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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4-29 14:23:16 发布

宣城教育城域网站信息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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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宣城教育城域网站信息员登记表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政治面貌学历专业职称单位电话手机电子信箱QQ个人简历单位意见市教育局意见 附件2:宣城教育城域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宣城教育城域网”(www.xcedu.net)是宣城市教育局门户网站。该网站由宣城市教育局电教馆负责建设,办公室负责管理和使用;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中小学均可利用“宣城教育城域网”网站相互交流信息、对外宣传和共享资源。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教育信息化建设,规范网站信息员的职责行为,充分调动信息员的工作积极性,本着“明确职责、量化考核、责任到人”的原则,制定本办法。第二章 网站信息员道德规范     第一条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公安部《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国家保密局《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条例。第二条 不得利用网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社会、集体和任何个人的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及其他专属合法权益。  第三条 不得利用网站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法规的。    第四条 上网信息的保密管理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根据国家保密法规,各信息提供单位(科室)要建立健全上网信息保密审批领导责任制。    第五条 完善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网站管理员发现有本规定第三条中的信息,应立即将该信息改为待审状态,并报告相关部门和领导。第三章 网站信息员工作职责    第六条 网站信息员的分类(一)超级管理员,拥有网站所有权限,由宣城市教育局指定人员担任。(二)信息审核员,拥有所有上传信息的审核权限,由宣城市教育局指定人员担任。(三)信息员,可在“宣城教育城域网”后台发布信息。由教育局机关各部门、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级以上示范学校确定人员担任,由网站设定相应的权限。其它教育单位向市教育局申请,经批准后赋予相应的权限。   第七条 超级管理员工作职责:(一)负责网络系统的安全运行和系统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并对宣城市教育局各科(室、办)、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级以上示范学校信息管理系统用户名及密码进行管理;(二)采集、编发互联网上的共享信息。(三)不得擅自对网站后台数据库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第八条审核管理员权限(一)负责对信息员上传的信息进行审核;(二)采集、编发市委、市政府和省教育厅指示、要求和相关的领导讲话材料、图片;   (三)采集、编发宣城市教育局的决策、决议,各类文件、通知、通报;   (四)采集、编发宣城市教育局各种会议、活动的详实资料和图片;   第九条 信息员工作职责:   (一)采集、编发本部门、本单位的重要工作信息;     (二)负责对本单位的信息进行审核、管理,上传至各级教育网站。第四章 网站信息上传程序与要求     第十条 网站信息上传程序:(一)超级管理员在网站上发布信息前需经主管领导审核。(二)信息审核员对上传的信息审核后可直接在网上发布,审核重大新闻、重大事件和把握不准的信息时必须报请局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发布。   (三)信息员在网站上发布信息,需经本单位负责人同意。   (四)信息员信息上传程序:根据工作需要确定上传内容,制作电子文档→把电子文档上传至“宣城教育城域网”相应栏目→信息审核员审核后发布。      第十一条 信息采集、报送要求:(一)准确性:信息内容、观点、概念、时间、数据等必须真实可靠,事实正确客观,既不能夸大渲染,也不能随意缩小。(二)时效性:避免因工作拖拉失去有价值信息的报送时机,导致信息的迟报和漏报。   (三)原创性:信息内容以原创为主,避免以摘代编。(四)信息上报数量要求:新闻类栏目每位信息员每周不少于1篇,论坛类栏目每单位(科室)每月不少于1篇。第五章  考评办法    第十二条 考评依据和办法   (一)“宣城教育城域网”每月负责收集整理各级用户上报和录用信息情况。按每被采用1条信息得1分,被上级教育网站引用的另加1分来计算总分,根据总分评定等级。   (二)“宣城市教育信息网”将公布各单位(科室)每月上报、采用的信息数量。   (三)每年依据各单位(科室)所报信息得分情况以及信息员的工作实绩,对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管理办法解释权限归属宣城市教育局。  附件3:宣城教育城域网内容保障实施方案宣城教育城域网(www.xcedu.net)是宣城市教育局门户网站,是我市开展教育电子政务、网络教育应用的窗口和面向各类用户的界面和入口。为确保门户网站信息更新及时,内容全面、准确,服务方便快捷,更好地体现网站的权威性、准确性、全面性和严肃性,特制定以下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教育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为全面履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职能服务,增进政府与公众的沟通交流,及时公布市教育局重大决策和规范文件,积极开展网上公共服务和网络教育应用,整合我市教育信息资源,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促进教育公平。二、内容保障方式宣城教育城域网内容主要来源于宣城市教育局公布的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局领导讲话、重要教育文献以及重要会议资料,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办)、全市各学校报送的信息,新闻媒体已发布授权可以使用的信息等,采取编辑采编、网络摘编、信息报送、栏目共建、链接等方式保障。(一)编辑采编(以下简称采编):宣城教育城域网编辑从市教育局已公布的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局领导讲话、重要会议资料、重要教育文献中,及时进行搜集、整理、编辑,按规定程序审批后在网站的相应栏目发布。(二)网络摘编(以下简称摘编):由宣城教育城域网编辑及时从授权可以摘编的媒体、教育部网站、市政府网站、各省市县教育网站以及其他授权可以摘编的网站和新闻媒体摘编,将各网站和媒体已公布的重要教育信息,按规定程序经审核后发布到网站相应栏目。(三)信息报送(以下简称报送):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办)、市级以上示范学校通过网站后台管理系统报送信息,按规定程序经审核后发布到网站相应栏目。(四)网站链接(以下简称链接):包括主页链接和内容链接。主页链接,是将其他网站的主页与宣城教育城域网链接,方便公众访问;内容链接,是将其他网站的重要栏目及其内容与宣城教育城域网相应的栏目直接链接,方便公众访问。三、内容审核管理(一)市教育局办公室负责网站内容保障协调和信息更新维护的督导检查工作。审核、发布、更新信息,重大信息在发布前须按市教育局规定程序审批后发布,具体负责宣城教育城域网内容保障工作。(二)市电教馆负责网站的规划建设、应用管理、运行维护和安全保障。四、宣城市教育城域网内容保障要求 栏目名称保障方式保障部门新闻中心 图片新闻采编办公室、电教馆教育快讯采编局机关科(室、办)、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级以上示范学校县市区新闻采编各县市区教育局学校新闻采编各示范学校通知公告采编办公室、电教馆各科室公示栏采编办公室、电教馆人事科滚动图片制作电教馆教育栏目部门工作要点采编办公室部门职能采编办公室组织机构采编办公室局长之窗采编办公室教育信息采编办公室教育概况采编办公室教育督导采编督导室教育教学采编教研室人事师训采编人事科招生考试采编招办基教科职教科教育工会采编工会职业教育采编职教科家长学校采编关工委学生实践采编基教科职教科教仪站资源中心采编电教馆语言文字采编语委办电化教学采编电教馆体卫艺术采编体卫艺科教学仪器采编教仪站民办教育采编民管办科室工作党委办采编党委办办公室采编办公室人事科采编人事科成教办采编成教办电教馆采编电教馆教仪站采编教仪站基教科采编基教科职教科采编职教科网上办事采编办公室各科室如有栏目调整,另行通知。 附件4:宣城教育城域网网站安全预案为有效防范和处置宣城教育城域网网站安全突发案(事)件,维护网站正常运行,制定本预案。一、网站日常维护1、定期备份网站信息,定期升级杀毒软件;2、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口令管理,禁止非网管人员掌握上传文件的口令,操作人员上传文件后要及时关闭上传软件;3、教育信息(新闻类)、行政管理信息由市教育局、局机关科(室、办)、县(市、区)教育局、市级以上示范学校负责人签发,市局信息审核员审核发布。二、应急处置步骤1、接受案(事)件;2、识别案(事)件性质,并决定是否启动案(事)件处理程序;3、案(事)件处理程序:(1)报告教育局主管领导和公安网络安全监察部门;(2)保护证据和活动记录;(3)遏制案(事)件发展,尽快减少损失和消除不良影响;(4)根除病毒或不良信息;(5)恢复系统正常工作;(6)继续监控、管理,及时做好案(事)件过程记录。三、案(事)件善后处置1、检查确定系统损坏程度,列出系统资产清单;2、调查和处理引发案(事)件的责任人;3、分析发生案(事)件的原因,形成案(事件)评估报告;4、采取相应的对策。四、联系电话市教育局办公室:3033010,市电教馆:3033041、3033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