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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4-29 14:45:43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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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注册登记表约定事项:1.企业自愿申请成为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注册和使用中国商品条码厂商识别代码并自觉执行《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2.厂商识别代码有效期为二年。系统成员应当在厂商识别代码有效期满前的三个月内,到所在地编码分支机构办理续展手续。逾期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厂商识别代码;3.企业不履行《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企业自行承担。4.企业在填写企业基本信息表时,注意有阴影部分的为必填项。5.为了帮助系统成员更好地应用商品条码,提供相关产品或电子商务等技术服务及贸易流通服务,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对系统成员信息(除注册资金外)可向从事物品编码或EDI领域的组织或商贸公司公开。如果贵公司负责人不希望公开企业信息,不接收除中国物品编码中心以外单位的信件、电子邮件或电话,请在下面□中划“√”。如果下面□中无“√”,表示贵公司负责人对上述内容不反对。□我公司不希望接收除中国物品编码中心以外单位的信件、电子邮件或电话。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制
No:企业基本信息表(由企业填写)中文:企业名称英文:中文:省(自治区)市(县)注册地址英文:邮政编码中文:省(自治区)市(县)办公地址英文:邮政编码营业执照注册地行政区划代码注册号注册资金万元货币种类企业类别经济类型代码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组织机构法定电话代码代表人手机长途区号联系电话传真联系人电子邮箱企业网站产品信息描述预计使用条码的商品项目数量(选择项)①1-100②101-1000③1001-10000④10000以上填表人签章:法定企业签章:年月日代表人(公章)二、编码机构审核表(以下由编码机构填写)分支机构初审经办人年月日初审意见日期签字备注:分支机构代码章:分支机构(公章)编码中心审核经办人审核意见日期签字厂商识别注册经办人代码日期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