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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4-29 14:24:22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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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网上备案须知各建设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等规定,2017年1月1日起,除需要保密的项目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采用网上备案方式。环保部统一开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以下简称备案系统)已正式启用。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环保厅《环境保护厅关于贯彻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办法>的通知》(桂环函〔2016〕2181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取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改为备案制。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二、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建成并投入生产运营前,登录网上备案系统,在网上备案系统注册真实信息,在线填报并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三、建设项目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网址:http://221.7.197.150:8080/REG/a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信息公开:3
网址:http://221.7.197.150:8080/REG/f/announcement/announcementShow?city=451300&county=451323五、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流程图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七、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部令3
第41号)规定,对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擅自降低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并办理备案手续,经查证属实的,环境保护部门认定建设单位已经取得的备案无效,向社会公布,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处分。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