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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4-29 14:44:58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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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1、本表由雨花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统一印制,统一编号。2、凡申请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对其设置的户外招牌是否符合城市容貌规定和户外招牌设置规范进行审查的单位均应详实填写本表一式两份,设置人填写本表后,应在本表上加盖单位印章。3、表中“设置人”是指申请审查的单位的名称,应为全称。如是企业、公司其名称应与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名称相符。4、表中“设置事项”中的“地点”请准确填写,具体到区、路(道)、街和门牌号,如无门牌号,应写明参照物。5、本表须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或打印,字迹工整,内容准确,不能随意涂改。
雨花区城市容貌管理(户外招牌设置)登记表雨花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城市容貌管理(户外招牌设置)登记表(仅内部管理使用)编号:设置人名称住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电话经办人联系电话设置事项地点位置材质规格高米,长米,宽米。中队意见签名:年月日街道意见签名:年月日业务科室意见签名:年月日大队分管领导意见签名:年月日局分管领导意见签名:年月日
(设置前实景照片粘贴处)(户外招牌设置尺寸图样)(户外招牌设置后效果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