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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4-29 14:24:00 发布

秋江开电大报名登记表附填写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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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开放大学报名登记表基本信息姓名性别政治面貌照片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出生日期民族在职状况分布情况婚姻状况学费来源户口性质籍贯户籍所在地手机号码固定电话E-mail通信地址邮编报名信息专业层次专业名称教学点名称是否电大毕业是/否最高学历原学历层次原毕业学校毕业时间原学科原学科门类原学历学习类型原学历所学专业原学历毕业证书编号原学历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编号原学历姓名原学历证件号码入学测试成绩学生本人郑重确认并承诺:1.本人已阅读江苏开放大学招生简章,理解并认可开放教育为主要面向成人在职从业人员开展的非全日制教育,属成人教育范畴,采取业余学习形式。2.本人已了解报名专业入学条件要求,本人报名时所持学历属于国民教育系列,本人各项条件均符合报名入学条件要求。3.本人愿意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接受开放大学、广播电视大学、教育部组织的入学资格审核,同时了解本人的入学资格在入学前和毕业前还须经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审核,若未能通过审核将不予在教育部进行学籍注册及学习,不能毕业和进行毕业证书电子注册。4.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一切证明材料和填写的个人信息真实、有效,若有不实或不符合条件情况,一经查实,本人愿意承担完全责任和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包括取消学籍、不予颁发毕业证书、追回各类证件和不予退还已交纳费用等)。以上承诺真实、有效,是承诺人本人的真实意愿。学生本人(承诺人)签字:日期:年月日经办人:教学点审核意见审核人省级电大审核意见审核人盖章年月日盖章年月日 江开报名材料:1、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2、电子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毕业证(含证明)扫描件、电子照(10K、30K各1份)要求:电子档按专业、姓名归类,如会计(文件夹)下张三(文件夹)下是三种电子档。手工填写填表说明:一、基本信息1.姓名:必填项,填写身份证上的姓名,名字中包含生僻字的,应注明字的结构,不能造字;2.性别:必填项,包含男、女;3.政治面貌:必填项,包含中共党员、共青团员、民革会员、民盟盟员、民进会员、民建会员、农工党党员、致公党党员、九三学社社员、台盟盟员、无党派民主人士、群众、其他;4.证件类型:必填项,包含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港澳台居民证件、其他;5.证件号码:必填项,根据所选择的证件类型进行填写,填写的号码与证件要完全一致;6.出生日期:必填项,填写的出生日期要与有效证件上保持一致;7.民族:必填项,填写的民族要与有效证件保持一致;8.在职状况:必填项,包含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商业工作人员、服务性工作人员、农林牧渔水利业人员、工人、待业人员、学生;9.分布情况(必填项)(1)省会城市或直辖市主城区选择省(市)、地市或直辖市所辖区县选择地(市)、县级城市选择县城(2)农村选择农村如:河北省石家庄市、重庆渝中区选填省(市),河北省张家口市、北京市密云县选填地(市)、河北省张家口市康保县选填县城,河北省张家口市康保县XX村选填农村10.婚姻状况:必填项,选择未婚、已婚、丧偶、离婚、其他中的一个选项11.学费来源:必填项,选择自费、部分公费、公费、其他中的一个选项12.户口性质:必填项,包含城镇户口、农村户口;13.籍贯:必填项,与户口本保持一致;14.户籍所在地:必填项,填写身份证上的户籍所在地;15.手机:必填项;16.固定电话:必填项,填写区号+电话号码;17.E-mail:必填项,填写真实有效的电子信箱地址;18.通信地址:必填项,填写学生本人可接收信件的通信地址;19.邮编:必填项。二、报名信息1.专业层次:必填项,包含:本科、专科、一村一;2.专业名称:必填项,填写专业全称;3.教学点名称:填写报名所在教学点全称;4.是否电大毕业:必填项,包含是、否。三、最高学历1.原学历层次:必填项,包含高中,职高、中专、技校等同等学历,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其他;2.原毕业学校:必填项,填写毕业证书上的学校全称;3.毕业时间:必填项,填写毕业证书上的毕业时间; 4.原学科:本科必填项,包含哲学类、经济学类、法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社会学类、政治学类、公安学类、教育学类、体育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外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艺术类、历史学类、数学类、物理学类、化学类、生物学类、天文学类、地质学类、地理科学类、地球物理学类、大气物理学类、海洋科学类、力学类、电子信息科学类、材料科学类、环境科学类、心理学类、统计学类、地矿类、材料类、机械类、仪器仪表类、能源动力类、电气信息类、土建类、水利类、测绘类、环境安全类、化工与制药类、交通运输类、海洋工程类、轻工纺织食品类、航空航天类、武器类、工程力学类、生物工程类、农业工程类、林业工程类、工安技术类、植物生产类、草业科学类、森林资源类、环境生态类、动物生产类、动物医学类、水产类、基础医学类、预防医学类、临床医学与医学技术类、口腔医学类、中医学类、法医学类、护理学类、药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农业经济管理类、图书档案学类、其他、农业技术类、林业技术类、畜牧兽医类、水产养殖类、农林管理类、城市轨道运输类、化工技术类、食品药品管理类、机械设计制造类、食品类、旅游管理类、公共管理类、公共服务类、语言文化类、教育类、艺术设计类、非学历、毕业论文(设计);5.原学科门类:本科必填项,包含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其他、农林牧渔类、交通运输大类、生化与药品大类、制造大类、轻纺食品大类、旅游大类、公共事业大类、文化教育大类、艺术设计传媒大类、非学历、其它(毕业);6.原学历学习类型:本科必填项,选择自考或非自考;7.原学历所学专业:本科必填项,填写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全称;8.原学历毕业证书编号:本科必填项,填写的毕业证书号要跟毕业证书完全一致;9.原学历证明材料:本科必填项,包含学历网查、学历认证报告、留学认证报告;10.证明材料编号:若选择学历认证报告或留学认证报告,要在此栏填写编号;11.原学历姓名:如果毕业后更名,请填写原学历毕业证书上的姓名;12.原学历证件号码:如果毕业后身份证号码更动的,请填写原学历所使用的有效证件号码;13.入学测试成绩:学生参加测试后,由教学点工作人员填写。6参考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考试考点设置和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考试考点的规范化设置和管理,加强考风考纪建设,提高电大系统考试工作的质量和信度,促进电大远程开放教育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考点定义  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考试考点(以下简称考点)是指由特定单位管理的、具备组织考试条件的、经过中央电大批准的实施考试的地点。考点既是一个管理概念,也是一个场所概念,可以是电大的学校所在地,也可以是电大租用的其他学校或单位的所在地;一个考点的所有考场必须在同一地点。  二、设置原则和要求  考点设置应坚持相对集中、有效管理的原则,方便学生赴考。考点设置应符合以下原则和要求:  (一)考点设置必须保证相对集中,相对集中是有效管理与控制的基础。  1.考点原则上设在县级及以上城市。本科考点原则上设在地(市)级(包括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独立设置电大所在城市的区、县级)及以上城市。6   2.一个县(市)只能设置一个考点,由县级电大统一组织管理;一个地(市)所在地原则上只能设置一个考点,由地市级电大统一组织管理。  3.省级电大的直属部、直属学院及行业分校(工作站)在省级电大所在城市原则上设置1-5个考点,由省级电大统一设置、协调管理。  (二)考点设置要有利于省级电大的有效管理,做到有申报、有备案,由专人负责。  1.考点设置在学生相对集中、交通便利的教学单位,方便考生赴考。  2.考点设置要严格履行申报和审批手续,并要建立考点设置和管理档案。  3.考点要设置主考和联系人。  4.考点应保持相对稳定。  (三)中央电大和省级电大通过网络、报纸等媒体将考点信息和考试信息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  1.公开全国统一考试时间、考试科目。  2.公布考点信息(包括考点名称、考点地址、考点负责人、考点联系人、联系电话)。  三、设置条件  (一)考点所在地交通便利,标志明显。  (二)考点具有良好的周边环境,无噪音、光线等干扰。  (三)考点内的考试区域易于与其他区域隔离,便于设置明显的警戒线。  (四)每个考点考场数原则上不低于10个标准考场。标准考场的基本要求为:考场的桌椅应符合成人考试的特点;每个考场容纳考生人数25或30人;考生座位须单人、单桌、单行排列,原则上前后左右间距应在80公分以上;考场采光、通风、保暖等基本条件满足考试要求。  (五)设施条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安全设施齐备。  (六)考试要求的其他特殊条件。  四、报批程序6   县级电大、地市级电大、省级电大直属部、直属学院以及其他合作办学单位设置考点,必须经过申报、初审、审批的程序。获准设置的考点,在省级电大和中央电大备案。  (一)考点申报。考点申报单位填写“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考试考点申报表”(一式三份),向省级电大提出考点设置申请。  (二)考点初审。省级电大根据考点设置原则和条件,对申报的考点进行实地考查,签署初审意见,上报中央电大。  (三)考点审批。中央电大对省级电大上报的考点进行终审,签署意见并备案后,将审批意见反馈省级电大和考点。  (四)申请撤消。由省级电大批准,报中央电大备案。  五、考点管理  (一)经审批同意设立的考点,统一授予中央电大监制的标有星级的“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考试考点”标牌。标牌星级发放标准如下:  1.四星级标牌,承担开放教育本科、专科、成普招等全国统一考试。  2.三星级标牌,承担开放教育专科和成普招考试。  3.二星级标牌,承担成普招考试。  (二)各省级电大负责对本省考点的统一协调管理工作。  1.建立相应的考点管理规章制度;  2.定期对考点进行考察,建立考点年审制;  3.对新增或者撤消考点等进行初审或审批,并于考试前2个月报中央电大;对考点地址、联系人、主考人员等变更情况要及时报中央电大。  4.指导各考点完成考试的实施与管理工作;  5.对考试工作中发生重大问题的考点进行查处或配合有关方面查处,并将处理意见报中央电大。  (三)中央电大对考点设置和考试组织工作进行抽查。  (四)对于考试工作中出现以下重大问题的考点,中央电大将通报批评、暂停组考资格,直至取消其全国统一考试考点。  1.擅自变动全国统一考试时间;6   2.未按要求设置考点,或者擅自变更、增设考试场所;  3.发生有组织的作弊、违纪事件;  4.考试管理不善,造成严重后果;  5.其他重大事故。  考点被暂停或取消,标牌由省级电大在取消后一个月内收回管理。  (五)各级电大建立并完善考点管理档案,包括:考点名称、考点地址、考点邮编、考生类别、考场数、考点容纳考生人数、主考姓名、联系电话、监考人员及工作人员名单、试卷订单、考点设置批复等。  (六)每个考点设主考1人,副主考1-2人。主考原则上由各级电大校长或主管教学、教学管理的副校长担任。主考是考点考试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其职责见《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考试考点主考职责》。  (七)考点布置、考场管理等具体要求见《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考试考点布置及工作人员配置规范》、《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考试监考工作守则》。  (八)中央电大定期开展优秀考点的评选工作,对优秀考点进行表彰。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