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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4-29 14:34:28 发布

其他行政权责类事项登记表及流程图共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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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行政权责类事项登记表及流程图(共4项)序号38行政权责编码行政权责名称撤销婚姻登记实施主体罗湖区民政局行政权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一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收费依据无收费标准无受理条件(一)因胁迫结婚且双方当事人没有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等问题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该婚姻。(二)受胁迫的一方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三)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办理部门罗湖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2021号联系电话0755-25608873服务表格《撤销婚姻申请书》,可到罗湖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现场领取填写。常见问题解答无相关职责要求事前:做好受理,根据《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拟写“关于撤销XXX与XXX婚姻的决定”报送所属民政部门。事中:符合撤销条件的民政部门批准后,婚姻登记处将《关于撤销XXX与XXX婚姻的决定》在婚姻登记公告栏公告30日事后:婚姻登记处将《关于撤销XXX与XXX婚姻的决定》送达当事人双方。20 监督电话0755-25608613相对人权利救济渠道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行政相对人依法可以:1、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罗湖区人民政府或深圳市民政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2、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向罗湖区人民法院起诉;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诉讼。部门处理意见及理由保留。理由:属于民政职责中的一项业务工作。审核意见20 撤销婚姻登记外部流程图准予撤销的,撤销该婚姻,宣告结婚证作废,并印发《关于撤销XXX与XXX婚姻的决定》申请不予颁发的,出具不予颁发决定书根据审查和现场核查意见(如有),作出准予或不予许可的决定对申请材料有疑问的,可以依法指派有关人员到现场核查,提出现场核查意见(如法律有规定)形式审查按照审查程序对申请材料和其他法定条件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当场告知材料不齐,不予受理当事人填写《申请撤销婚姻登记声明书》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当场告知,并告知有权受理机关即时告知不受理申请事项不属于职权范围的依法不需要审批的申请事项属于规定范围且申请材料符合实施办法要求的、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材料罗湖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提交罗湖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20 撤销婚姻登记内部流程图登记处登记员-受理登记处主任-审核报区民政局审批区民政局公告申请材料提交登记处登记员-初审准予撤销的,撤销该婚姻,宣告结婚证作废,并印发《关于撤销XXX与XXX婚姻的决定》20 序号39行政权责编码行政权责事项最低生活保障核准行政权责法定依据《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第一章第八条街道办事处具体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居民申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受理工作;(二)受区民政部门委托负责对居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申请进行审批;(三)负责将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人名单及对其调查核实结果予以公示;(四)负责本辖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管理、发放工作;(五)负责本辖区低保人员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六)负责对本辖区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人及低保人员的家庭财产和收入进行核查。街道办事处经区民政部门同意,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将上款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及第六项规定的工作委托辖区内的社区社会服务机构或者居民自治组织承担。实施主体罗湖区民政局(委托街道办事处)审批条件(一)罗湖辖区户籍居民;(二)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审批对象对最低生活保障的申请是否有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予审批。申请材料1.申请书;2.《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申请审批表》;3.户口簿及家庭成员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4.家庭成员的有效收入证明;没有收入的,应当提供失业证、学生在读证明、残疾人证或者街道劳动管理机构出具的无工作证明;5.户主及其他已婚家庭成员计划生育证明;6.家庭财产(收入)申报说明及查询委托书;户主及家庭成员的户籍所在地与现居住地不在同一街道办事处的,还应当提交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居住证明。审批证件名称及有效期《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有效期一年。审批程序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科工作人员受理à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科科长审批是否需要下级初审或报上级终审否无20 其他共同审批部门法定时限(天)3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天)5个工作日。收费依据无收费标准不收费。是否年检或年审否行政审批的法律效力经所在街道办审核批准后取得《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并享受为期一年的低保救济。办理部门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科办理地点罗湖区内各街道办事处(详见附件)联系电话黄贝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科:0755-25435256南湖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科:0755-82290241桂园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科:0755-82117322东门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科:0755-82179223笋岗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科:0755-82268972翠竹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科:0755-25690030东湖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科:0755-22259022莲塘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科:0755-25726902东晓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科:0755-82673026清水河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科:0755-82489234服务表格《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申请审批表》,可在罗湖区电子政务网自行下载http://wsdt.szlh.gov.cn/approve/findAppGuideInfo/approveItemGUID/%7B0A150158-FFFF-FFFF-DD91-942900000DB4%7D.html常见问题解答无相关职责要求事前:解答群众的来电来访咨询,做好低保相关政策宣传工作。事中:审批通过的,发放《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事后:做好最低生活保障金的管理、发放工作。监督电话0755-25666294(区民政局社会福利科电话)相对人权利救济渠道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行政相对人依法可以:1、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罗湖区人民政府或深圳市民政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2、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向罗湖区人民法院起诉;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诉讼。20 部门处理意见及理由保留。理由:属于民政职责中的一项业务工作。审核意见20 附件:办理地点各街道办事处地址黄贝街道办事处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罗沙公路经二路1号南湖街道办事处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南极路南华大厦桂园街道办事处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路3号东门街道办事处地址:深圳市罗湖区蛟湖路12号大院笋岗街道办事处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宝岗路笋岗大厦翠竹街道办事处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翠竹路2028号翠竹大厦东湖街道办事处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东湖路92号莲塘街道办事处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国威路坳下D小区松源大厦东晓街道办事处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翠山路国防大厦清水河街道办事处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泥岗西路1046号鸿颖大厦最低生活保障核准外部流程图20 申请符合要求的机构街道办事处形式审查申请事项属于规定范围且申请材料符合实施办法要求的、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申请事项不属于职权范围的依法不需要审批的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即时告知不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有权受理机关受理申请出具受理通知书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当场或实施办法规定期限内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按照审查程序对申请材料和其他法定条件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对申请材料有疑问的,可以依法指派有关人员到现场核查,提出现场核查意见(如法律有规定)根据审查和现场核查意见(如有),作出准予或不予许可的决定准予批准的,发放《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不予颁发的,出具不予批准通知书填写申请书并委托评价(如法律有规定)提交材料20 最低生活保障核准内部流程图社区工作站受理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科工作人审核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科科长审批20 序号40行政权责编码低保边缘人员核准行政权责事项行政权责法定依据1、《深圳市低收入居民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九条养育扶助金、临时救助金的申领办法参照《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和审批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2、《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第一章第八条街道办事处具体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居民申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受理工作;(二)受区民政部门委托负责对居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申请进行审批;(三)负责将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人名单及对其调查核实结果予以公示;(四)负责本辖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管理、发放工作;(五)负责本辖区低保人员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六)负责对本辖区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人及低保人员的家庭财产和收入进行核查。街道办事处经区民政部门同意,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将上款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及第六项规定的工作委托辖区内的社区社会实施主体罗湖区民政局(委托街道办事处)审批条件低收入居民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临时救助:(一)因自然灾害、疾病、突发意外,造成人员死亡、家庭劳动人口完全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家庭财产损失较大等严重后果的;(二)诉讼费、医疗费等支出较大,依靠低保救助、项目救助仍无法解决困难的;(三)因刑事、民事案件受害致贫,无法从相关渠道获得补偿,依靠低保救助、项目救助仍无法解决困难的。(四)学费资助核准:低保家庭子女就读大专以上的,每年给予年学费80%以内的助学救助;低收入家庭子女,给予70%以内的助学救助。审批对象低保边缘人员核准是否有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予审批。申请材料1.申请书;2.《深圳市低收入居民社会救助申请审批表》;3.户口簿及家庭成员身份证;4.家庭成员的有效收入证明;没有收入的,应当提供失业证、学生在读证明、残疾人证或者街道劳动管理机构出具的无工作证明;5.户主及其他已婚家庭成员计划生育证明;20 6.家庭财产(收入)申报说明及承诺书;户主及家庭成员的户籍所在地与现居住地不在同一街道办事处的,还应当提交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居住证明。审批证件名称及有效期《深圳市低保边缘人员救助证》,有效期一年。审批程序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科工作人员受理à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科科长审批是否需要下级初审或报上级终审否其他共同审批部门无法定时限(天)3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天)5个工作日。收费依据无收费标准不收费。是否年检或年审否行政审批的法律效力经所在街道办审核批准后取得《深圳市居民低保边缘人员救助证》。办理部门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科办理地点罗湖区内各街道办事处(详见附件)联系电话黄贝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科:0755-25435256南湖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科:0755-82290241桂园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科:0755-82117322东门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科:0755-82179223笋岗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科:0755-82268972翠竹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科:0755-25690030东湖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科:0755-22259022莲塘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科:0755-25726902东晓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科:0755-82673026清水河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科:0755-82489234服务表格《深圳市低收入居民社会救助申请审批表》,可在罗湖区电子政务网自行下载http://wsdt.szlh.gov.cn/approve/findAppGuideInfo/approveItemGUID/%7B0A150158-FFFF-FFFF-DDA8-8ECA00001823%7D.html20 常见问题解答无相关职责要求事前:解答群众的来电来访咨询,做好低保边缘人员相关政策宣传工作。事中:审批通过的,发放《深圳市居民低保边缘人员救助证》。事后:做好低保边缘人员养育扶助金的管理、发放工作。监督电话0755-25666294(区民政局社会福利科电话)相对人权利救济渠道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行政相对人依法可以:1、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罗湖区人民政府或深圳市民政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2、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向罗湖区人民法院起诉;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诉讼。部门处理意见及理由保留。理由:属于民政职责中的一项业务工作。审核意见附件:办理地点各街道办事处地址黄贝街道办事处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罗沙公路经二路1号南湖街道办事处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南极路南华大厦桂园街道办事处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路3号东门街道办事处地址:深圳市罗湖区蛟湖路12号大院笋岗街道办事处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宝岗路笋岗大厦翠竹街道办事处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翠竹路2028号翠竹大厦东湖街道办事处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东湖路92号莲塘街道办事处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国威路坳下D小区松源大厦东晓街道办事处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翠山路国防大厦清水河街道办事处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泥岗西路1046号鸿颖大厦低保边缘人员核准外部流程图20 申请符合要求的机构街道办事处形式审查申请事项属于规定范围且申请材料符合实施办法要求的、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申请事项不属于职权范围的依法不需要审批的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即时告知不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有权受理机关受理申请出具受理通知书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当场或实施办法规定期限内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按照审查程序对申请材料和其他法定条件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对申请材料有疑问的,可以依法指派有关人员到现场核查,提出现场核查意见(如法律有规定)根据审查和现场核查意见(如有),作出准予或不予许可的决定准予批准的,发放《深圳市居民低保边缘人员救助证》不予颁发的,出具不予批准通知书填写申请书并委托评价(如法律有规定)提交材料20 低保边缘人员核准内部流程图社区工作站受理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科工作人审核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科科长审批20 序号41行政权责编码临时救助核准(3000元至6000元以下)行政权责事项行政权责法定依据1、《深圳市低收入居民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六条民政部门负责社会救助的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第十九条:养育扶助金、临时救助金的申领办法参照《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和审批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2、《深圳市罗湖区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3000元至6000元以下由区民政局审批。实施主体罗湖区民政局审批条件低收入居民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临时救助:(一)因自然灾害、疾病、突发意外,造成人员死亡、家庭劳动人口完全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家庭财产损失较大等严重后果的;(二)诉讼费、医疗费等支出较大,依靠低保救助、项目救助仍无法解决困难的;(三)因刑事、民事案件受害致贫,无法从相关渠道获得补偿,依靠低保救助、项目救助仍无法解决困难的。(四)学费资助核准:低保家庭子女就读大专以上的,每年给予年学费80%以内的助学救助;低收入家庭子女,给予70%以内的助学救助。(三)因刑事、民事案件受害致贫,无法从相关渠道获得补偿,依靠低保救助、项目救助仍无法解决困难的。(四)学费资助核准:低保家庭子女就读大专以上的,每年给予年学费80%以内的助学救助;低收入家庭子女,给予70%以内的助学救助。审批对象对低保边缘人员核准的申请是否有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予审批。申请材料详见附件审批证件名称及有效期无审批程序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科受理à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科科长审核à区民政局审批是否需要下级初审或报上级终审否20 其他共同审批部门否法定时限(天)3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天)6个工作日。收费依据无收费标准不收费。是否年检或年审否行政审批的法律效力申请人经区民政局审核批准后可享受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的临时救助。办理部门区民政局社会福利(事务)科办理地点区民政局社会福利(事务)科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文锦中路1008号罗湖区管理中心大厦24楼2408室。联系电话0755-25666294服务表格《深圳市低收入居民社会救助申请审批表》,可在罗湖区电子政务网自行下载http://wsdt.szlh.gov.cn/approve/findAppGuideInfo/approveItemGUID/%7B0A0A017E-0000-0000-7B49-D2DD0000002A%7D.html常见问题解答无相关职责要求事前:解答群众的来电来访咨询,做好临时救助相关政策宣传工作。事中:对居民临时救助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审批,核定救助金额。事后:督促街道及时发放救助金,并做好资料归档。监督电话0755-25666731相对人权利救济渠道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行政相对人依法可以:1、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罗湖区人民政府或深圳市民政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2、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向罗湖区人民法院起诉;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诉讼。部门处理意见及理由保留。理由:属于民政职责中的一项业务工作。审核意见20 附件:申请材料医疗救助:——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家庭申请医疗救助的,须提交以下材料:(1)申请书;(2)《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深圳市低保边缘人员救助证》的复印件;(3)填写《深圳市低收入居民社会救助申请审批表》;(4)区级(含区级)以上医疗机构或区外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书(出院证明)及住院费票据;(5)遇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提交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交警大队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事故证明)或发生地派出所等有关单位的证明材料。——本辖区户籍不具有低保、低保边缘户资格的家庭申请医疗救助的,须提交以下材料:(1)申请书;(2)户口簿及家庭成员身份证;(3)填写《深圳市低收入居民社会救助申请审批表》;(4)家庭成员的有效收入证明;没有收入的,应当提供失业证、学生在读证明、残疾人证或者街道劳动管理机构出具的无工作证明;(5)家庭财产(收入)申报说明及查询委托书;(6)区级(含区级)以上医疗机构或区外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书(出院证明)及住院费票据;(7)遇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提交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交警大队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事故证明)或发生地派出所等有关单位的证明材料。学费资助: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家庭申请资助大学学费的,须提交以下材料:(1)《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深圳市低保边缘人员救助证》复印件;(2)入学通知书及学籍证明;(3)学校缴费发票。生活困难救助:——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家庭申请生活困难救助的,须提交以下材料:(1)申请书;(2)《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深圳市低保边缘人员救助证》复印件;(3)填写《深圳市低收入居民社会救助申请审批表》。——本辖区户籍不具低保、低保边缘资格的家庭申请生活困难救助的,须提交以下材料:(1)书面申请;(2)户口簿及家庭成员身份证;(3)家庭成员的有效收入证明、没有收入的,应当提供失业证、学生在读证明、残疾人证或者街道劳动管理机构出具的无工作证明;(4)家庭财产(收入)申报说明及查询委托书;(5)填写《深圳市低收入居民社会救助申请审批表》;(6)致困原因的证明材料。——非本区户籍的家庭申请生活困难救助的,须提交以下材料:(1)书面申请;(2)户口簿及家庭成员身份证;(3)罗湖辖区居住证;(4)在本市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证明材料;(5)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超过一年的有效证明;(6)重大疾病、突发事件造成生活困难的证明材料。——非本区户籍流动人员遇临时困难,按有关规定引导到市救助站解决临时困难。临时救助核准外部流程图20 申请符合要求的机构街道办事处形式审查申请事项属于规定范围且申请材料符合实施办法要求的、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申请事项不属于职权范围的依法不需要审批的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即时告知不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有权受理机关受理申请出具受理通知书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当场或实施办法规定期限内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按照审查程序对申请材料和其他法定条件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对申请材料有疑问的,可以依法指派有关人员到现场核查,提出现场核查意见(如法律有规定)根据审查和现场核查意见(如有),作出准予或不予许可的决定准予批准的,发放临时救助金不予颁发的,出具不予批准通知书提交材料20 临时救助核准内部流程图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科受理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科科长审核区民政局社会福利(事务)科科长审批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