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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4-29 14:44:32 发布

土地复垦方案审批及复垦后土地验收事项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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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复垦方案审批及复垦后土地验收事项指南登记表报表人:白兆明联系电话:18335906369单位名称*新绛县国土资源局行政许可事项编码*事项名称*大项土地复垦方案审批及复垦后土地验收用地审批大项编码小项小项编码适用范围*生产建设活动损毁土地的复垦审查事项类型前审后批许可类型*√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办件类型*□即办件□承诺件√上报件受理机构*新绛县国土资源局土地股决定机构*新绛县国土资源局上级单位名称/及其事项名称上级单位名称运城市国土资源局相关事项名称土地复垦方案审批及复垦后土地验收上级是否反馈√是□否上级反馈内容办事程序*受理——专家论证——审查——通过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提供齐全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二条;《土地复垦条例》第二十八条收费标准*无收费依据*无办事地点新绛县国土资源局办事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夏)—4— 14:30-18:00(冬)办事窗口/责任科室*新绛县国土资源局土地股承办责任人*刘俊杰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法定时限*无提前预警期*1-3个工作日禁止性要求无咨询电话*0359-7523876投诉电话*0359-7523876结果送达*时限及方式自取审批流程*审批环节具体流程、承办人及其职务工作时限(工作日)特别程序办理意见签署位置子步骤承办人及联系方式职务受理白兆明18335906369/即时专家论证//6日审查刘俊杰13467220359股长3日通过市国土局/1日合计工作日10日申请材料目录*1、土地复垦方案审查申请;2、土地复垦方案及相关图件。填写当前项目对应的申请表及证书申请表名称*无审批登记表*无规范性文书登记表*标准证书、执照、批文、批复登记表*无—4— 附录:流程图资料不全要求补正资料的,出具《一次性补正告知书》申请不符合要求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受理(即时)不予受理材料不全准予受理专家论证(6个工作日)提交修改完善后的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及相关图件未通过审查(3个工作日)未通过审查的书面告知土地复垦义务人补正通过承办机构:土地股服务电话:0359-7523876服务电话:0359-7523876出具审查意见(1个工作日)—4— 2、许可依据、收费依据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二条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破坏,用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复垦;没有条件复垦或者复垦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缴纳土地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复垦的土地应当优先用于农业。《土地复垦条例》第二十八条 土地复垦义务人按照土地复垦方案的要求完成土地复垦任务后,应当按照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规定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申请验收,接到申请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农业、林业、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进行验收。进行土地复垦验收,应当邀请有关专家进行现场踏勘,查验复垦后的土地是否符合土地复垦标准以及土地复垦方案的要求,核实复垦后的土地类型、面积和质量等情况,并将初步验收结果公告,听取相关权利人的意见。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复垦完成情况提出异议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核查,并将核查情况向相关权利人反馈;情况属实的,应当向土地复垦义务人提出整改意见。3、申请表、登记表无4、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常见错误示范、常见问题解答无—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