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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4-29 14:45:07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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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大学明德学院取消考试资格学生登记表20-20学年第学期课程名称:任课教师:开课单位:学生所在系(部):学号姓名班级取消考试资格的原因任课教师(签字):年月日所在系(部)意见负责人(签字):年月日教学科研科意见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备注说明:1.根据《贵州大学明德学院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该门课程考试资格,成绩以零分计,不能补考,只能重新修读。”(1)缺课超过三分之一;(2)缺交作业超过三分之一;(3)含有实验的课程,学生未做完规定的实验或做完规定的实验但未取得合格成绩。2.学生“取消考试资格的原因”可按下述项目填写,只填写序号即可。3.此表由任课教师填写,于考试前两周报课程所在系(部)审查后交教学科研科备案。4.审查同意的名单由任课教师在课堂上告知相关学生
,登记表复印一式两份,分别由教学科研科、课程所在单位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