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3.00 KB
  • 2022-04-29 14:31:26 发布

工程质量投诉举报登记表表一

  • 5页
  • 当前文档由用户上传发布,收益归属用户
  1.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内容提供方所有。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可选择认领,认领后既往收益都归您。
  3. 3、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和数量令人满意,可能有诸多瑕疵,付费之前,请仔细先通过免费阅读内容等途径辨别内容交易风险。如存在严重挂羊头卖狗肉之情形,可联系本站下载客服投诉处理。
  4. 文档侵权举报电话:19940600175。
'工程质量投诉(举报)登记表表一投诉人投诉人地址投诉人联系电话投诉方式投诉时间接诉人工程名称竣工验收时间工程所在地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保修单位结构类型建筑面积层数造价主要问题简述处理情况转文(文号、发文时间)传真(编号、接收人、接收时间)电话(接收人、接收时间)催办(时间、接话人、答复意见)办复情况(时间、方式、处理结果)备注:编号:填表人:填表时间:5 《工程质量投诉调查报告》表二工程名称投诉内容简况调查核实情况质量责任认定与处理建议其他应明确的事项调查人签名单位职务、职称签名编号年月日5 工程质量投诉不予受理意见书表三我单位于年月日受理了投诉人关于的投诉,经调查核实,发现存在现象。(一)不具实名或匿名投诉的;(二)超过保修期限的;(三)经投诉处理机构认定,因用户装修或使用不当等自身原因造成质量问题的;(四)投诉事项已经受理或正在办理,尚未达到规定办理期限的同一内容投诉;(五)投诉处理机构已经就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并出具了书面答复意见的投诉;(六)对已经或者应当通过行政复议、仲裁、诉讼等其他途径解决的投诉;(七)与质量无关的投诉;(八)不属于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范围的投诉;(九)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投诉。根据《安徽省住宅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办法》第二章第十七条规定,现不予受理。特此告知年月日(章)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意见书表四5 编号工程名称投诉内容调查及鉴定情况处理意见单位(章)投诉人签收年月日经办人时间5 工程质量投诉处理终止意见书表五我单位于年月日受理了投诉人关于的投诉,经调查核实,发现存在现象。(一)投诉人人为设置障碍,导致保修单位无法开展质量问题调查或无法按照维修方案进行维修处理的;(二)投诉的质量问题已查清,并有处理方案,但因双方涉及经济赔偿、退房或换房要求,经投诉处理部门调解仍存在较大分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三)投诉双方对共同选定的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工程质量检测或鉴定报告存有异议,导致工程质量维修无法进行的;(四)在投诉处理过程中进入仲裁、诉讼程序或因其它原因转至其他部门处理的;根据《安徽省住宅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办法》第三章第二十五条规定,现终止此投诉处理工作。特此告知年月日(章)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