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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会议营销场所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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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会议营销场所登记表填报单位:报报人:填报时间:序号登记时间拟会场营销(活动)时间营销场所名称营销场所地址营销单位名称资质证照营销产品名称产品文号标示生产企业检查时是否发现违规行为检查时间检查人员备注                                                                                                                                            -2- 会议营销日常监管工作检查明细表填报单位:填报人:联系电话:序号被检查单位名称检查地址被检查单位类别检查时间检查人次存在问题整改情况备注                                                      -2- 附件2白酒小作坊及散装白酒销售单位专项整治方案近年来,全国各地散装白酒中毒事件仍时有发生。我县白酒小作坊和散装白酒销售单位数量较多,安全意识低,卫生条件差、生产经营不规范,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为加强白酒特别是散装白酒质量安全监管,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现决定在4月初至6月底开展白酒小作坊和散装白酒销售单位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一、整治目标深入开展以白酒生产经营单位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工作,严格落实白酒生产经营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有效排除白酒生产经营单位的隐患,消除监管盲区,降低安全风险,确保白酒质量安全。二、整治范围以白酒小作坊和散装白酒销售单位为重点对象,以农村、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全面开展专项检查。三、整治重点白酒小作坊整治重点:超登记范围采购食用酒精及香精香料等勾兑固液法及液态法白酒;超范围使用糖精钠、甜蜜素等甜味剂;使用的发酵容器、包装容器不符合相关规定;“掐头去尾”工艺控制不严,导致甲醇含量超标;现场卫生条件差;未定期开展健康体检;成品无标签标识。散装白酒门店整治重点:固液法或液态法白酒冒充固态法白酒(食用酒精勾兑的白酒冒充纯粮酒);采购、销售来源不明的白酒;销售用食用酒精自行勾兑的白酒(涉嫌无证生产);散装白酒无标签标识。-42- 一、工作步骤(一)部署摸排阶段(2018年4月9日至2018年4月30日)。各市场监管所根据《桐庐县白酒小作坊名单》(附件1)、《桐庐县白酒经营部名单》(附件2)对本辖区白酒小作坊和散装白酒销售单位开展排查登记,健全监管档案,详细记录白酒小作坊和散装白酒销售单位基本信息及变化情况,增强监管的针对性,消除监管盲区。(二)全面治理阶段(2018年5月初至5月底)在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各市场监管所应围绕整治重点全面开展专项检查,并做好相关检查记录。严厉查处抽检不合格、制售假冒伪劣白酒、无证或超范围生产白酒、虚假宣传、制售无标签标识白酒等违法行为;依法取缔一批不符合规定的白酒小作坊和散装白酒销售单位;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食品生产流通监管科组织3家检测机构(浙江方圆检测有限公司、浙江公正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杭州谱可检测有限公司)分区域、分环节开展白酒抽检工作,2017年抽检不合格的白酒生产经营者适当增加抽检品种或批次数。各市场监管所安排执法人员结合专项检查工作,配合完成白酒相关抽检任务。(三)督促整改阶段(2018年6月)。各市场监管所要督促白酒小作坊和散装白酒销售单位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白酒小作坊要严格执行《关于在食品“三小行业”市场准入中推行标准化备案承诺制的通知》(杭跑改办〔2017〕26号),只能生产固态法白酒,不得采购原酒、食用酒精及香精香料生产固液法及液态法白酒。散装白酒销售单位销售的白酒,必须来源明确并符合相关规定。散装白酒销售单位要采购符合规定的白酒产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42- 》第六十八条等规定,在散装白酒的容器或包装上,标明相关信息,做好进货查验、储存和销售记录,储存散装白酒的容器及储存条件等要符合相关规定,防止污染,确保白酒质量安全。五、工作要求(一)要深刻认识白酒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抓紧抓好此项工作。(二)要注重工作统筹安排,把专项整治工作与日常监督检查等紧密结合起来。(三)对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抽检不合格、制售假冒伪劣白酒、无证或超范围生产白酒、虚假宣传、制售无标签标识白酒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各市场监管所将检查情况及《白酒小作坊和散装白酒销售单位检查汇总表》(附件3)于2018年6月底前报送食品生产流通监管科。附件:1.桐庐县白酒小作坊名单2.桐庐县白酒经营部名单3.白酒小作坊和散装白酒销售单位检查汇总表4.白酒标准相关知识摘录-42- 附件1桐庐县白酒小作坊名单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成立日期住所电话桐庐县分水镇甘甜坞土烧酒加工点林卫芳2016-07-26桐庐县分水镇天英村温州棚20号18906515505桐庐县分水镇武盛土烧酒加工厂查培林2016-06-07桐庐县分水镇温州棚123号15381095046桐庐县凤川街道四面土烧酒加工厂吴刚2016-03-07桐庐县凤川街道翙岗村石桥13735579579桐庐县分水镇小久匠土烧酒加工厂何艳2015-12-22桐庐县分水镇天英村温州棚131号18758131029桐庐县百江镇老江土烧酒加工点江德来2017-01-24桐庐县百江镇东辉村15990036866桐庐县百江镇希敏土烧酒加工厂陈永祥2016-06-20桐庐县百江镇联盟村13456873379桐庐县分水镇醉山居酿酒坊曾冬生2016-07-13桐庐县分水镇保安村13777391199桐庐县百江镇烝庄酿酒坊周秋芬2016-08-18桐庐县百江镇奇源村13989872167桐庐县百江镇廖氏土烧酒加工厂廖列火2015-11-23桐庐县百江镇百江村15267082921桐庐县分水镇华洋土烧酒加工点樊华2016-05-25桐庐县分水镇三合村罗卜场13456706169桐庐县百江镇国顺土烧酒加工厂章国顺2016-02-01桐庐县百江镇乐明村13357113002桐庐县百江镇小邓土烧酒加工点邓佐雄2016-08-01桐庐县百江镇百江村18358148177桐庐县凤川街道梦瑶土烧酒坊李兴龙2017-05-18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凤川街道翙岗村凤新松林头15968873512桐庐县分水镇祝林土烧酒加工点贝祝林2016-09-04桐庐县分水镇富源村13634176079桐庐县分水镇清淳土烧酒加工厂黄相民2016-04-08桐庐县分水镇塘源村13588234439桐庐县百江镇真味土烧酒加工厂毛志华2016-05-20桐庐县百江镇苎坑村13588288898桐庐县分水镇雪周土烧酒加工点沈雪周2016-07-18桐庐县分水镇三合村13968052322桐庐县百江镇六根土烧酒加工点董六根2016-07-29桐庐县百江镇苎坑村13645814498桐庐县合村乡根来土烧酒加工厂洪木琴2016-03-30桐庐县合村乡合村村13567165883-42- 桐庐县百江镇志祥土烧酒加工厂曾志祥2016-04-15桐庐县百江镇松村村13968065748桐庐县凤川街道老胡土烧酒坊程佳莉2016-05-11桐庐县凤川街道翙岗村凤新13175116511桐庐县旧县街道益康酿酒坊钱地清2016-11-15桐庐县旧县街道洋塘路398号15356811017桐庐县瑶琳镇云通土烧酒加工点陈红女2016-09-30桐庐县瑶琳镇百岁村13738005836桐庐县分水镇裕庆土烧酒加工点缪裕庆2016-08-29桐庐县分水镇三合村马源13968059842桐庐县分水镇寿顺土烧酒加工点杨樟顺2016-08-04桐庐县分水镇百岁坊村15990112380桐庐县分水镇常贵土烧酒加工点王雪梅2016-08-02桐庐县分水镇塘源村18968163652桐庐县百江镇兴旺土烧酒坊陈丹2015-11-16桐庐县百江镇小京村13968001167桐庐县分水镇仙水土烧酒加工点陈培荣2016-06-15桐庐县分水镇塘源村13968001855桐庐县江南镇钟大家庭农场钟连松2016-01-13桐庐县江南镇凤鸣村蒋坞15355426500桐庐县分水镇忠华土烧酒加工点麻忠华2016-08-04桐庐县分水镇富源村15224031552桐庐县江南镇二娘酒坊姚国进2016-10-31桐庐县江南镇环溪村13588149424桐庐县分水镇敏川土烧酒加工点马本敏2016-08-31桐庐县分水镇盛村村18757177590桐庐县百江镇悠飘香土烧酒加工点陈清芽2016-08-01桐庐县百江镇东辉村13093781010桐庐县分水镇孟书华土烧酒加工点孟书华2016-08-19桐庐县分水镇砖山村15257196672桐庐县百江镇水珍土烧酒加工点章水珍2016-04-29桐庐县百江镇乐明村15869126383桐庐县百江镇邵炜土烧酒加工厂邵樟立2015-10-26桐庐县百江镇联盟村13588207449桐庐县百江镇忠清土烧酒加工点祝忠清2018/2/22桐庐县百江镇百江村15988801089桐庐县百江镇雪文土烧酒加工点杨雪文2018/2/22桐庐县百江镇东辉村15158002766桐庐皇刨井酒业有限公司邵双贤2017/10/24桐庐县旧县街道母岭村13588209916-42- 附件2桐庐县白酒经营部名单序号企业名称负责人经营地址电话1桐庐县城南街道胡记土烧酒坊黎四英桐庐县城三合路136号132167034222桐庐县城南街道陈明白酒经营部陈明桐庐县城瑶琳路515号131167297533桐庐县城南街道鑫卫酒类经营部郑素莲桐庐县城瑶琳路232号182671550584桐庐县城南街道艳琼酒类经营部吴敏桐庐县城瑶琳路206号132161699405桐庐县城南街道正义烧酒经营部郑正义桐庐县城乔林路527号152670443526桐庐县城南街道郑洲烧酒经营部周志平桐庐县乔林路1027号182680179127桐庐县桐君街道金秋白酒经营部吴日金桐庐县桐君街道尖端路146号159066728018桐庐县城南街道继平白酒经营部李继平桐庐县城南街道金溪村中联180265412489桐庐县城南街道盛辉酒类经营部何艳桐庐县上杭路521、523号1875813102910桐庐县城南街道老黎白酒经营部胡晓明桐庐县城金东路239号1328211253111桐庐县城南街道建业酒类商行周喆桐庐县瑶琳西路242号1595020177712桐庐县城南街道宏滔白酒经营部湛宏滔桐庐县城春江路1032号1515817670813桐庐县城南街道博发酒类经营部鲍婕桐庐县城大奇山路66、68号1885828284214桐庐县城南街道红高粱酒行郑湘仁桐庐县城南街道大丰村1321614240215桐庐县城南街道佳运副食品商店王金华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城南街道大丰村1526884888416桐庐县城南街道明辉副食品店胡辉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县城瑶琳路99号1311672975317桐庐县横村镇绵红白酒经营部雷晓丽桐庐县横村镇方埠村双湖一组李家1351682219118桐庐县横村镇昔四白酒经营部李昔四桐庐县横村镇城东村徐家埠1526815846119桐庐县横村镇何又爱白酒经营部何又爱桐庐县横村镇横村村陈家门7号1318502327220桐庐县横村镇雪刚白酒经营部胡雪刚桐庐县横村镇方埠村15258859832-42- 21桐庐县横村镇满真白酒经营部李建忠桐庐县横村镇城东村双湖1321614208622桐庐县横村镇庆进白酒经营部任庆进桐庐县横村镇许家桥头电影院门口6989689523桐庐县横村镇龚后军白酒经营部龚后军桐庐县横村镇独山社区1805881403124桐庐县横村镇许倩白酒经营部许建军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横村镇横村村1392330116025桐庐县瑶琳镇运桃白酒经营部王运桃瑶琳镇皇甫村6995268426桐庐县瑶琳镇陈伍兵白酒经营部陈伍兵桐庐县瑶琳镇皇甫村23号1596880909527桐庐县横村镇若桐白酒经营部姜月仙桐庐县横村镇横村村1810655608228桐庐县钟山乡梦香白酒经营部冯梦香桐庐县钟山乡石城路36号1306771819629桐庐县桐君街道雪莲酒类销售店虞雪莲桐庐县城江南综合市场10号营业房(三合路)6989517130桐庐县桐君街道江南综合市场白酒经销点刘建华桐君街道江南综合市场7-1号营业房1396805082531桐庐县城南街道力明酒类销售店童萍英桐庐江南综合市场6幢5单元(国贸路)1361650059832桐庐县桐君街道妍妍白酒经营部章子妍桐庐江北综合市场十四间4号营业房1599004005933杭州桐庐酒厂第一批发门市部缪关培邮电路41号1380576019834桐庐县桐君街道桂家土烧酒商行桂志芬桐庐江北综合市场十四间10号1565801790935桐庐县百江镇佐雄酒类经营部邓佐雄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百江镇百江村1835814817736桐庐县分水镇光胜白酒经营部吴光胜桐庐县分水镇广电路293号1377787827637桐庐县分水镇光伟白酒经营部吴光伟桐庐县分水镇九龙路615号1530653668238桐庐县分水镇好久酒类经营部陆一峰桐庐县分水镇新淳路866号6430815539桐庐县分水镇亚兵白酒经营部陈亚兵桐庐县分水镇武盛街257号6431476040桐庐县分水镇忠娥酒类经营部张忠娥桐庐县分水镇东溪村1345699262941桐庐县凤川街道艳秋白酒经营部何艳秋凤川街道环镇东路118号(农贸市场内)1395805562242桐庐县凤川街道程锦白酒经营部程佳莉桐庐县凤川街道环镇东路118号13175116511-42- 43桐庐县凤川街道简单白酒经营部李兴龙桐庐县凤川街道翙岗村凤新松林头1596887351244桐庐县凤川街道胡亮烧酒经营部胡亮桐庐县凤川街道翙岗村凤新1345674126945桐庐县凤川街道珺伟土特产商店史振伟桐庐县凤川街道环镇东路118号1864542363146桐庐县富春江镇益民白酒店许建红俞赵村1320803205547桐庐县富春江镇小英白酒经营部王小英横山村市场内1306787172748桐庐县富春江镇戴花白酒经营部戴艳花七里泷大街255号1381991397349桐庐县富春江镇胡里霞白酒销售店胡里霞云源路5号1317510974550桐庐县富春江镇冯象兵白酒销售店冯象兵横山村市场内1300364780051桐庐县富春江镇风云白酒经营部沈焱俞赵村1335715585852桐庐县富春江镇湘仁白酒经营部郑湘仁横山村市场旁175816972953桐庐县富春江镇尧丽白酒经营部邹立新芝厦村1586849003054桐庐县富春江镇非遗白酒经营部吴长村芝夏村1333571178355桐庐县富春江镇正阳蒸馏酒经营部单正阳云源路(菜市场旁)1396800595356桐庐县富春江镇新娟副食品商店沈小娟云源小区2号楼梯间133965902357桐庐县富春江镇丽雯副食品店叶如良芝厦村1598814999058桐庐县江南镇胡刚白酒经营部胡仁钢桐庐县江南镇深澳村1598816635559桐庐县江南镇祖志白酒经营部李祖志桐庐县江南镇珠山村俞家1590664966760桐庐县江南镇舒家白酒经营部唐分英桐庐县江南镇深澳村1531462112861桐庐县江南镇小左白酒经营部左映会桐庐县江南镇窄溪村1306778516762桐庐县江南镇连娣白酒经营部潘连娣浙江省桐庐县江南镇市场路7号1886878514263桐庐县江南镇光西烧酒经营部徐光西浙江省桐庐县江南镇窄溪村1530657890364桐庐县江南镇马超烧酒经营部马建福桐庐县江南镇窄溪村13148304010-42- 65桐庐县城南街道千富白酒经营部黎雪平桐庐县城南街道上洋洲村1868230045066桐庐县城南街道林波白酒经营部李林波桐庐县城南街道桑园村1826810830667桐庐县城南街道慧琴白酒经营部王慧琴桐庐县城南街道上洋洲村1506888720268桐庐县城南街道湘湘白酒经营部周信平桐庐县城南街道上洋洲村前塘市场1592412467369桐庐县桐君街道信平白酒经营部周信平桐庐县城南街道上洋洲村1592412467370桐庐县城南街道钟伟白酒经营部钟伟桐庐县城南街道上洋洲村1595818239871桐庐县城南街道小戴白酒经营部戴光辉桐庐县城南街道下洋洲村1375822861772桐庐县城南街道桐佳烟酒商行钱明儿桐庐经济开发区春江东路1643号1516839563373桐庐县桐君街道安敏蒸馏酒经营部王安敏桐庐县桐君街道小岭路69号1595812533074桐庐县桐君街道玖兵白酒经营部吴玖兵桐庐县桐君街道公园山路122号1826715902875桐庐县桐君街道腊昌白酒经营部李腊昌桐庐县桐君街道市场弄49号1302428670176桐庐县桐君街道志兵散装白酒经营部周志兵桐庐县桐君街道学田路109号1885788926177桐庐县桐君街道小黎白酒经营部黎正来桐庐县桐君街道广场路207号1535616538978桐庐县桐君街道千艺白酒经营部王修裕桐庐县桐君街道建设弄7号1586885495079桐庐县旧县街道胜雄白酒经营部胡胜雄桐庐县旧县街道青年路3号1586714899180桐庐县旧县街道巧霞副食品店陈梅英桐庐县旧县街道青年路15号1525882229381桐庐县桐君街道动军副食品经营部郑动军桐庐县桐君街道邮电路110号1313614538182桐庐县桐君街道素文副食品店谢国富桐庐县桐君街道邮电路200号18368175070-42- 附件3白酒小作坊和散装白酒销售单位检查汇总表市场监管所填表人:填表日期:序号名称营业执照许可或登记证号地址联系人及号码检查日期发现的问题处置及整改情况-42- 附件4白酒标准相关知识摘录白酒分类——《白酒工业术语》(GB/T15109-2008)(一)白酒:以粮谷为主要原料,用大曲、小曲或麸曲及酒母等为糖化发酵剂,经蒸煮、发酵、蒸馏而制成的饮料酒。(二)固态法白酒:以粮食为原料,采用固态(或半固态)糖化、发酵、蒸馏,经陈酿、勾兑而成,未添加食用酒精及非白酒发酵产生的呈香呈味物质,具有本品固有风格特征的白酒。(三)固液法白酒:以固态法白酒(不低于30%)、液态法白酒勾调而成的白酒。(四)液态法白酒:以含淀粉、糖类的物质为原料,采用液态糖化、发酵、蒸馏所得的基酒(或食用酒精),可用香醅串香或用食品添加剂调味调香,勾调而成的白酒。二、白酒常见标准(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蒸馏酒及其配制酒》(GB2757-2012)(二)固态法白酒:《小曲固态法白酒》(GB/T26761-2011)、《浓香型白酒》(GB/T10781.1-2006)、《清香型白酒》(GB/T10781.2-2006)、《米香型白酒》(GB/T10781.3-2006)、《芝麻型白酒》(GB/T20824-2007)、《酱香型白酒》(GB/T26760-2011)(三)固液法白酒:《固液法白酒》(GB/T20822-2007)(四)液态法白酒:《液态法白酒》(GB/T20821-2007)-42- 附件3网络订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为规范网络订餐餐饮服务行为,保障社会公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省局文件要求,现决定从4月初至6月底,在全县范围开展网络订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全县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强化网络订餐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以下简称第三方平台)、网络订餐平台入网餐饮服务单位(以下简称网络订餐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网络订餐经营行为,有力打击网络订餐法违规行为,有效降低网络订餐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整治重点 督促第三方平台履行主体责任,规范第三方平台和网络订餐单位的经营行为,重点打击未开展实名登记和资质审查、无证从事餐饮服务和其他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三、整治步骤 此次网络订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从2018年4月至6月,为期3个月,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一)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阶段(即日起至4月底)。 各市场监管所要-42-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辖区各第三方平台开展法律法规宣贯、约谈等行动,督促第三方平台切实开展自查自纠,把好平台网络订餐单位“上线准入关、日常检查关、知识普及关”,重点履行以下主体责任: 1.严格实施网络订餐单位实名登记、资质审查必要时进行现场核实;建立入网订餐单位主体信息档案并及时更新,定期核实更新;在网站醒目位置公示入网订餐单位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证明材料。2.设置专门的管理机构或者指定专职管理人员,建立并执行网络订餐单位主体资质审查、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投诉举报处理、消费者赔偿等管理制度,并在平台上公开上述制度。 3.对平台内经营信息进行检查,发现网络订餐单位存在超范围经营、发布虚假信息等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并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告;发现入网经营者无证经营、经营禁止性食品、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等严重违法行为,立即停止提供网络交易服务。 4.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供餐平台提供网络订餐单位的有关信息。同时,各所通过第三方平台提供和现场排查相结合、网络在线与线下实体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内的网络供餐单位进行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已掌握的网络订餐单位,要做好宣传引导,并在店堂醒目位置张贴《餐饮单位网络订餐活动食品安全指南》(附件1)。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5月上旬至6月上旬)。 在第一阶段工作基础上,开展第三方平台和网络订餐单位专项检查。各市场监管所应突出检查重点,全面排查,防止监管盲区和空白,同时可以邀请市民代表、志愿者、社会媒体对网络订餐平台和供餐单位共同参与监督。 -42- 1.网络订餐单位是否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是否在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公示真实的营业执照、许可证件文字信息及图片; 3.网上公示许可证与实际许可证是否一致,网上公示的经营地址、项目等信息与实体店是否一致; 4.网络订餐单位加工操作过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原料采购、餐饮具消毒、食品用包装材料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等;5.配送平台对配送人员的健康申报、运送容器、包装的管理。对检查中发现的第三方平台和网络订餐单位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依法进行查处。检查、抽检和违法查处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对屡教不改、问题频发的第三方平台和餐饮单位给予曝光,发动消费者共治监督。 (三)巩固提升阶段(2018年6月中下旬)。 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把好的措施、做法和经验制度化、常态化。针对辖区网络餐饮监管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改进措施,巩固专项清理整治成果,防止违法违规行为回潮。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场监管所要结合辖区实际,细化整治方案,进一步明确整治任务、工作措施、责任分工和具体要求,研究解决整治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按期保质完成整治任务。(二)坚持严字当头。各所要贯彻落实“四个最严”的要求,充分运用好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大胆创新,确保整治任务圆满完成。-42-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市场监管所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平台,及时报道整治举措、进展和成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普及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提高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各市场监管所请结合日常检查,并出具日常检查表作为该专项的检查用表,于6月29日前反馈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及附件2报表,有创新监管思路及时总结上报整治经验。联系人:吴鸿,联系电话:69961163。公务员邮箱:wuhong@tonglu.gov.cn。附件:1.网络订餐餐饮单位食品安全指南2.网络订餐整治工作报表-42- 附件1网络订餐餐饮单位食品安全指南 从事网络订餐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餐饮单位应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并按证照核定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网络送餐仅限个人订餐,企事业单位批量供餐应向具有相关资质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订餐。 二、从事网络订餐的餐饮单位应当在网络经营活动主页面醒目位置公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和经营地址。公示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画面清晰,容易辨识。 三、食品加工过程应符合《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要求,加工制作食品的数量不得超过本单位加工能力。 四、送餐人员送餐时应穿着清洁工作服。送餐人员出现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鼻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不得从事相关送餐活动。 五、不具备冷链配送条件的,送餐品种不应有冷菜、生食(如醉泥螺、醉虾、醉蟹等腌制生食水产品、生鱼片、拌黄瓜等)、冷加工糕点(如含奶油糕点、提拉米苏、芝士蛋糕、寿司等)、预拌色拉等高风险品种及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食品。六、选择距离较近并可短时送达的客户送餐,使食品可在加工完成后2小时的安全时限内食用。入网餐饮单位应在第三方平台醒目位置标明外送范围和送达时间,按照标示的事项提供外送服务。建议在送餐容器的外包装上标示食品加工时间和消费时限,并提醒消费者尽快食用,切勿长时间存放。 七、送餐容器和包装应清洁、完好,确保送餐过程食品不受污染。直接接触的成品的包装和餐具应当清洁、无毒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42- 附件2网络订餐整治工作报表单位:报送时间:月日内容底数(家数)规范办证(家)责令整改(家)关停(取缔)家整治率(%)网络订餐线下整治从事网络订餐(家)规范家数责令整改(家)关停(取缔)家整治率(%)无证照超范围网络订餐线上整治下架家数立案查处家数总数无证无照超范围-42- 附件4格式合同专项整治方案为切实贯彻《浙江省合同行为管理监督规定》,落实“放心消费在浙江”要求,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决定从3月中旬至6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格式合同专项整治行动,特制订本方案。一、整治目标根据《浙江省合同行为管理监督规定》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将全省汽车类合同格式条款列入备案范围的复函》的规定,下列合同采用格式条款的,经营者应当办理备案:(一)房屋买卖、租赁及其居间、委托合同;(二)物业管理、住宅装修装饰合同;(三)旅游合同;(四)供用电、水、热、气合同;(五)有线电视、邮政、电信合同;(六)消费贷款、人身财产保险合同;(七)旅客运输合同;(八)汽车销售、保养、维修合同;(九)省人民政府规定应当备案的其他含有格式条款的合同。通过整治后实现八大类全部备案。二、整治重点督促企业格式合同条款中不得含有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和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的内容。三、整治步骤此次格式合同条款专项整治行动从2018年3月中旬至6月,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一)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阶段(2018年3月中旬至4月中旬)各市场监管所要通过媒体、网络、日常走访、巡查等形式向相关经营者积极宣传合同格式条款备案相关规定。在3月底前,建立所辖区应当备案经营者的名册,逐一了解是否存在使用合同格式条款而未按照规定备案的情况。在4月15日前,要以书面形式将备案告知书逐一送达到“应备不备”的经营者。-42-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4月中旬至5月底)各市场监管所督促经营者备案,对“应备不备”的经营者,要按照《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并予警告。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处罚信息及时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相关企业不得参加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公示活动。(三)巩固总结阶段(2018年6月)各市场监管所对前期整治活动中形成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进行整理,形成格式合同条款备案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备案工作落到实处。6月底前,局市规科将组织人员对各所格式合同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做好迎接市局检查的准备。四、工作要求(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场监管所要充分认识开展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抽调专门力量,认真抓好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二)注重方式方法,完善工作机制。各市场监管所要积极拓宽投诉举报渠道,提高专项行动社会参与率。同时把查办案件与日常监管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深入研究,总结规律,不断完善机制,强化措施,推动格式合同条款监管常态化、规范化。(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整治氛围。各市场监管所要加强在整治前期和整治过程中的宣传力度,及时利用各类媒体和平台报送相关整治信息,普及合同相关法律法规,曝光典型的霸王条款,提升企业自律和消费者维权意识。同时,各市场监管所结合工作实际,将本次整治行动情况总结和各所备案经营者名册于6月10日前报送至市场规范管理科。联系人:谢永军,联系电话:69961160-42- 附件5美容化妆品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为整顿和规范美容化妆品的购进和使用管理,增强美容院及化妆品经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意识和水平,切实保障消费者使用安全,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美容化妆品专项监督检查和产品抽检工作。现按照工作要求,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专项监督检查和抽检,严厉打击我县美容化妆品非法配制、非法添加、禁限用物质超标等不安全产品,进一步促进美容化妆品购进和使用管理,确保不发生安全事件,保障广大消费者化妆品使用安全。二、工作原则此项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要求对各美容机构及化妆品经营企业的化妆品开展进货查验、标签标识、产品合法性、仓储管理、索证索票等情况的全面检查,同时开展产品抽检,确保及时排查不安全产品。三、工作内容(一)开展监督检查1.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检查是否已建立化妆品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使用台账管理制度;有无建立和完善供应商资料;购进台帐和使用记录是否完善;来往票据有无存档;追溯库存产品生产商、销售商的合法资质。2.追溯产品合法性和有效性。-42- 检查库存或在用产品是否存在无产品名称、无生产企业信息和无卫生许可或注册备案等现象;是否使用假冒伪劣、冒号套号产品;库存产品的标签、标识及说明书内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标有适应症,是否宣传疗效和使用医疗术语,是否存在虚假夸大宣传;产品是否标有中文标签;是否存在宣称预防、治疗疾病功能等违规行为;检查化妆品标示有效期限是否在范围内。3.产品仓储管理。检查库存产品储存环境是否符合要求,确保化妆品质量安全。(二)开展监督抽检产品抽检应与监督检查紧密相结合,重点对美白、祛斑、祛痘、面膜类化妆品进行抽检。对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品种应加大抽验力度。抽检方案由保化科负责确定,抽检工作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负责具体实施。四、时间安排(一)组织摸底阶段(2017年4月)。各市场监管所应初步建立美容化妆品信息档案,确定辖区内检查重点检查对象,明确职责分工,统筹安排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二)监督检查阶段(2017年5月)。根据方案要求,对辖区重点检查对象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做好监督检查记录(附件2),开展产品抽检。对存在问题的企业应督促及时整改,对违法违规的行为应严肃查处。及时汇总监督检查及抽检情况,并填报《桐庐县美容化妆品专项监督检查统计表》(附件1),形成阶段总结。(三)巩固提高阶段(2017年6月)。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应督促及时整改到位。指导美容机构、化妆品经营企业完善购进使用台账,确保美容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对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抽检不合格产品应及时进行查处。根据整治情况,梳理情况较好的美容机构、化妆品经营单位参加2018年“呵护美丽”化妆品示范创建工作,完成本年度创建任务。-42- 五、工作要求各市场监管所应将此项工作与化妆品“呵护美丽消费”示范工程有效结合,加大监管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有举报投诉或在监督检查及抽检中发现问题的单位应进行重点整治;同时应增强企业守法意识和第一责任人意识,促进企业自律,确保消费者使用安全。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应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请各市场监管所于5月31日前上报《桐庐县美容化妆品专项监督检查统计表》和总结。联系人:余小彦联系电话:64220193附件:桐庐县美容化妆品专项监督检查统计表附件-42- 桐庐县美容化妆品专项监督检查统计表填报单位:填报时间:年月日类别项目检查情况基本情况辖区美容院家数辖区化妆品经营家数检查情况出动检查人次数检查家数涉嫌违法宣传家数/违法广告数涉嫌其他违法家数抽检情况抽样家数抽检产品批数合格不合格查处情况投诉举报受理数/查处数约谈企业负责人数(人/家)责令整改企业数立案数结案数 罚没款(元) 附件6-42- 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使用专项整治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医疗机构药械使用质量管理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有效,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为期5个月的医疗机构药械使用专项整治。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医疗机构药械使用的专项整治,深入推进医疗机构药械使用质量规范化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械使用行为,确保公众用药用械安全有效。二、整治范围全县医疗机构三、整治重点内容(一)药械进货渠道。重点检查医疗机构药械及供应商的资质材料是否完备,对供货单位证明文件、来货票据是否严格审查把关,票账物是否相符,购进验收记录是否齐全;(二)药械储存情况。重点检查药房和库房设施设备是否符合药械储存要求,是否建立储存或陈列药械以及相应设施设备养护记录,冷藏药械的管理是否符合要求;(三)中药饮片质量情况。重点检查中药饮片的采购渠道是否合法、采购记录是否完备,严厉打击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行为;(四)特殊药品管理情况。重点检查特殊药品是否严格按照相关行政法规的规定存放、调配和使用,是否具有相应安全保障措施(是否设立专库或者专柜储存;专库是否设有防盗设施并安装报警装置,专柜是否使用保险柜,专库和专柜是否实行双人双锁管理),是否有详细领用记录,票、账、货是否相符;-42- (五)医疗器械使用情况。重点检查医疗机构使用外科植入性医疗器械的进货记录、产品注册证及合格证,着重对购进渠道的合法性、产品的质量验收、使用追溯记录进行检查,坚决杜绝植入性医疗器械在医疗机构无序、无溯源购用;四、时间步骤全县医疗机构药械专项整治活动自2018年4月开始,2018年8月结束,分四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培训自查阶段。4月底前,组织全县乡镇卫生院以上医疗机构及综合性民营医院相关负责人员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专项培训,并督促各医疗机构将自查报告(附件1)报市场监管局各辖区所;(培训由局药械科负责落实)第二阶段:动员部署阶段。各相关单位要结合辖区的监管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科学合理部署专项整治行动。于5月底前召开药械安全专项整治动员会。第三阶段:监督检查阶段。8月中旬前,在医疗机构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开展辖区内医疗机构的专项检查工作,检查覆盖率必须达到100%,并认真做好各项监督检查记录(附件2);第四阶段:总结评估阶段。8月底前各辖区所对本辖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对查出的问题认真进行梳理,提出进一步加强监管的建议和意见。并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和报表(附件3)于2018年8月31日前报局药械科。五、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周密部署。医疗机构是药械质量监管的终端环节,强化药械使用质量管理是一项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工作。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医疗机构药械使用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必要性,周密制定工作计划,明确整治任务,强化责任落实,保证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42- (二)密切配合,务求实效。开展医疗机构药械使用专项整治活动,要坚持整治和规范相结合、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管相结合,不断巩固深化药械使用专项整治成效。要加强与公安、卫计委等部门协作,及时通报检查情况和案件线索,形成专项整治工作合力。(三)落实责任,严查重处。各医疗机构要强化药械安全的责任主体意识,建立健全诚信自律机制,依法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在专项整治活动中,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四)开拓创新,探索长效机制。健全医疗机构监管档案,进一步完善各项监管制度,切实提升医疗机构药械使用质量管理水平;在工作思路和方法上积极探索,创新监管方法,注重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附件:1.桐庐县医疗机构药械自查整改报告2.桐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医疗机构药械使用专项检查记录表3.桐庐县医疗机构药械使用专项检查统计表附件1桐庐县医疗机构药械自查整改报告-42- 被检查单位地址负责人电话药品1.储存条件:温湿度监测设备是否按时检定、记录是否完整:□是;□否。2.毒麻精放药品:是否双人双锁、记录是否完整:□是;□否。3.抽查药品,与计算机系统核对进销存是否一致:□是;□否。进货票据是否齐全:□是;□否。4.中药饮片养护检查养护情况是否有发霉、虫蛀情况,养护记录是否齐全:□是;□否。5.抽查中药饮片,合格证是否齐全,进货票据是否齐全:□是;□否。医疗器械化验科:1.查看检验试剂,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过效期后是否有该试剂使用情况。牙科(诊所):1.查看义齿供应商资料是否齐全:□营业执照;□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证2.查看义齿及其他器械材料,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设备科:1.抽查医疗器械,进货票据是否齐全,进销存数量一致:□是;□否。其他问题:整改情况: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名:年月日被检查单位(盖章)附件2桐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42- 医疗机构药械使用专项检查记录表被检查单位地址负责人电话检查方式□日常检查□跟踪检查□其他药品1.储存条件:温湿度监测设备是否按时检定、记录是否完整:□是;□否。2.毒麻精放药品:是否双人双锁、记录是否完整:□是;□否。3.抽查药品,与计算机系统核对进销存是否一致:□是;□否。进货票据是否齐全:□是;□否。4.中药饮片养护检查养护情况是否有发霉、虫蛀情况,养护记录是否齐全:□是;□否。5.抽查中药饮片,合格证是否齐全,进货票据是否齐全:□是;□否。医疗器械化验科:1.查看检验试剂,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过效期后是否有该试剂使用情况。牙科(诊所):1.查看义齿供应商资料是否齐全:□营业执照;□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证2.查看义齿及其他器械材料,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设备科:1.抽查医疗器械,进货票据是否齐全,进销存数量一致:□是;□否。其他:整改意见请及时整改,并将整改报告于年月日前上报市场监管局。地址:联系电话:医疗机构QQ群:387703174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名:年月日检查人员签名:年月日-42- 附件3桐庐县医疗机构药械使用专项检查统计表填报单位:序号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检查人员检查时间检查情况整改期限备注            填报人:填报时间:联系方式:-42- 附件7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专项检查方案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医疗器械市场秩序,督促企业合法合规生产经营,整顿行业秩序,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根据《杭州市市场监管局2018年度医疗器械日常监管实施意见》要求,制订本方案。一、检查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其现场检查指导原则、《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现场检查指导原则。二、重点检查对象1.上年度质量信用等级较低或规范检查问题较多的企业;2.停产超过3个月,申请重新正常生产的企业;3.其他有问题线索的企业。三、重点检查内容1.无证生产、仿冒贴牌生产等情况;2.质量管理体系严重不符合规范,不能满足生产经营要求等情况;3.经营资质不齐全产品、未取得经营范围产品、仿冒产品、质量问题产品等情况。四、时间安排2018年4月至8月,8月10日前完成全部检查工作,8月20日完成检查情况汇总总结。-42- 五、检查要求1.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检查由药械科牵头,联合稽查大队、各辖区所成立专项检查组,以飞行检查模式展开,在时间段内安排不少于两次,对于飞行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2.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检查由各辖区所负责具体实施,药械科、稽查大队配合指导;3.各专项检查组与辖区所务必将专项检查工作总结于2018年8月31日前报于局药械科。附件:1.桐庐县市场监管局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记录表2.桐庐县市场监管局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督检查记录表-42- 附件1桐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记录表企业名称地址企业负责人管理者代表电话检查方式□全项目检查□飞行检查□日常检查□跟踪检查□其他产品情况I类:;II类:;III类:;□无菌检查情况:注:整改意见请及时整改,并将整改报告于年月日前上报市场监管局。地址:桐庐县城南街道中杭路388号202室联系电话:64220201生产QQ群:181332808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名:年月日检查人员签名:年月日-42- 附件2桐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督检查记录表企业名称地址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电话检查方式□日常检查□许可检查□飞行检查□跟踪检查□其他经营范围检查重点1.人员档案(健康、培训)是否齐全:□是;□否。2.库房是否分区管理:□是;□否。3.温湿度监测设备是否按时检定:□是;□否。4.抽查产品或销售发票:产品名称、购货单位、生产批号、注册证号或备案号、有效期、销售日期、数量、金额、生产企业信息等是否完整□是;□否。5.核对销售信息与计算机系统进销存记录是否一致:□是;□否。6.核查产品供应商资料是否齐全:□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其他检查情况:注:经营范围中有植入介入类、无菌类(不含植入介入)、角膜接触镜产品、助听器类产品、免费体验类产品、体外诊断试剂产品等,需写明;检查重点中若为“无”或不适用,则填写具体情况。整改意见请及时整改,并将整改报告于年月日前上报市场监管局。地址:联系电话:器械经营QQ群:304591234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名:年月日检查人员签名:年月日-42- 附件8简易升降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为防范和遏制简易升降机引发的安全事故,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以及《简易升降机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决定从4月开始至8月在全县开展简易升降机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一、整治目标围绕“两明、两到位、两加强”(底数明、隐患明;责任到位、整改到位;加强监管、加强执法)工作总要求,局属各有关单位必须牢固树立“依法履职”的底线意识,强化“属地监管”的责任意识,督促企业切实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创新监管手段,安全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基本消除全县简易升降机的存量隐患,防止和预防新增隐患,避免出现系统性、区域性的隐患问题,为“平安桐庐”建设添砖加瓦。二、整治范围依法严厉打击非法使用、非法制造、非法安装简易升降机的行为。简易升降机,是以曳引机、卷扬机、电动葫芦、液压泵站等作为驱动装置,通过钢丝绳、齿轮齿条、链条或液压油缸等部件带动货箱,在井道内沿垂直或者垂直方向倾斜小于15°的刚性导向装置运行的仅用于运载货物的起重机械,该类设备列入这次专项整治范围。三、整治重点各市场监管所要在辖区内开展简易升降机隐患大排查,-42- 并重点抓好以下工作:1.对排查发现的未经特种设备检验机构验收合格、未取得使用标志的简易升降机,要逐台建档、分类指导、责令停止使用、限期整改。2.对使用未经许可制造以及土制自制等非法设备的,一律要求使用单位采取拆除措施,建议使用依法取得许可的电梯或者简易升降机来替代。3.对依法取得许可并且有改造价值的设备,由使用单位约请有制造、改造、维修资质的单位按简易升降机应具备的基本要求进行改造,改造完毕必须经特种设备检验机构验收合格;对无改造价值的设备,强制报废并拆除。4.对涉及非法制造、非法改造、非法安装的行为依照《特种设备安全法》依法予以处置;对有上述违法行为的单位但不在本辖区内的及时将情况通报给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5.督促各简易升降机使用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17)、《简易升降机安全规程》(GB28755)、《简易升降机安全技术规范》(DB33/776)的要求管理使用,按照“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的总体要求,切实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简易升降机的维护保养应由使用单位简易升降机作业人员实施,并制定与维护保养工作相关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使用单位无能力进行维护保养时,应当委托具有简易升降机制造、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资质的单位进行,并签订相应的工作合同,明确职责。四、工作步骤-42- (一)部署排摸阶段(2018年4月初至2018年5月30日)。各市场监管所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对辖区非法使用、非法制造、非法安装简易升降机展开摸排,掌握辖区内土制自制简易升降机的数量及分布情况,特别对简易升降机使用较为集中的地区,要组织召开部署动员会,采取集中约谈等形式,对使用单位要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17)、《简易升降机安全规程》(GB28755)、《简易升降机安全技术规范》(DB33/776)等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等的宣贯,督促使用单位切实开展自查自纠,切实消除安全隐患,重点督促使用单位履行以下主体责任:1.严格落实简易升降机使用检验制度;建立设备台帐并及时更新,对于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设备停止使用;2.设置安全管理机构、管理人员、明确管理职责,要求定人定责,履行管理义务,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提前申报检验,安排日常巡查,组织人员培训等;3.建立并落实管理制度,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演练,形成演练记录;(二)全面治理阶段(2018年6月初至2018年7月底)。在第一阶段工作基础上,各市场监管所应突出检查重点,全面排查,防止出现监督盲区和空白,加强与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做好辖区内简易升降机整治工作的协调工作,加强宣传引导,营造人人关心、支持整治活动的浓厚氛围,并做好简易升降机数据库的梳理建档工作,加大对非法使用简易升降机的执法力度,对需立案查处的,及时依法予以立案查处;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置;督促简易升降机使用-42- 单位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根据简易升降机安全状况,积极进行整改。(三)长效监管阶段(2018年8月)。保持简易升降机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规范治理的内容、责任、措施,构建隐患动态监管体系、安全责任体系、安全评价体系、应急救援体系,进一步夯实基础,逐步形成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五、工作要求(一)各市场监管所要以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深刻认识开展简易升降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抓紧抓好此项工作。(二)各市场监管所要注重工作统筹安排,把专项整治与特种设备“打非治违”、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日常执法、处理投诉举报和群众来电来访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对确需报废的设备,应耐心做好使用单位思想工作,促使使用单位主动予以报废拆除,消除安全隐患。(三)整治工作要体现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拒不整改的单位,应严格按《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各市场监督所请将《简易升降机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分别于每月15日、30日报送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联系人:许达,联系电话:64220147。附件:简易升降机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42- 附件简易升降机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2018年4月至2018年6月30日)填报单位: 检查时间组织开展检查情况实施处罚情况检查家次检查设备数发现一般隐患数已完成整改数发现重大隐患数已完成整改数发出监察指令书份数查封、报废、停用设备数立案查处数处罚金额(万元)4月份5月份6月份总计填表人:联系电话:审核人:填报日期:-42-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府办,县政协办,方毅,徐志勇,潘渭,王志炎同志。桐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2018年4月1日印发-42- -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