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38.87 KB
- 2022-04-29 14:25:06 发布
-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内容提供方所有。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可选择认领,认领后既往收益都归您。
- 3、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和数量令人满意,可能有诸多瑕疵,付费之前,请仔细先通过免费阅读内容等途径辨别内容交易风险。如存在严重挂羊头卖狗肉之情形,可联系本站下载客服投诉处理。
- 文档侵权举报电话:19940600175。
'罗湖区财政局其他行政权责事项登记表及流程图(共13项)序号89行政权责编码行政权责名称全区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编制实施主体深圳市罗湖区财政局行政权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十九条 决算草案由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在每一预算年度终了后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时间编制。第六十一条 各部门对所属各单位的决算草案,应当审核并汇总编制本部门的决算草案,在规定的期限内报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审核。受理条件无办理部门深圳市罗湖区财政局国库科办理地点罗湖区文锦中路罗湖管理中心大厦26楼2603室。联系电话0755-25666572服务表格无常见问题解答无相关职责要求事前:根据市财委统一部署,组织学习培训。事中:各单位开展编制工作。事后:汇总上报市财委。监督电话深圳市罗湖区财政局监察科0755-25418560相对人权利救济渠道无部门处理意见及理由保留,法律规定职责。审核意见
全区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编制流程图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布置部门决算编报工作布置财政总决算编报工作编制财政总决算报表预算单位编制部门决算报表编写财政总决算报告汇审部门决算报表并编报代列资金报表编写部门决算填报说明及分析报告上报市财政委审核上报市财政委审核批复预算单位部门决算
序号90行政权责编码行政权责名称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实施主体深圳市罗湖区财政局行政权责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总预算会计管理基础工作规定>的通知》(财库〔2012〕1号)第三十五条 各级财政部门应当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建立会计账册,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受理条件无办理部门深圳市罗湖区财政局国库科办理地点罗湖区文锦中路罗湖管理中心大厦26楼2603室。联系电话0755-25666572服务表格无常见问题解答无相关职责要求事前: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建立会计账册。事中: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事后:结账。监督电话深圳市罗湖区财政局监察科0755-25418560相对人权利救济渠道无部门处理意见及理由保留,法律规定职责。审核意见
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流程图会计核算人员接收财政预算资金收付凭证等原始单据核对信息无误后,通过信息系统生成记账凭证记账凭证复核无误后登记相应的会计账簿打印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装订成册
序号91行政职权编码行政权责名称财政预算资金拨付实施主体罗湖区财政局行政权责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预算资金拨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01〕60号)第四条(二)各级财政国库等部门的职责是:对本级预算单位资金使用计划或请款书等进行全面审核,按计划及时拨付。受理条件申请拨付的预算资金为区财政下达的本级预算单位的部门预算,追加预算。办理部门深圳市罗湖区财政局国库科办理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文锦中路罗湖管理中心大厦26楼2603室联系电话0755-25666572服务表格无常见问题解答无相关职责要求事前:审核各预算单位申请经费资料。事中:拨付经费。事后:会计核算。监督电话监察科0755-25418560相对人权利救济渠道依法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和诉讼的就提起行政复议和诉讼。部门处理意见及理由保留,法律规定职责。审核意见
国库直接支付流程图财政部门下达指标给预算单位预算单位根据部门预算向财政部门申请计划财政部门批复计划预算单位录入支付项目,发送支付令给支付中心支付中心支付小组审核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支付
国库实拨款项流程图预算单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财政部门审核批准财政部门从国库账户拨付至预算单位账户预算单位银行收到拨款拨付给供应商
序号92行政权责编码行政权责名称财政专项资金会计核算实施主体深圳市罗湖区财政局行政权责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专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13〕46号)第三十条财政部门应按照《财政总预算会计管理基础工作规定》有关要求规范财政专户印鉴、票据、会计档案和会计核算管理,严格执行对账制度,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受理条件无办理部门深圳市罗湖区财政局国库科办理地点罗湖区文锦中路罗湖管理中心大厦26楼2603室。联系电话0755-25666572服务表格无常见问题解答无相关职责要求事前:审核专项资金原始资料。事中:按照规范流程记账和会计核算。事后:结账。监督电话深圳市罗湖区财政局监察科0755-25418560相对人权利救济渠道无部门处理意见及理由保留,法律规定职责。审核意见
财政专项资金会计核算流程图会计核算人员接收财政专项资金收付凭证等原始单据核对信息无误后,通过信息系统生成记账凭证记账凭证复核无误后登记相应的会计账簿打印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装订成册
序号93行政权责编码行政权责名称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开户(变更、撤销)实施主体深圳市罗湖区财政局行政权责依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的通知》(深财〔2000〕46号)1、各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本系统(含代管单位)银行账户的保留和新开设工作,并将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尽快布置到所有下属财务独立核算的单位。;《深圳市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第八条:行政事业单位需要开设、变更或撤销有关银行账户的应填列《深圳市行政事业单位开设、变更、撤销银行账户审批表》,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申请,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持《深圳市行政事业单位开设、变更、撤销银行账户审批表》到有关银行办理相关手续。受理条件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区行政事业单位办理部门深圳市罗湖区财政局国库科办理地点罗湖区文锦中路罗湖管理中心大厦26楼2604室。联系电话0755-25666383服务表格(网站下载)常见问题解答无相关职责要求事前:审核各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开设、变更、撤销申请资料。事中:办理。事后:登记备案。监督电话深圳市罗湖区财政局监察科0755-25418560相对人权利救济渠道依法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和诉讼的就提起行政复议和诉讼。部门处理意见及理由保留,法律规定职责。审核意见
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开户(变更、撤销)流程图1.申请开户的函;2.区委(组织部)编办的机构设立批文;3.《深圳市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审批表》、《市(区)国库集中支付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开户(变更)审批表》各一式四份。预算单位备齐资料不符合要求国库科审核资料符合要求国库科提出拟办意见未批准领导审批批准局办公室盖章交预算单位(审批完成)
序号94行政权责编码行政权责名称财政专户开设(变更、撤销)实施主体深圳市罗湖区财政局行政权责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专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13〕46号)第八条地方财政部门开立财政专户,应报财政部核准;第十一条地方财政部门开立财政专户后,由省级财政部门按月汇总报财政部备案;第十二条地方财政部门发生变更事项,应比照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报财政部备案;第十三条地方财政部门撤销相关财政专户,比照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报财政部备案。受理条件开立财政专户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财政部文件规定开立财政专户;(二)国际金融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赠款协议条款规定开立财政专户;(三)国库单一账户不能满足资金管理核算要求,需要开立财政专户。变更财政专户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变更财政专户开户银行;(二)变更财政专户管理核算内容;(三)因开户银行原因变更银行名称、账号;(四)其他按规定须报财政部备案的变更事项;撤销财政专户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开立财政专户依据的文件废止;(二)财政专户资金使用政策已执行到期;(三)财政专户资金转入其他财政专户核算管理;(四)非税收入实现直接缴入国库单一账户;(五)财政专户开户银行已变更;(六)其他应撤销财政专户的情形。办理部门深圳市罗湖区财政局国库科办理地点罗湖区文锦中路罗湖管理中心大厦26楼2603室。联系电话0755-25666572
服务表格无常见问题解答无相关职责要求事前:审核、备齐开设财政专户所需资料。事中:报市财委核审、批准、备案。事后:办理开户。监督电话深圳市罗湖区财政局监察科0755-25418560相对人权利救济渠道《财政专户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财政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有违反本办法规定行为,应及时督促纠正;情节严重的,应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相关负责人玩忽职守造成资金损失的,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规定提请有关部门追究其领导责任;涉嫌构成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按规定移送司法机关。部门处理意见及理由保留,法律规定职责。审核意见
财政专户开设(变更、撤销)流程图开设变更、撤销向上级财政部门提出开立财政专户申请业务科室提出变更、撤销财政专户申请根据批文选择开户银行局领导审批国库科办理财政专户变更、撤销手续与开户银行签订规范的账户管理协议将专户开立情况报上级财政部门备案将专户变更、撤销情况报上级财政部门备案
序号95行政权责编码行政权责名称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实施主体罗湖区财政局行政权责依据《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财教〔2012〕242号)第三条: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及其所办企业,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申报、办理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受理条件实行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所办的已取得或拟申请取得法人资格的各类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办理部门罗湖区财政局产权科办理地点罗湖区沿河北路2021号七楼705室联系电话0755-25418216或0755-25418260服务表格无常见问题解答无相关职责要求事前:宣传《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财教【2012】242号相关政策。事中:畅通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渠道,.按照“统一政策,分级管理”原则,对全区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登记,依法确认国家对国有资产所有权和事业单位对国有资产的占有、使用权的行为。事后:对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情况进行年度检查,建立动态监管机制,实现资产动态管理。监督电话罗湖区财政局办公室0755-25666374相对人权力救济渠道依法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的,相对人可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部门处理意见及理由保留,法律规定职责。审核意见
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流程单位提交资料主管部门审核资料财政局产权科审核资料资料不齐或不符合规定,作退单处理资料齐全并符合规定的,受理申请局领导审批核发、换发或收回《事业单位产权登记证》
序号96行政权责编码行政权责名称政府投资项目产权登记实施主体罗湖区财政局行政权责依据《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政府投资项目必须办理产权登记产权登记由市财政部门负责。建设单位应当于竣工决算编制完毕并经市投资审计机构审核后三十日内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未经产权登记的项目,不得交付使用。《深圳市罗湖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五十一条:区政府投资项目中形成产权的固定资产必须办理产权登记,建设单位或接收管理单位应当于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报告或审计报告决定下达后15个工作日内,向区财政部门申请工程财务决算批复,办理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并相应作财务会计处理。第五十二条:产权登记后,建设单位应及时与使用单位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受理条件已办理竣工财务决算批复的政府投资项目,并提交以下资料:1.政府投资项目财务决算批复;2.项目竣工验收报告;3.审计报告;4.项目中标通知书;5.项目中标合同;6.使用租赁合同。办理部门罗湖区财政局产权科办理地点罗湖区沿河北路2021号七楼705室联系电话0755-25418216或0755-25418260服务表格无常见问题解答无相关职责要求事前:宣传政府投资项目产权登记的法规及政策。事中:畅通政府投资项目产权登记渠道,.对部分或全额利用区政府资金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办理产权登记。事后:依法依规加强监督管理。相对人权力救济渠道依法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的,相对人可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监督电话罗湖区财政局办公室0755-25666374
部门处理意见及理由保留,法律规定职责。审核意见
政府投资项目产权登记流程图单位提交资料财政局产权科审核资料资料不齐或不符合规定,作退单处理资料齐全并符合规定的,受理申请出具《罗湖区财政局关于政府投资项目资产登记的批复》
序号97行政权责编码行政权责名称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审核(处置报废)实施主体深圳市罗湖区财政局行政权责依据财政部令第35号《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各级财政部门是政府负责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对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实行综合管理。”“按规定进行资产处置和产权变动事项的审批”;财政部令第36号《事业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六条:“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房屋建筑物、土地和车辆的处置,货币性资产损失的核销,以及单位价值或者批量价值在规定限额以上的资产处置,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受理条件(选填)资产处置应当由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部门会同从财务部门、技术部门审核鉴定,提出意见,按审批权限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批。办理部门罗湖区财政局国资科办理地点深圳市文锦中路罗湖管理中心大厦2608联系电话0755-25666574服务表格(选填)无常见问题解答(选填)无相关职责要求事前: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是否符合相关固定资产处置的规定。事中:现场查看,对相关申请提出书面意见。事后:同意固定资产处置,做好资产处置监督管理工作;不同意处置,告知原因及处理依据。监督电话0755-25418560相对人权利救济渠道依法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受审的,相对人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和受审。部门处理意见及理由保留,法律规定职责。审核意见
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审核(处置报废)流程图固定资产处置报废固定申请单位向区财政局国资科提交材料:1、固定资产处置的函(说明原因);2、固定资产处置报废、处置单,批量大的还要提供固定资产处置批量单(固定资产的型号、数量、单价、金额一定填写清楚并与账面一致);3、专用设备报废还需要提供权威鉴定机构检测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4、建筑物报废还需要提供计划部门批准立项的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如果是危房还需要提供建设部门(危房鉴定委员会)鉴定书;5、未达到使用年限的固定资产报废,还需要提供近期维修单据原件和复印件,单位专业人员的技术鉴定书。申请单位将要报废的设备集中放置整齐。国资科初步审核通过后,约定时间到现场查看。国资科根据审核及查看情况提出书面意见,报领导审批。区财政局办公室复核、盖章。国资科通知申请单位取回固定资产报废单。申请单位将报废的固定资产残值收入存入区财政局账户,并向区会计核算中心办理账务处理手续。固定资产报废完成后,进入资金申报流程。
序号98行政权责编码行政权责名称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审核(处置拍卖)实施主体深圳市罗湖区财政局行政权责依据财政部令第35号《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各级财政部门是政府负责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对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实行综合管理。”“按规定进行资产处置和产权变动事项的审批”;财政部令第36号《事业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六条:“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房屋建筑物、土地和车辆的处置,货币性资产损失的核销,以及单位价值或者批量价值在规定限额以上的资产处置,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关于印发<深圳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办法>的通知》(深财资规〔2011〕5号)第二章第六条(七)2.资产出售或置换价值总额超过10万元(含10万元)的,应当按规定委托政府招标确定的拍卖、交易机构和证券交易系统,采取拍卖、招投标等市场竞价方式公开处置。确实无法采取市场竞价方式转让,经财政部门批准可采取协议转让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交易价格应以资产评估价为作价参考依据。拟交易价格低于评估价90%的,应当按规定权限报主管部门重新确认后交易。受理条件(选填)资产处置应当由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部门会同从财务部门、技术部门审核鉴定,提出意见,按审批权限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批。办理部门罗湖区财政局国资科办理地点深圳市文锦中路罗湖管理中心大厦2608联系电话0755-25666574服务表格(选填)无常见问题解答(选填)无相关职责要求事前: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是否符合相关固定资产处置的规定。事中:现场查看,对相关申请提出书面意见。事后:同意固定资产处置,做好资产处置监督管理工作;不同意处置,告知原因及处理依据。
监督电话0755-25418560相对人权利救济渠道依法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受审的,相对人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和受审。部门处理意见及理由保留,法律规定职责。审核意见
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审核(处置拍卖)流程图固定资产处置拍卖固定资产处置拍卖完成后,进入资金申报流程国资科通知申请单位取回固定资产报废单。申请单位将报废的固定资产残值收入存入区财政局账户,并向区会计核算中心办理账务处理手续。区财政局办公室复核、盖章。国资科根据审核及查看情况提出书面意见,报领导审批。国资科初步审核通过后,约定时间到现场查看。申请单位将要报废的设备集中放置整齐。申请单位向区财政局国资科提交材料:1、固定资产处置的函(说明原因);2、固定资产处置报废、处置单,批量大的还要提供固定资产处置批量单(固定资产的型号、数量、单价、金额一定填写清楚并与账面一致);3、专用设备报废还需要提供权威鉴定机构检测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4、建筑物报废还需要提供计划部门批准立项的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如果是危房还需要提供建设部门(危房鉴定委员会)鉴定书;5、未达到使用年限的固定资产报废,还需要提供近期维修单据原件和复印件,单位专业人员的技术鉴定书。
序号99行政权责编码行政权责名称区级财政性基建项目的财政财务管理所属上级事项无实施主体罗湖区财政局行政权责依据《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第四条各级财政部门是主管基本建设财务的职能部门,对基本建设的财务活动实施财政财务管理和监督;第六条主管部门应指导和督促所属的建设单位做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关于罗湖区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批复》(罗编办〔20**〕**号)受理条件(选填)无办理部门罗湖区财政局基建科办理地点罗湖区文锦中路***号罗湖管理中心大楼1201房联系电话0755-25666924服务表格(选填)无常见问题解答(选填)无相关职责要求事前:1.宣传基本建设相关法律法规;2.制定我区基本建设相关管理规程。事中:1.及时做好全区财政性基建项目资金的账务核算;2.指导督促全区建设单位做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财务活动实施管理和监督。事后:1.仔细核查会计凭证和报表,保证基建账务核算的准确合理;2.认真总结,进一步做好我区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的管理工作。监督电话0755-25666369相对人权利救济渠道依法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和诉讼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和诉讼。部门处理意见及理由保留,法律规定职责。审核意见31
基建项目财政财务管理流程图根据银行回单进行会计核算①按月编制会计报表并报送局领导审阅配合审计部门做好项目审计督促建设单位指定专办员②工程完工后追缴项目结余资金督促建设单位报送基建会计报表并查阅会计报表督促建设单位做好账务设置和账务管理31
序号100行政权责编码行政权责名称对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的支付进行审核和拨付所属上级事项实施主体罗湖区财政局行政权责依据《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第四条各级财政部门是主管基本建设财务的职能部门,对基本建设的财务活动实施财政财务管理和监督;第十条凡使用国家财政投资的建设项目,应当执行财政部有关基本建设资金支付的程序、《关于罗湖区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批复》(罗编办〔20**〕**号)受理条件(选填)无办理部门罗湖区财政局基建科办理地点罗湖区文锦中路***号罗湖管理中心大楼1201房联系电话0755-25666924,0755-25666364服务表格(选填)无常见问题解答(选填)无相关职责要求事前:1.核查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2.及时受理,申报材料不全时告知服务对象;3.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报批。事中:1.根据申请材料及审批意见划拨资金;2.在拨付阶段受理和答复各种询问与质疑。事后:处理资金拨付退票等情况。监督电话0755-25666369相对人权利救济渠道依法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和诉讼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和诉讼。部门处理意见及理由保留,法律规定职责。审核意见31
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拨付流程图局领导审批根据审批意见拨付资金建设单位提交申请材料材料不齐或不符合退回业务科室受理申请材料并提出审核意见31
序号101行政职权编码行政职权名称政府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批复实施主体罗湖区财政局行政职权依据《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第三十五条基本建设项目竣工时,应编制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第三十七条建设单位应在项目竣工后三个月内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工作;第四十一条地方级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报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确定、《关于罗湖区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批复》(罗编办〔20**〕**号)受理条件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并完成项目审计申请材料批复说明、发改投资计划、审计决定书、竣工决算报表办理部门罗湖区财政局基建科办理地点罗湖区文锦中路***号罗湖管理中心大楼1201房联系电话0755-25666924相关权责要求事前:1.公开申请条件和申请流程;2.为建设单位提供咨询辅导。事中:1.及时受理,申报材料不全时告知服务对象;2.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审核建设单位提交的竣工财务决算申请;3.资料完整,符合条件的,按照审批程序及时办理。事后:指导督促建设单位做好项目竣工财务决算之后的其他财务活动。监督电话0755-25666369相对人权利救济渠道依法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和诉讼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和诉讼。部门处理意见及理由保留,法律规定职责。审核意见31
政府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批复流程图资料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区财政局向项目建设单位出具政府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批复函是项目建设单位递交资料(批复说明、发改投资计划、审计决定书、竣工决算报表)申请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批复财政基建专管员5个工作日内受理批复申请并核对相关资料将资料退回建设单位重新整理否31'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 注册安全工程师申请注册材料授理情况登记表[001]
-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登记表样式
- 南湖街道办事处其他行政权责事项登记表及流程图
- 贫困村登记表调查填报规范
- 级行政权力和服务事项登记表(1-14)
- 中共安徽委党校2011年度科研成果登记表(不完全统计表)
- 毕业设计论文情况登记表
- 中国肝移植注册删除数据申请登记表
- 律师事务所分所设立申请登记表
- 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基本情况登记表
- 重庆荣昌区审计局行政权力登记表
- 其他行政权责类事项登记表及流程图(共4项)
- 伊金霍洛旗行政审批事项前置条件情况登记表
- 2005论文评审登记表城规划1
- 兰州学院拟引进人员情况登记表
- 巴中民政局主体责任登记表
- 二o一六年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登记表(6-10月)
- 北京二级运动班招生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