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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4-29 14:28:28 发布

上网信息发布审核登记表 - 东明县政府欢迎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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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明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审核登记表申请信息发布单位填写申请单位申请时间年月日经办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信息放置位置信息标题附加说明单位领导意见签字:年月日信息提供形式□1.U盘□2.电子邮件信息有效期□1.短期(年月日至年月日)□2.长期县政府办公室填写接收时间年月日接收人信息中心意见签字:年月日领导意见签字:年月日上网时间年月日办理人上网情况是否发布:□是□否备案情况是否备案:□是□否东明县政府信息中心制 东明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审核登记表填表说明东明县政府门户网站(www.dmzf.gov.cn)上网信息发布实行信息发布单位提出申请,发布单位领导审核批准,县政府信息中心具体实施的办法,各单位在信息发布方面必须恪守如下规定:1、发布申请单位应当确保发布信息准确、真实,符合国家有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制度;2、信息发布单位应当对所发布的信息备案记录,以加强管理;3、申核表填写要认真、工整,由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3、信息审核部门应在充分理解国家有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制度的基础上及时处理申请单位的请求,并将审核意见及时反馈给申请单位;4、在审核部门同意的基础上应将信息及时转发给县政府信息中心;5、县政府信息中心对所收到的经过审核后的信息在确认审核意见后,应及时在网上发布,并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6、县政府信息中心对所发布的信息应当做好备案工作。注意事项:请将需上网发布信息的电子文档保存至U盘或发送电子邮件上传到县政府信息中心,纸质文件(书面材料)附在表格后面。地址:东明县政府办三楼信息中心电话:7211602邮箱:dm6602@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