残疾人证、身份证复印件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慢病院意见精神病人申请免费服药办理(初审)流程图
序号773行政权责编码行政权责名称残疾人教育(培训)扶助金办理(初审)实施主体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办事处行政权责依据深圳市扶持残疾人就业办法受理条件(选填)具有深圳户籍的残疾人,经过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批准参加社会培训机构举办的劳动职业技能培训,达到规定的条件给予培训费核销。办理部门清水河街道办社会事务科办理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泥岗西路1046号鸿颖大厦六楼联系电话0755-82489297服务表格(选填)常见问题解答(选填)相关职责要求事前:提出申请事中:区残联审核,发放补贴事后: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755-82489232相对人权利救济渠道对实施主体作出的该行为不服,行政相对人有权:1向区残联陈诉、申辩。部门处理意见及理由保留审核意见
序号774行政权责编码行政权责名称残疾人辅助器具配送申请(初审)实施主体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办事处行政权责依据深圳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管理办法受理条件(选填)持有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第二代残疾人证;经深圳市卫生医疗机构诊断具有疑似残疾的3岁以下户籍儿童,依据本办法,享有相应的辅助器具服务。办理部门清水河街道办社会事务科办理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泥岗西路1046号鸿颖大厦六楼联系电话0755-82489297服务表格(选填)常见问题解答(选填)相关职责要求事前:提出申请事中:1、开案评估,领取评估报告;2、辅具使用事后:回访结案监督电话0755-82489232相对人权利救济渠道对实施主体作出的该行为不服,行政相对人有权:1向区残联陈诉、申辩。部门处理意见及理由保留审核意见
残疾人辅助器具配送申请(初审)流程图服务流程流程说明及使用表单申请人递交《深圳市残疾人辅具服务申请表》(表1)提交:《身份证或户口本》、《残疾人证》社区、街道专干填写《深圳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明细表》(表2),上报区残联咨询员填写辅具咨询表1和2(表3、4)残疾人领取《评估预约通知单》(表5)区残联《深圳市残疾人辅具需求汇总表》(表6)汇总上报至市辅具中心申请人领取《深圳市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评估结论领取通知书》(表7)《深圳市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评估报告》(表8)《深圳市残疾人辅具服务转介单》(表9)《深圳市残疾人辅具评估明细表》(表10)市辅具中心返回各区辅具配送服务单位填报《深圳市残疾人辅具配送登记表》(表11)、《深圳市残疾人辅具适配完成明细表》(表12)《辅具使用训练表》(表13)《深圳市残疾人辅具服务回访表》(表14)《深圳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个案结案表》(表15)提出申请受理申请定改制服务机构接受辅具服务领取评估报告接受适配评估不符合咨询开案预约评估区辅具服务中心B目录A目录结案回访辅具使用训练(转介)
序号775行政权责编码行政权责名称残疾人临时困难补助(初审)实施主体罗湖区清水河街道办事处行政权责依据《深圳市残疾人特殊困难救济补助办法》受理条件(选填)具有本市常住户籍并持有残疾人证的重度残疾人。②享有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持有残疾人证的本市常住户籍残疾人。③具有本市常住户籍并持有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子女就读中、小学校或特殊教育学校,无法缴交学杂费的;安装假肢、矫形器,实施肢残手术等,无法支付费用的;住房临时困难的;突发重病住院或罕见病症住院治疗,重度精神残疾人长期住院治疗等,家庭经济困难的;发生火灾、水灾、交通事故、房屋倒塌等重大意外事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办理部门清水河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科办理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泥岗西路1046号鸿颖大厦六楼联系电话0755-82489297服务表格(选填)常见问题解答(选填)相关职责要求事前:提出申请事中:1、初审,填写相关表格及证明材料;2、调查核实,出具证明;3、复核;4、报区残联事后: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755-82489232相对人权利救济渠道对实施主体作出的该行为不服,行政相对人有权:1向区残联陈诉、申辩。部门处理意见及理由保留审核意见
残疾人特殊困难救济补助初审流程图社区工作站对申请人情况进行初步了解,发放《深圳市残疾人特殊困难救济补助审批表》向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工作站提出申请申请人向工作站提交填写好的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社区工作站受理申请不在户籍地居住人员出具居住证明社区工作站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在掀起内补正书面回复不符合条件符合申请条件的上报区残联街道办事处调查审核社区工作站以入户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
序号776行政权责编码行政权责名称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审核实施主体清水河街道办事处行政权责依据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2.地方性法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七条:本省户籍独生子女父母,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以下优待奖励补助:(一)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对于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时,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二)属于农村居民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奖励或者办理养老保险;(三)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扶助金;(四)就业、住房、扶贫救济及子女入托、入学、医疗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五)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产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产假、看护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前款第一项、第三项规定的计划生育奖励金具体办法和扶助金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自本次修订施行之日起一年内另行制定。3.特区法规:《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七条:具有本市户籍且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没有生育只收养一个子女的,男性年满六十周岁、女性年满五十五周岁时,按照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给予计划生育奖励。受理条件(选填)(一)具有深圳户籍的独生子女父母,2009年1月1日以后,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可享受每人每月由政府发放的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金。已享受退休金加发5%或退休时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补助的,不再发给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金。(二)1.本市户籍人员,1980年2月2日至2008年12月31日间在单位办结退休手续时,未享受退休金加发5%或退休时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或补助的人员,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只生育(含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终身没有生育(含依法收养)子女的。2.本市户籍人员,1980年2月2日至2008年12月31日间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无单位人员(包括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无业、下岗失业人员等),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只生育(含依法收养)一个子女或终身没有生育(含依法收养)子女;未享受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退休奖励或补助的。办理部门清水河街道办事处计生科办理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泥岗西路1046号鸿颖大厦六楼联系电话0755-82489247服务表格(选填)深圳市居民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金申请表(A)或者深圳市落实历史遗留计划生育奖励补助金申请表(申请表B)常见问题解答(选填)无相关职责要求事前:向社会公布申请办理该事项的具体条件、材料要求、办理流程、办理方式、业务表格等。事中:根据办理要求进行审核材料,视情况进行核实,审核过程告知申请人,依法告知申请人享有的权利等。事后:依法告知审批批复,并将审批材料整理归档监督电话0755-82489302
相对人权利救济渠道部门处理意见及理由保留。审核意见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审核流程图给付对象本人向户籍地社区工作站提出申请审查公示十个工作日符合条件的,报街道办10个工作日审核完毕符合条件的,报区卫计局在10个工作日内加具意见市卫人委汇总符合条件名单报社保部门发放
序号777行政权责编码行政权责名称避孕节育手术奖励补助审核发放实施主体清水河街道办事处行政权责依据《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九条,本市户籍育龄夫妻或者在本市居住半年以上且纳入实际管理的流动人口育龄夫妻施行避孕节育手术的,凭手术证明,由所在单位给予休假,并由现居住地的区人民政府给予补助:(一)放置宫内节育器的,自手术之日起准予休假三天,手术后七天内不得安排从事重体力劳动,并给予不低于二百元的补助;(二)输精管结扎的,自手术之日起准予休假七天并给予不低于六百元的补助;(三)输卵管结扎的,自手术之日起准予休假二十一天并给予不低于六百元的补助;(四)妊娠十四周以内落实补救措施终止妊娠的,自手术之日起准予休假十五天并给予不低于三百元的补助;(五)妊娠满十四周(含十四周)以上落实补救措施终止妊娠的,自手术之日起准予休假四十二天并给予不低于五百元的补助。同时施行两种避孕节育手术的,合并计算假期和补助。受理条件(选填)罗湖区户籍育龄夫妻或者在罗湖区居住半年以上且纳入我区实际管理的流动人口育龄夫妻生育第一胎子女后,自愿采取宫内节育器、皮埋、输卵(精)管结扎(含医疗手术的同时实施双侧输卵管结扎)等长效节育措施和政策外怀孕采取补救措施(人流、引产),可享受一次性奖励或补助父母计划生育退休奖励或补助的。办理部门清水河街道办事处计生科办理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泥岗西路1046号鸿颖大厦六楼联系电话0755-82489247服务表格(选填)无常见问题解答(选填)无相关职责要求
事前:向社会公布申请办理该事项的具体条件、材料要求、办理流程、办理方式、业务表格等。事中:根据办理要求进行审核材料,视情况需要现场核查,依法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等。事后:依法告知审批批复,并将审批材料整理归档监督电话0755-82489302相对人权利救济渠道部门处理意见及理由保留审核意见
避孕节育手术奖励补助审核发放流程图给付对象本人向户籍地社区工作站提出申请审查符合条件的报街道计生科,每月统一上报区卫计局符合条件的,报区卫计局在10个工作日内发放
序号778行政权责编码行政权责名称无业人员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实施主体清水河街道办事处行政权责依据依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七条:本省户籍独生子女父母,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以下优待奖励补助:(一)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对于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时,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二)属于农村居民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奖励或者办理养老保险;(三)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扶助金;(四)就业、住房、扶贫救济及子女入托、入学、医疗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五)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产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产假、看护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受理条件(选填)辖区内夫妇双方均失业、无业的户籍人口办理部门清水河街道办事处计生科办理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泥岗西路1046号鸿颖大厦六楼联系电话0755-82489247服务表格(选填)失业人员独生子女保健费申请表相关职责要求事前:向社会公布申请办理该事项的具体条件、材料要求、办理流程、办理方式、业务表格等。事中:根据办理要求进行审核材料,视情况需要现场核查,依法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等。事后:依法告知审批批复,并将审批材料整理归档常见问题解答(选填)无
监督电话0755-82489302相对人权利救济渠道部门处理意见及理由保留。审核意见
无业人员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流程图申请对象本人向户籍地社区工作站提出申请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的即予受理符合条件的报街道计生科,计生科做出审核意见,每月统一汇总上报区卫计局审核通过的,发放保健费
序号779行政权责编码行政权责名称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实施主体清水河街道办事处行政权责依据1、《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七条:本省户籍独生子女父母,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以下优待奖励补助:(一)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对于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时,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二)属于农村居民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奖励或者办理养老保险;(三)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扶助金;(四)就业、住房、扶贫救济及子女入托、入学、医疗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五)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产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产假、看护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前款第一项、第三项规定的计划生育奖励金具体办法和扶助金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自本次修订施行之日起一年内另行制定。2、《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八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在住房、医疗、养老等方面予以优先照顾,并将有关扶助工作纳入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 受理条件(选填)罗湖区户籍人口中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办理部门清水河街道办事处计生科办理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泥岗西路1046号鸿颖大厦六楼联系电话0755-82489247
服务表格(选填)广东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资金扶助申请表常见问题解答(选填)无相关职责要求事前:向社会公布申请办理该事项的具体条件、材料要求、办理流程、办理方式、业务表格等。事中:根据办理要求进行审核材料,视情况需要现场核查,依法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等。事后:依法告知审批批复,并将审批材料整理归档监督电话0755-82489302相对人权利救济渠道部门处理意见及理由保留审核意见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流程图给付对象本人向户籍地社区工作站提出申请受理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符合条件的,报街道办5个工作日内审核并加具意见符合条件的,报区卫计局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批街道计生部门接到区卫计局的确认审批后,在5各工作日内告知申请对象审批结果
序号780行政权责编码行政权责名称户籍人口重大疾病救助初审实施主体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办事处行政权责依据《罗湖区户籍困难居民重大疾病医疗资助申请》受理条件(选填)1.罗湖户籍居民,2.罹患重大疾病3.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区最低工资标准1.5倍,4.自费医疗费1万元以上(含1万元)5.费用发生日起一年内有效。办理部门清水河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科办理地点罗湖区泥岗西路1046号鸿颖大厦六楼联系电话0755-82489204服务表格(选填)常见问题解答(选填)相关职责要求事前:提出申请事中:1、初审;2、复审;3、区慈善会审批;4、作出决定事后:准予的发放资助金,不准予的告知申请人理由监督电话0755-82489232相对人权利救济渠道对实施主体作出的该行为不服,行政相对人有权:1.向罗湖区慈善会提出反映与申诉部门处理意见及理由保留。审核意见(审核部门填写)
准予的,发放一次性资助金按照《罗湖区慈善会关于罗湖户籍困难居民重大疾病医疗资助暂行办法》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不准予的,告知申请人不予批准的理由根据审查和上门核查情况,作出准予或不予救助的决定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对申请材料有疑问的,可以依实施方案指派有关人员上门核查,了解申请人的情况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依据《罗湖区慈善会关于罗湖户籍困难居民重大疾病医疗资助暂行办法》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依据《罗湖区慈善会关于罗湖户籍困难居民重大疾病医疗资助暂行办法》符合申请条件的依据《罗湖区慈善会关于罗湖户籍困难居民重大疾病医疗资助暂行办法》不符合申请条件的街道办事处审核区慈善会审批社区工作站初审提交材料申请人告知申请人补充完整材料受理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并交街道办复审即时告知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户籍人口重大疾病救助初审流程图
序号781行政权责编码行政权责名称低保残疾人医疗康复费补助(初审)实施主体清水河街道办事处行政权责依据深圳市残疾人特殊困难救济补助办法受理条件(选填)清水河户籍低保持证残疾人办理部门清水河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科办理地点罗湖区泥岗西路1046号鸿颖大厦六楼联系电话0755-82489297服务表格(选填)常见问题解答(选填)相关职责要求事前:1、宣传实施方法2、对社区残协专委进行指导事中:1、审核2、签署审核意见,报区残联事后: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755-82489232相对人权利救济渠道对实施主体作出的该行为不服,行政相对人有权:1向区残联陈诉、申辩。部门处理意见及理由保留:符合相关规定。审核意见(审核部门填写)
低保残疾人医疗康复费补助审批流程图社区工作站对申请人情况进行初步了解,发放《深圳市残疾人特殊困难救济补助审批表》向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工作站提出申请申请人向工作站提交填写好的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社区工作站受理申请不在户籍地居住人员出具居住证明社区工作站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在掀起内补正书面回复不符合条件符合申请条件的上报区残联街道办事处调查审核社区工作站以入户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
序号782行政权责编码行政权责名称深圳市低收入家庭保障金发放(审核)实施主体清水河街道办事处行政权责依据《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深府[2008]189号(附件一)具体条例如下: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完善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居民基本生活,构建和谐社会,根据国务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具有本市户籍的居民,其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以申请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深圳市低收入居民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通知》深府[2010]72号(附件二)具体条例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完善低收入居民救助制度,保障我市低收入居民的基本生活,扩大社会救助的覆盖范围,提高我市社会保障水平,根据《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89号,以下简称《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社会救助是指政府各职能部门根据本市低收入居民的申请,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提供项目救助以及必要的临时救助。第三条低收入居民社会救助坚持保障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鼓励就业、公平公正的原则。受理条件(选填)将低收入居民社会救助认定标准初步定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新增养育扶助金,救助有特殊成员需要照顾、家庭支出相应增多的困难家庭临时救助主要由各区实施,视申请人的困难状况给予1000-6000元的一次性救助
非本市户籍低收入居民,在深圳连续工作生活一年以上,且连续在深圳缴纳社保超一年,可申请临时救助办理部门户口所在社区工作站(详见附件),清水河街道办社会事务科办理地点清水河街道办社会事务科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泥岗西路1046号鸿颖大厦六楼;社区工作站地址(详见附件)联系电话清水河街道办社会事务科电话:0755-82489204;社区工作站电话(详见附件)服务表格(选填)常见问题解答(选填)相关职责要求事前:咨询、申请事中:1、初审,收取相关材料并出具回执;2、调查核实;3、公示;4、复核,符合条件报区民政局;5、区民政局福利事务科抽样调查核实;6、审批盖章发放救助金。事后: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755-82489232相对人权利救济渠道对实施主体作出的该行为不服,行政相对人有权:1.向罗湖区民政局提出反映与申诉部门处理意见及理由保留审核意见
附件:办理部门:梅园社区工作站办理地点:深圳市罗湖区红岗路红岗西村红岗大厦首层联系电话:0755-25907075办理部门:坭岗社区工作站办理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泥岗西村2号3楼联系电话:0755-82427846办理部门:银湖社区工作站办理地点:深圳市罗湖区金湖路48号首层联系电话:0755-82212937办理部门:清水河社区工作站办理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泥岗东红岗花园15栋首层联系电话:0755-25902412办理部门:草埔西社区工作站办理地点:深圳市罗湖区鹤围村3号4楼联系电话:0755-22235172办理部门:玉龙社区工作站办理地点:深圳市罗湖区红岗路玉龙新村B区9栋2楼联系电话:0755-82267291办理部门:龙湖社区工作站办理地点:深圳市罗湖区红岗路青湖山庄4栋首层联系电话:0755-25835261
深圳市低收入家庭保障金发放(审核)事项实施流程图申请人家庭向社区工作站咨询、申请。符合条件后进行公示上报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站对申请人家庭情况进行初步了解,符合低保条件的发给《申请表》。社区工作站以入户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申请人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社区工作站在收取资料后出具回执。5个工作日区民政局福利事务科抽样调查核实。街道办事处调查核实。区民政局审批符合申请条件的救助家庭盖章后,下发给街道。街道办事处办处按区审批意思后,发放救助金给救助家庭。符合申请条件的上报民政局。
序号783行政权责编码行政权责名称优抚对象子女助学补助申请、发放实施主体罗湖区清水河街道办事处行政权责依据粤民优(2004)46号、民发(2004)192号受理条件(选填)已认定身份、在册优抚人员在校子女办理部门清水河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科办理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泥岗西路1046号鸿颖大厦六楼联系电话0755-82489204服务表格(选填)《优抚对象临时助学补助申请表》常见问题解答(选填)相关职责要求事前:提出申请,填写相关表格事中:审核并签署意见报区民政局审批事后:发放补助金监督电话0755-82489232相对人权利救济渠道向社区、街道或优抚科申诉部门处理意见及理由保留。审核意见
区民政局审批按审批金额发放补助金街道办审核,签署意见优抚对象向社区提出申请,填写《优抚对象子女助学补助申请表》优抚对象子女助学补助申请、发放流程图
序号784行政权责编码行政权责名称慈善会社会救助及重大疾病救助申请(审核)实施主体清水河街道办事处行政权责依据《劳务工关爱基金”——重大疾病救助项目细化规定》(见附件一)具体条例如下:第一条:资助对象非深圳户籍并在深圳合法居住且工作满一年以上,在深遭遇突发性重大疾病的劳务工。《劳务工子女重大疾病救助项目细化规定》受理条件(选填)申请对象类型为: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我区最低工资标准2倍的居民;生活困难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残疾军人、在乡复员军人(含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五老”人员(老堡垒户、老游击队员、老交通员、老苏区干部、老党员);生活困难的残疾人、孤寡老人、孤儿;生活困难的独生子女家庭。办理部门户口所在社区工作站,清水河街道办社会事务科办理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泥岗西路1046号鸿颖大厦六楼联系电话0755-82489204服务表格(选填)常见问题解答(选填)相关职责要求事前:咨询、申请事中:1、初审,收取相关材料并出具回执;2、调查核实;3、公示;4、复核,符合条件报区民政局;5、区慈善会调查核实;6、审批盖章发放救助金。事后: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755-82489232相对人权利救济渠道部门处理意见及理由保留审核意见
慈善会社会救助及重大疾病救助申请(审核)事项实施流程图申请人家庭向社区工作站咨询、申请。符合条件后进行公示上报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站对申请人家庭情况进行初步了解,符合条件的发给《申请表》。社区工作站以入户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申请人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社区工作站在收取资料后出具回执。5个工作日区慈善会调查核实。街道办事处调查核实。区慈善会审批符合申请条件的救助居民盖章后,下发给街道。街道办事处办处按区审批意思后,发放救助金给救助居民。符合申请条件的上报民政局。
序号785行政权责编码行政权责名称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补贴实施主体清水河街道办事处行政权责依据(一)《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意见》(深府〔2009〕26号第九条,深圳市人民政府2009年2月21日颁布);(二)《关于推进我市公共就业管理服务体制机制改革的通知》(深府办〔2011〕90号);(三)《关于支付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补贴的通知》(深劳社规〔2009〕11号,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09年4月21日颁布);(四)《关于印发<深圳市罗湖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罗府办〔2012〕30号);(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援助政策的通知》(深府〔2013〕60号,实施日为2013年6月28日(深人社发〔2013〕175号);(六)《深圳市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补贴办法的通知》(深人社规〔2013〕8号);(七)《关于原区属非本区户籍享受就业援助人员享受新政策申请资格认定及就业援助的工作指引》(深劳就〔2013〕19号);受理条件(选填)户籍在本辖区且持有本市失业证,办理灵活就业登记后,自愿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个人缴费窗口缴交社会保险满3个月的就业困难人员。办理部门清水河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泥岗西路1046号鸿颖大厦一楼联系电话0755-82489279服务表格(选填)(事项申请材料的电子表格,相对人可在政府网站下载)常见问题解答(选填)相关职责要求事前:提交材料申请事中:形式审查,提出审查意见事后:审核通过发放补贴,审核不通过告知申请人
监督电话0755-82489320相对人权利救济渠道对实施主体作出的该行为不服,行政相对人有权向以下单位提出异议:1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处理意见及理由建议转移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补贴拨付至区就业服务机构:根据《关于支付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补贴的通知》(深劳社〔2009〕11号)和《关于支付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补贴的补充通知》(深劳社〔2011〕14号)中第五条办理程序第三款第五项区就业服务机构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工作第七项区就业服务机构复核通过的,按规定向申请人银行账户拨付补贴。根据2013年就业援助政策调整与衔接业务操作手册中第四章第四条第八款第四第一项第七步区就业服务机构收到街道上报的灵活就业补贴资料后,复核申报资料是否规范完整,在五个工作日内核查、审核完毕。审核完毕后,区就业服务机构应在区人力资源网站将申请人的灵活就业相关信息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信息个人房产套数有异议的,区人力资源部门可要求申请人提供查询委托书及其他查询所需材料,并根据委托授权向房地产权登记部门查询申请人的房产数量。申请人不配合、拒绝接受调查或步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申请。区人力资源部门收到房地产权登记部门提供的申请人房产数量证明材料后。若发现经证书与申请人填报不符的,将申请资料退回受理街道,不予审核通过。被拒绝的申请人仍需享受灵活就业补贴的,可据实情重新填写申请表格,并按流程由头开始办理。公示信息无异议的,区就业服务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核意见。不符合申请或公示发现提交资料与事实不符的,将申请资料退回街道。第八步区就业服务机构对通过灵活就业补贴复核的,按相关规定向申请人的银行账户拨付补贴。由于该业务目前全由街道负责,在复核和拨付这方面缺少监督,因此该业务应该按市里的办事流程转移至区就业服务机构审核意见(审核部门填写)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补贴流程图就业困难人员符合要求的机构户口地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形式审查申请事项属于规定范围且申请材料符合实施办法要求的、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申请事项不属于职权范围的依法不需要审批的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即时告知不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有权受理机关受理申请出具受理通知书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退回申报材料,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按照审查程序对申请材料和其他法定条件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审核通过的,按规定发放位性工人员保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就业补贴性工人员保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位性工人员保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不通过的,告知申请人提交材料
序号786行政权责编码行政权责名称失业人员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实施主体清水河街道办事处行政权责依据(一)《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意见》(深府〔2009〕26号)第六条第22款,深圳市人民政府2009年2月21日颁布;(二十二)鼓励失业人员参加技能培训。失业人员参加定点培训机构技能培训和岗位适应性培训的,每年享受一次技能培训补贴和岗位适应性培训补贴,一年内参加同一工种上一等级技能培训合格的,可再次享受技能培训补贴。毕业2年内未能就业的本市高校毕业生,求职登记后可享受上述的技能培训补贴。具体培训项目、培训周期、培训价格指导、补贴标准和方式等经市劳动保障部门公布后执行。(二)《深圳市失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办法》第四条;第一款培训申请第一项失业人员凭有效失业证,到户籍地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提出培训申请,一次只能申报一个培训科目。第二项工作人员告知失业人员补贴的培训项目和标准,引导失业人员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局网站查询具体培训项目、补贴标准及培训机构。第二款受理备案第一项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工作人员查询失业人员本年度参加技能培训情况,确定是否受理本次申请并告知。第二项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工作人员向失业人员告知技能培训补贴政策,解读《深圳市失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办法》并开具《失业人员技能培训备案表》,该表作为失业人员申请培训、鉴定费用补贴的凭证,下联由失业人员留存。第三款参加培训第一项失业人员自行到选择的培训机构缴费参加培训,培训完成后自行报名缴费参加职业技能鉴定。
第四款第一项失业人员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应自领取职业资格证书之日起20各工作日内,向户籍地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申请80%的职业培训补贴和全额技能鉴定补贴。失业人员通过我市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自领取职业资格证书之日起6个月内实现就业的,应在办理就业登记后的20各工作日内,向户籍地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申请剩余20%的职业培训补贴。第二项核实,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应在受理申请后的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情况进行查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在《失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补贴申请表》上签署核实意见并加盖公章,将材料报送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受理条件(选填)持有效失业证明并参加了技能培训和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深圳户籍登记失业人员办理部门清水河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泥岗西路1046号鸿颖大厦一楼联系电话0755-82489279服务表格(选填)常见问题解答(选填)相关职责要求事前:提出申请事中:1、开具备案表;2、参训和职业技能鉴定;3、拿取资格审批补贴;4、核实报送区就业服务机构;5、区公共舅爷爷服务机构公示并报送区财政部门事后:发放补贴监督电话0755-82489320相对人权利救济渠道对实施主体作出的该行为不服,行政相对人有权向以下单位提出异议:1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处理意见及理由建议由罗湖区人力资源局负责受理、审批、支付,才能保证补贴的办理时限。审核意见
失业人员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流程图外部流程图内部流程图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受理申请人申请并开具备案表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到街道劳保所提出培训申请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受理申请人申请并开具备案表劳动保障事务所接受申请补贴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进行核实并报送区就业服务机构区财政部门向申请人发放补贴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公示并报送区财政部门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进行核实并报送区就业服务机构拿到资格证后向劳动保障事务所申请补贴失业人员到培训机构参加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
序号787行政权责编码行政权责名称自主创业补贴实施主体清水河街道办事处行政权责依据(一)《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意见》(深府〔2009〕26号第八条,深圳市人民政府2009年2月21日颁布);(二)《关于推进我市公共就业管理服务体制机制改革的通知》第二条第五款(深府办〔2011〕90号);第五款自主创业人员申请创业补贴,由创业实体注册地(经营地)的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受理。 (三)《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意见》(深府〔2009〕143号);(四)《关于印发深圳市自主创业补贴办法的通知》(深人社规<2009>3号);(五)《关于印发<深圳市罗湖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第5条第8款[罗府办[2012]30号]; 第五条 区人力资源局职责:第八款负责受理、审批、支付自主创业人员场租补贴、社保补贴、创业失败社保补贴、税费补贴、首次创业补贴和创造就业岗位奖励等各项补贴。受理条件(选填)在我市自主创业或带动就业的本市的登记失业人员、农转居失业人员、归国留学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随军家属、残疾人及毕业2年以内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及技校毕业生(以下简称自主创业人员)。办理部门清水河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泥岗西路1046号鸿颖大厦一楼联系电话0755-82489279服务表格(选填)1、《自主创业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2、《自主创业人员社保补贴申请表》3、《自主创业人员场租补贴申请表》4、《自主创业人员税费补贴申请表》5、《自主创业人员首次创业补贴申请表》6、《自主创业人员创造就业岗位奖励申请表》7、《深圳市自主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表》、《贷款项目计划书》常见问题解答(选填)
相关职责要求事前:提出申请事中:1、初审;2、复核并签署意见;3、送区初审复核并签署意见事后:拨付补贴监督电话0755-82489320相对人权利救济渠道对实施主体作出的该行为不服,行政相对人有权向以下单位提出异议:1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处理意见及理由按照《关于印发<深圳市罗湖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第5条第8款要求罗湖区人力资源局负责受理、审批、支付自主创业人员场租补贴、社保补贴、创业失败社保补贴、税费补贴、首次创业补贴和创造就业岗位奖励等各项补贴。建议由罗湖区人力资源局负责受理、审批、支付,才能保证补贴的办理时限。审核意见(审核部门填写)
自主创业补贴流程图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申请人已成功自主创业的自主创业人员向注册地(经营地)街道劳动劳动保障事务所提交材料并填写相关申请表格注册地(经营地)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业务人员受理申请并初核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负责人签署复核意见15个工作日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业务人员初审由财务拨付补贴到申请人账户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业务部门复审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负责人签署审批意见10个工作日不符合条件的退回街道不符合条件的退回街道
序号788行政权责编码行政权责名称法律援助初审实施主体罗湖区司法局行政权责依据《深圳市法律援助条例》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六条 对于下列事项,申请人可以向市、区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申请辅助性法律援助:(一)申请事项为请求工伤、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二)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三)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的;(四)请求发给抚恤金的;(五)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六)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七)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权益的。受理条件(选填)1、符合本市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家庭人圴收入在千元以下;2、申请事项依法在本区审理或者处理;3、申请法律援助事项和具体请求有充分证据和法律依据并有援助必要。办理部门清水河街道司法所办理地点罗湖区泥岗西路1046号鸿颖大厦二楼联系电话0755-82489237服务表格(选填)可在人民政府(司法局)网站下载常见问题解答(选填)相关职责要求事前:提出申请事中:1、审查;2、发放通知书或决定书;3、办理相关手续,完成法律文书事后:结案归档监督电话0755-82489287相对人权利救济渠道
1、申请人如果对法律援助中心作出的不予提供法律援助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不予援助通知书之日起五日内,向原法律援助中心提出书面申请,要求重新审查一次。2、申请人也可以向该法律援助中心的主管司法行政机关申请重新审议一次。法律援助中心或其主管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在收到重新审查(审议)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审议重新审查(审议)决定(以不影响申请人的诉讼时效为前提,下同),并书面通知申请人。3、在特殊情况下,法律援助中心、司法行政机关可以适当延长重新审查或重新审议的时间,但延长的时间最多不能再超过15日。部门处理意见及理由保留(由区法制办审查提供意见)审核意见
结案归档办理相关手续,完成法律文书发放通知书或决定书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不符合条件或异议成立的,书面通知申请人报送区法律援助处初审申请人补正材料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予以受理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形式的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规定形式的收文(形式审查)申请人提出申请法律援助初审流程图
序号789行政权责编码行政权责名称失业保险金核发实施主体清水河街道办事处行政权责依据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失业保险若干规定》和《深圳市失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深人社规〔2012〕21号)文中:第六条失业登记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条件:参加失业保险满一年,或者缴费不满一年但本人仍有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并且是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受理条件(选填)在深圳市同一家单位就业并连续参加失业保险满六个月以上,同时处于失业状态办理部门清水河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地点罗湖区泥岗西路1046号鸿颖大厦一楼联系电话0755-82489279服务表格(选填)常见问题解答(选填)相关职责要求事前:相关资料准备事中:1、申请人到街道劳保所办理;2、社保局事业部门审核事后:发放失业保险金监督电话0755-82489320相对人权利救济渠道对实施主体作出的该行为不服,行政相对人有权向以下单位提出异议:1社保局失业保险科部门处理意见及理由建议保留失业保险金申领办理,符合“三定”范围。审核意见
失业保险金核发外部流程图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准备好资料申请人到街道办劳保所办理社保局事业部门审核并发放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核发内部流程图查询申请人信息失业金核定核对银行信息失业金计算社保机构计财部门发放失业保险金社保局失业部门审核失业金待遇信息确认
序号790行政权责编码行政权责名称文化艺术类社会组织扶持资金发放实施主体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办事处行政权责依据《罗湖区文化艺术类社会组织扶持暂行办法》受理条件(选填)申请扶持的文化艺术类社会组织应符合以下条件:(一)需为已在罗湖民政部门登记或在各街道办事处备案、并常年从事公益性文艺活动或文艺演出的文化艺术类社会组织;(二)需为经各街道文化站或区文化馆审查后同意申报,并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登记在册的文化艺术类社会组织。办理部门清水河街道办事处文体站办理地点罗湖区泥岗西路1046号鸿颖大厦六楼联系电话0755-82489310服务表格(选填)常见问题解答(选填)相关职责要求事前:社团在民政局注册或街道备案,提交材料事中:1、街道初审;2、文体局复审;3、审批评定事后:拨付资金监督电话0755-82489301相对人权利救济渠道部门处理意见及理由保留。审核意见
文化艺术类社会组织扶持资金发放流程图已在民政局注册的社团或已在街道社会事务科备案的社团,按照要求提交年度活动开展情况的材料街道文体站收到申请材料后进行审核,递交区文体局区文体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批,评定社团类型(先进、核心、重点社团)书面回复不符合条件区文体局按照社团类型下拨社团扶持资金到街道街道将扶持资金拨给注册社团或社团所属社区工作站
序号791行政权责编码行政权责名称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奖励补贴实施主体清水河街道办事处行政权责依据(一)《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意见》(深府〔2009〕26号第九条第34款,深圳市人民政府2009年2月21日颁布);第34款促进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对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的,在其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并在个人缴费窗口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每人每月按照400元的标准给予灵活就业补贴,同时按劳动保障部门公布的当年最低缴交社会保险费标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二)《关于推进我市公共就业管理服务体制机制改革的通知》(深府办〔2011〕90号);(三)《关于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及申请补贴和奖励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劳社规〔2009〕10号,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09年4月21日颁布);(四)《关于印发<深圳市罗湖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第8条第1款[罗府办[2012]30号];第一款负责受理、审批、支付企业注册地在本街道,新招用罗湖户籍和原招用持罗湖失业证或市失业证户籍在罗湖的就业困难人员的岗位、奖励金、社保补贴。(五)《罗湖区用人单位招用失业人员备案及补贴和奖励申请办理流程》[罗人〔2012〕56号];(六)《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援助政策的通知》(深府[2013]60号,实施日为2013年6月28日(深人社发〔2013〕175号);(七)《关于原区属非本区户籍享受就业援助人员享受新政策申请资格认定及就业援助的工作指引》(深劳就〔2013〕19号)。受理条件(选填)(一)在本辖区注册、年检合格、正常纳税的用人单位,在规定的工种岗位范围内招用罗湖户籍就业困难人员且办理下列手续的,可以向区公共就业促进中心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和招用奖励:1、与招用人员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2、为招用人员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3、按规定为招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者,包括社会养老保险、社会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二)用人单位承担政府采购的工程、服务项目时,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符合上述条件的,可申请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不能申请招用奖励。(三)用人单位招用达不到就业困难条件、登记失业达3个月以上的女35周岁(含35岁)、男子45周岁(含有45岁)以上失业人员并符合上述条件的,可申请支付社会保险补贴和招用奖励,不能申请岗位补贴。(四)用人单位招用经认定的“零就业家庭”成员并符合上述条件的,可按照就业困难人员的补贴项目和标准给予补贴。“零就业家庭”年龄低于35周岁(不含35周岁)的失业人员享受补贴、奖励等政策时间不超过1年。办理部门清水河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地点罗湖区泥岗西路1046号鸿颖大厦一楼联系电话0755-82489279服务表格(选填)(事项申请材料的电子表格,相对人可在政府网站下载)常见问题解答(选填)相关职责要求事前:提交材料申请事中:1、审查并提出意见;2、作出决定事后:审核通过的发放资金;审核不通过的告知申请单位监督电话0755-82489320相对人权利救济渠道对实施主体作出的该行为不服,行政相对人有权向以下单位提出异议:1区人力资源局部门处理意见及理由保留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奖励补贴,符合“三定”规定审核意见
符合要求的机构审核不通过的,告知申请单位审核通过的,按规定发放奖励金、位性工人员保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用人单位对申请材料有疑问的,可以依法指派有关人员到现场核查,提出现场核查意见(如法律有规定)作出是否发放补贴的决定按照审查程序对申请材料和其他法定条件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退回申请材料,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受理申请,出具受理通知书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有权受理机关即时告知不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申请事项属于职权范围且申请材料符合实施办法要求的、或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申请事项不属于职权范围的依法不需要审批的形式审查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材料提交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奖励补贴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