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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4-29 14:31:04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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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GNWP-CX-SQD-2010-001-JL-006安全教育登记表单位工程名称中广核楚雄牟定凤屯风电场项目安全教育时间年 月 日 时 分 至 时 分授课人安全教育内容摘要:施工现场用电学习第一章安全用电管理1.1用电管理:1.1.1凡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容量在50KW以上者,均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设备在5台和总容量在50KW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1.1.2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和步骤1.1.2.1现场勘探,目的是了解施工现场的地貌环境,是否受外电线路的影响,了解供电源的位置,便于下步工作的安排。1.1.2.2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配电室、总配电箱的位置及线路走向,目的是为了解对今后的临时用电创造一个良好的便利条件,有合理的布置,不影响今后的施工,对电源供用电进行合理的分配。1.1.2.3进行负荷计算,目的是经过用电量的计算来确定配变及供电源的供电量,选择输电线路的截面和配电箱用电设备的容量。1.1.2.4选择变压器容量,导线截面和电器的类型、规格,根据总用电量确定变压器,供电量的容量。(一般变压器功率因素按0.8计算),根据设备容量选择,总输电线路,分支线路的导线截面目的是为了满足设备供电量,防止导线因过截而受热发生火灾事故,同时还要避免大马拉小车现象,减少不必要的能源和经济损失。1.1.2.5绘制电气平面图、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目的是了为了便于管理和维修。1.1.2.6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目的是为了强化对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在事故发生的同时有一个合理的对策。1.2配备专业人员
1.2.1施工现场用电设备的安装,维修拆除,必须有专业人员完成;电工的技术水平,应与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的复杂性相适应。安装、维修、拆除、移动必须在停电情况下进行,必要时有专人监护,同时应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防护用品。1.2.2各类用电人员,应掌握安全用电的基本知识和设备的性能,正确使用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开机前应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作妥善处理。1.2.3下班后或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箱门,以防止他人玩弄。1.3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与外电防护1.3.1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压线路下方施工,也不得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目的是为了防止雷电、杆塔倒塌、断线时造成的伤害。1.3.2建筑物、外脚手架的外侧边缘与外电线的边线之间必须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是为了防止材料、构件的碰撞,造成触电事故以及电弧的伤害和电磁场的感应而造成触电事故,建筑物、脚手架外侧与外电边线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下列规定:1KV以下为4m,1~10KV为6m,35~110KV为8m,154~220KV为10m,330~500KV为15m。1.3.3超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以下的架空线路边线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2m。1.4外电的防护1.4.1对于达不到7.3.2、7.3.3条中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应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拆牵移位,无条件的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增设屏障、遮栏、围栏或保护网,同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在加设防护设施时,要有电气工程技术人员或专职安全员负责监护。1.4.2在无法加设防护设施的情况下,必须与有关部门联系,采取停电、迁移外电线路或改变工程位置等措施,否则不得施工。1.4.3在线路附近开挖沟槽,必须防止外电线路的电杆倾斜、悬倒,应与有关部门联系采取加因的措施。1.4.4在有静电的施工场地内,集聚在机械设备上的静电,应采取接地泄漏措施。
1.5架空配电线路及电缆线路1.5.1架空线路的电杆安装1.5.1.1架空线路架设的杆件一般宜采用水泥混凝土电杆,但不得有露筋和环向裂纹出现,否则不得使用,若使用木杆,材质必须坚硬,不得有腐朽、劈裂及其他损伤现象,木杆总长不小于8m,梢径不小于140mm。1.5.1.2杆件的埋深深长不得小于杆总长的六分之一,不得有倾斜,并应防止杆基础积水的现象,回填时每0.5m夯实一次,并要高出地面0.3m。1.5.1.3拉线坑的深度应不小于1.2m,拉线杆应用ф14~16镀锌园钢,拉线石用50×50×10钢混凝土预制板,拉线用不小于ф8钢绞线,拉线与电杆的夹角不小于45°,当受到地形限制时不得小于30°,终端拉线应与线路方向相对应,防风拉线应于线路垂直。1.5.2架空线的导线选择1.5.2.1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其导线截面的选择应根据负荷电流不大于其允许载流量,未端电压的偏移不大于额定电压的5%。1.5.2.2单相线路的零线截面与相线面相同,三相四线制的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的截面不小于相线截面的50%,应满足机械强度的要求,绝缘铅导线截面不得小于16mm2,绝缘铜导线截面不得小于10mm2。1.5.2.3导线的相序排列,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 L1、N、L2、L3,保护零线在同一横面上时的相序排列为L1、N、L2、L3、PE。1.5.2.4架空线路的挡距不得大于35m,线间距离不得小于0.3m。1.5.2.5架空导线的固定应采用绝缘子,严禁直接固定在横旦上,绑扎应采用单股绝缘线,严禁用铁丝绑扎。1.6电缆线路1.6.1电缆线应采用埋地和架空敷设,严禁地面明敷,要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1.6.2电缆线在室外直接埋地时其深度不小于0.6m,上下铺设50mm厚的细沙,然后再覆盖砖及硬质物保护。穿越建筑物,道路及引出地面2m高度,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进行保护,进入配电箱,应用橡胶防护卷,不得与电箱直接接触。
1.6.3地埋电缆需要接头,应设在地面接线盒内,接线盒应能防水、防尘、防机械损伤,远离易燃物和腐蚀场所,严禁将电缆接头处埋入地下。1.6.4电缆架空敷设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用金属裸线绑扎,固定点距离应能保证电缆能承受自重所带来的荷重,最大弧垂距地不小于是2.5m。1.6.5输入建筑高层的临时电缆配电必须采用埋地引入,电缆垂直敷设时应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的竖井、垂直孔洞等,并要靠近负荷中心,固定点每层不得少于一处。第二章配电箱及开关箱的设置2.1总配电箱2.1.1配电系统应设置室内配电屏和室外分配电箱,或室外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实行分级配电。2.1.2总配电箱应靠近电源处,并根据实际负荷分配情况分路设置。2.1.3室内配电屏、板安装高度,下边不小于1.3m,也不大于1.5m;上边离顶棚不小于0.5m,配电房的高度不低于4m;地面铺绝缘地板,应有防止蛇、鼠等小动物进入的措施;门向外开,并配备防火器材,绝缘工程室外配电箱应有防雨和防坠措施。2.2分配电箱2.2.1分配电箱应设置在相应负荷集中处,应搭设防雨栅,周围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2.2.2所有电箱内的电器、开关、插座必须标明其用途和设备名称,箱内的开关、电器,包括插座,应按其规定的位置紧固在电器安装板上,不得有歪斜和松动。2.2.3箱内的连接线应采用绝缘导线,接头不得松动,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金属箱体、金属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不应带电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2.3开关箱2.3.1开关箱分移动式和固定式两种,开关箱与分配电箱的距离最大不得超过30m,开关箱应设置在坚固的支架上。2.3.2固定式开关箱底部距地面距离不小于1.3m,也不得大于1.5m,
移动式开关箱底部与地面距离应大于0.6m,小于1.5m。2.3.3固定式开关箱和用电设备的距离应在3m之内,但必须实行“一机、一箱、一漏、一开关”的制度,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包括插座。2.4电器装置的选择2.4.1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总分配电箱应装置总隔离开关和分路隔离开关,总熔断器(或总自动开关和分路自动开关)以及漏天保护器。2.4.2总隔离开关和分隔离开关,以及总熔断器(或总自动开关和分路自动开关),总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应与分路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相适应。2.4.3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即一台设备、一只电箱,电箱内设一只开关、一只漏电保护器,不得有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设备,包括插座。2.4.4漏电保护器的选择应符合国标GB6829—86《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要求,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得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使用于潮湿、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额定动作时间小于0.1s。2.4.5所有用电设备应实现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即在,分配电箱与开关箱上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其额定动作电流和额定动作时间应作相应配合。用电设备的用电应在三级配电箱上(开关箱)引出,引出不得在分配电箱上直接插用,否则就起不到二级漏电保护的作用。使用二级漏电保护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漏电保护器的失灵,因此必须实行分级分段的保护。2.4.6手动开关只允许用于直接控制照明电路和容量不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容量大于5.5KW的电路应采用自动开关电器,或降压启动装置。2.4.7点动式按钮开关(如井架、卷扬机、弯曲机等具有倒顺操作的设备)应有防止按钮卡死的措施,倒顺按钮前端应装设一个总停止按钮。2.4.8
配电箱、开关箱中的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进、出线应加护套分路成束并做防水弯,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口直接触。移动式配电箱和开关箱的进出线必须采用橡皮绝缘电缆,进出线路箱内布线排列应整洁美观,固定式配电箱底部宜采用木板围封,并油漆。2.4.9所有总、分配电箱必须进行重复接地。2.5使用与维护2.5.1所有配电箱门应配锁,由专人负责,箱内不得堆放另配件工具和任何杂物。2.5.2所有配电箱及箱内电器、开关、插座均应标明其名称、用途,并作出分路标记。2.5.3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但每月不得少于一次的检查和维修。2.5.4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将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维修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同时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必须进行带电操作时应派专人监护。2.5.5配电箱、开关箱在使用过程中的操作顺序:送电时,先总配电箱,后分配电箱,再开关箱与设备随机开关。停电操作顺序应与送电相反(出现电气故障的紧急性情况除外)。2.5.6停止作业一小时以上应将开关箱断电上锁,熔断器的熔体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原规格的熔体代替,更不得用其他金属充当熔体使用。2.5.7当自动开关、漏电开关、熔断器发生跳闸停电时,且不能恢复,应查明原因,严禁以增大自动开关、漏电开关、熔断器的容量进行强迫送电。第三章电动建筑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的用电及防护3.1一般规定,施工现场中一切电动建筑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的选购、使用、检查和维修必须遵守下列规定:3.1.1选购的电动建筑机械、手持电动工具和用电安全装置。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专业标准和安全技术规程,并且有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3.1.2建立和执行专人专机负责制,并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3.1.3
设备不带电部分的金属体,外壳应做好相应的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其接地电阻值应符合有关规定。在做好接零或接地的同时,还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的动作时间应符合有关规定,对产生振动的设备其保护零线、地线的连接点不得少于两处。3.1.4塔式起重机、施工电梯、井架等在安装避雷装置的同时,还必须按规定做重复接地,设备的金属结构之间应保证安装连接。3.1.5电动建筑机械或手持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必须按其容量选用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并应符合GB1169—74《通用橡套软电缆的要求》其中的黄、绿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之下只能作保护零线或重复接地线,严禁作相线使用。3.1.6大型设备应单独设置线路及配电箱,如《塔吊、施工电梯等》,为保证线路的电压与电流的稳定与平衡。对单箱与两箱用电的设备,用电相位应作相应的搭配如《电焊机、对焊机、照明用电》。3.2手持电动工具3.2.1一般场所应选用II类手持电动工具,应装设额定漏电动作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S的漏电保护器,如采用I类工具,必须作保护接零或接地。3.2.2露天、潮湿场所或在金属构架上操作,必须选用II类工具,并装设防溅型的漏电保护器,严禁使用I类电动工具。3.2.3在狭窄场所,锅炉、金属容器、地沟、管道内应选用带隔离变电器的III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如采用II工具,必须装设防溅型的漏电开关。3.2.4手持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必须采用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并不得有接头,工具的外壳、手柄、负荷线、插头、开关等必须完好无损,使用前必须作空载检查,运行正常方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