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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农红军第九军纪念碑修复工程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国工农红军第九军纪念碑修复工程竞争性谈判文件招标人:叶县辛店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中和中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零一八年九月30中和中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农红军第九军纪念碑修复工程竞争性谈判文件目录第一章谈判公告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第三章谈判项目实质性要求14第四章工程量清单17第五章合同条款17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8第七章谈判响应文件部分格式1930中和中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农红军第九军纪念碑修复工程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一章谈判公告叶县辛店镇人民政府关于中国工农红军第九军纪念碑修复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一、招标条件:中国工农红军第九军纪念碑修复工程已经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中和中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叶县辛店镇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对本项目以竞争性谈判的形式进行招标。二、项目概况:2.1、工程名称:中国工农红军第九军纪念碑修复工程2.2、采购编号:YZC2018-09-21-7072.3、采购内容:纪念碑基座部分、旗帜部分修复及雕塑艺术创作、碑文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约86.75万元2.5、质量要求:合格三、供应商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3.2、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3.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或以上资格(含临时执业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3.4、供应商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网上可查询且需提供网上查询页面截图);3.5、供应商拟派安全员、质量(检)员、材料员、施工员、资料员具有相关专业且有有效的岗位证书;3.6、供应商须提供2015年度以来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3.7、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后,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报名及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信息: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者,请于2018年9月26日至2018年9月28日(工作时间)到叶县平安佳苑一楼报名。4.2、报名时项目经理、被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及“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中规定的全部资料进行现场报名(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检)员、材料员、资料员须是本单位正式人员,并有供应商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和2017年9月以来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可查询的养老保险金证明,30中和中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农红军第九军纪念碑修复工程竞争性谈判文件社保部门未提供网络查询服务或者社保部门查询系统出现故障的,可出具加盖社保部门公章的缴费证明);4.3、报名材料均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复印件应按顺序装订成册,人员未能到场、报名资料准备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接收。4.4、发售时间:同报名时间;4.5、文件售价:人民币300/份(售后不退)。五、响应文件的递交: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9月30日15时30分5.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叶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七、联系方式:招标人:叶县辛店镇人民政府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13703753391地址:叶县辛店镇辛店街代理机构:中和中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13393755727地址:平顶山市南环路鹰轮锦苑二楼叶县辛店镇人民政府30中和中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农红军第九军纪念碑修复工程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招标人:叶县辛店镇人民政府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13703753391地址:叶县辛店镇辛店街2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机构:中和中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13393755727地址:平顶山市南环路鹰轮锦苑二楼3项目名称中国工农红军第九军纪念碑修复工程4建设地点叶县辛店镇桐树庄村5承包方式总承包6质量标准合格7招标范围招标人发包的内容8工期要求90个日历天9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0供应商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2、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或以上资格(含临时执业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4、供应商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网上可查询且需提供网上查询页面截图);5、供应商拟派安全员、质量(检)员、材料员、施工员、资料员具有相关专业且有有效的岗位证书;6、供应商须提供2015年度以来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7、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后,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1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30中和中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农红军第九军纪念碑修复工程竞争性谈判文件12现场说明和探勘不召开(自行踏勘现场)13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天前14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天前15分包不允许16构成谈判文件的其他材料除谈判文件外,采购人在谈判期间发出的澄清、修改、补充、补遗和其它有效正式函件等内容均是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17供应商要求澄清谈判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天前18供应商确认收到谈判文件澄清的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19供应商确认收到谈判文件修改的时间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20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材料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2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谈判方案不允许22签字盖章要求按谈判文件规定签字或盖章23谈判有效期60个日历天(从递交谈判响应文件之日算起)24谈判保证金一、谈判保证金的金额:伍仟元人民币(5000.00元)二、谈判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入下列保证金专用账户并在附言栏中填写项目名称收款单位:中和中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行账号:41050172860800000392三、保证金的递交形式为:转账、汇兑、网银。四、规定保证金最迟到账时间为:开标前一日24:00时;五、供应商在缴纳保证金时多交、少交及多标段综合缴纳均属无效缴纳;六、废标项目重新招标时,必须按修改后的招标文件重新缴纳保证金,原缴纳保证金必须及时退回。七、未列入中标候选人的保证金将由招标代理公司与供应商办理退款手续;列入中标候选人的谈判保证金按相关规定办理退款手续;注:开标前持有效缴费凭证到中和中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换取保证金收据,并在响应文件中附保证金收据复印件。30中和中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农红军第九军纪念碑修复工程竞争性谈判文件25踏勘现场不再统一组织,如需要可自行踏勘26响应文件份数一份正本,四份副本27是否退还响应文件否28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地点:叶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时间:2018年9月30日15时30分29招标控制价供应商自主报价。招标控制价为867490.53元,供应商报价高出招标控制价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不予评审。30谈判小组的构成谈判小组构成: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共3人;谈判评审专家确定方式: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1是否授权谈判小组确定成交人否;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3名32本项目谈判办法低价中标法33中标服务费根据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和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的规定按工程类型计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34政府采购政策1.响应产品符合国家环保、节能标准,并载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最新《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若政府采购活动开始后,尚未进入评审环节前,相关部门重新发布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可同时执行上期和最新一期环保、节能清单),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供应商必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和文件等),将分别给予供应商在询价过程中规定的标准分值进行减价评审。2.如采购产品属于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要求的强制政府采购产品的(若政府采购活动开始后,尚未进入评审环节前,相关部门重新发布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可同时执行上期和最新一期节能清单),供应商必须提供所投产品属于清单中要求的制造厂家生产的指定型号产品,如提供非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要求的强制政府采购产品的,询价响应文件、成交结果无效。3.关于无线局域网产品,必须执行国家财政部、发改委、信息产业部等部门的规定,供应商必须提供所投货物的《无限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等证明材料文件复印件。4.关于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执行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等部门规定,供应商所投货物必须是国家信息部、版权局、商务部等部门认可的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5.采购货物为国家强制性认证产品的,必须符合强制性标准并提供国家及相关部门的认证材料和证书。30中和中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农红军第九军纪念碑修复工程竞争性谈判文件6.优先采购本国产品。采购进口产品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依法办理论证、公示、审批手续。7.采购信息安全产品的,应当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供应商应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8.鼓励创新,首购和订购的产品具有首创和自主研发性质,属于自主创新产品的,必须执行《自主创新产品政府收购和订购管理办法》。9.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必须执行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10%的扣除(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在评审过程中不予认可。成交人如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并在响应文件中填写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则需要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提供由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企业划型认定材料,若不能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与询价时做出的声明不符,采购人有权取消该成交人的成交资格,并对因其造成的损失进行追责。10.开源节流,执行低价优先的采购政策规定。35供应商须知前后不一致处,以本附表为准一、说明30中和中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农红军第九军纪念碑修复工程竞争性谈判文件1、适用范围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谈判文件中所述的中国工农红军第九军纪念碑修复工程招标。2、名词解释:2.1.“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谈判的机构:中和中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2.“采购人”,系指本谈判文件所述的:叶县辛店镇人民政府。2.3.“潜在供应商”,系指已经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2.4.“供应商”,系指向采购机构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并参与谈判的供应商。3、凡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必须具备并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文件: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3.2、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3.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或以上资格(含临时执业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3.4、供应商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网上可查询且需提供网上查询页面截图);3.5、供应商拟派安全员、质量(检)员、材料员、施工员、资料员具有相关专业且有有效的岗位证书;3.6、供应商须提供2015年度以来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3.7、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后,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谈判有效期从谈判结束后,谈判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的有效期为60日历天。特殊情况,代理机构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谈判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按本须知规定的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供应商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致被没收保证金。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30中和中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农红军第九军纪念碑修复工程竞争性谈判文件商不能修改其谈判响应文件,但可要求其相应延长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及有关退还和没收谈判保证金的规定在谈判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5、谈判费用成交人应按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向招标代理人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开标结束后代理公司统一收取。二、谈判文件说明6、谈判文件的构成6.1谈判文件由谈判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6.2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的谈判响应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谈判被拒绝。7、谈判文件的澄清潜在供应商对谈判文件、工程量清单如有疑问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采购人进行质疑时,应在谈判截止时间三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下同)通知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问题来源的书面答复分发给所有潜在供应商,并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8、谈判文件的修改8.1在谈判截止日期前,代理机构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在供应商提问的澄清,均可对谈判文件用补充文件方式进行修改或补充;8.2对谈判文件的修改或补充,将以书面或传真形式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供应商在收到该通知后应在当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补充文件将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潜在供应商具有约束力;8.3为了使潜在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谈判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谈判响应文件,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谈判响应文件接收的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并将此变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9、要求9.1潜在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谈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是可靠;9.2谈判响应文件须对谈判文件中实质性要求作出完全响应,否则其谈判文件视为不合格。9.3谈判响应文件中的预算书必须符合计价规范。30中和中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农红军第九军纪念碑修复工程竞争性谈判文件10、谈判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衡单位10.1谈判响应文件和其他所有往来信函等应以中文书写;10.2谈判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谈判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的标准计量单位。11、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11.1谈判承诺书;11.2谈判基础(首次)报价表(后附预算书);11.3承诺书;11.4反商业贿赂承诺书11.5资格证明文件(附谈判保证金收据复印件);11.6施工组织设计;11.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12、谈判内容填写说明12.1谈判响应文件需按统一格式填写,装订成册。必须有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12.2谈判报价表为在谈判仪式上唱标的内容和谈判的依据,要求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选增减内容,需增加内容的须另设表格加以说明。13、谈判报价13.1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本次谈判每个供应商共有三次报价,最终报价为成交价,成交价包括施工中的一切费用,除施工中增加变更签证外,其他不予调整。13.2该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以谈判最终报价且低于财政最高支付金额为合同价。13.3报价编制依据(详见第三章)14、谈判保证金14.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提交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为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4.2谈判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及代理机构避免因供应商的行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因供应商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谈判文件中第十四项第5条的规定没收其谈判保证金;14.3未按规定提交谈判保证金的供应商,将视为非响应谈判将予以拒绝;14.4供应商的保证金退还详见前附表;30中和中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农红军第九军纪念碑修复工程竞争性谈判文件14.5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将被没收:①在谈判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其谈判响应文件的;②成交商因其自身原因在接到成交通知书七日内未能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③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禁止的其他行为。15、谈判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5.1组成谈判响应文件的各项资料均应遵守本条;15.2供应商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单位公章;15.3谈判响应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全权授权代表签署;15.4供应商应准备谈判响应文件正本1本、副本4本,并明确标明“正本”、“副本”,两者如有不同之处,以正本为准;大小写不符的以大写为准;15.5谈判响应文件的正本必须用不褪色的墨水笔填写或打印,副本可以复印;15.6谈判响应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同一签署人签字或盖章;15.7谈判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三、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16、谈判响应文件的装订16.1供应商应将谈判响应文件所有的正本和副本分别装订成册(胶装)。16.2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①谈判响应文件应1份正本、4份副本,供应商应将谈判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统一密封在一个非透明密封袋内,在封签处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采购编号、项目名称、标段;②密封袋上应注明“于2018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③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规定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代理机构对谈判响应文件不于接收。17、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17.1谈判响应文件必须于谈判公告中所述的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由专人送至谈判地点,过时不予受理;17.2代理机构推迟谈判截止时间的,应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在这种情况下,代理机构和潜在供应商的权力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17.3在谈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谈判响应文件,不论何种原因,代理机构都有权拒绝接收。30中和中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农红军第九军纪念碑修复工程竞争性谈判文件18、谈判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8.1在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如果供应商提出修改已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或撤回的,供应商需向代理机构递交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的正式书面申请,代理机构可予以接受。撤回的,代理机构不予退还谈判响应文件。18.2修改谈判响应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交代理机构,同时在封套上标明“修改谈判响应文件(并注明编号)”和“谈判时启封”字样。封口处应有谈判全权代表的签字;18.3谈判后供应商不得撤回谈判,否则谈判保证金将被没收。四、谈判程序19、谈判19.1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的组成谈判小组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谈判小组依据谈判文件评标定标办法独立完成,谈判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由谈判小组解决,谈判小组在有关监督人员的监督下组成。谈判小组由3人组成,评标委员会中具有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不少于2/3。谈判小组人员中推选谈判小组组长1人,主持谈判工作。谈判小组组长负责谈判过程的组织和协调工作,谈判小组组长与其他成员具有平等的表决权。谈判小组与各供应商代表就本工程的合同条款、施工技术要点、价格等进行谈判。谈判小组按照本工程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评定标原则,评标结束后,由谈判小组写出评标报告,按最终总承包价由低到高的顺序向招标人推荐前三名为成交侯选人,各谈判小组成员并在评标报告上签名备案。19.2谈判程序1)第一阶段:资格审查:1、供应商企业法人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依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一步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豫建【2016】38号规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信息网上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即可)见附件一);2、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及安全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3、拟派安全员、质检(量)员、材料员、施工员、资料员有效的岗位证书;30中和中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农红军第九军纪念碑修复工程竞争性谈判文件4、2015年度以来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5、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页面截图;6、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等;(上述内容要求提供原件或经原发证机关鉴证属实的证明,不得主观臆想)以上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进入下面的谈判;(按规定递交响应文件视为完全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第二阶段:报价谈判1)谈判顺序:按开标当天供应商签到表逆顺序进行谈判;2)供应商的每次报价均应包括发包的全部范围;3)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和各个供应商谈判三次,确定最终谈判报价为成交价。4)供应商在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中投报的谈判报价作为首次报价,再经过二次谈判报价后,以最后一次谈判报价为最终总承包价。每次谈判的报价均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在报价记录表上签字确认。五、成交原则20.谈判小组(评标专家)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谈判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从谈判小组(评标专家)推选的中标候选人中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中标人。但其报价存在恶意竞争,明显低于成本价的经谈判小组质疑后其答复不能自圆其说,谈判小组仍认为不合理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六、成交通知21.谈判结束后,由叶县辛店镇人民政府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22、签订合同22.1成交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30日内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22.2谈判文件、成交商的谈判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0中和中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农红军第九军纪念碑修复工程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谈判项目实质性要求1、谈判报价编制依据:(1)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纸所选定的有关图集;(2)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答疑”;2、定额选用和费用计取:2.1、清单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定额执行《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HA01-31-2016)、《河南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HA02-31-2016)、《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定额(2008)》(E园林绿化工程)及其配套的费用定额、实施方案。2.2、本招标文件中未规定的项目,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在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时进行约定或按发生时的实际情况由招标人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共同签字认可。3、工期:90个日历天。4、工程质量:合格5、工程竣工结算价:⑴本工程竣工结算价采用工程量清单单价计价法。⑵施工过程中经招标人、监理单位认可的变更通知单增减工程量,按中标人承诺的定额、费用计取办法计算签证变更价款。6、工程款支付办法:⑴预付款:工程预付款参照财建[2004]369号文,施工承包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或不迟于开工前七日内,预付合同价款的30%为工程预付款。⑵进度款:本工程工期较短,合同另行约定。⑶工程结束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5%;结算审计后付至结算价的97%;余3%作为质量保修金,待缺陷责任期满时无问题且达到承包人承诺的质量等级后十日内一次付清(无息)。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向业主提供竣工归档资料,并整理成册。并确保竣工资料真实、准确、齐全、完整。7、材料供应办法⑴本次招标工程施工过程中所需材料均由中标人自行采购、运输、保管,但采购材料时由甲方派专人负责监督购料,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的有关规定向工程监理单位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检验报告等并对材料质量负责。30中和中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农红军第九军纪念碑修复工程竞争性谈判文件⑵材料在使用前,应按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试验合格,并经招标人和监理单位认可后用于本工程。不合格的不得使用,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⑶中标人使用的材料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时,中标人应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⑷中标人采购的材料与设计或标准不符时,中标人应按监理方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⑸中标人采购的钢材、水泥均应为国家正规大型生产厂家的合格产品。8、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和承包商履约担保(以下内容应在响应文件中逐条承诺,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谈判)(1)、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根据平顶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平顶山市建设委员会平劳社监察(2004)1号文件规定,在响应文件中必须对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做出以下承诺,否则在评标时将实行“一票否决”,视为无效标。在中标后,中标人应按中标价的2%向有关部门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以担保方式办理,统一存放在有关部门。一旦承包的工程项目中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可由有关部门从该工资保障金中先予以划支。此保障金应以保函的形式办理,在办理中标通知书前交于有关部门集中统一保管。(2)、建筑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推行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豫建建【2018】16号)文件的规定,2018年4月1日起,全省范围内依法取得施工许可的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必须实行建筑劳务实名制管理。其中新开工的建筑规模3万平方米以上或投资规模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加装考勤设备、建立电子台帐并进行动态管理。已建成建筑劳务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2018年4月1日起所监管的新开工工程必须纳入信息系统实行劳务实名制管理。30中和中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农红军第九军纪念碑修复工程竞争性谈判文件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在工程项目设立劳资专管员,负责劳务实名制管理工作。施工现场人员出入施工区域必须刷卡或其他实名识别方式进行考勤。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当在项目现场设置公示牌,将每月经施工现场人员确认的考勤与工资支付信息在公示牌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施工现场人员退场时,施工总承包企业应为其办理退场登记,填报登记退场日期、用工评价或诚信记录。(3)、承包商履约担保1)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人提交对等的承包商履约担保。其保函原件由招标人确认后交有关部门,经审查后集中保管。2)承包商履约保函有效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0天。3)建设项目取得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并完成竣工结算后,中标人持建设单位出具的履约完成证明和保函备案存放证明原件到有关部门确认并取回履约保函原件,即可向担保机构办理保函释放手续。9、其它:⑴供应商一旦中标,应保证按招标人的要求,迅速进场组织施工,且必须服从招标人的统一指挥与协调管理,相互配合做到文明施工。⑵施工单位对进场的所有工人应进行全面教育,对施工现场内的成品必须爱护,若有损坏,照价赔偿。⑶对投入本工程使用的材料必须满足环保要求。⑷中标人必须自行承担施工责任,不得转包或非法分包;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若违约,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无条件撤出,不支付已完工程款,并承担工程总价5%的违约金。⑸中标人投报的项目经理应与资格审查时的项目经理保持一致,且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每周至少在施工现场办公4天,每少在场一天付500元违约金,违约金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承包合同。但对不称职者,招标人有权要求更换,供应商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6)中标人负责协调地方周边关系,费用自理。(7)所有铺设场地的按功能要求划线,材质及有关要求符合国家标准。(8)施工方负责办理施工相关所有手续,且费用自理。(9)施工方负责施工完清理场地及垃圾外运并承担相关费用。(10)施工期间引起的安全事故由施工方承担责任,且费用自理。30中和中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农红军第九军纪念碑修复工程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四章工程量清单第五章合同条款参照国家建设部、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30中和中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农红军第九军纪念碑修复工程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一般规定:除非合同文件中另有特别注明,本工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国家规范、规程和标准。设计图纸和其他设计文件中的有关文字说明是本工程技术规范的组成。对于涉及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的工作,相应厂家使用说明或操作说明等的内容也是本工程技术规范的组成部分。合同中约定的任何乙方应予遵照执行的国家规范、规程和标准都指他们各自的最新版本。如果在构成本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的任何内容与任何现行国家规范、规程和标准包括他们适用的修改之处出现相互矛盾之处或不一致的指示,乙方应按照其中要求最严格的标准执行。材料、施工工艺和本工程都应依照本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以及相应国家规范、规程和标准的最新版本。依据设计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要求,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如下述标准及规范要求有出入则以较严格者为准。(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2)《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4)《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5)《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6)《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1(7)《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13(8)《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9)《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12-2012(10)《钢筋焊接及验收规范》JGJ18-2013(11)《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GB50870-2013(1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1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本工程执行规范不限于以上国家现行规范,如有变化以最新发布的为准。30中和中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农红军第九军纪念碑修复工程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七章谈判响应文件部分格式【正(副)本】中国工农红军第九军纪念碑修复工程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30中和中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农红军第九军纪念碑修复工程竞争性谈判文件一、谈判承诺书致:(招标人)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的谈判文件,签字代表被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提交下述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并对其负法律责任。(1)谈判承诺书(2)谈判基础(首次)报价表(后附预算书)(3)承诺书;(4)反商业贿赂承诺书(5)资格证明文件(附谈判保证金收据复印件);(6)施工组织设计;(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1、所附工程报价表中所提供的谈判报价是我方为本项目的首次报价;2、我方将按谈判文件、谈判响应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谈判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方还对采购方的安装现场进行了实地考察。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4、其谈判响应文件自谈判日起有效期为60日历天;5、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谈判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供应商全称:(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30中和中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农红军第九军纪念碑修复工程竞争性谈判文件二、谈判基础(首次)报价表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谈判报价大写:小写:投报工程质量合格投报施工工期个日历天项目经理姓名级别注册编号其他优惠说明:注:1、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2、此表后附预算书。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30中和中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农红军第九军纪念碑修复工程竞争性谈判文件三、承诺书1、实质性条款承诺2、工程质量承诺3、工程服务承诺30中和中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农红军第九军纪念碑修复工程竞争性谈判文件四、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我公司承诺:在(项目名称)招标活动中,我公司保证做到:一、公平竞争参加本次谈判活动;二、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及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三、出现上述行为,我公司及参与谈判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30中和中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农红军第九军纪念碑修复工程竞争性谈判文件五、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单位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盖章):日期:年月日30中和中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农红军第九军纪念碑修复工程竞争性谈判文件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法定代表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公司(代理人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项目的谈判活动,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代理人姓名:性别:(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年月日30中和中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农红军第九军纪念碑修复工程竞争性谈判文件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简历表姓名年龄专业职称职务拟担任本项目职务毕业学校个人简历时间参加过项目名称担任何职务发包人30中和中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农红军第九军纪念碑修复工程竞争性谈判文件六、施工组织设计1、施工计划(应包括质量、工期、安全目标措施等)2、主要施工分项施工工艺3、其他有关情况。30中和中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农红军第九军纪念碑修复工程竞争性谈判文件附件一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 豫建〔2016〕38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林州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切实破除地区壁垒,推动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若干规定》(建市〔2015〕140号),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建筑企业(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在我省跨区域承揽业务监督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简政放权、服务企业、规范管理”的原则,简化前置管理事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给予外地建筑企业与本地建筑企业同等待遇,营造有利于实力强、信誉好的建筑企业开展跨区域承揽业务的宽松环境,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 二、取消省内建筑企业跨区域登记、备案等制度,企业凭加盖单位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等证照复印件以及工程项目所需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即可在全省范围内参与投标或承揽工程,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可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以下简称“一体化平台”)查阅相关信息,不得另外附加条件,不得要求企业提供工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等证照原件,不得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到场。30中和中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农红军第九军纪念碑修复工程竞争性谈判文件 三、实行外省进豫建筑企业统一登记制度。外省建筑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需通过“一体化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内容应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施工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诚信守法承诺书、在豫承揽业务负责人任命书等扫描件,以及在豫承揽业务负责人身份信息、联系方式。建筑企业对所报送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告知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四、严禁出现或变相实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若干规定》第八条列出的九种行为:(一)擅自设置任何审批、备案事项或者告知条件;(二)收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任何费用或保证金等;(三)要求外地企业在本地区注册设立独立子公司或分公司;(四)强制扣押外地企业和人员的相关证照资料;(五)要求外地企业注册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六)将资质资格等级作为外地企业进入本地区承揽业务的条件;(七)以本地区承揽工程业绩、本地区获奖情况作为企业进入本地市场条件;(八)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到场办理入省(市)手续;(九)其他妨碍企业自主经营、公平竞争的行为。 五、跨区域承揽业务的建筑企业中标后(包括通过直接发包方式确定的承包企业)应通过“一体化平台”进行合同备案,并报送项目班子主要人员信息。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依据“一体化平台”公布的中标信息,加强履约管理。在建筑市场监督检查时,重点核查项目班子人员与中标信息不一致、项目负责人不履职、建筑企业在多个项目更换项目负责人等行为,依法查处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在我省承揽业务的建筑企业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自觉规范建筑市场行为,接受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监管。对发生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报送企业基本信息时弄虚作假的建筑企业,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依法依规对其不良行为做出处理并及时上报省厅,我厅将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和我省“一体化平台”向社会公布。30中和中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农红军第九军纪念碑修复工程竞争性谈判文件 七、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对之前在市场准入、招标投标等方面制定的文件、制度与建市〔2015〕140号文件和本通知精神不符的,或者涉嫌有设立不合理条件排斥或限制外地企业承揽业务的文件规定,要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于2016年4月20日前进行全面清理。省厅将对各地跨区域承揽业务监管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对设立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外地企业承揽业务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或企业反映强烈、举报投诉较多、拒不整改的地区进行约谈、通报和曝光。 八、省厅建立建筑企业跨区域承揽业务活动监管协调联动机制,请各地明确本地负责建筑业企业跨区域承揽业务活动管理的部门和人员,并将部门名称和人员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信息及时上报厅建筑管理处。省厅举报投诉受理邮箱:hnjzscgl@163.com,电话:0371—68080835。 九、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关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30中和中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