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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4-29 14:46:24 发布

罗湖区审计局行政强制事项登记表及流程图(共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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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区审计局行政强制事项登记表及流程图(共4项)序号21行政权责编码行政权责名称对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可能被转移、隐匿、篡改、毁弃)和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资产进行封存实施主体罗湖区审计局行政权责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十四条第一、二款审计机关进行审计时,被审计单位不得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不得转移、隐匿所持有的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资产。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前款规定的行为,有权予以制止;必要时,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负责人批准,有权封存有关资料和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资产;对其中在金融机构的有关存款需要予以冻结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2.《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审计机关依照审计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封存被审计单位有关资料和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资产的,应当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负责人签发的封存通知书,并在依法收集与审计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后解除封存。封存的期限为7日以内;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7日。3.《深圳经济特区审计监督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审计机关有根据认为被审计单位可能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有关资料的,有权采取取证措施;必要时,经审计机关负责人批准,有权暂时封存被审计单位与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有关的账册资料。行政强制对象 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可能被转移、隐匿、篡改、毁弃)和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资产行政强制种类封存受理条件(选填)办理部门罗湖区审计局办理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文锦中路1008号罗湖管理中心大厦18楼联系电话0755-25666581服务表格(选填)常见问题解答(选填)相关职责要求事前:1.行政机关履行行政管理职责,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的,可以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2.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3.实施行政强制审计机关进行审计时,发现被审计单位可能有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或者转移、隐匿所持有的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资产行为之一的,有权予以制止。必要时,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负责人批准,有权封存有关资料和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资产。 事中:1.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三)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四)通知当事人到场;(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六)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七)制作现场笔录;(八)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九)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行政机关负责人认为不应当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违法行为涉嫌犯罪应当移送司法机关的,行政机关应当将封存的有关财物一并移送,并书面告知当事人。2.依法行使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封存与违法行为无关的财产,不得封存个人及所抚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过程中应妥善保管查封财物,符合解除封存情形的,应当及时作出解除封存决定;不得利用行政强制权为单位或者个人谋取利益的;3.封存被审计单位有关资料和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资产,须经审计机关负责人批准,持审计机关负责人签发的封存通知书,并在依法收集与审计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后解除封存。封存的期限为7日以内;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7日。审计机关采取相应的措施不得影响被审计单位合法的业务活动和生产经营活动。对封存的资料、资产,审计机关可以指定被审计单位负责保管,被审计单位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事后:加强对实施行政强制权的监督检查,对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监督电话0755-25666907相对人权利救济渠道对实施主体作出的该行为不服,行政相对有权: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强制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人民法院在强制执行中有违法行为或者扩大强制执行范围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部门处理意见及理由保留(法律法规授权)审核意见(审核部门填写) 序号22行政权责编码行政权责名称对有关审计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予以登记保存实施主体罗湖区审计局行政权责依据1.《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二十三条 财政部门、审计机关、监察机关依法进行调查或者检查时,在有关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审计机关、监察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7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第九十五条被审计单位的相关资料、资产可能被转移、隐匿、篡改、毁弃并影响获取审计证据的,审计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证据保全措施。3.《深圳经济特区审计监督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审计机关有根据认为被审计单位可能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有关资料的,有权采取取证措施;必要时,经审计机关负责人批准,有权暂时封存被审计单位与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有关的账册资料。行政强制对象有关审计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行政强制种类登记保存受理条件(选填)办理部门罗湖区审计局办理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文锦中路1008号罗湖管理中心大厦18楼联系电话0755-25666581服务表格(选填)常见问题解答(选填)相关职责要求事前:1.行政机关履行行政管理职责,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的,可以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2.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3.审计机关依法进行调查或者检查时,在有关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审计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事中1.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三)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四)通知当事人到场;(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六)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七)制作现场笔录;(八)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九)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行政机关负责人认为不应当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违法行为涉嫌犯罪应当移送司法机关的,行政机关应当将封存的有关财物一并移送,并书面告知当事人。2.依法行使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封存与违法行为无关的财产,不得封存个人及所抚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过程中应妥善保管查封财物,符合解除封存情形的,应当及时作出解除封存决定;不得利用行政强制权为单位或者个人谋取利益的;审计机关采取相应的措施不得影响被审计单位合法的业务活动和生产经营活动;3.审计机关依法进行调查或者检查时,在有关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审计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7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 事后:加强对实施行政强制权的监督检查,对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监督电话0755-25666907相对人权利救济渠道对实施主体作出的该行为不服,行政相对有权: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强制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人民法院在强制执行中有违法行为或者扩大强制执行范围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部门处理意见及理由保留(法律法规授权)审核意见(审核部门填写) 序号23行政权责编码行政权责名称对到期不缴纳罚款的,加处罚款实施主体罗湖区审计局行政权责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二条第一项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第四十五条行政机关依法作出金钱给付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标准应当告知当事人。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行政强制对象到期不缴纳罚款的行政强制种类对到期不缴纳罚款的,加处罚款受理条件(选填)办理部门罗湖区审计局办理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文锦中路1008号罗湖管理中心大厦18楼联系电话0755-25666581服务表格(选填)常见问题解答(选填)相关职责要求事前:行政机关依法作出金钱给付义务的行政决定(依法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事中:1.加处罚款的标准应当告知当事人。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2.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实施加处罚款超过三十日,经催告当事人仍不履行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事后:加强对履行审计强制权的监督检查,对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监督电话0755-25666907相对人权利救济渠道对实施主体作出的该行为不服,行政相对有权: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强制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人民法院在强制执行中有违法行为或者扩大强制执行范围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部门处理意见及理由保留(法律法规授权)审核意见(审核部门填写) 序号24行政权责编码行政权责名称对逾期仍不执行审计决定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实施主体罗湖区审计局行政权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被审计单位应当将审计决定执行情况书面报告审计机关。审计机关应当检查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被审计单位不执行审计决定的,审计机关应当责令限期执行;逾期仍不执行的,审计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建议有关主管机关、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行政强制对象逾期仍不执行审计决定的行政强制种类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受理条件(选填)办理部门罗湖区审计局办理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文锦中路1008号罗湖管理中心大厦18楼联系电话0755-25666581服务表格(选填)常见问题解答(选填)相关职责要求事前: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的有关规定:行政相对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审计决定的,审计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2.审计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十日后行政相对人仍未履行义务的,审计机关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事中:1.审计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一)强制执行申请书;(二)行政决定书及作出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三)当事人的意见及行政机关催告情况;(四)申请强制执行标的情况;(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由行政机关负责人签名,加盖审计机关的印章,并注明日期; 2.审计机关对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裁定有异议的,可以在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审计机关对人民法院不予执行的裁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裁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因情况紧急,为保障公共安全,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立即执行。事后:加强对履行审计强制权的监督检查,对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监督电话0755-25666907相对人权利救济渠道对实施主体作出的该行为不服,行政相对有权: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强制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人民法院在强制执行中有违法行为或者扩大强制执行范围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部门处理意见及理由保留(法律法规授权)审核意见(审核部门填写) 行政强制流程图(封存)向审计机关负责人报批不符合采取强制措施符合采取强制措施条件的依法作出其他处理出示执法证,通知当事人到场(至少2名执法人员)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盖章当事人到场的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及依法享有的职权、救济途径,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交付封存通知书和清单7日内查清事实,作出处理决定:情况复杂的经审计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7日。依法收集与审计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后解除封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