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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4-29 14:23:01 发布

长沙市校车使用许可、校车标牌核发审批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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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校车使用许可、校车标牌核发审批登记表(不跨县级行政区域)单位信息单位名称地址法人登记证书号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电话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 办学许可证号码 车辆信息车辆品牌车辆型号车辆类型 车辆性质用车性质出厂日期 购车日期 车牌号号牌种类车架号码 保险信息校车承运人保险有效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保险公司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有效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保险公司 机动车商业保险有效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保险公司 驾驶人信息姓名性别年龄初次领证日期准驾校车类驾驶证号联系电话              随车照管人员信息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身份证号码现在住址             运营时间上午点分至点分下午点分至点分行驶线路停靠站点 区县(市)教育局受理意见经办人:年月日(章)区县(市)公安交警大队审查意见经办人:年月日(章)区县(市)交通运输局审查意见经办人:年月日(章)备注1、此表须填写工整、清析、真实、如有假报虚报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前五栏“单位信息”、“车辆信息”、“保险信息”、“驾驶人信息”、“随车照管人员信息”不得涂改,如有涂改,须由区、县(市)校车办盖章方为有效;“开车时间”、“行驶行路”、“停靠站点”如审查部门提出修改,在表格上涂改的,由提出修改要求的部门在涂改处盖章方为有效;部门受理、审查意见如有变动,由相关部门在变动处盖章方为有效。3、“车辆性质”填写“校车”,“用车性质”填写为“幼儿用车”、“小学生用车”、“初中生用车”。4、此表一式三份,使用许可审批,市校车办、公安交警车管部分各存档一份,申请单位自留一份;校车标牌核发,区县(市)校车办、公安交警车管部分各存档一份,申请单位自留一份。 长沙市校车使用许可、校车标牌核发审批登记表(跨县级行政区域)单位信息单位名称地址法人登记证书号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电话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 办学许可证号码 车辆信息车辆品牌车辆型号车辆类型 车辆性质用车性质出厂日期 购车日期 车牌号号牌种类车架号码 保险信息校车承运人保险有效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保险公司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有效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保险公司 机动车商业保险有效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保险公司 驾驶人信息姓名性别年龄初次领证日期准驾校车类驾驶证号联系电话              随车照管人员信息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身份证号码现在住址             运营时间上午点分至点分下午点分至点分行驶线路本地运行线路:跨区域运行线路:停靠站点本地停靠站点:跨区域停靠站点: 区县(市)教育局受理意见经办人:辖区教育局年月日(章)经办人:跨区教育局年月日(章)区县(市)公安交警大队审查意见经办人:辖区公安交警大队年月日(章)经办人:跨区公安交警大队年月日(章)区县(市)交通运输局审查意见经办人:辖区交通运局年月日(章)经办人:跨区交通运输局年月日(章)备注1、此表须填写工整、清析、真实、如有假报虚报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前五栏“单位信息”、“车辆信息”、“保险信息”、“驾驶人信息”、“随车照管人员信息”不得涂改,须由区、县(市)校车办盖章方为有效;“开车时间”、“行驶行路”、“停靠站点”如审查部门提出修改,在表格上涂改的,由提出修改要求的部门在涂改处盖章方为有效;部门受理、审查意见如有变动,由相关部门在变动处盖章方为有效。3、“车辆性质”填写“校车”,“用车性质”填写为“幼儿用车”、“小学生用车”、“初中生用车”。4、此表一式三份,使用许可审批,市校车办、公安交警车管部分各存档一份,申请单位自留一份;校车标牌核发,区县(市)校车办、公安交警车管部分各存档一份,申请单位自留一份。 校车使用许可审批表基本情况申请单位申请事项一、新增校车:□校车使用许可二、校车使用许可变更:□变更行驶线路□变更开车时间□变更停靠站点□变更公司名称□变更所有人□变更驾驶人车辆信息车牌号,车架号审查审查意见经审查,该项申请符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法定条件和标准,可以发放校车使用许可。责任人签名年月日决定许可意见批准人:年月日(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