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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驭帆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水泉镇大黄湾村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政府采购招标文件招标编号:PCZC-GK2018095采购单位:白银市平川区水泉镇人民政府代理机构:甘肃驭帆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90-
甘肃驭帆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二○一八年八月-90-
甘肃驭帆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2第二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6一、投标须知前附表6二、投标须知10第三章合同条款22第四章工程量清单53第五章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格式57一、投标函57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59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60四、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61第六章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62一、开标一览表62二、投标报价汇总表63三、主要材料、设备清单表64第七章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65一、施工组织设计65二、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71第八章评标办法75第九章政府采购类项目招标文件确认函81-90-
甘肃驭帆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第一章招标公告甘肃驭帆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白银市平川区水泉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2018年水泉镇大黄湾村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以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招标编号:PCZC-GK2018095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三、项目简介(一)采购内容:残垣断壁清除,村容村貌提升,铺设彩砖安装道牙等。(二)采购预算:27.249497万元(三)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四、供应商资格要求:(一)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且符合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二)提供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备查);(三)提供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四)提供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五)提供由供应商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备查);(六)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90-
甘肃驭帆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七)提供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拖欠工资诚信证明(原件备查)(八)提供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或审计报告未完成的企业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九)投标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鲜章)(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报名登记时间、地点:投标人必须于2018年8月3日至8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前来白银市平川区政府采购中心(区财政局201室)进行报名登记,准确登记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如登记信息有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拒绝接收没有报名登记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登记后请主动登陆《甘肃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六、投标截止时间:(一)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8月24日上午09时00分整(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二)开标时间:2018年8月24日上午09时00分整(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三)开标地点:白银市平川区政府采购中心(区财政局201室)七、关于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于开标前1-5个工作日内(开标日当天进账的不予受理),通过本公司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进账到白银市平川区政府采购中心指定的账号。-90-
甘肃驭帆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户名称:白银市平川区财政局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川盘旋路支行账号:2704340109000064742。投标人应要求银行在转帐时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项目名称,注明“PCZC-GK2018095投标保证金”字样以便查询。对于不按规定标注,财政局账户管理部门不能识别或者与开户行基本账户不一致的保证金,做无效保证金处理,相应的其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及电话:采购单位:白银市平川区水泉镇人民政府联系人:杨玉瑞联系电话:13893021619联系地址:白银市平川区水泉镇代理机构:甘肃驭帆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张桂艳联系电话:15193023071联系地址:白银市白银区天津路209号甘肃驭帆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8月2日-90-
甘肃驭帆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第二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一、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工程名称2018年水泉镇大黄湾村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2招标人1、单位名称:白银市平川区水泉镇人民政府2、联系人:杨玉瑞3、联系电话:138930216193招标代理机构1、单位名称:甘肃驭帆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2、联系人:张桂艳3、联系电话:151930230714综合说明1、项目名称:2018年水泉镇大黄湾村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2、采购内容:残垣断壁清除,村容村貌提升,铺设彩砖安装道牙等。(详见工程量清单)3、采购预算:27.249497万元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5、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6、工程地点:水泉镇大黄湾村7、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9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10月29日。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固定合同价)6质量标准合格7付款方式经需方验收合格后,凭验收单及合同总价开据的发票(完税价),由财政国库<需方>支付工程款的95%,留5%作为履约保证金,保修期(一年)满后无息返还。-90-
甘肃驭帆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8资金来源财政资金9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资质文件要求:(一)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且符合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二)提供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备查);(三)提供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四)提供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五)提供由供应商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备查);(六)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七)提供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拖欠工资诚信证明(原件备查)(八)提供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或审计报告未完成的企业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九)投标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承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复印件加盖鲜章)。(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上条款为所有投标项目必须提供的文件,其中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所有证书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第3项,若法人授权人参加投标,须提供第3项和第4项。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1工程计价方式工程量清单-90-
甘肃驭帆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12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3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方式:投标人应于开标前1天将3000元投标保证金进账到白银市平川区政府采购中心指定的以下账号。(投标人须要求银行在转帐时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项目名称,注明“PCZC-GK2018095”字样以便查询)。不得由投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商或个人代替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缴纳,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同时投标人须提交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进帐单或电汇凭证等银行证明文件复印件2份,1份装入投标文件正本,1份带至开标现场,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开户名称:白银市平川区财政局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川盘旋路支行账号:270434010900006474214投标人替代方案不允许15投标文件份数一份正本,二份副本,电子版(word版)一份16施工现场踏勘和有关问题的答疑无17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投标截止日期地点:白银市平川区政府采购中心(201室)截止日期:2018年8月24日09点00分整18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18年8月24日09点00分整开标地点:白银市平川区政府采购中心(201室)19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附后。20履约担保金额5%21重点注意事项1、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供应商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五年内有无行贿档案记录的书面查询回执函及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书面声明原件。-90-
甘肃驭帆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2、开标时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到场,否则投标文件为无效标。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时,需携带与资格审查相关资料。4、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根据国家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物价局(2002)980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等文件规定计算-90-
甘肃驭帆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二、投标须知(一)总则1、工程说明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至第6项所述。1.2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2、招标范围及工期2.1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招标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4项。2.2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4项。3、资金来源3.1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并将全部资金用于本工程项目施工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4、合格的投标人条件4.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4.2投标人合格条件详见本招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4.3本次投标不允许联合体进行投标。4.4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施工同类工程的业绩,为确保工程质量,严禁投标人转包或分包(含中标单位的联营、挂靠),确需分包的工程,事先须经业主同意。中标单位必须选派富有经验、技术过硬、认真负责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组成施工队伍。4.5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5、踏勘现场和答疑无6、投标费用6.1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投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90-
甘肃驭帆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组成7.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三章合同条款第四章工程量清单第五章投标文件投标函格式第六章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第七章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第八章评标办法第九章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确认函7.2除7.1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至时间3天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7.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已承担。投标人同时认真审阅投标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上的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7.4当投标人退回图纸时,图纸押金将同时退还给投标人(不计利息)。投标人退回图纸时,图纸应该完好无损,若图纸有丢失或损坏,将作价赔偿。8、招标文件的澄清-90-
甘肃驭帆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8.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投标截止日期前5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2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9、招标文件的修改9.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9.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2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9.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9.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0.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0.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组成。除下列规定的内容外,还应包括本工程评标办法中规定要评审的内容。11.2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投标函附录;(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企业相关资质证书(6)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90-
甘肃驭帆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7)其它需要提交的资料。11.3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施工组织设计: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及安全生产保证措施;质量保证体系及质量预防措施;施工进度横道图及网络图;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劳动力计划表;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临时用地表;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人员及材料、机械、设备等的进场计划。(2)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项目经理简历表;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表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包括各种资质、资格及各类证件和证书复印件)。12、投标文件格式12.1投标文件应使用A4纸张打印、复印或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文字要清晰,语意要明确,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12.2投标文件必须有目录和标注页码。-90-
甘肃驭帆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12.3投标文件应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以及评标办法中要评审的内容。13、投标报价13.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本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1项所规定的方式。投标报价的其他说明:各投标单位的工程预算书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同时预算书封面须加盖单位公章及编制人印章。13.2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13.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第6条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以招标文件和施工图为依据,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13.4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依据相应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定额计价依据计算报价。13.5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地点为本须知前附表第4项所述,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报价中具有标价的工程量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报价汇总表和开标一览表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13.6投标人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按照招标文件和施工图要求,投标人在投标书中漏算的工程项目,将被视为包括在总报价中。13.7投标人报价应自行考虑一定的风险费用,材料价格上涨及政策性调整等因素在竣工结算中均不予考虑。13.8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14、投标货币14.1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15、投标有效期15.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间,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5.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必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的投标人,其投标失效。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90-
甘肃驭帆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16、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方式: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条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1个工作日后且无异议,投标单位联系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事宜。中标商的投标保证金待向采购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即予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金额的5%,一年期满无质量问题将无息退还)。对于未能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而予以拒绝,即为无效投标。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如果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2)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质量保证金。(4)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规、违纪和违法的行为。(5)在中标公示期内放弃中标结果的。17、投标人的替代方案(无)18、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8.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5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18.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8.3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18.4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9、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19.1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分别装袋密封。19.1.1投标文件密封袋内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版一份。封口-90-
甘肃驭帆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处应有投标人全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及投标人法人公章。19.1.2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和投标保证金凭证单独封装在投标报价信中,投标报价信的密封和注写同投标文件。19.2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写明:(1)招标人名称;(2)招标人地址;(3)投标的工程名称及标段;(4)请勿于2018年8月24日09时00分前启封。19.3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19.1和第19.2的规定装订和加写标记及密封,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20、投标文件的提交20.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2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1.1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21.2招标人可以用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22、迟交的投标文件22.1招标人在本须知前附表第17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2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3.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3.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9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内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23.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90-
甘肃驭帆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23.4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23.5若投标采用即开方式,投标人如放弃本次投标,必须在开标日期前5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该通知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人代表(或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否则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对招标人造成重大损失者,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赔偿。(五)开标24、开标24.1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8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24.2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按本须知第25条规定确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审。24.3开标由招标人主持。24.4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予以拆封、宣读。24.5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25、投标文件的有效性25.1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招标人不予受理:(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3)未通过资格预审或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投标人;25.2招标人将有效投标文件,送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比较。(六)评标26、评标委员会与评标26.1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负责。-90-
甘肃驭帆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26.2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由招标人指派专人与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的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人数的2/3。26.3专家应从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设置的专家库随机抽取,招标人代表1人参加评标。26.4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26.5评标工作应坚持公正、公平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过程及结果。26.6评标机构成员应严格履行评标职责,遵守评标纪律,恪守职业道德,独立、客观、公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评标机构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接受投标人的馈赠或其它好处。26.7评标专家在随机抽取时,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机构,已进入的应当及时更换。27、评标过程及保密27.1评标机构应按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认真评审和比较。在评标过程中,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27.2评标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必须对外保密。在评审过程中,评标人不得有互相走动、串通、询问评审情况等行为。评标过程中,有人举报某投标人与评标人有私下接触行为或利益关系的,经核实后应立即取消该评标人评标资格。27.3评标机构成员应严格履行评标职责,遵守评标纪律,恪守职业道德,独立、客观、公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评标机构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接受投标人的馈赠或其它好处。27.4评标过程严格保密。投标人对评委会的评标过程或合同授予决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7.5在评标期间,评委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非实质性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90-
甘肃驭帆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27.6评委会认定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是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实质性负偏离。评委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7.7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8、投标文件的澄清28.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根据本须知第31条规定,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29、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29.1开标后,经招标人审查符合本须知第25条有关规定的投标文件,才能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29.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29.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30、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30.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90-
甘肃驭帆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30.2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31、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31.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29条规定,仅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31.2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31.3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所述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31.4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31.5中标人候选人确定后,在甘肃政府采购网公示1天,无异议后确定中标人。(七)定标定标原则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人。评标方法分为综合评分法和最低价评价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拟中标供应商。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90-
甘肃驭帆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定标程序评委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按照综合得分高低标明排列顺序。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主要内容包括: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2)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3)评标方法和标准;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5)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6)评标委员会的授标建议。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做出书面说明并纪录在案。招标人在评标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人,招标人在甘肃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招标采购单位不解释中标或落标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90-
甘肃驭帆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第三章合同条款通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1.2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建造师: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90-
甘肃驭帆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9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1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23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90-
甘肃驭帆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1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适用标准、规范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4、图纸4.1-90-
甘肃驭帆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4.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5、工程师5.1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5.6不实行工程监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90-
甘肃驭帆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建造师,建造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6.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6.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7、建造师7.1建造师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7.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建造师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7.3-90-
甘肃驭帆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建造师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建造师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7.4承包人如需更换建造师,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7.5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建造师。8、发包人工作8.1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6)确定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7)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9)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8.2发包人可以将8.1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8.3发包人未能履行8.1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9、承包人工作9.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1)-90-
甘肃驭帆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2)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3)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7)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8)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9)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9.2承包人未能履行9.1款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10、进度计划10.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工程师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10.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10.3-90-
甘肃驭帆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11、开工及延期开工11.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11.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12、暂停施工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13、工期延误13.1因下列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6)不可抗力;(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90-
甘肃驭帆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13.2承包人在1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14、工程竣工14.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14.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14.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四、质量与检验15、工程质量15.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15.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16、检查和返工16.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16.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16.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16.4-90-
甘肃驭帆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7.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17.2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17.3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18、重新检验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19、工程试车19.1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19.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19.3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19.4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90-
甘肃驭帆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19.5双方责任(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4)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发包人承担。(5)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19.6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五、安全施工20、安全施工与检查20.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0.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21、安全防护21.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90-
甘肃驭帆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21.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22、事故处理2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六、合同价款与支付23、合同价款及调整23.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23.2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23.3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的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90-
甘肃驭帆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23.4承包人应当在23.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24、工程预付款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25、工程量的确认25.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质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25.2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25.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26.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26.2本通用条款第23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第31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26.3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计算应付款的贷款利息。26.4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90-
甘肃驭帆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七、材料设备供应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27.1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一览表包括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27.2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27.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人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发包人承担有关责任。发包人应承担责任的具体内容,双方根据下列情况在专用条款内约定。(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承担所有价差;(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人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规格、型号与一览表不符,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6)到货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由发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到货时间迟于一览表约定的供应时间,发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损失,造成工期延误的,相应顺延工期。27.5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90-
甘肃驭帆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28.1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28.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28.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8.4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28.6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八、工程变更29、工程设计变更29.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29.3-90-
甘肃驭帆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30、其他变更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31、确定变更价款31.1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31.2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31.3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31.4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31.5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31.6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九、竣工验收与结算32、竣工验收32.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32.2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90-
甘肃驭帆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32.3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32.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32.5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通用条款32.1款至32.4款办理。32.7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32.8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33、竣工结算33.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33.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33.3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33.4-90-
甘肃驭帆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33.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33.6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34、质量保修34.1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34.2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34.3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2)质量保修期;(3)质量保修责任。(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式。十、违约、索赔和争议35、违约35.1发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1)本通用条款第24条提到的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2)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提到的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3)本通用条款第33.3款提到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90-
甘肃驭帆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35.2承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1)本通用条款第14.2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2)本通用条款第15.1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35.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36、索赔36.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36.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36.3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36.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37、争议-90-
甘肃驭帆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37.1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内约定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37.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十一、其他38、工程分包38.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38.2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38.3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责任与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38.4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各种工程款项。39、不可抗力39.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39.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90-
甘肃驭帆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39.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39.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40、保险40.1工程开工前,发包人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40.2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40.3发包人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40.4承包人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40.5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40.6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41、担保41.1发包人承包人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41.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90-
甘肃驭帆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41.3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除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42、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42.1发包人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取得工程师认可,承包人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42.2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43、文物和地下障碍物43.1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如发现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43.2施工中发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44、合同解除44.1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44.2发生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44.3发生本通用条款第38.2款禁止的情况,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4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44.5一方依据-90-
甘肃驭帆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44.2.44.3.44.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44.6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44.7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45、合同生效与终止45.1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45.2除本通用条款第34条外,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45.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46、合同份数46.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46.2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专用条款内约定。47、补充条款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90-
甘肃驭帆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专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遵守《通用条款》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无其他语言文字。3.2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和甘肃省现行的有关规定。3.3适用标准、规范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执行国家颁发的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操作规程及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略。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无。4、图纸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工程开工日期前天提供本工程施工图套(其中不包括竣工图)。4.2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无特殊保密要求。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无。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5、工程师5.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职务:发包人委托的职权:遵守《通用条款》。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任何付款凭证,均需征得发包人同意。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姓名:职务:职权:5.6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7、项目经理姓名:职务:8、发包人工作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8)-90-
甘肃驭帆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遵守《通用条款》(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遵守《通用条款》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配合办理相关手续。9、承包人工作9.1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略(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每月25日前向发包人、监理单位填报《已完工程量报表》及下月计划完成工程量报表。(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墙和警卫等。(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无(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声管理等手续:①需要办理交通特别通行证时,由承包人负责办证。;②施工现场需要排放有害污水时,由承包人办理有关手续。;③施工噪音超过当地主管部门的规定时,由承包人提出措施,以上所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按实支付。(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遵守《通用条款》(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费用由责任方承担。(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按照甘肃省及当地有关规定做好文明施工工作(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略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10、进度计划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承包人必须在合同签定后15日内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实施性的施工组织设计。每月25日前提供下月工程进度计划。工程师确认的时间:工程师收到后7天内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则视为同意。10.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略13、工期延误13.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遵守《通用条款》。由于发包人另行发包的专业工程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发包人支付相应的费用。四、质量与验收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7.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全部完成后的结构工程19、工程试车19.5试车费用的承担:属承包人范围以内的项目,试车费用承包人承担。五、安全施工遵守《通用条款》。-90-
甘肃驭帆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六、合同价款与支付23、合同价款及调整23.2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方式确定。(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无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无23.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无24、工程预付款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合同约定扣回预付工程款的时间、比例:无25、工程量确认25.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七、材料设备供应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27.4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略(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略(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略(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略(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略(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略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略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28.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本工程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外,其余材料、设备均由承包人负责采购,供应。承包人在每月15日将下月采购的材料设备以报表形式报发包人,经发包人确认后方可采购。采购的材料设备须经发包人派出的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承包人三方共同签字确认后方可使用。八、工程变更29、工程设计变更1、发包人变更设计按通用条款执行。;2、承包人提出变更设计,必须征得发包人同意,变更设计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九、竣工验收与结算32、竣工验收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90-
甘肃驭帆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1)施工中没有设计变更,施工后由承包人在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上加盖竣工图章,提交发包人。;(2)施工中只有零星的少量设计变更,承包人在施工图变更位置注明,并连同经发包人同意的变更签证,于竣工后由承包人加盖竣工图章交发包人。;(3)施工中对原设计变更较多,原施工图难于作为竣工图,应由发包人绘制竣工图并承担相应费用。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略33、竣工结算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数据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十、违约、索赔和争议35、违约35.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发包人违约除承担通用条款约定责任外,由约定应付之日的次日起每天支付给承包人按合同价款0.5‰的违约金。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发包人违约除承担通用条款约定责任外,按照通用条款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在约定的计量确认后第15天起每天支付给承包人按合同价款0.5‰的违约金。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发包人违约除按通用条款33.3和33.4款履行外,从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结算款,从29天起每天支付给承包人按合同价款0.5‰的违约金。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略35.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每延误一天向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款0.5‰的违约金,最高赔偿限额为20%。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该项违约承包人应自费修补缺陷,使其达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修补后达不到合格标准,不能交工,拆除后重建;达到合格标准,但达不到约定的标准,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按合同价款3‰的违约金。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由发包方、承包方协商约定37、争议37.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十一、其他38、工程分包38.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无分包施工单位为:无39、不可抗力39.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遵守《通用条款》。。40、保险40.6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1)发包人投保内容:工程质量保险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无(2)承包人投保内容:工地意外伤害保险-90-
甘肃驭帆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41、担保41.3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支付担保,担保方式为:。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无46、合同份数46.1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共6份,承、发包双方各2份,采购中心1份,代理公司1份。47、补充条款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自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不得替换。-90-
甘肃驭帆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合同协议书合同编号:PCZC-GK2018095-HT号发包人:承包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资金来源: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合同约定竣工日期:合同约定合同工期:60日历天。四、质量标准:合格-90-
甘肃驭帆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五、合同价款金额(大写):元(人民币)¥:元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十、合同生效-90-
甘肃驭帆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本合同为供应商与采购人买卖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二份,采购中心一份,代理公司一份(如有代理公司)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供方:(章)地址:电话:邮编:需方:(章)地址:电话:邮编: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经办人:签字日期:经办人:签字日期:开户行:账号:开户行:账号:-90-
甘肃驭帆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第四章工程量清单 总说明 工程名称:白银市平川区2018年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财政奖补资金项目-平川区水泉镇大黄湾村 第1页共1页一、编制依据:依据甲方施工要求进行编制,本工程依据清单编制依据《工程量清单项目计量规范(2013-甘肃)》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定额依据《甘肃省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3)》、《甘肃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05)》二、编制内容:拆除危旧建筑物,清理村内陈旧垃圾,进村路口立景观石一座,活动广场绿化带铺彩砖硬化360平方米,安装道牙616米;活动广场配套石桌,石凳8套。三、取费标准:按三类工程计取,规费只计入工程排污费,材料价差执行平川区2018年上半年度一类材料指导价及相配套的平川区地区基价;人工费执行白建发〔2017〕88号文进行调差,税金按10%记取 表-01-90-
甘肃驭帆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工程名称:残垣断壁清除标段:白银市平川区2018年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财政奖补资金项目-平川区水泉镇大黄湾村第1页共1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金额(元)综合单价合价其中暂估价定额人工费 整个项目 1011602001001土旧房拆除1.构件名称:土木危旧房m2288 2010103002001余方弃置1.废弃料品种:垃圾及拆除物2.运距:1KMm32500 3010101004001挖基坑土方1.土壤类别:三类土m3498.64 分部小计 措施项目 分部小计 本页小计 合计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表—08-90-
甘肃驭帆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工程名称:残垣断壁清除标段:白银市平川区2018年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财政奖补资金项目-平川区水泉镇大黄湾村第1页共1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算基础费率(%)金额(元)调整费率(%)调整后金额(元)备注 一安全文明施工费 1011707001001环境保护费人工费+机械费0.76 2011707001002文明施工费人工费+机械费1.22 3011707001003安全施工费人工费+机械费8.72 4011707001004临时设施费人工费+机械费4.09 二其他总价措施项目 5011707002001夜间施工增加费人工费+机械费1.83 6011707004001二次搬运费人工费+机械费0 7011707007001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人工费+机械费0.1 8011707005001冬雨季施工增加费人工费+机械费2.4 901B001工程定位复测费人工费+机械费0.49 1001B002施工因素增加费人工费+机械费0 1101B003特殊地区增加费人工费+机械费0 合计 编制人(造价人员):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注:1.“计算基础”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可为“定额基价”、“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其他项目可为“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2.按施工方案计算的措施费,若无“计算基础”和“费率”的数值,也可只填“金额”数值,但应在备注栏说明施工方案出处或计算方法。 表-11-90-
甘肃驭帆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工程名称:残垣断壁清除标段:白银市平川区2018年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财政奖补资金项目-平川区水泉镇大黄湾村第1页共1页序号项目名称计算基础计算基数费率(%)金额1规费其中:社会保险费+其中:住房公积金+其中:工程排污费 1.1其中:社会保险费分部分项工程的人工费+定额措施项目费中的人工费 0 1.2其中:住房公积金分部分项工程的人工费+定额措施项目费中的人工费 0 1.3其中:工程排污费分部分项工程的人工费+定额措施项目费中的人工费 0.21 2税金分部分项工程费及定额措施项目费+措施项目费(费率措施费)+其他项目费+规费 10 合计 编制人(造价人员):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表-13-90-
甘肃驭帆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工程名称:村容村貌提升工程标段:白银市平川区2018年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财政奖补资金项目-平川区水泉镇大黄湾村第1页共1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金额(元)综合单价合价其中暂估价定额人工费 整个项目 1050301002001堆砌石假山1.堆砌高度:3m2.石料种类、单块重量:黄山t40 2050307010001假山护墙0.5m高1.土质类别:三类土2.垫层材料种类:原土夯实3.墙体材料种类、规格:机制黏土砖4.墙体厚度:240mmm311.52 3050307006001铁艺栏杆1.铁艺栏杆高度:1.2mm30 4020207002001石板镌字石板镌字个10 分部小计 措施项目 分部小计 本页小计 合计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表—08-90-
甘肃驭帆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工程名称:村容村貌提升工程标段:白银市平川区2018年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财政奖补资金项目-平川区水泉镇大黄湾村第1页共1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算基础费率(%)金额(元)调整费率(%)调整后金额(元)备注 一安全文明施工费 1011707001001环境保护费人工费+机械费0.76 2011707001002文明施工费人工费+机械费1.22 3011707001003安全施工费人工费+机械费8.72 4011707001004临时设施费人工费+机械费4.09 二其他总价措施项目 5011707002001夜间施工增加费人工费+机械费1.83 6011707004001二次搬运费人工费+机械费0 7011707007001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人工费+机械费0.1 8011707005001冬雨季施工增加费人工费+机械费2.4 901B001工程定位复测费人工费+机械费0.49 1001B002施工因素增加费人工费+机械费0 1101B003特殊地区增加费人工费+机械费0 合计 编制人(造价人员):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注:1.“计算基础”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可为“定额基价”、“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其他项目可为“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2.按施工方案计算的措施费,若无“计算基础”和“费率”的数值,也可只填“金额”数值,但应在备注栏说明施工方案出处或计算方法。 表-11-90-
甘肃驭帆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工程名称:村容村貌提升工程标段:白银市平川区2018年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财政奖补资金项目-平川区水泉镇大黄湾村第1页共1页序号项目名称计算基础计算基数费率(%)金额1规费其中:社会保险费+其中:住房公积金+其中:工程排污费 1.1其中:社会保险费分部分项工程的人工费+定额措施项目费中的人工费 0 1.2其中:住房公积金分部分项工程的人工费+定额措施项目费中的人工费 0 1.3其中:工程排污费分部分项工程的人工费+定额措施项目费中的人工费 0.21 2税金分部分项工程费及定额措施项目费+措施项目费(费率措施费)+其他项目费+规费 10 合计 编制人(造价人员):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表-13-90-
甘肃驭帆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工程名称:铺设彩砖安装道牙标段:白银市平川区2018年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财政奖补资金项目-平川区水泉镇大黄湾村第1页共1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金额(元)综合单价合价其中暂估价定额人工费 整个项目 1010101001001平整场地1.土壤类别:三类m2360 2040204002001活动广场铺彩砖1.块料品种、规格:荷兰砖、200*100*602.基础、垫层:材料品种、厚度:C15混凝土垫层100厚m2360 3040204004001安砌侧(平、缘)石1.材料品种、规格:成品道牙500*300*1002.基础、垫层:材料品种、厚度:C15混凝土垫层200*60m616 分部小计 措施项目 分部小计 本页小计 合计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表—08-90-
甘肃驭帆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工程名称:铺设彩砖安装道牙标段:白银市平川区2018年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财政奖补资金项目-平川区水泉镇大黄湾村第1页共1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算基础费率(%)金额(元)调整费率(%)调整后金额(元)备注 一安全文明施工费 1011707001001环境保护费人工费+机械费0.76 2011707001002文明施工费人工费+机械费1.22 3011707001003安全施工费人工费+机械费8.72 4011707001004临时设施费人工费+机械费4.09 二其他总价措施项目 5011707002001夜间施工增加费人工费+机械费1.83 6011707004001二次搬运费人工费+机械费0 7011707007001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人工费+机械费0.1 8011707005001冬雨季施工增加费人工费+机械费2.4 901B001工程定位复测费人工费+机械费0.49 1001B002施工因素增加费人工费+机械费0 1101B003特殊地区增加费人工费+机械费0 合计 编制人(造价人员):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注:1.“计算基础”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可为“定额基价”、“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其他项目可为“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2.按施工方案计算的措施费,若无“计算基础”和“费率”的数值,也可只填“金额”数值,但应在备注栏说明施工方案出处或计算方法。 表-11-90-
甘肃驭帆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工程名称:铺设彩砖安装道牙标段:白银市平川区2018年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财政奖补资金项目-平川区水泉镇大黄湾村第1页共1页序号项目名称计算基础计算基数费率(%)金额1规费其中:社会保险费+其中:住房公积金+其中:工程排污费 1.1其中:社会保险费分部分项工程的人工费+定额措施项目费中的人工费 0 1.2其中:住房公积金分部分项工程的人工费+定额措施项目费中的人工费 0 1.3其中:工程排污费分部分项工程的人工费+定额措施项目费中的人工费 0.21 2税金分部分项工程费及定额措施项目费+措施项目费(费率措施费)+其他项目费+规费 10 合计 编制人(造价人员):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表-13-90-
甘肃驭帆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工程名称:文化广场提升工程标段:白银市平川区2018年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财政奖补资金项目-平川区水泉镇大黄湾村第1页共1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金额(元)综合单价合价其中暂估价定额人工费 整个项目 1050305006001石桌石凳直径800石桌,配6个石凳套8 分部小计 措施项目 分部小计 本页小计 合计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表—08-90-
甘肃驭帆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工程名称:文化广场提升工程标段:白银市平川区2018年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财政奖补资金项目-平川区水泉镇大黄湾村第1页共1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算基础费率(%)金额(元)调整费率(%)调整后金额(元)备注 一安全文明施工费 1031302001001环境保护费人工费1.28 2031302001002文明施工费人工费2.08 3031302001003安全施工费人工费10.19 4031302001004临时设施费人工费8.07 二其他总价措施项目 5031302002001夜间施工增加费人工费3.11 6031302004001二次搬运费人工费0 7031302006001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人工费0.17 8031302005001冬雨季施工增加费人工费4.13 903B001工程定位复测费人工费0.89 1003B002施工因素增加费人工费0 1103B003特殊地区增加费人工费0 合计 编制人(造价人员):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注:1.“计算基础”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可为“定额基价”、“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其他项目可为“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2.按施工方案计算的措施费,若无“计算基础”和“费率”的数值,也可只填“金额”数值,但应在备注栏说明施工方案出处或计算方法。 表-11-90-
甘肃驭帆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工程名称:文化广场提升工程标段:白银市平川区2018年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财政奖补资金项目-平川区水泉镇大黄湾村第1页共1页序号项目名称计算基础计算基数费率(%)金额1规费其中:社会保险费+其中:住房公积金+其中:工程排污费 1.1其中:社会保险费分部分项工程的人工费+定额措施项目费中的人工费 0 1.2其中:住房公积金分部分项工程的人工费+定额措施项目费中的人工费 0 1.3其中:工程排污费分部分项工程的人工费+定额措施项目费中的人工费 0.21 2税金分部分项工程费及定额措施项目费+措施项目费(费率措施费)+其他项目费+规费 10 合计 编制人(造价人员):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表-13-90-
甘肃驭帆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第五章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格式一、投标函致:根据已收到的招标编号为的XXX所需XXXX项目招标文件,我单位经认真研究上述招标文件,决定参加本次投标。我方提交投标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电子版份并保证其真实性。我方愿承担该项目的实施和保修任务,履行招标文件中对中标单位的要求和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同时我方郑重做出如下声明:1、我方完全接受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并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责任、义务。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无其他不明事项。3、我方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4、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中标通知书》要求签订、履行合同,承担责任、义务。5、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60天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我方将受此约束。6、我们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7、投标有关的一切资金往来请使用以下帐户:开户行:户名:账号:-90-
甘肃驭帆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8、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信函请使用以下地址:地址:邮编:电话:传真: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90-
甘肃驭帆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90-
甘肃驭帆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本授权函声明:(投标人全称)任命(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公司的授权代表人,参与招标编号为的XXXX单位所需XXXX项目投标活动,以投标人的名义签署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全权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特签字如下,以资证明。投标人名称:(公章)投标人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被授权人:(签字或印章):授权日期:年月日背面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复印件:背面正面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90-
甘肃驭帆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四、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1、企业业绩及获奖情况复印件要进入标书。2、项目经理业绩及获奖情况要进入标书。3、同类工程合同复印件要进入标书。4、企业质量认证书要进入标书。5、持证上岗人员等复印件要进入标书。所有要求证明材料在投标书中附复印件,原件须带至开标现场核实,干过同类工程的在开标时要带原件工程施工合同。-90-
甘肃驭帆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第六章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一、开标一览表工程名称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总日历天数质量等级报价金额(元)大写:(¥:)其中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含以下费用:工程排污费: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注:1、为方便唱标,请将所投货物的商标、生产厂家为非中文名称的译为中文名称。2、此次投标报价(须标明每各品目报价及合计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3、开标一览表除在投标书中装订外,还要求与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一起单独封装在投标报价信中。-90-
甘肃驭帆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二、投标报价汇总表工程名称:表7.1序号项目名称投标报价主要材料备注(万元) 一土建工程123二安装工程123三设备费用12四安全防护五其它六总计投标总报价(大写):元(人民币)注:不同标号水泥换算为32.5。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日期:年月日-90-
甘肃驭帆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三、主要材料、设备清单表工程名称:表7.2序号材料、设备名称材料、设备规格单位数量单价合价合计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日期:年月日-90-
甘肃驭帆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第七章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一、施工组织设计1、投标人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11.3款规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基本内容。编制具体要求是: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形、表格形式说明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法;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劳动力计划等;结合招标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质量通病预防措施、减少扰民噪音措施、降低环境污染措施等。欢迎投标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加快工程施工进度,降低成本和节约投资,提供优化方案及合理化建议。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应加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2.1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表8.12.2劳动力计划表。表8.22.3临时用地表。表8.32.4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横道图及网络图。2.5施工总平面布置图。3、以下所附的表格投标人可根据评标办法中进行评审的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90-
甘肃驭帆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一)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工程名称:表8.1序号机械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生产能力用于施工部位备注-90-
甘肃驭帆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二)劳动力计划表工程名称:单位:人表8.2工种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注:1、投标人应按所列格式提交包括分包人在内的估计劳动力计划表。2、本计划表是以每班八小时工作制为基础编制的。-90-
甘肃驭帆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三)临时用地表工程名称:表8.3用途面积(m2)位置需用时间合计注:1、投标人应逐项填写本表,指出全部临时设施用地面积以及详细用途。2、若本表不够,可加附页。-90-
甘肃驭帆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四)计划开、竣工日期、施工进度横道图及网络图1、投标人应提交的施工进度横道图及网络图,应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中标的投标人还应按合同条件有关条款的要求提交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2、施工进度表同时采用横道图及网络图两种方式表示,横道图和网络图不得相互矛盾,应说明计划开工日期和各分项工程各阶段的完工日期。3、施工进度横道图和网络图的编制应详细、合理、规范,能指导施工,网络图要标出关键线路。3、施工进度计划应与施工组织设计相适应。-90-
甘肃驭帆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五)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投标人应提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图。-90-
甘肃驭帆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二、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一)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表工程名称:表8.4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主要工作经历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员施工员安全员机械员预算员一旦我单位中标,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我方保证并配备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上述填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项目管理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等情况另附资料说明。-90-
甘肃驭帆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二)项目经理简历表工程名称:表8.5姓名性别学历职务职称年龄参加工作时间担任项目经理年限项目经理资格证书编号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日期在建或已完工程质量-90-
甘肃驭帆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三)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工程名称:表8.6姓名性别学历职务职称年龄参加工作时间担任技术负责人年限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日期在建或已完工程质量-90-
甘肃驭帆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四)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1、辅助说明资料格式不做统一规定,由投标人自行设计,进入投标书。2、辅助说明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1)项目管理机构设置、职责分工图表。(2)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资格证书复印件。(3)其他各种资质、资格证书复印件。(4)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90-
甘肃驭帆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第八章评标办法8.1评标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3)《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管理暂行办法》(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5)国家和部委或行业颁布的有关技术规范和管理规定8.2评标程序8.2.1评标工作在开标后进行,一般按下列程序8.2.1.1阅读标书整理资料8.2.1.1.1评标委员会各小组分别阅读投标书,整理资料,详细列出主要技术数据、性能和商务条款对照表及偏差表。9.2.1.1.2对投标文件中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不明确指出进行专门标注和记录,整理出需要投标人澄清的问题。8.2.1.2初评:评标小组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的相应,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有关实质性的偏差,以确定其是否为有效的投标文件。8.2.1.2.1投标文件符合性评审投标文件应实质上相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与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如果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的主要条款作了变更,应在投标文件中有文字说明其原因和理由。-90-
甘肃驭帆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8.2.1.2.2技术性审查对投标人所报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项目经理、组织机构、施工人员和施工机械设备的配置,施工技术能力、保证质量和安全措施、临时设施的布置和临时用地情况等进行审查。8.2.1.2.3报价审查审查投标报价数据计算的正确性,分析报价构成的合理性,修正后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对其起约束作用。8.2.1.3澄清8.2.1.3.1根据情况,评标委员可以要求投标人进行必要的澄清,澄清一般以澄清函的书面形式进行。8.2.1.3.2对澄清问题的答复应采用有效的书面文件(有授权人签字或法人公章及日期),并作为投标文件的有效补充材料。8.2.1.3.3澄清不得对原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8.2.1.4详评:分为技术评标和商务评标。8.3评标委员会的组成8.3.1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负责,评标专家名单在评标结束前予以保密。8.3.2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及评标专家组成,总人数为5人,其中评标专家一般不少于2/3。8.3.3评标专家应从平川区政府采购中心设置的专家库随机抽取,-90-
甘肃驭帆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评标专家应具有中级职称且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技术专家应熟知本专业有关国内外技术水平及发展状况,经济专家应熟知有关法律法规,有实际商务工作经验,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8.4评标监督管理整个招标投标活动在白银市平川区财政局等单位的监督下,依法进行。8.5评标原则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和保密的原则。评标人员不能对任何投标人带有倾向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过程及结果。8.6评标办法本次评标的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8.6.1初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8.6.1.1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出现两个以上法人公章不一致或者法定代表人印章不一致的;8.6.1.2省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必须是注册在本企业的壹级项目经理)未参加开标会议的;8.6.1.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函或者投标保证金的;8.6.1.4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8.6.1.5投标人递交两份或者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者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8.6.1.6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或者工程技术人员组成的项目管理机构与备案登记或者资格预审通过的不一致的;8.6.1.7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协议书的;-90-
甘肃驭帆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8.6.1.8采用施工图预算或者工程量清单报价的,投标人未提交完整的工程造价文件的;预算书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附编制说明并加盖投标单位法人公章、编制人员资格印章的;8.6.1.9工程量清单出现漏洞,清单范围及数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工程量清单不完整的;8.6.1.10对较早支付项目报价较高、未对主要项目报价等投标报价出现严重不平衡的;8.6.1.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之间修改内容、计算错误、文字表述等内容出现明显雷同时,评标委员会可视为串通投标或者围标,并追究其法律责任;8.6.1.12高于或等于招标控制指标价的;8.6.1.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8.6.2、综合记分评定只对初审合格的投标进行综合记分评定,综合记分评定阶段采用对评标的每项内容打分制。按投标报价、施工能力、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等以定量方式综合评定。其分值设置为总分100分,其中:投标报价40分、商务评审15分、技术评审45分。具体评标方法如下:1、投标报价(40分)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大写:贰拾柒万贰仟肆佰玖拾肆元玖角柒分(¥272494.97元),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报价得分为满分40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0%各投标人最终报价得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二位。2、商务评审(15分)(1)施工组织管理机构健全,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配备齐全者(管理机构人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五大员)得3分,否则不得分;-90-
甘肃驭帆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2)投标的项目技术负责人达到中级(包括中级)以上工程技术职称者,得2分;(3)拟投入的机械设备能满足工程施工要求者得3分;否则酌情扣分或不得分;(4)施工的劳动力配备合理,能满足施工要求者得3分,否则酌情扣分或不得分;(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小于50%)者得2分;有投入本工程流动资金者,得2分。3、技术评审(45分)(1)施工方案的可行性。主要施工方案科学合理、能指导施工,有满足需要的施工程序及施工大纲;(优得10-8分,良得7-5分,一般得4-1分)(2)采用国家、省级推广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及合理化建议,能节约投资;(有得3分,无不得分)(3)投标人的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具完善可行的质量保证体系和防止质量通病的措施及满足工期要求的质量检测设备;(优得8-7分,良得6-5分,一般得4-1分)(4)有施工安全保证体系及针对性的安全预防措施;(优得8-7分,良得6-5分,一般得4-1分)(5)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施工进度安排科学、合理,满足招标文件的工期要求,有可行的进度安排横道图或者网络图,有保证工程进度的具体科学措施;(优得10-8分,良得7-5分,一般得4-1分)(6)有合理的施工总平面图者得3分,否则不得分;(7)文明施工现场措施。(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8.6.3确定中标候选人投标人综合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后,由第二名作为中标侯选人,依次类推。投标人得分出现绝对相等时,以低报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字。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评标报告有不同意见的,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评标报告。-90-
甘肃驭帆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附件:白银市劳动保障监察无拖欠工资诚信证明招投标企业名称招投标项目名称招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办)手机营业执照编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司委托办理人联系电话(办)手机营业执照登记机关本证明仅用于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招投标企业(盖章)年月日县(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审核签章栏:年月日外埠企业注册地市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审核签章栏:年年月日市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审核签章栏:年月日注:此表一式两份,一份交招投标企业,一份监察机构留存。证明有限期15天。-90-
甘肃驭帆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白银市劳动保障监察无拖欠工资诚信证明办理指南:1、投保人在本市各县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由本县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审核、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复核后出具“无拖欠工资诚信证明”。2、投保人在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由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审核并出具“无拖欠工资诚信证明”。3、非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投标人,由其注册地的市(州)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审核出具“无拖欠工资诚信证明”,并由本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加注意见。备注:此表共两页(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90-
甘肃驭帆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第九章政府采购类项目招标文件确认函白银市平川区政府采购中心:项目名称:2018年水泉镇大黄湾村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招标编号:PCZC-GK2018095我单位关于此项政府采购类项目招标文件,由我单位及委托的甘肃驭帆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制作,本招标文件内容符合《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无特指供应商绑定条款,无倾向性参数,对每个潜在投标人均体现公平、公正原则,无歧视性条款。若因招标文件内容引起质疑、问询,以及投诉及调查等,由我单位负责解释答疑及承担相关责任。招标人签字(盖章):2018年8月2日-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