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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4-29 14:46:40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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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设教学点备案登记表总校基本情况学校名称法定代表人校长《许可证》地址《许可证》编号联系电话教学点基本情况教学点地址负责人联系电话办公用房面积校舍面积教学设备投入情况办学范围招生对象招生规模工作人员情况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原工作单位教学点任职岗位专兼职情况决策机构意见(签字)年月日审批机关意见备案有效期:(盖章)年月日备注:此表一式两份,民办教育科备案一份,学校存档一份。
教学点负责人基本情况表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健康状况政治面貌身份证号学历职称是否退休现家庭住址邮编电话手机专职兼职从事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年限年从教专业档案所在单位及职务工作简历学校意见(盖章)年月日档案所在单位意见(档案所在单位章)年月日
教学点安全保证书(参考文本)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及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卫生工作的要求,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确保学校师生人身安全及学校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我校教学点在办学中承诺如下:一、成立教学点安全、卫生防疫工作领导小组,法定代表人(或校长)为安全、防疫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安全、防疫工作;教学点负责人具体负责日常安全、防疫管理,负主管责任;各工作岗位责任到人,负直接责任。制定安全、卫生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及公共安全、疫情控制应急处置方案。二、定期对师生进行安全、防疫教育,使师生了解、掌握基本安全技能和事故预防、疫情防控、紧急自救等常识,并定期进行演练。三、使用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校舍和教育教学设施设备,保证通道畅通、用电安全、卫生合格。四、教学点与校舍产权单位签有《安全协议书》,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义务。双方经常沟通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解决安全隐患。做到检查有文字记录及整改措施。五、学校根据安全、防疫工作的需要,保证必要的经费投入。六、教学点遇有公共安全、疫情等突发事件,及时上报学校、教委及相关部门。附:1、教学点安全、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及责任分工2、教学点安全、卫生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3、教学点公共安全、疫情控制应急处置方案4、教学点安全协议书学校法定代表人(签字):教学点负责人(签字):民办学校(盖章):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