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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4-29 14:24:01 发布

绍兴市越城区镜食快餐店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do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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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简本仅供公众参与用绍兴市越城区镜食快餐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简要本)绍兴市环保科技服务中心二○一四年四月 目录第1章建设项目概况11.1项目内容11.2项目概况11.3保护目标31.4项目建设政策及规划符合性3第2章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42.1项目周边概况4第3章项目环境影响分析及拟采取污染防治措施53.1环境影响分析及结果评价53.2项目环保措施的技术、经济论证分析8第4章总量控制94.1污染物排放总量分析94.2总量控制建议9第5章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0第6章联系方式116.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116.2环评单位联系方式11 第1章建设项目概况1.1项目内容绍兴市越城区镜食快餐店选址位于绍兴市镜湖新区外滩4-7号地块,租赁绍兴基泰置业有限公司房产联合大厦,用途为办公、商业用房,总经营面积270平方米,厨房面积约64平方米,餐厅面积约146平方米,剩余面积为公共区域。该项目所在地原为闲置商铺,现租给绍兴市越城区镜食快餐店作为经营场所。项目设厨房、散座两个区域,共有餐位数82个。项目最高一天可接纳约328人用餐(详见平面图)。项目为中式正餐服务,经营中餐、晚餐,不经营早餐、娱乐及住宿业务,全年营业365天,项目有职工15人,不安排店内住宿。厨房设蒸炒等设备,根据集气罩投影面积为4.8m,项目餐饮设施属于中型规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及环保管理部门的意见、《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分类目录》,该项目属于“V社会事业与服务业—21餐饮场所”中其他类,需要编制环境影响登记表。我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现场踏勘、收集有关资料和向市环保管理部门汇报的基础上,根据环评技术规范,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和污染特征分析,编制了本环境影响登记表报请审查,以作为建设单位环境管理和管理部门决策的依据。1.2项目概况项目主要设施规模指标见Error!Referencesourcenotfound.。表1.21项目设施规模指标序号指标名称单位数量备注1餐厅面积米2146有餐位的面积2餐位数个82/3厨房面积米264/1.3原辅材料消耗1、资源能源消耗项目主要的原辅材料见表1.31。11 表1.31项目主要资源能源消耗序号原辅材料名称单位用量1水吨/年35412电万千瓦时/年53天然气立方米/年87302、项目主要设备表1.32项目主要设备清单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台)型号备注1.灶头2双眼厨房集气罩总投影面积约为4.5m2,折合为4个基准炉头,属于中型规模2.四眼电磁煲灶13.电蒸饭台2/4.调料平台1500*950*850/5.三门电磁蒸箱1//6.双向调理台2//7.四门冰箱18.脱排油烟罩1/处理效率大于75%9.空调设备1中央空调空调外机统一设置在附房4楼屋顶10.油烟风机和风管1/风量10000m3/h,油烟风机和风管应安装在厨房内,排烟管由厨房通至内置烟道后4楼屋顶排放11.隔油池1/装于厨房消洗池与排污管网中间1.1保护目标表1.41主要环境敏感点序号环境敏感点名称方位最近距离保护级别1天郡花园北84m环境空气二级标准11 环境噪声2类区标准1赞成美林东北88m2联合大厦项目所在地/3绍兴市一中教育集团西76m4中实大厦东32m1.1项目建设政策及规划符合性本项目建设能符合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建设项目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的要求、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要求(清洁生产要求的符合性和建设项目其他部门审批要求(建设项目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要求)。11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1.1项目周边概况项目位于绍兴市镜湖新区外滩4-7号地块,项目所在地为联合大厦,联合大厦二、三楼为勤业公司,东面为中实大厦,南面为镜湖新区外滩4-8号地块,西面为绍兴市一中教育集团,北面为天郡花园,东北面为赞成美林,项目经营场所距离北侧天郡花园约84m,距离东北侧的赞成美林约88m,距离西侧绍兴市一中教育集团约76m,项目所在地大楼为办公、商业用途,没有住宅敏感点,均能够满足《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的9m要求。11 第1章项目环境影响分析及拟采取污染防治措施1.1环境影响分析及结果评价项目施工期环境污染因素主要有:施工废水、施工废气、施工噪声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染等。1、施工期废气废气主要来源于内部装修的油漆废气,装修时建筑材料的切割、刨、砂磨等过程产生粉尘,粉尘一般在室内沉降。为减少油漆废气对环境的影响,建议建设单位采用环保型油漆和绿色装修材料,木工面板可采用漆板。2、施工期噪声装修期间噪声主要来源于装修建材的切割、刨、磨、钉等过程,其源强在70-95dB之间,产生的噪声为间歇性。建设单位应采取如下防治措施:(1)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减少和降低噪声产生及其强度。(2)夜间严禁切割、刨、磨、钉等装修施工。(3)装修建材可根据需要规格在外加工切割,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的影响。3、施工期废水装修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可利用项目所在地卫生设施,项目产生的粪便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和其他废水一起收集排入项目现有污水管道,最终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因此,项目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可得到有效管理。4、施工期固体废物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装修垃圾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装修垃圾应根据市容环卫、环保、城管等部门要求运到指定地点处理,不得随意倾倒装修垃圾。生活垃圾应及时袋装收集后运到指定的垃圾箱内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经上述处理后,项目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1.1.1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项目营业时主要产生餐饮、生活废水、生活垃圾、餐饮垃圾以及生活噪声等污染物,具体分析如下:11 1、营运期废水项目产生的废水为员工、顾客的生活污水和餐饮废水两部分,顾客餐饮废水按25L/人•d计,其中员工用水定额包括生活用水50L/人•d和餐饮废水25L/人•d。具体见下表:表3.11废水量核算类别数量用水标准(L)天数用水量(t/d)排水系数排水量(t/d)(t/a)顾客82×4*人25L/人•餐365天8.20.856.972544.1员工**15人(25×2+50)L/人•d1.51.28466合计水量9.7——8.253010.1废水COD产生量(500mg/L)4.13kg/d,1.51t/a废水氨氮产生量(35mg/L)0.289kg/d,0.105t/a项目产生的粪便废水经化粪池处理、餐饮污水经隔油池过滤后和其他废水一起收集接入凤林西路污水管网,隔油处理设施的隔油效率不应小于50%。当选用隔油池时,隔油池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a)含油污水的水力停留时间不得小于0.5h;b)池内水流流速不得大于0.005m/s;c)池内分格不宜小于二档三格;d)人工除油的隔油池池内存油部分的容积不得小于该池有效容积的25%;e)隔油池出水管管底至池底的深度,不得小于0.6m。废水经预处理后接入凤林西路污水管网,最终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废水量为8.3t/d(3011t/a),经隔油隔渣及化粪池预处理的餐饮类设施废水水质按同类项目类比为:pH值6~9,COD500mg/L,NH3-N35mg/L,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项目产生的污水全部进入绍兴污水处理厂处理,不排放项目周边的水体,不会对项目周边的水环境产生影响。表3.12水污染物产生及环境排放一览表指标类别废水量CODNH3-N日水量(t/d)年水量(t/a)mg/Lt/amg/Lt/a产生量(纳管排放)8.330115001.51350.10511 削减量00——1.21——0.060处理后环境排放量8.330111000.30150.0451、营运期废气(1)燃料废气项目厨房燃料燃烧废气采用管道天然气,餐厅用餐人员按每天328人计,员工每日2次,每次15人计,按顾客平均耗气量为0.075m3/人•餐计,员工平均耗气量0.15m3/人•餐计,则食堂用气量为29.1m3/d(8730m3/a)。天然气属清洁能源,排污系数及产生量见下表。表3.13项目天然气燃烧废气产生情况表污染源天然气用量燃烧废气污染物产生情况分类SO2TSPNOx(以NO2计)CO厨房燃料8730m3/a排放系数(kg/106m3)9.61601280320污染物量排放量(kg/a)0.0841.4011.172.79(2)油烟废气根据类比调查,餐饮单位食用油消耗系数为3.5kg/100人次,项目一天用餐人数(包括员工)以194人计,则食用油消耗量为6.79kg/d(2.48t/a),烹饪过程中的挥发损失约8%,即油烟产生量为0.543kg/d(0.198t/a)。脱排油烟罩处理效率应不小于75%,则油烟排放量为0.136kg/d(0.050t/a),按餐饮高峰8个小时计,则高峰期油烟的排放量为0.017kg/h,项目油烟风机风量为10000m3/h,油烟排放浓度为1.7mg/m3,排放浓度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2.0mg/m3的要求。项目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由油烟管道排出,油烟管道沿南侧内置烟道,通至联合大厦附楼屋顶,并高出屋顶排放。油烟排放口与北侧天郡花园88m,与东北侧的赞成美林92m,与绍兴市一中教育集团86m,排放口朝东布置。在落实环评提出的措施后,项目满足《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中的相关要求,即饮食业经油烟净化后的油烟排放口与周围环境保护目标的最近距离不应小于20m。建设单位应按《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要求,进行污染防治。11 餐厅区通风排风废气主要含有油烟、CO、CO2、可吸入颗粒等,为保持良好的空气质量,需采取必要的通风排气措施。1、营运期噪声厨房在营业时不得开启外窗,确保墙体和隔声量达到25dB以上,厨房碗盘清洗、空调机噪声等,各噪声源产生情况如下:(1)碗盘洗涤:在碗盘人工洗涤时,碗盘接触会产生清脆的声响根据类比调查,此类噪声强度一般在75dB~80dB左右。产生时间为每天11:00~14:30和18:00~22:00。(2)脱排油烟罩:当需要煤气充分燃烧,火势旺盛时,要加大进风量,噪声也随之增大,据类比调查,最大噪声可达82~84dB。(3)油烟风机:要把厨房室内油烟送到油烟净化器需用油烟风机抽吸。风机采用低噪声离心风机,噪声强度为70~75dB左右。(4)项目餐厅安装中央空调。空调外机统一安装在大厦4楼屋顶,项目各类噪声不会对环境保护目标产生明显影响。2、营运期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废渣主要为剩菜、饮料瓶等废包装材料以及一些辅菜生料粗加工丢弃物。按照顾客每人次0.1kg产生量,员工每人每天0.5kg产生量算,一天满座的顾客量为328人,员工15人,则固体废物产生量为0.024t/d(8.73t/a)。根据同类项目类比分析可知,项目隔油池年产生废油量约为0.2t/a。固废处理按照《绍兴市区餐厨垃圾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严格执行,餐厨垃圾委托具有许可证的餐厨垃圾专业单位清运处置,对生活垃圾采取袋装收集,每天定时投放到指定地点的有盖垃圾箱由绍兴市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固体废物临时场地面积不宜小于1m2,短边长度不宜小于0.6m,且禁止将餐厨垃圾直接排入雨水管道、污水管道、河道、湖泊、水库、沟渠和公共厕所,禁止将餐厨垃圾中的废弃食用油脂加工后作为食用油经营性使用或者销售,禁止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垃圾饲喂动物或提供给市民。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固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1.1项目环保措施的技术、经济论证分析项目产生的各类污染物经上述方法治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各项环保措施总投资为1.5万元,约占项目总投资的3.0%。11 第1章总量控制1.1污染物排放总量分析表4.11项目总量控制一览表总量控制污染物水量COD(t/a)氨氮(t/a)t/dt/a项目实施后废水纳管量8.330111.510.105削减量001.210.060污水处理厂排放环境量8.330110.300.0451.2总量控制建议污染物总量控制是我国现阶段环境保护的一项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按照《浙江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规划》,浙江省拟在COD、SO2两种主要污染物实行排放总量计划控制基础上,增加NH3-N及NOX。工业类建设项目的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按照《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浙环发[2012]10号)执行。本项目为非工业类,根据浙环发[2009]77号《关于进一步建立完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替代区域限批等制度的通知》,建设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只排放生活污水的,其新增生活污水排放量可以不需区域替代削减。由于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其新增生活污水排放量可以不需区域替代削减。环评建议项目水污染物排放指标如下:项目排污水厂指标:废水量3011t/a(9t/d),COD1.51t/a,氨氮0.105t/a;污水厂排环境指标:废水量3011t/a(9t/d),COD0.30t/a,氨氮0.045t/a。11 第1章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项目选址符合绍兴市区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项目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能够符合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对周围环境和保护目标的影响符合环境质量要求等环评审批原则。项目符合清洁生产要求等环评审批要求,同时项目也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政策、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等其他部门审批要求。综上,项目符合各项环评审批原则和要求,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在现有地点内实施是可行的。11 联系方式1.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建设单位:绍兴市越城区镜食快餐店拟建地:绍兴市镜湖新区外滩4-7号地块(联合大厦)邮编:312000联系人:王浩电话:138575660951.2环评单位联系方式环评单位:绍兴市环保科技服务中心单位所在地:绍兴市人民西路245号邮编:312000联系人:卢小丽电话:0575—85203276传真:0575—850916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