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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4-29 14:22:19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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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户外招牌设置审批登记表编号年月日申报单位或个人及联系电话载体产权人及联系电话户外招牌名称类别位置招牌名称招牌类别材料墙面式伸出式门头式材料招牌位置招牌地址规格(长宽厚,单位:米)街道办事处初审意见规划部门对涉及有临街建筑立面问题的意见:区城管局对招牌设置的审批意见景观科意见:城管局意见:街道办事处对批准设置完毕后的招牌的意见:区城管局发证审批意见:
备注需提供的相应资料为:(1)、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有关机关批准的名称证明。(2)、招牌的用字、制作规格、样式、材料和安全维护措施说明文件。(3)、设置户外招牌的载体全貌及效果图。(4)、经营(办公)用房的产权证明文件或租赁合同及业主对设置户外招牌的意见。承诺书我单位对所设置的招牌,承诺如下:1、按照批准的相关要求设置招牌,做到安全、美观、规范,与市容景观和周围环境相协调。2、不影响建筑采光、通风、消防和交通等功能的正常使用。3、保持招牌的清洁、美观、完好,用字规范,保障使用安全;招牌残缺破损、污渍明显、缺笔少划的,做到及时更换、修复。4、招牌的光源光照不影响居民的夜间休息;及时更换老化、损坏的光源,确保正常亮灯和用电安全。5、保证不将店名或单位名称直接书写于墙壁或以纸张、布幅悬挂、粘贴于墙面。6、不得利用招牌推介产品、发布经营服务信息。7、因歇业、解散或被注销的,应当停止使用招牌,并无条件自己拆除。8、因城市建设和管理需要拆除或整改时,无条件服从。承诺人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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