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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4-29 14:45:03 发布

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审批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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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流程图属区审批的报告表项目向区环保窗口递交申请材料材料审查分局经办人现场勘察并出具初审意见分局主管领导审批打印办结建设单位编制完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单位到环保窗口领取批复文件属于由市环保局审批的报告表项目向市环保局窗口申报(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三路26号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楼)经市环境科学协会评审注释:一、属区审批的环评报告表项目: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注明需编制环评报告表,但不属于市环保局审批的4类项目(1、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或围堤外用地的项目;2、电镀、线路板、漂染、洗水、金属表面处理(主要是金属表面铝氧化、酸洗磷化等)、危险化学品仓储及危废处理、废旧塑料再生、化工、电池等重污染行业项目;3、垃圾转运站、输变电工程等社会风险较大的项目;4、跨镇域项目。)中的项目属区环保分局审批。二、对于涉及污染减排的污染项目,一律实行总量前置审核制度。由项目所在镇(区)的综合执法局出具总量指标证明,在准确核定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当地上年度总量指标余量以及本年度已审批项目分配总量等基础上,明确建设项目的总量来源,并由市环保局总量办核准后方能审批。对没有通过总量控制前置审核的项目原则上一律不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