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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4-29 14:44:00 发布

行政处罚事项登记表(共225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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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事项登记表(共225项)序号126行政职权编码 行政职权名称对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或者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未按照规定将安全评价报告以及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备案,或者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未将其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数量、储存地点以及管理人员的情况备案的处罚所属上级事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3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公布)第八十一条实施主体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政职权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3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公布)第八十一条第二款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或者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将安全评价报告以及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或者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未将其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数量、储存地点以及管理人员的情况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分别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罚。第八十一条第一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一)生产、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不如实记录生产、储存、使用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数量、流向的;(二)生产、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发现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丢失或者被盗,不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的;(三)储存剧毒化学品的单位未将剧毒化学品的储存数量、储存地点以及管理人员的情况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的;(四)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不如实记录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经办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所购买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品种、数量、用途,或者保存销售记录和相关材料的时间少于1年的;(五)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销售企业、购买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将所销售、购买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品种、数量以及流向信息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的;(六)使用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转让其购买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未将有关情况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报告的。可予处罚的违法行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或者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未按照规定将安全评价报告以及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备案,或者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未将其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数量、储存地点以及管理人员的情况备案受理条件(选填) 办理部门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安监处办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5069联系电话88102417服务表格(选填) 常见问题解答(选填)  相关职责要求事前:向社会公布执法主体、职责范围、举报投诉方式等;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及时核查举报投诉信息等;事中:在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身份证件;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依法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等;事后: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整改进行监督;对涉及群众重大利益的和多发的违法行为及其企业加强监管等。监督电话88102553相对人权利救济渠道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深圳市人民政府或者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七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处罚事项登记表(共225项)序号127-1行政职权编码 行政职权名称对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妥善处置转产等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管道以及库存的危险化学品,或者丢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罚所属上级事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3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公布)第八十二条实施主体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政职权依据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3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公布)第八十二条 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妥善处置其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以及库存的危险化学品,或者丢弃危险化学品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2012年1月17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3号公布)第三十五条对转产、停产、停止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管道,管道单位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妥善处置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可予处罚的违法行为生产、储存、使用等危险化学品的单位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妥善处置其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管道以及库存的危险化学品,或者丢弃危险化学品受理条件(选填) 办理部门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安监处办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5069联系电话88102417服务表格(选填) 常见问题解答(选填) 相关职责要求事前:向社会公布执法主体、职责范围、举报投诉方式等;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及时核查举报投诉信息等;事中:在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身份证件;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依法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等;事后: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整改进行监督;对涉及群众重大利益的和多发的违法行为及其企业加强监管等。监督电话88102553相对人权利救济渠道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深圳市人民政府或者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七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处罚事项登记表(共225项)序号127-2行政职权编码 行政职权名称对未依照规定将转产等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管道以及库存危险化学品的处置方案备案的处罚所属上级事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3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公布)第八十二条实施主体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政职权依据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3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公布)第八十二条 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将其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以及库存危险化学品的处置方案报有关部门备案的,分别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2、《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2012年1月17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3号公布)第三十五条对转产、停产、停止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管道,管道单位未按照本规定将处置方案报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予处罚的违法行为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未依照规定将其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管到及库存危险化学品的处置方案报有关部门备案受理条件(选填) 办理部门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安监处办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5069联系电话88102417服务表格(选填) 常见问题解答(选填) 相关职责要求事前:向社会公布执法主体、职责范围、举报投诉方式等;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及时核查举报投诉信息等;事中:在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身份证件;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依法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等;事后: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整改进行监督;对涉及群众重大利益的和多发的违法行为及其企业加强监管等。监督电话88102553相对人权利救济渠道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深圳市人民政府或者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七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处罚事项登记表(共225项)序号128行政职权编码 行政职权名称对向未经许可违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且拒不改正的处罚所属上级事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3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公布)第八十三条实施主体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政职权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3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公布)第八十三条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向未经许可违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其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或者吊销其营业执照。可予处罚的违法行为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向未经许可违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且拒不改正受理条件(选填) 办理部门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安监处办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5069联系电话88102417服务表格(选填) 常见问题解答(选填) 相关职责要求事前:向社会公布执法主体、职责范围、举报投诉方式等;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及时核查举报投诉信息等;事中:在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身份证件;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依法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等;事后: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整改进行监督;对涉及群众重大利益的和多发的违法行为及其企业加强监管等。监督电话88102553相对人权利救济渠道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深圳市人民政府或者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七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处罚事项登记表(共225项)序号129-1行政职权编码 行政职权名称对向不具有相关许可证件或者证明文件的单位销售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处罚所属上级事项上一级事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3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公布)第八十四条第一款上二级事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3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公布)第八十四条实施主体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政职权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3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公布)第八十四条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或者吊销其营业执照:(一)向不具有本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相关许可证件或者证明文件的单位销售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第三十八条 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凭相应的许可证件购买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凭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购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前款规定以外的单位购买剧毒化学品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取得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购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应当持本单位出具的合法用途说明。可予处罚的违法行为向不具有本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相关许可证件或者证明文件的单位销售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受理条件(选填) 办理部门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安监处办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5069联系电话88102417服务表格(选填) 常见问题解答(选填) 相关职责要求事前:向社会公布执法主体、职责范围、举报投诉方式等;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及时核查举报投诉信息等;事中:在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身份证件;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依法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等;事后: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整改进行监督;对涉及群众重大利益的和多发的违法行为及其企业加强监管等。监督电话88102553相对人权利救济渠道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深圳市人民政府或者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七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处罚事项登记表(共225项)序号129-2行政职权编码 行政职权名称对向不具有相关许可证件或者证明文件的单位销售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且拒不改正的处罚所属上级事项上一级事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3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公布)第八十四条第一款上二级事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3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公布)第八十四条实施主体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政职权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3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公布)第八十四条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或者吊销其营业执照:(一)向不具有本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相关许可证件或者证明文件的单位销售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第三十八条 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凭相应的许可证件购买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凭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购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前款规定以外的单位购买剧毒化学品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取得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购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应当持本单位出具的合法用途说明。可予处罚的违法行为向不具有相关许可证件或者证明文件的单位销售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且拒不改正受理条件(选填) 办理部门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安监处办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5069联系电话88102417服务表格(选填) 常见问题解答(选填) 相关职责要求事前:向社会公布执法主体、职责范围、举报投诉方式等;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及时核查举报投诉信息等;事中:在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身份证件;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依法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等;事后: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整改进行监督;对涉及群众重大利益的和多发的违法行为及其企业加强监管等。监督电话88102553相对人权利救济渠道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深圳市人民政府或者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七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处罚事项登记表(共225项)序号129-3行政职权编码 行政职权名称对不按照购买许可证载明的品种、数量销售剧毒化学品的处罚所属上级事项上一级事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3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公布)第八十四条第一款上二级事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3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公布)第八十四条实施主体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政职权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3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公布)第八十四条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或者吊销其营业执照:(二)不按照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载明的品种、数量销售剧毒化学品的;可予处罚的违法行为不按照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载明的品种、数量销售剧毒化学品受理条件(选填) 办理部门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安监处办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5069联系电话88102417服务表格(选填) 常见问题解答(选填) 相关职责要求事前:向社会公布执法主体、职责范围、举报投诉方式等;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及时核查举报投诉信息等;事中:在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身份证件;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依法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等;事后: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整改进行监督;对涉及群众重大利益的和多发的违法行为及其企业加强监管等。监督电话88102553相对人权利救济渠道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深圳市人民政府或者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七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处罚事项登记表(共225项)序号129-4行政职权编码 行政职权名称对不按照购买许可证载明的品种、数量销售剧毒化学品且拒不改正的处罚所属上级事项上一级事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3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公布)第八十四条第一款上二级事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3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公布)第八十四条实施主体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政职权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3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公布)第八十四条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或者吊销其营业执照:(二)不按照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载明的品种、数量销售剧毒化学品的;可予处罚的违法行为不按照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载明的品种、数量销售剧毒化学品且拒不改正受理条件(选填) 办理部门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安监处办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5069联系电话88102417服务表格(选填) 常见问题解答(选填) 相关职责要求事前:向社会公布执法主体、职责范围、举报投诉方式等;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及时核查举报投诉信息等;事中:在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身份证件;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依法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等;事后: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整改进行监督;对涉及群众重大利益的和多发的违法行为及其企业加强监管等。监督电话88102553相对人权利救济渠道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深圳市人民政府或者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七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处罚事项登记表(共225项)序号129-5行政职权编码 行政职权名称对向个人销售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行政处罚所属上级事项上一级事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3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公布)第八十四条第一款上二级事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3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公布)第八十四条实施主体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政职权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3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公布)第八十四条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或者吊销其营业执照:(三)向个人销售剧毒化学品(属于剧毒化学品的农药除外)、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可予处罚的违法行为向个人销售剧毒化学品(属于剧毒化学品的农药除外)、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受理条件(选填) 办理部门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安监处办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5069联系电话88102417服务表格(选填) 常见问题解答(选填) 相关职责要求事前:向社会公布执法主体、职责范围、举报投诉方式等;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及时核查举报投诉信息等;事中:在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身份证件;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依法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等;事后: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整改进行监督;对涉及群众重大利益的和多发的违法行为及其企业加强监管等。监督电话88102553相对人权利救济渠道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深圳市人民政府或者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七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处罚事项登记表(共225项)序号129-6行政职权编码 行政职权名称对向个人销售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且拒不改正的处罚所属上级事项上一级事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3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公布)第八十四条第一款上二级事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3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公布)第八十四条实施主体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政职权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3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公布)第八十四条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或者吊销其营业执照:(三)向个人销售剧毒化学品(属于剧毒化学品的农药除外)、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可予处罚的违法行为向个人销售剧毒化学品(属于剧毒化学品的农药除外)、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且拒不改正受理条件(选填) 办理部门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安监处办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5069联系电话88102417服务表格(选填) 常见问题解答(选填) 相关职责要求事前:向社会公布执法主体、职责范围、举报投诉方式等;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及时核查举报投诉信息等;事中:在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身份证件;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依法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等;事后: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整改进行监督;对涉及群众重大利益的和多发的违法行为及其企业加强监管等。监督电话88102553相对人权利救济渠道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深圳市人民政府或者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七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处罚事项登记表(共225项)序号130行政职权编码 行政职权名称对伪造、变造或者出租、出借、转让经营、使用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经营、使用许可证的的处罚所属上级事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3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公布)第九十三条实施主体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政职权依据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3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公布)第九十三条 伪造、变造或者出租、出借、转让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许可证的,分别由相关许可证的颁发管理机关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12年7月17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第三十一条伪造、变造或者出租、出借、转让经营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经营许可证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2012年11月1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7号)第三十八条企业伪造、变造或者出租、出借、转让安全使用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安全使用许可证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可予处罚的违法行为伪造、变造或者出租、出借、转让经营、使用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经营、使用许可证受理条件(选填) 办理部门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安监处办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5069联系电话88102417服务表格(选填) 常见问题解答(选填) 相关职责要求事前:向社会公布执法主体、职责范围、举报投诉方式等;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及时核查举报投诉信息等;事中:在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身份证件;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依法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等;事后: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整改进行监督;对涉及群众重大利益的和多发的违法行为及其企业加强监管等。监督电话88102553相对人权利救济渠道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深圳市人民政府或者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七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处罚事项登记表(共225项)序号131-1行政职权编码 行政职权名称对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等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的处罚所属上级事项上一级事项:《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05年8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5号公布)第四十条第一款上二级事项:《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05年8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5号公布)第四十条实施主体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政职权依据1、《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05年8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5号公布)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违反规定生产、经营、购买的易制毒化学品可以予以没收;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限期停产停业整顿;逾期整顿不合格的,吊销相应的许可证:(一)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或者进口、出口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的;2、《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2006年4月5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号公布)第三十条 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违反规定生产、经营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可以予以没收;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限期停产停业整顿;逾期整顿不合格的,吊销相应的许可证:(一)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未按规定建立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的;可予处罚的违法行为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或者进口、出口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受理条件(选填) 办理部门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安监处办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5069联系电话88102417服务表格(选填) 常见问题解答(选填) 相关职责要求事前:向社会公布执法主体、职责范围、举报投诉方式等;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及时核查举报投诉信息等;事中:在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身份证件;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依法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等;事后: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整改进行监督;对涉及群众重大利益的和多发的违法行为及其企业加强监管等。监督电话88102553相对人权利救济渠道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深圳市人民政府或者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七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处罚事项登记表(共225项)序号131--2行政职权名称对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等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制度且逾期未改正的或整顿不合格的处罚所属上级事项上一级事项:《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05年8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5号公布)第四十条第一款上二级事项:《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05年8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5号公布)第四十条实施主体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政职权依据1、《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05年8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5号公布)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违反规定生产、经营、购买的易制毒化学品可以予以没收;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限期停产停业整顿;逾期整顿不合格的,吊销相应的许可证:(一)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或者进口、出口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的;2、《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2006年4月5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号公布)第三十条 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违反规定生产、经营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可以予以没收;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限期停产停业整顿;逾期整顿不合格的,吊销相应的许可证:(一)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未按规定建立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的;可予处罚的违法行为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等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制度且逾期未改正的或整顿不合格受理条件(选填) 办理部门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安监处办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5069联系电话88102417服务表格(选填) 常见问题解答(选填) 相关职责要求事前:向社会公布执法主体、职责范围、举报投诉方式等;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及时核查举报投诉信息等;事中:在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身份证件;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依法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等;事后: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整改进行监督;对涉及群众重大利益的和多发的违法行为及其企业加强监管等。监督电话88102553相对人权利救济渠道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深圳市人民政府或者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七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处罚事项登记表(共225项)序号131-3行政职权编码 行政职权名称对将易制毒化学品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转借他人使用的处罚所属上级事项上一级事项:《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05年8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5号公布)第四十条第一款上二级事项:《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05年8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5号公布)第四十条实施主体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政职权依据1、《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05年8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5号公布)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违反规定生产、经营、购买的易制毒化学品可以予以没收;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限期停产停业整顿;逾期整顿不合格的,吊销相应的许可证:(二)将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转借他人使用的;2、《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2006年4月5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号公布)第三十条 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违反规定生产、经营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可以予以没收;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限期停产停业整顿;逾期整顿不合格的,吊销相应的许可证:(二)将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转借他人使用的;可予处罚的违法行为将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转借他人使用受理条件(选填) 办理部门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安监处办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5069联系电话88102417服务表格(选填) 常见问题解答(选填) 相关职责要求事前:向社会公布执法主体、职责范围、举报投诉方式等;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及时核查举报投诉信息等;事中:在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身份证件;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依法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等;事后: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整改进行监督;对涉及群众重大利益的和多发的违法行为及其企业加强监管等。监督电话88102553相对人权利救济渠道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深圳市人民政府或者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七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处罚事项登记表(共225项)序号131-4行政职权名称对将易制毒化学品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转借他人使用且逾期未改正的或整顿不合格的处罚所属上级事项上一级事项:《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05年8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5号公布)第四十条第一款上二级事项:《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05年8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5号公布)第四十条实施主体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政职权依据1、《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05年8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5号公布)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违反规定生产、经营、购买的易制毒化学品可以予以没收;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限期停产停业整顿;逾期整顿不合格的,吊销相应的许可证:(二)将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转借他人使用的;2、《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2006年4月5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号公布)第三十条 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违反规定生产、经营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可以予以没收;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限期停产停业整顿;逾期整顿不合格的,吊销相应的许可证:(二)将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转借他人使用的;可予处罚的违法行为将易制毒化学品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转借他人使用且逾期未改正的或整顿不合格受理条件(选填) 办理部门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安监处办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5069联系电话88102417服务表格(选填) 常见问题解答(选填) 相关职责要求事前:向社会公布执法主体、职责范围、举报投诉方式等;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及时核查举报投诉信息等;事中:在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身份证件;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依法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等;事后: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整改进行监督;对涉及群众重大利益的和多发的违法行为及其企业加强监管等。监督电话88102553相对人权利救济渠道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深圳市人民政府或者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七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处罚事项登记表(共225项)序号131-5行政职权编码 行政职权名称对超出许可的品种、数量生产、经营、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的处罚所属上级事项上一级事项:《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05年8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5号公布)第四十条第一款上二级事项:《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05年8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5号公布)第四十条实施主体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政职权依据1、《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05年8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5号公布)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违反规定生产、经营、购买的易制毒化学品可以予以没收;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限期停产停业整顿;逾期整顿不合格的,吊销相应的许可证:(三)超出许可的品种、数量生产、经营、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的;2、《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2006年4月5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号公布)第三十条 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违反规定生产、经营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可以予以没收;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限期停产停业整顿;逾期整顿不合格的,吊销相应的许可证:(三)超出许可的品种、数量,生产、经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可予处罚的违法行为超出许可的品种、数量生产、经营、购买易制毒化学品受理条件(选填) 办理部门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安监处办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5069联系电话88102417服务表格(选填) 常见问题解答(选填) 相关职责要求事前:向社会公布执法主体、职责范围、举报投诉方式等;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及时核查举报投诉信息等;事中:在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身份证件;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依法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等;事后: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整改进行监督;对涉及群众重大利益的和多发的违法行为及其企业加强监管等。监督电话88102553相对人权利救济渠道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深圳市人民政府或者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七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处罚事项登记表(共225项)序号131-6行政职权名称对超出许可的品种、数量生产、经营、购买易制毒化学品且逾期未改正的或整顿不合格的处罚所属上级事项上一级事项:《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05年8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5号公布)第四十条第一款上二级事项:《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05年8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5号公布)第四十条实施主体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政职权依据1、《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05年8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5号公布)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违反规定生产、经营、购买的易制毒化学品可以予以没收;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限期停产停业整顿;逾期整顿不合格的,吊销相应的许可证:(三)超出许可的品种、数量生产、经营、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的;2、《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2006年4月5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号公布)第三十条 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违反规定生产、经营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可以予以没收;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限期停产停业整顿;逾期整顿不合格的,吊销相应的许可证:(三)超出许可的品种、数量,生产、经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可予处罚的违法行为超出许可的品种、数量生产、经营、购买易制毒化学品且逾期未改正的或整顿不合格的受理条件(选填) 办理部门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安监处办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5069联系电话88102417服务表格(选填) 常见问题解答(选填) 相关职责要求事前:向社会公布执法主体、职责范围、举报投诉方式等;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及时核查举报投诉信息等;事中:在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身份证件;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依法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等;事后: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整改进行监督;对涉及群众重大利益的和多发的违法行为及其企业加强监管等。监督电话88102553相对人权利救济渠道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深圳市人民政府或者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七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处罚事项登记表(共225项)序号131-7行政职权编码 行政职权名称对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易制毒化学品交易情况、不按规定保存交易记录或者不如实、不及时向公安机关和主管部门备案销售情况的处罚所属上级事项上一级事项:《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05年8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5号公布)第四十条第一款上二级事项:《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05年8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5号公布)第四十条实施主体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政职权依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违反规定生产、经营、购买的易制毒化学品可以予以没收;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限期停产停业整顿;逾期整顿不合格的,吊销相应的许可证:(四)生产、经营、购买单位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交易情况、不按规定保存交易记录或者不如实、不及时向公安机关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销售情况的;可予处罚的违法行为生产、经营、购买单位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交易情况、不按规定保存交易记录或者不如实、不及时向公安机关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销售情况受理条件(选填) 办理部门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安监处办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5069联系电话88102417服务表格(选填) 常见问题解答(选填) 相关职责要求事前:向社会公布执法主体、职责范围、举报投诉方式等;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及时核查举报投诉信息等;事中:在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身份证件;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依法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等;事后: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整改进行监督;对涉及群众重大利益的和多发的违法行为及其企业加强监管等。监督电话88102553相对人权利救济渠道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深圳市人民政府或者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七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处罚事项登记表(共225项)序号131-8行政职权名称对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易制毒化学品交易情况、不按规定保存交易记录或者不如实、不及时向公安机关和主管部门备案销售情况且逾期未改正的或整顿不合格的处罚所属上级事项上一级事项:《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05年8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5号公布)第四十条第一款上二级事项:《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05年8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5号公布)第四十条实施主体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政职权依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违反规定生产、经营、购买的易制毒化学品可以予以没收;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限期停产停业整顿;逾期整顿不合格的,吊销相应的许可证:(四)生产、经营、购买单位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交易情况、不按规定保存交易记录或者不如实、不及时向公安机关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销售情况的;可予处罚的违法行为生产、经营、购买单位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交易情况、不按规定保存交易记录或者不如实、不及时向公安机关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销售情况且逾期未改正的或整顿不合格受理条件(选填) 办理部门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安监处办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5069联系电话88102417服务表格(选填) 常见问题解答(选填) 相关职责要求事前:向社会公布执法主体、职责范围、举报投诉方式等;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及时核查举报投诉信息等;事中:在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身份证件;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依法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等;事后: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整改进行监督;对涉及群众重大利益的和多发的违法行为及其企业加强监管等。监督电话88102553相对人权利救济渠道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深圳市人民政府或者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七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处罚事项登记表(共225项)序号131-9行政职权编码 行政职权名称对易制毒化学品丢失、被盗、被抢后未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处罚所属上级事项上一级事项:《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05年8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5号公布)第四十条第一款上二级事项:《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05年8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5号公布)第四十条实施主体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政职权依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05年8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5号公布)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违反规定生产、经营、购买的易制毒化学品可以予以没收;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限期停产停业整顿;逾期整顿不合格的,吊销相应的许可证:(五)易制毒化学品丢失、被盗、被抢后未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予处罚的违法行为易制毒化学品丢失、被盗、被抢后未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受理条件(选填) 办理部门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安监处办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5069联系电话88102417服务表格(选填) 常见问题解答(选填) 相关职责要求事前:向社会公布执法主体、职责范围、举报投诉方式等;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及时核查举报投诉信息等;事中:在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身份证件;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依法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等;事后: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整改进行监督;对涉及群众重大利益的和多发的违法行为及其企业加强监管等。监督电话88102553相对人权利救济渠道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深圳市人民政府或者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七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处罚事项登记表(共225项)序号131-10行政职权名称对易制毒化学品丢失、被盗、被抢后未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且逾期未改正的或整顿不合格的处罚所属上级事项上一级事项:《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05年8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5号公布)第四十条第一款上二级事项:《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05年8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5号公布)第四十条实施主体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政职权依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05年8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5号公布)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违反规定生产、经营、购买的易制毒化学品可以予以没收;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限期停产停业整顿;逾期整顿不合格的,吊销相应的许可证:(五)易制毒化学品丢失、被盗、被抢后未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予处罚的违法行为易制毒化学品丢失、被盗、被抢后未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且逾期未改正的或整顿不合格受理条件(选填) 办理部门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安监处办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5069联系电话88102417服务表格(选填) 常见问题解答(选填) 相关职责要求事前:向社会公布执法主体、职责范围、举报投诉方式等;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及时核查举报投诉信息等;事中:在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身份证件;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依法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等;事后: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整改进行监督;对涉及群众重大利益的和多发的违法行为及其企业加强监管等。监督电话88102553相对人权利救济渠道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深圳市人民政府或者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七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处罚事项登记表(共225项)序号131-11行政职权编码 行政职权名称对使用现金或者实物进行易制毒化学品不合法交易的处罚所属上级事项上一级事项:《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05年8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5号公布)第四十条第一款上二级事项:《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05年8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5号公布)第四十条实施主体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政职权依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05年8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5号公布)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违反规定生产、经营、购买的易制毒化学品可以予以没收;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限期停产停业整顿;逾期整顿不合格的,吊销相应的许可证:(六)除个人合法购买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药品制剂以及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外,使用现金或者实物进行易制毒化学品交易的;可予处罚的违法行为除个人合法购买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药品制剂以及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外,使用现金或者实物进行易制毒化学品交易受理条件(选填) 办理部门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安监处办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5069联系电话88102417服务表格(选填) 常见问题解答(选填) 相关职责要求事前:向社会公布执法主体、职责范围、举报投诉方式等;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及时核查举报投诉信息等;事中:在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身份证件;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依法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等;事后: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整改进行监督;对涉及群众重大利益的和多发的违法行为及其企业加强监管等。监督电话88102553相对人权利救济渠道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深圳市人民政府或者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七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处罚事项登记表(共225项)序号131-12行政职权名称对使用现金或者实物进行易制毒化学品不合法交易且逾期未改正的或整顿不合格的处罚所属上级事项上一级事项:《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05年8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5号公布)第四十条第一款上二级事项:《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05年8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5号公布)第四十条实施主体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政职权依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05年8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5号公布)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违反规定生产、经营、购买的易制毒化学品可以予以没收;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限期停产停业整顿;逾期整顿不合格的,吊销相应的许可证:(六)除个人合法购买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药品制剂以及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外,使用现金或者实物进行易制毒化学品交易的;可予处罚的违法行为除个人合法购买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药品制剂以及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外,使用现金或者实物进行易制毒化学品交易且逾期未改正的或整顿不合格受理条件(选填) 办理部门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安监处办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5069联系电话88102417服务表格(选填) 常见问题解答(选填) 相关职责要求事前:向社会公布执法主体、职责范围、举报投诉方式等;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及时核查举报投诉信息等;事中:在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身份证件;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依法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等;事后: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整改进行监督;对涉及群众重大利益的和多发的违法行为及其企业加强监管等。监督电话88102553相对人权利救济渠道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深圳市人民政府或者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七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处罚事项登记表(共225项)序号131-13行政职权编码 行政职权名称对易制毒化学品的产品包装和使用说明书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处罚所属上级事项上一级事项:《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05年8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5号公布)第四十条第一款上二级事项:《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05年8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5号公布)第四十条实施主体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政职权依据1、《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05年8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5号公布)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违反规定生产、经营、购买的易制毒化学品可以予以没收;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限期停产停业整顿;逾期整顿不合格的,吊销相应的许可证:(七)易制毒化学品的产品包装和使用说明书不符合本条例规定要求的;2、《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2006年4月5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号公布)第三十条 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违反规定生产、经营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可以予以没收;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限期停产停业整顿;逾期整顿不合格的,吊销相应的许可证:(四)易制毒化学品的产品包装和使用说明书不符合《条例》规定要求的;可予处罚的违法行为易制毒化学品的产品包装和使用说明书不符合本条例规定要求受理条件(选填) 办理部门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安监处办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5069联系电话88102417服务表格(选填) 常见问题解答(选填) 相关职责要求事前:向社会公布执法主体、职责范围、举报投诉方式等;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及时核查举报投诉信息等;事中:在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身份证件;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依法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等;事后: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整改进行监督;对涉及群众重大利益的和多发的违法行为及其企业加强监管等。监督电话88102553相对人权利救济渠道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深圳市人民政府或者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七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处罚事项登记表(共225项)序号131-14行政职权编码 行政职权名称对生产、经营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不如实或者不按时报告年度生产、经销和库存的处罚所属上级事项上一级事项:《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05年8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5号公布)第四十条第一款上二级事项:《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05年8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5号公布)第四十条实施主体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政职权依据1、《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05年8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5号公布)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违反规定生产、经营、购买的易制毒化学品可以予以没收;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限期停产停业整顿;逾期整顿不合格的,吊销相应的许可证:(八)生产、经营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不如实或者不按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年度生产、经销和库存等情况的。2、《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2006年4月5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号公布)第三十条 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违反规定生产、经营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可以予以没收;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限期停产停业整顿;逾期整顿不合格的,吊销相应的许可证:(五)生产、经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不如实或者不按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年度生产、经营等情况的。可予处罚的违法行为不如实或者不按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年度生产、经销和库存受理条件(选填) 办理部门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安监处办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5069联系电话88102417服务表格(选填) 常见问题解答(选填) 相关职责要求事前:向社会公布执法主体、职责范围、举报投诉方式等;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及时核查举报投诉信息等;事中:在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身份证件;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依法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等;事后: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整改进行监督;对涉及群众重大利益的和多发的违法行为及其企业加强监管等。监督电话88102553相对人权利救济渠道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深圳市人民政府或者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七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处罚事项登记表(共225项)序号132行政职权编码 行政职权名称对生产经营许可吊销后,未及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经营范围变更或者企业注销登记仍进行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处罚所属上级事项《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05年8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5号公布)第四十条实施主体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政职权依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05年8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5号公布)第四十条第二款 企业的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被依法吊销后,未及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经营范围变更或者企业注销登记的,依照前款规定,对易制毒化学品予以没收,并处罚款。第四十条第一款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违反规定生产、经营、购买的易制毒化学品可以予以没收;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限期停产停业整顿;逾期整顿不合格的,吊销相应的许可证:(一)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或者进口、出口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的;(二)将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转借他人使用的;(三)超出许可的品种、数量生产、经营、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的;(四)生产、经营、购买单位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交易情况、不按规定保存交易记录或者不如实、不及时向公安机关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销售情况的;(五)易制毒化学品丢失、被盗、被抢后未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六)除个人合法购买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药品制剂以及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外,使用现金或者实物进行易制毒化学品交易的;(七)易制毒化学品的产品包装和使用说明书不符合本条例规定要求的;(八)生产、经营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不如实或者不按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年度生产、经销和库存等情况的。可予处罚的违法行为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被依法吊销后,未及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经营范围变更或者企业注销登记受理条件(选填) 办理部门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安监处办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5069联系电话88102417服务表格(选填) 常见问题解答(选填) 相关职责要求事前:向社会公布执法主体、职责范围、举报投诉方式等;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及时核查举报投诉信息等;事中:在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身份证件;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依法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等;事后: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整改进行监督;对涉及群众重大利益的和多发的违法行为及其企业加强监管等。监督电话88102553相对人权利救济渠道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深圳市人民政府或者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七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处罚事项登记表(共225项)序号133行政职权编码 行政职权名称对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或者进口、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或者个人拒不接受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处罚所属上级事项《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05年8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5号公布)第四十二条实施主体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政职权依据1、《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05年8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5号公布)第四十二条 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或者进口、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或者个人拒不接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由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2006年4月5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号)第三十一条 生产、经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或者个人拒不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检查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可予处罚的违法行为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或者进口、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或者个人拒不接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受理条件(选填) 办理部门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安监处办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5069联系电话88102417服务表格(选填) 常见问题解答(选填) 相关职责要求事前:向社会公布执法主体、职责范围、举报投诉方式等;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及时核查举报投诉信息等;事中:在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身份证件;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依法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等;事后: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整改进行监督;对涉及群众重大利益的和多发的违法行为及其企业加强监管等。监督电话88102553相对人权利救济渠道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深圳市人民政府或者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七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处罚事项登记表(共225项)序号134行政职权编码 行政职权名称对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的处罚所属上级事项《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04年1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7号公布)第十九条实施主体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政职权依据1、《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04年1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7号公布)第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的,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3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公布)第七十七条 未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或者未依法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生产的,分别依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罚。3、《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2009年6月8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公布)第四十二条 非煤矿矿山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的;4、《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2011年8月5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1号)第四十五条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停止生产危险化学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危险化学品生产的;5、《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2012年7月1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4号公布)第四十六条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烟花爆竹生产的;可予处罚的违法行为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受理条件(选填) 办理部门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安监处办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5069联系电话88102417服务表格(选填) 常见问题解答(选填)  相关职责要求事前:向社会公布执法主体、职责范围、举报投诉方式等;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及时核查举报投诉信息等;事中:在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身份证件;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依法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等;事后: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整改进行监督;对涉及群众重大利益的和多发的违法行为及其企业加强监管等。监督电话88102553相对人权利救济渠道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深圳市人民政府或者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七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处罚事项登记表(共225项)序号135行政职权编码 行政职权名称对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的处罚所属上级事项《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04年1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7号公布)第二十条实施主体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政职权依据1、《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04年1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7号公布)第二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的,责令停止生产,限期补办延期手续,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仍不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的,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处罚。第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的,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2009年6月8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公布)第四十五条 非煤矿矿山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的,责令停止生产,限期补办延期手续,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仍不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的,依照本实施办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处罚。3、《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2011年8月5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1号)第四十六条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的,责令停止生产,限期补办延期手续,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仍不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的,依照本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进行处罚。可予处罚的违法行为违反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受理条件(选填) 办理部门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安监处办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5069联系电话88102417服务表格(选填) 常见问题解答(选填) 相关职责要求事前:向社会公布执法主体、职责范围、举报投诉方式等;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及时核查举报投诉信息等;事中:在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身份证件;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依法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等;事后: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整改进行监督;对涉及群众重大利益的和多发的违法行为及其企业加强监管等。监督电话88102553相对人权利救济渠道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深圳市人民政府或者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七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处罚事项登记表(共225项)序号136-1行政职权编码 行政职权名称对违反规定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处罚所属上级事项上一级事项:《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04年1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7号公布)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上二级事项:《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04年1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7号公布)第二十一条实施主体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政职权依据1、《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04年1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7号公布)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3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公布)第九十三条伪造、变造或者出租、出借、转让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分别依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罚。3、《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2007年11月30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15号公布)第四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没收违法所得,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按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接受转让的单位和个人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二)接受转让的单位和个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但没有造成人员死亡的,处30万元以上40万元以下的罚款;(三)接受转让的单位和个人发生人员死亡生产安全事故的,处4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4、《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2009年6月8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公布)第四十六条 非煤矿矿山企业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5、《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2011年8月5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1号公布)第四十四条企业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6、《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2012年7月1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4号公布)第四十五条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出租、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有前款第一项行为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予处罚的违法行为违反规定,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受理条件(选填) 办理部门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安监处办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5069联系电话88102417服务表格(选填)  常见问题解答(选填) 相关职责要求事前:向社会公布执法主体、职责范围、举报投诉方式等;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及时核查举报投诉信息等;事中:在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身份证件;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依法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等;事后: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整改进行监督;对涉及群众重大利益的和多发的违法行为及其企业加强监管等。监督电话88102553相对人权利救济渠道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深圳市人民政府或者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七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处罚事项登记表(共225项)序号136-2行政职权编码 行政职权名称对接受转让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处罚所属上级事项上一级事项:《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04年1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7号公布)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上二级事项:《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04年1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7号公布)第二十一条实施主体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政职权依据1、《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04年1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7号公布)第二十一条 接受转让的,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处罚。第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的,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2009年6月8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公布)第四十二条 非煤矿矿山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二)接受转让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3、《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2011年8月5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1号公布)第四十五条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停止生产危险化学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接受转让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可予处罚的违法行为违反规定,接受转让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受理条件(选填) 办理部门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安监处办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5069联系电话88102417服务表格(选填) 常见问题解答(选填) 相关职责要求事前:向社会公布执法主体、职责范围、举报投诉方式等;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及时核查举报投诉信息等;事中:在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身份证件;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依法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等;事后: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整改进行监督;对涉及群众重大利益的和多发的违法行为及其企业加强监管等。监督电话88102553相对人权利救济渠道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深圳市人民政府或者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七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处罚事项登记表(共225项)序号137行政职权编码 行政职权名称对冒用或者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处罚所属上级事项《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04年1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7号公布)第二十一条实施主体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政职权依据1、《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04年1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7号公布)第二十一条 冒用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处罚。第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的,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3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公布)第九十三条使用伪造、变造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依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罚。 3、《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2009年6月8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公布)第四十二条 非煤矿矿山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三)冒用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四)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4、《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2011年8月5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1号公布)第四十五条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停止生产危险化学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冒用或者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可予处罚的违法行为冒用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受理条件(选填) 办理部门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安监处办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5069联系电话88102417服务表格(选填) 常见问题解答(选填) 相关职责要求事前:向社会公布执法主体、职责范围、举报投诉方式等;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及时核查举报投诉信息等;事中:在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身份证件;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依法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等;事后: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整改进行监督;对涉及群众重大利益的和多发的违法行为及其企业加强监管等。监督电话88102553相对人权利救济渠道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深圳市人民政府或者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七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处罚事项登记表(共225项)序号138-1行政职权编码 行政职权名称对未经许可生产、销售民用爆炸物品的处罚所属上级事项《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5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6号公布)第四十四条实施主体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政职权依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5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6号公布)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许可生产、销售民用爆炸物品的,由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销售活动,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销售的民用爆炸物品及其违法所得。可予处罚的违法行为未经许可生产、销售民用爆炸物品受理条件(选填) 办理部门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安监处办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5069联系电话88102417服务表格(选填) 常见问题解答(选填) 相关职责要求事前:向社会公布执法主体、职责范围、举报投诉方式等;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及时核查举报投诉信息等;事中:在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身份证件;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依法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等;事后: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整改进行监督;对涉及群众重大利益的和多发的违法行为及其企业加强监管等。监督电话88102553相对人权利救济渠道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深圳市人民政府或者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七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处罚事项登记表(共225项)序号138-2行政职权编码 行政职权名称对超出生产许可的品种、产量进行生产、销售民用爆炸物品的处罚所属上级事项《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5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6号公布)第四十五条实施主体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政职权依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5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6号公布)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生产、销售民用爆炸物品的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或者《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一)超出生产许可的品种、产量进行生产、销售的;可予处罚的违法行为超出生产许可的品种、产量进行生产、销售民用爆炸物品受理条件(选填) 办理部门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安监处办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5069联系电话88102417服务表格(选填) 常见问题解答(选填) 相关职责要求事前:向社会公布执法主体、职责范围、举报投诉方式等;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及时核查举报投诉信息等;事中:在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身份证件;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依法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等;事后: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整改进行监督;对涉及群众重大利益的和多发的违法行为及其企业加强监管等。监督电话88102553相对人权利救济渠道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深圳市人民政府或者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七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处罚事项登记表(共225项)序号138-3行政职权编码 行政职权名称对生产、销售民用爆炸物品的企业违反安全技术规程生产作业的处罚所属上级事项《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5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6号公布)第四十五条实施主体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政职权依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5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6号公布)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生产、销售民用爆炸物品的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或者《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二)违反安全技术规程生产作业的;可予处罚的违法行为生产、销售民用爆炸物品的企业违反安全技术规程生产作业受理条件(选填) 办理部门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安监处办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5069联系电话88102417服务表格(选填) 常见问题解答(选填) 相关职责要求事前:向社会公布执法主体、职责范围、举报投诉方式等;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及时核查举报投诉信息等;事中:在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身份证件;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依法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等;事后: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整改进行监督;对涉及群众重大利益的和多发的违法行为及其企业加强监管等。监督电话88102553相对人权利救济渠道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深圳市人民政府或者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七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处罚事项登记表(共225项)序号138-4行政职权编码 行政职权名称对民用爆炸物品的质量不符合相关标准的处罚所属上级事项《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5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6号公布)第四十五条实施主体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政职权依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5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6号公布)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生产、销售民用爆炸物品的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或者《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三)民用爆炸物品的质量不符合相关标准的;可予处罚的违法行为民用爆炸物品的质量不符合相关标准受理条件(选填) 办理部门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安监处办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5069联系电话88102417服务表格(选填) 常见问题解答(选填) 相关职责要求事前:向社会公布执法主体、职责范围、举报投诉方式等;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及时核查举报投诉信息等;事中:在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身份证件;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依法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等;事后: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整改进行监督;对涉及群众重大利益的和多发的违法行为及其企业加强监管等。监督电话88102553相对人权利救济渠道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深圳市人民政府或者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七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处罚事项登记表(共225项)序号138-5行政职权编码 行政职权名称对民用爆炸物品的包装不符合法规的规定以及相关标准的处罚所属上级事项《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5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6号公布)第四十五条实施主体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政职权依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5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6号公布)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生产、销售民用爆炸物品的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或者《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四)民用爆炸物品的包装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相关标准的;可予处罚的违法行为民用爆炸物品的包装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相关标准受理条件(选填) 办理部门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安监处办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5069联系电话88102417服务表格(选填) 常见问题解答(选填) 相关职责要求事前:向社会公布执法主体、职责范围、举报投诉方式等;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及时核查举报投诉信息等;事中:在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身份证件;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依法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等;事后: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整改进行监督;对涉及群众重大利益的和多发的违法行为及其企业加强监管等。监督电话88102553相对人权利救济渠道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深圳市人民政府或者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七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处罚事项登记表(共225项)序号138-6行政职权编码 行政职权名称对超出购买许可的品种、数量销售民用爆炸物品的处罚所属上级事项《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5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6号公布)第四十五条实施主体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政职权依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5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6号公布)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生产、销售民用爆炸物品的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或者《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五)超出购买许可的品种、数量销售民用爆炸物品的;可予处罚的违法行为超出购买许可的品种、数量销售民用爆炸物品受理条件(选填) 办理部门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安监处办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5069联系电话88102417服务表格(选填) 常见问题解答(选填) 相关职责要求事前:向社会公布执法主体、职责范围、举报投诉方式等;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及时核查举报投诉信息等;事中:在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身份证件;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依法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等;事后: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整改进行监督;对涉及群众重大利益的和多发的违法行为及其企业加强监管等。监督电话88102553相对人权利救济渠道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深圳市人民政府或者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七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处罚事项登记表(共225项)序号138-7行政职权编码 行政职权名称对向没有相关许可证的单位销售民用爆炸物品的处罚所属上级事项《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5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6号公布)第四十五条实施主体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政职权依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生产、销售民用爆炸物品的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或者《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六)向没有《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的单位销售民用爆炸物品的;可予处罚的违法行为向没有《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的单位销售民用爆炸物品受理条件(选填) 办理部门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安监处办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5069联系电话88102417服务表格(选填) 常见问题解答(选填) 相关职责要求事前:向社会公布执法主体、职责范围、举报投诉方式等;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及时核查举报投诉信息等;事中:在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身份证件;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依法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等;事后: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整改进行监督;对涉及群众重大利益的和多发的违法行为及其企业加强监管等。监督电话88102553相对人权利救济渠道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深圳市人民政府或者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七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处罚事项登记表(共225项)序号138-8行政职权编码 行政职权名称对销售民用爆炸物品未向主管部门备案的处罚所属上级事项《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5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6号公布)第四十五条实施主体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政职权依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5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6号公布)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生产、销售民用爆炸物品的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或者《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七)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销售本企业生产的民用爆炸物品未按照规定向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备案的;可予处罚的违法行为生产企业销售本企业生产的民用爆炸物品未按照规定向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备案受理条件(选填) 办理部门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安监处办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5069联系电话88102417服务表格(选填) 常见问题解答(选填) 相关职责要求事前:向社会公布执法主体、职责范围、举报投诉方式等;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及时核查举报投诉信息等;事中:在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身份证件;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依法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等;事后: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整改进行监督;对涉及群众重大利益的和多发的违法行为及其企业加强监管等。监督电话88102553相对人权利救济渠道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深圳市人民政府或者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七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处罚事项登记表(共225项)序号138-9行政职权编码 行政职权名称对未经审批进出口民用爆炸物品的处罚所属上级事项《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5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6号公布)第四十五条实施主体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政职权依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5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6号公布)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生产、销售民用爆炸物品的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或者《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八)未经审批进出口民用爆炸物品的。可予处罚的违法行为未经审批进出口民用爆炸物品受理条件(选填) 办理部门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安监处办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5069联系电话88102417服务表格(选填) 常见问题解答(选填) 相关职责要求事前:向社会公布执法主体、职责范围、举报投诉方式等;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及时核查举报投诉信息等;事中:在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身份证件;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依法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等;事后: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整改进行监督;对涉及群众重大利益的和多发的违法行为及其企业加强监管等。监督电话88102553相对人权利救济渠道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深圳市人民政府或者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七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处罚事项登记表(共225项)序号139-1行政职权编码 行政职权名称对未按照规定在民用爆炸物品专用仓库设置技术防范设施的处罚所属上级事项《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5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6号公布)第四十九条实施主体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政职权依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5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6号公布)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公安机关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一)未按照规定在专用仓库设置技术防范设施的;可予处罚的违法行为未按照规定在专用仓库设置技术防范设施受理条件(选填) 办理部门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安监处办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5069联系电话88102417服务表格(选填) 常见问题解答(选填) 相关职责要求事前:向社会公布执法主体、职责范围、举报投诉方式等;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及时核查举报投诉信息等;事中:在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身份证件;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依法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等;事后: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整改进行监督;对涉及群众重大利益的和多发的违法行为及其企业加强监管等。监督电话88102553相对人权利救济渠道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深圳市人民政府或者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七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处罚事项登记表(共225项)序号139-2行政职权编码 行政职权名称对未建立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或者收存和发放民用爆炸物品,致使账物不符的处罚所属上级事项《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5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6号公布)第四十九条实施主体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政职权依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5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6号公布)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公安机关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二)未按照规定建立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或者收存和发放民用爆炸物品,致使账物不符的;可予处罚的违法行为未按照规定建立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或者收存和发放民用爆炸物品,致使账物不符受理条件(选填) 办理部门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安监处办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5069联系电话88102417服务表格(选填) 常见问题解答(选填) 相关职责要求事前:向社会公布执法主体、职责范围、举报投诉方式等;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及时核查举报投诉信息等;事中:在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身份证件;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依法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等;事后: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整改进行监督;对涉及群众重大利益的和多发的违法行为及其企业加强监管等。监督电话88102553相对人权利救济渠道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深圳市人民政府或者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七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处罚事项登记表(共225项)序号139-3行政职权编码 行政职权名称对超量储存、在非专用仓库储存或者违反储存标准和规范储存民用爆炸物品的处罚所属上级事项《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5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6号公布)第四十九条实施主体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政职权依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5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6号公布)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公安机关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三)超量储存、在非专用仓库储存或者违反储存标准和规范储存民用爆炸物品的;可予处罚的违法行为超量储存、在非专用仓库储存或者违反储存标准和规范储存民用爆炸物品受理条件(选填) 办理部门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安监处办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5069联系电话88102417服务表格(选填) 常见问题解答(选填) 相关职责要求事前:向社会公布执法主体、职责范围、举报投诉方式等;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及时核查举报投诉信息等;事中:在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身份证件;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依法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等;事后: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整改进行监督;对涉及群众重大利益的和多发的违法行为及其企业加强监管等。监督电话88102553相对人权利救济渠道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深圳市人民政府或者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七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处罚事项登记表(共225项)序号139-4行政职权编码 行政职权名称对专用仓库未指定专人管理、看护规定等其他违反民用爆炸物品储存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所属上级事项《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5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6号公布)第四十九条实施主体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政职权依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5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6号公布)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公安机关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四)有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违反民用爆炸物品储存管理规定行为的。可予处罚的违法行为有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违反民用爆炸物品储存管理规定行为受理条件(选填) 办理部门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安监处办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5069联系电话88102417服务表格(选填) 常见问题解答(选填) 相关职责要求事前:向社会公布执法主体、职责范围、举报投诉方式等;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及时核查举报投诉信息等;事中:在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身份证件;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依法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等;事后: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整改进行监督;对涉及群众重大利益的和多发的违法行为及其企业加强监管等。监督电话88102553相对人权利救济渠道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深圳市人民政府或者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七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处罚事项登记表(共225项)序号140-1行政职权编码 行政职权名称对事故发生单位有关人员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处罚所属上级事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年4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公布)第三十五条实施主体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政职权依据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年4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公布)第三十五条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至8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3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公布)第九十四条 危险化学品单位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其主要负责人不立即组织救援或者不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的,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处罚。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2007年7月12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2号公布)第十一条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的行为之一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在事故发生后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处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罚款;可予处罚的违法行为主要负责人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受理条件(选填) 办理部门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安监处办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5069联系电话88102417服务表格(选填) 常见问题解答(选填) 相关职责要求事前:向社会公布执法主体、职责范围、举报投诉方式等;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及时核查举报投诉信息等;事中:在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身份证件;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依法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等;事后: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整改进行监督;对涉及群众重大利益的和多发的违法行为及其企业加强监管等。监督电话88102553相对人权利救济渠道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深圳市人民政府或者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七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处罚事项登记表(共225项)序号140-2行政职权编码 行政职权名称对主要负责人迟报或者漏报事故的处罚所属上级事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年4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公布)第三十五条实施主体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政职权依据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年4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公布)第三十五条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至8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迟报或者漏报事故的; 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3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公布)第九十四条 危险化学品单位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其主要负责人不立即组织救援或者不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的,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处罚。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2007年7月12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2号公布)第十一条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的行为之一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二)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迟报或者漏报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至60%的罚款;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4、《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2009年6月16日总局令第21号公布)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对生产安全事故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可予处罚的违法行为主要负责人迟报或者漏报事故受理条件(选填) 办理部门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安监处办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5069联系电话88102417服务表格(选填) 常见问题解答(选填) 相关职责要求事前:向社会公布执法主体、职责范围、举报投诉方式等;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及时核查举报投诉信息等;事中:在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身份证件;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依法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等;事后: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整改进行监督;对涉及群众重大利益的和多发的违法行为及其企业加强监管等。监督电话88102553相对人权利救济渠道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深圳市人民政府或者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七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处罚事项登记表(共225项)序号140-3行政职权编码 行政职权名称对主要负责人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处罚所属上级事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年4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公布)第三十五条实施主体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政职权依据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年4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公布)第三十五条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至8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2007年7月12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2号公布)第十一条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的行为之一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三)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80%的罚款。可予处罚的违法行为主要负责人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受理条件(选填) 办理部门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安监处办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5069联系电话88102417服务表格(选填) 常见问题解答(选填) 相关职责要求事前:向社会公布执法主体、职责范围、举报投诉方式等;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及时核查举报投诉信息等;事中:在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身份证件;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依法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等;事后: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整改进行监督;对涉及群众重大利益的和多发的违法行为及其企业加强监管等。监督电话88102553相对人权利救济渠道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深圳市人民政府或者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七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处罚事项登记表(共225项)序号141-1行政职权编码 行政职权名称对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处罚所属上级事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年4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公布)第三十六条实施主体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政职权依据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年4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公布)第三十六条 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2007年7月12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2号公布)第十二条事故发生单位有《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项规定行为之一的,处200万元的罚款;同时贻误事故抢救或者造成事故扩大或者影响事故调查的,处300万元的罚款;同时贻误事故抢救或者造成事故扩大或者影响事故调查,手段恶劣,情节严重的,处500万元的罚款。第十三条事故发生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的行为之一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二)谎报、瞒报事故或者事故发生后逃匿的,处上一年年收入100%的罚款。3、《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2009年6月1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1号公布)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对生产安全事故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可予处罚的违法行为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谎报或者瞒报事故受理条件(选填) 办理部门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安监处办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5069联系电话88102417服务表格(选填) 常见问题解答(选填) 相关职责要求事前:向社会公布执法主体、职责范围、举报投诉方式等;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及时核查举报投诉信息等;事中:在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身份证件;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依法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等;事后: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整改进行监督;对涉及群众重大利益的和多发的违法行为及其企业加强监管等。监督电话88102553相对人权利救济渠道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深圳市人民政府或者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七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处罚事项登记表(共225项)序号141-2行政职权编码 行政职权名称对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处罚所属上级事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年4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公布)第三十六条实施主体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政职权依据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年4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公布)第三十六条 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2007年7月12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2号公布)第十二条事故发生单位有《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至六项规定行为之一的,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贻误事故抢救或者造成事故扩大或者影响事故调查的,处20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贻误事故抢救或者造成事故扩大或者影响事故调查,手段恶劣,情节严重的,处3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十三条事故发生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的行为之一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伪造、故意破坏事故现场,处上一年年收入80%至90%的罚款;可予处罚的违法行为单位及其有关人员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受理条件(选填) 办理部门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安监处办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5069联系电话88102417服务表格(选填) 常见问题解答(选填) 相关职责要求事前:向社会公布执法主体、职责范围、举报投诉方式等;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及时核查举报投诉信息等;事中:在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身份证件;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依法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等;事后: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整改进行监督;对涉及群众重大利益的和多发的违法行为及其企业加强监管等。监督电话88102553相对人权利救济渠道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深圳市人民政府或者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七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处罚事项登记表(共225项)序号141-3行政职权编码 行政职权名称对转移、隐匿资金、财产,或者销毁有关证据、资料的处罚所属上级事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年4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公布)第三十六条实施主体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政职权依据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年4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公布)第三十六条 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转移、隐匿资金、财产,或者销毁有关证据、资料的;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2007年7月12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2号公布)第十二条事故发生单位有《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至六项规定行为之一的,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贻误事故抢救或者造成事故扩大或者影响事故调查的,处20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贻误事故抢救或者造成事故扩大或者影响事故调查,手段恶劣,情节严重的,处3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十三条事故发生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的行为之一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转移、隐匿资金、财产、销毁有关证据、资料,处上一年年收入80%至90%的罚款。可予处罚的违法行为单位及其有关人员转移、隐匿资金、财产,或者销毁有关证据、资料受理条件(选填) 办理部门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安监处办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5069联系电话88102417服务表格(选填) 常见问题解答(选填) 相关职责要求事前:向社会公布执法主体、职责范围、举报投诉方式等;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及时核查举报投诉信息等;事中:在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身份证件;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依法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等;事后: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整改进行监督;对涉及群众重大利益的和多发的违法行为及其企业加强监管等。监督电话88102553相对人权利救济渠道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深圳市人民政府或者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七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处罚事项登记表(共225项)序号141-4行政职权编码 行政职权名称对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处罚所属上级事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年4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公布)第三十六条实施主体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政职权依据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年4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公布)第三十六条 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2007年7月12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2号公布)第十二条事故发生单位有《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至六项规定行为之一的,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贻误事故抢救或者造成事故扩大或者影响事故调查的,处20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贻误事故抢救或者造成事故扩大或者影响事故调查,手段恶劣,情节严重的,处3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十三条事故发生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的行为之一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处上一年年收入80%至90%的罚款。可予处罚的违法行为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受理条件(选填) 办理部门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安监处办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5069联系电话88102417服务表格(选填) 常见问题解答(选填) 相关职责要求事前:向社会公布执法主体、职责范围、举报投诉方式等;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及时核查举报投诉信息等;事中:在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身份证件;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依法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等;事后: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整改进行监督;对涉及群众重大利益的和多发的违法行为及其企业加强监管等。监督电话88102553相对人权利救济渠道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深圳市人民政府或者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七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处罚事项登记表(共225项)序号141-5行政职权编码 行政职权名称对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罚所属上级事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年4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公布)第三十六条实施主体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政职权依据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年4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公布)第三十六条 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2007年7月12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2号公布)第十二条事故发生单位有《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至六项规定行为之一的,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贻误事故抢救或者造成事故扩大或者影响事故调查的,处20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贻误事故抢救或者造成事故扩大或者影响事故调查,手段恶劣,情节严重的,处3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十三条事故发生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的行为之一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上一年年收入80%至90%的罚款。可予处罚的违法行为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受理条件(选填) 办理部门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安监处办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5069联系电话88102417服务表格(选填) 常见问题解答(选填) 相关职责要求事前:向社会公布执法主体、职责范围、举报投诉方式等;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及时核查举报投诉信息等;事中:在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身份证件;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依法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等;事后: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整改进行监督;对涉及群众重大利益的和多发的违法行为及其企业加强监管等。监督电话88102553相对人权利救济渠道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深圳市人民政府或者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七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处罚事项登记表(共225项)序号141-6行政职权编码 行政职权名称对事故发生后逃匿的单位及有关人员处罚所属上级事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年4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公布)第三十六条实施主体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政职权依据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年4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公布)第三十六条 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六)事故发生后逃匿的。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2007年7月12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2号公布)第十二条事故发生单位有《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至六项规定行为之一的,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贻误事故抢救或者造成事故扩大或者影响事故调查的,处20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贻误事故抢救或者造成事故扩大或者影响事故调查,手段恶劣,情节严重的,处3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十三条事故发生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的行为之一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二)谎报、瞒报事故或者事故发生后逃匿的,处上一年年收入100%的罚款。可予处罚的违法行为单位及其有关人员事故发生后逃匿受理条件(选填) 办理部门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安监处办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5069联系电话88102417服务表格(选填) 常见问题解答(选填) 相关职责要求事前:向社会公布执法主体、职责范围、举报投诉方式等;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及时核查举报投诉信息等;事中:在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身份证件;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依法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等;事后: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整改进行监督;对涉及群众重大利益的和多发的违法行为及其企业加强监管等。监督电话88102553相对人权利救济渠道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深圳市人民政府或者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七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处罚事项登记表(共225项)序号142行政职权编码 行政职权名称对事故单位对发生较大事故负有责任的处罚所属上级事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年4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公布)第三十七条实施主体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政职权依据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年4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公布)第三十七条 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四十条 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由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有关证照;对事故发生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有关人员,依法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执业资格、岗位证书;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2007年7月12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2号公布)第十五条事故发生单位对较大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造成3人以上6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3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1000万元以上3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处2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二)造成6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3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3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处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事故发生单位对较大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且有谎报或者瞒报行为的,处50万元的罚款。3、《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2012年7月1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4号公布)第四十四条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四)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可予处罚的违法行为事故发生单位对较大事故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受理条件(选填) 办理部门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安监处办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5069联系电话88102417服务表格(选填) 常见问题解答(选填) 相关职责要求事前:向社会公布执法主体、职责范围、举报投诉方式等;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及时核查举报投诉信息等;事中:在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身份证件;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依法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等;事后: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整改进行监督;对涉及群众重大利益的和多发的违法行为及其企业加强监管等。监督电话88102553相对人权利救济渠道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深圳市人民政府或者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七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处罚事项登记表(共225项)序号143行政职权编码 行政职权名称对生产或者经营假冒伪劣劳动防护用品和无安全标志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等行为的处罚所属上级事项《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2005年7月22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号公布)第二十六条实施主体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政职权依据《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2005年7月22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号公布)第二十六条 生产或者经营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或者单位有本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七)(八)项行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二十一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查处:(七)生产或者经营假冒伪劣劳动防护用品和无安全标志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八)其他违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行为。可予处罚的违法行为生产或者经营假冒伪劣劳动防护用品和无安全标志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等行为受理条件(选填) 办理部门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安监处办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5069联系电话88102417服务表格(选填) 常见问题解答(选填) 相关职责要求事前:向社会公布执法主体、职责范围、举报投诉方式等;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及时核查举报投诉信息等;事中:在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身份证件;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依法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等;事后: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整改进行监督;对涉及群众重大利益的和多发的违法行为及其企业加强监管等。监督电话88102553相对人权利救济渠道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深圳市人民政府或者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七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处罚事项登记表(共225项)序号144行政职权编码 行政职权名称对劳动防护用品检测检验机构出具虚假证明的处罚所属上级事项《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2005年7月22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号公布)第二十七条实施主体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政职权依据《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2005年7月22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号公布)第二十七条 检测检验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5千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千元的,单处或者并处5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处5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生产经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可予处罚的违法行为劳动防护用品检测检验机构出具虚假证明受理条件(选填) 办理部门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安监处办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5069联系电话88102417服务表格(选填) 常见问题解答(选填) 相关职责要求事前:向社会公布执法主体、职责范围、举报投诉方式等;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及时核查举报投诉信息等;事中:在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身份证件;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依法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等;事后: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整改进行监督;对涉及群众重大利益的和多发的违法行为及其企业加强监管等。监督电话88102553相对人权利救济渠道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深圳市人民政府或者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七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处罚事项登记表(共225项)序号145-1行政职权编码 行政职权名称对未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工作计划并保证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的处罚所属上级事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2006年1月17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公布)第二十九条实施主体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政职权依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2006年1月17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公布)第二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计划并保证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的;可予处罚的违法行为未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计划并保证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受理条件(选填) 办理部门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安监处办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5069联系电话88102417服务表格(选填) 常见问题解答(选填) 相关职责要求事前:向社会公布执法主体、职责范围、举报投诉方式等;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及时核查举报投诉信息等;事中:在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身份证件;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依法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等;事后: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整改进行监督;对涉及群众重大利益的和多发的违法行为及其企业加强监管等。监督电话88102553相对人权利救济渠道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深圳市人民政府或者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七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处罚事项登记表(共225项)序号145-2行政职权编码 行政职权名称对未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的处罚所属上级事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2006年1月17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公布)第二十九条实施主体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政职权依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2006年1月17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公布)第二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二)未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的;可予处罚的违法行为未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受理条件(选填) 办理部门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安监处办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5069联系电话88102417服务表格(选填) 常见问题解答(选填) 相关职责要求事前:向社会公布执法主体、职责范围、举报投诉方式等;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及时核查举报投诉信息等;事中:在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身份证件;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依法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等;事后: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整改进行监督;对涉及群众重大利益的和多发的违法行为及其企业加强监管等。监督电话88102553相对人权利救济渠道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深圳市人民政府或者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七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处罚事项登记表(共225项)序号145-3行政职权编码 行政职权名称对安全培训期间未支付工资并承担安全培训费用的处罚所属上级事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2006年1月17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公布)第二十九条实施主体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政职权依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2006年1月17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公布)第二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期间未支付工资并承担安全培训费用的。可予处罚的违法行为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期间未支付工资并承担安全培训费用受理条件(选填) 办理部门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安监处办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5069联系电话88102417服务表格(选填) 常见问题解答(选填) 相关职责要求事前:向社会公布执法主体、职责范围、举报投诉方式等;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及时核查举报投诉信息等;事中:在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身份证件;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依法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等;事后: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整改进行监督;对涉及群众重大利益的和多发的违法行为及其企业加强监管等。监督电话88102553相对人权利救济渠道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深圳市人民政府或者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七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处罚事项登记表(共225项)序号146-1行政职权编码 行政职权名称对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按本规定经考核合格且逾期未改正的处罚所属上级事项上一级事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2006年1月17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公布)第三十条第一款上二级事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2006年1月17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公布)第三十条实施主体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政职权依据1、《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2006年1月17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公布)第三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一)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按本规定经考核合格的;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公布)第八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3、《深圳市工业和商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2012年6月28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44号公布)第五十二条企业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二)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持证上岗的;可予处罚的违法行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按规定经考核合格且逾期未改正受理条件(选填) 办理部门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安监处办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5069联系电话88102417服务表格(选填) 常见问题解答(选填) 相关职责要求事前:向社会公布执法主体、职责范围、举报投诉方式等;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及时核查举报投诉信息等;事中:在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身份证件;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依法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等;事后: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整改进行监督;对涉及群众重大利益的和多发的违法行为及其企业加强监管等。监督电话88102553相对人权利救济渠道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深圳市人民政府或者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七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处罚事项登记表(共225项)序号146-2行政职权编码 行政职权名称对未按照规定对其他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且逾期未改正的处罚所属上级事项上一级事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2006年1月17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公布)第三十条第一款上二级事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2006年1月17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公布)第三十条实施主体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政职权依据1、《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2006年1月17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公布)第三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本规定对其他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的;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公布)第八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三)未按照本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3、《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2010年12月3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5号公布)第二十五条地质勘探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三)从事坑探工程作业的人员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4、《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2013年9月27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修订)第四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未依法进行安全生产考核和培训,由具体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可以依法处以罚款。5、《深圳市工业和商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2012年6月28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44号公布)第五十二条企业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三)未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可予处罚的违法行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对其他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且逾期未改正受理条件(选填) 办理部门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安监处办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5069联系电话88102417服务表格(选填) 常见问题解答(选填) 相关职责要求事前:向社会公布执法主体、职责范围、举报投诉方式等;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及时核查举报投诉信息等;事中:在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身份证件;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依法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等;事后: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整改进行监督;对涉及群众重大利益的和多发的违法行为及其企业加强监管等。监督电话88102553相对人权利救济渠道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深圳市人民政府或者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七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处罚事项登记表(共225项)序号146-3行政职权编码 行政职权名称对未如实告知从业人员有关安全生产事项且逾期未改正的处罚所属上级事项上一级事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2006年1月17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公布)第三十条第一款上二级事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2006年1月17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公布)第三十条实施主体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政职权依据1、《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2006年1月17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公布)第三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三)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未如实告知从业人员有关安全生产事项的;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公布)第八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三)未按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如实告知从业人员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3、《深圳市工业和商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2012年6月28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44号公布)第五十二条企业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七)未进行安全告知的。可予处罚的违法行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未如实告知从业人员有关安全生产事项且逾期未改正受理条件(选填) 办理部门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安监处办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5069联系电话88102417服务表格(选填) 常见问题解答(选填) 相关职责要求事前:向社会公布执法主体、职责范围、举报投诉方式等;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及时核查举报投诉信息等;事中:在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身份证件;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依法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等;事后: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整改进行监督;对涉及群众重大利益的和多发的违法行为及其企业加强监管等。监督电话88102553相对人权利救济渠道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深圳市人民政府或者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七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处罚事项登记表(共225项)序号147-1行政职权编码 行政职权名称对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且逾期未改正的处罚所属上级事项上一级事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2006年1月17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公布)第三十条第一款上二级事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2006年1月17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公布)第三十条实施主体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政职权依据1、《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2006年1月17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公布)第三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四)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公布)第八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四)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3、《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2010年12月3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5号公布)第二十五条地质勘探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二)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作业的;4、《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2010年5月24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30号公布)第四十条生产经营单位使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5、《深圳市安全管理条例》(2009年5月31日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05号公布)第五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每无证一人处五千元罚款,但罚款总额最高不超过二万元。可予处罚的违法行为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且逾期未改正。受理条件(选填) 办理部门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安监处办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5069联系电话88102417服务表格(选填) 常见问题解答(选填)  相关职责要求事前:向社会公布执法主体、职责范围、举报投诉方式等;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及时核查举报投诉信息等;事中:在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身份证件;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依法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等;事后: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整改进行监督;对涉及群众重大利益的和多发的违法行为及其企业加强监管等。监督电话88102553相对人权利救济渠道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深圳市人民政府或者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七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处罚事项登记表(共225项)序号147-2行政职权编码 行政职权名称对未经注册擅自以注册安全工程师名义执业的处罚所属上级事项《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2007年1月11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1号公布)第三十条实施主体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政职权依据《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2007年1月11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1号公布)第三十条未经注册擅自以注册安全工程师名义执业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责令其停止违法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可予处罚的违法行为未经注册擅自以注册安全工程师名义执业受理条件(选填) 办理部门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安监处办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5069联系电话88102417服务表格(选填) 常见问题解答(选填) 相关职责要求事前:向社会公布执法主体、职责范围、举报投诉方式等;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及时核查举报投诉信息等;事中:在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身份证件;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依法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等;事后: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整改进行监督;对涉及群众重大利益的和多发的违法行为及其企业加强监管等。监督电话88102553相对人权利救济渠道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深圳市人民政府或者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七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