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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4-29 14:41:25 发布

最新离骚PPT课件PPT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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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骚PPT课件 教学目标 1、了解《离骚》是《诗经》以后的一次诗体大解放,是“楚辞”体的代表作品。 2、通过学习《离骚》,了解文学作品中常用的“移情法”。如屈原借诗中的的“香草”“美人”表述自己的政治理想及情怀。   3、学会吟诵古诗词,注意节拍、重音。 4、了解以屈原作品为代表的积极浪漫主义和创作手法:丰富的想象,形象的描述。 1、培养通过把握诗文形象,深入体会作者的思想感情的能力。 2、掌握文言实词、虚词,培养学生阅读古诗文的能力。 通过学习《离骚》,理解诗人热爱祖国、忧国忧民的情怀,培养学生爱国忧民的思想感情,并学习诗人不与恶势力同流合污,执著追求理想的高尚节操。【知识与能力】【过程和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1、通过鉴赏《离骚》的优美诗句,学习屈原追求美政、忧国忧民的高尚品德。 2、品味、鉴赏诗歌的比兴艺术手法,艺术价值。教学难点1、引导学生对诗作中疑难的字、词及表达含蓄的句子的理解。 2、有感情、有节奏地诵读并背诵课文。教学方法1、运用讲读法、逐节诵读、讲讲背背,指点难字读音、难字词义。 2、运用讨论法,让学生理解诗中作者的爱国忧民感情及他为追求理想而九死犹未悔。 3、通过比较阅读法,延展课堂内容,开阔学生的视野,充实对作品的理解。教学重点课时:两课时 屈原的出现,不仅标志着中国诗歌进入了一个由集体歌唱到个人独创的新时代,而且他所开创的新诗体——楚辞,突破了《诗经》的表现形式,极大地丰富了诗歌的表现力,为中国古代的诗歌创作开辟了一片新天地。后人也因此将《诗经》与《楚辞》并称为“风、骚”。“风、骚”是中国诗歌史上现实主义和浪漫主义两大优良传统的源头。同时,以屈原为代表的楚辞还影响到汉赋的形成。 屈原因出身贵族,又明于治乱,娴于辞令,故而早年深受楚怀王的宠信,位为左徒、三闾大夫。屈原为实现楚国的统一大业,对内积极辅佐怀王变法图强,对外坚决主张联齐抗秦,使楚国一度出现了一个国富兵强、威震诸侯的局面。但由于上官大夫等人的嫉妒,屈原后来遭到群小的诬陷和楚怀王的疏远及顷襄王的放逐。流放江南,辗转流离于沅、湘二水之间约九年之久。顷襄王二十一年(前278),秦将白起攻破郢都,屈原悲愤难捱,遂自沉汨罗江,以明其忠贞爱国之志。屈原被贬离开国都 屈原的影响 屈原的作品主要有《离骚》、《天问》、《九歌》、《九章》等不朽诗篇。其中,《离骚》是屈原的代表作,也是中国古代最长的抒情诗,充分表现出“举贤而授能兮,循绳墨而不颇”(《离骚》)的“美政”理想。与此相关,屈原的作品还深刻揭露了楚国政治的黑暗、楚国贵族集团的腐朽和楚王的昏庸,表现了他坚持“美政”理想、坚持节操,“虽九死而犹未悔”的斗争精神和忧国忧民、忠贞爱国的情怀。 《离骚》代表楚辞的最高成就,它不仅是屈原的代表作品,同时也是我国古典文学中最伟大的长篇抒情诗。全诗373句,2464字,是屈原的思想结晶,是一篇扣人心弦的抒发忧国之思的作品。 关于《离骚》的创作缘由,司马迁在《史记·屈原列传》中说:“屈原正道直行,竭忠尽智以事其君,谗人间之,可谓穷矣。信而见疑,忠而被谤,能无怨乎?屈平之作《离骚》,盖自怨生也。”《离骚》就是他根据楚国的政治现实和自己的不平遭遇,“发愤以抒情”而创作的一首政治抒情诗。是屈原生活历程的形象记录,是屈原面临个人与国家的厄运,对于过去和未来的思考,是一个崇高而痛苦的灵魂的自传。 解题:学生谈自己的理解,老师归纳补充。“离”通“罹”,“遭遇、遭受”义;“骚”,“忧愁”义。“离骚”即“遭遇忧愁”的意思。司马迁解释为“离忧”;班固解释为“遭遇忧患”;王逸解释为“离别的愁思”;也有人解释为“牢骚”。现多用班固的解释。 把握诗的节奏骚体诗的节奏要复杂一些,但仍有规律可循,这就是每个诗句都可以分成两半,中间用虚词连接,前一半占两拍,后一半看起来似乎只有一拍,但加上延长音或停顿,其实也是两拍。所以,它的基本句式是:X——XX虚词XX(空拍或加语尾助词),一般一句是三四个节拍。下面试从课文中举几个例子,虚词皆加括号。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芳——与泽(其)——杂糅(兮),唯——昭质(其犹)——未亏。《离骚》本来是用楚地曲调吟诵的,音乐性很强,诵读时首先要划分好节奏。诵读时,上分句末字“兮”,犹如现之“啊”,读音要稍长,押韵的字要重读,反复练习,直至口熟。听录音,指导诵读24362584.flv 正音余虽好修姱以鞿羁兮,謇朝谇而夕替。既替余以蕙纕兮,又申之以揽茝固时俗之工巧兮,偭规矩而改错。忳郁邑余侘傺兮,吾独穷困乎此时也。宁溘死以流亡兮,余不忍为此态也。屈心而抑志兮,忍尤而攘诟。hàokuājījījiǎnsuìhuìxiāngchǎimiǎntúnchàchìkèrǎnggòu制芰荷以为衣兮,集芙蓉以为裳。jìcháng 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余虽好修姱以鞿羁兮,謇朝谇而夕替。既替余以蕙纕兮,又申之以揽茝。亦余心之所善兮,虽九死其尤未悔怨灵修之浩荡兮,终不察夫民心。众女嫉余之蛾眉兮,谣诼谓余以善淫。①兮:“兮”是有浓厚的楚国地方色彩的语气词,它在诗句中的位置不同,作用也不尽一样。用在句中,表语音的延长;用在句间,表语意未竟,待下句补充;用在句尾,表感叹意味。就课文来看,“兮”均用在句间,表示语意未完,等待下句补充。鞿羁:束缚。替:废弃、贬斥。②蕙纕、揽茝,比喻高尚的德行。申:加上罪名。③浩荡:荒唐。民心:人心,或指诗人的苦心。蛾眉:喻指高尚的德行。谣诼:造谣,诽谤。学生结合课文注释自读课文1---7节,勾画疑难词句。研习1-7节 固时俗之工巧兮,偭规矩而改错。背绳墨以追曲兮,竞周容以为度。④固:本来。工巧:善于取巧。错:通“措”,措施。以为:以之为,把……当作。度:法度,准则。忳郁邑余侘傺兮,吾独穷困乎此时也。宁溘死以流亡兮,余不忍为此态也。⑤忳(tún):忧闷。郁邑:通“郁邑”,忧愁苦闷。侘傺(chàchì):失意的样子。穷困:走投无路。溘(kè):突然、忽然。鸷鸟之不群兮,自前世而固然。何方圜之能周兮?夫孰异道而相安?⑥群:名词作动词,合群。圜:通“圆”。周:合。孰:何。屈心而抑志兮,忍尤而攘诟。伏清白以死直兮,固前圣之所厚。⑦屈:使······受委屈。尤:责骂。攘:忍受。诟(gòu):耻辱。伏:守、保持。死:为·····而死。厚:形容词作动词,看重。研习1-7节 ①第1节: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余虽好修姱以鞿羁兮,謇朝谇而夕替。重点句子赏析前两句发感慨,同情人民生活的艰难。“民生”也可理解为“人生”,即自叹人生多艰。这两句承上启下。后两句极写不为楚君所容。为什么“朝谇而夕替呢”?原因是以下几个: A.“既替余以蕙纕兮,又申之以揽茝”。 B.灵修浩荡,“终不察夫民心”。 C.“众女嫉余之娥眉,谣诼谓余以善淫”。 D.“固时俗之工巧”“背绳墨以追曲”。 而自己的态度是“亦余心之所善兮,余不忍为此态也”,鸷鸟不群,“异道”难以相安,宁肯“伏清白以死直”“固前圣之所厚”。从而揭示自己的情怀,表达“九死其犹未悔”的意志。 ②亦余心之所善兮,虽九死其犹未悔。坚守正直,恪守高洁,一心向善,九死未悔,这是屈原人格的写照,也是他为人处世的原则。这在《史记·屈原贾生列传》一文中有最好的注脚,“宁赴常流而葬乎江鱼腹中耳,又安能以皓皓之白,而蒙世之温蠖乎?”便是最好的明证。屈原最不能容忍的是那群无耻小人对他的恶毒诬蔑,一会说他穿着奇装异服,一会又说他面容姣好,肯定是个善淫之辈。这群人追名逐利,篡改法令,歪曲是非,混淆黑白,竞相谄媚,把朝廷弄得乌烟瘴气。屈原下决心绝对不和他们合流,他自比不合群的鸷鸟,孤傲、矫健,“自前世而固然”,他不想改变,也无法改变,这就像方圆不能周,异道不相安一样。在这里,屈原清楚地预感到了自己的结局,但他并不后悔自己的选择。句中“虽九死其犹未悔”和同出自于《离骚》的“路曼曼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诗句是后人引以自勉和共勉最多的句子。 ③赏析第3节:怨灵修之浩荡兮,终不察夫民心。众女嫉余之蛾眉兮,谣诼谓以善淫。这几句诗使抒情主人公除了作为政治家和诗人的自我形象出现外,又常幻化为,一个美丽而遭逢不幸的女子。她有爱美的天性,喜欢用芳洁的东西修饰自己,还亲手栽培了许多芬芳的草木。起初与丈夫(“灵修”有时也可理解为丈夫)缔结了婚约,后来却受到众女的嫉妒和谗毁,终于被抛弃。这一条“美人香草”式的寓意伏线和诗人的政治抒情叠合在一起,造成《离骚》全诗特有的写实与虚拟二重世界相互交融、迷离惝恍的艺术效果,给全诗增添了绰约的风姿和芳菲的情韵。 诗中的“鸷鸟”“方圜”各指代什么,这种写法有何好处?除此之外,本诗还有没有用到这种写法的句子?试找出来,加以分析。 探究学习“鸷”是雄鹰,“鸟”是凡鸟,它们分别比喻君子和小人;“方”是方枘,“圜”是圆凿,比喻根本不相同的两种人。这样写,既增加了诗歌的文学色彩,又形成了鲜明的对照,给读者以较深刻的印象。这种写法,在本诗乃至屈原的所有诗中都有不同程度地运用。诸如本诗中的“蕙”“蛾眉”“兰皋”“椒丘”“芰荷”“芙蓉”“芳”繁饰等均比喻高尚的节操、美好的品行、崇高的 第一部分(1—7节)自述遭贬原因,表示决不跟那些小人同流合污的精神,这就是司马迁所称道的“正道直行”。前       政治理想:哀民生、遵规矩、施美政   七       政治遭遇:灵修不察、众女嫉余、时俗工巧   节       心        志:屈心抑志、九死未悔小结1—7节的内容 1.背诵选诗的前7节。 2.完成关于屈原高尚品质和爱国情怀诗句的搜索: 刚正不阿,一身正气: 疾恶如仇,不同流合污: 洁身自好,自我完善: 坚持真理,献身理想: 忧国忧民,热爱祖国:布置作业 劳动合同法操作实务培训主讲:陈文龙吉林中证律师事务所2015年11月26日 培训内容一、劳动合同法的特点二、劳动合同的订立三、劳动合同的履行与变更四、劳动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一、劳动合同法的特点用工成本提高用工风险加大用工难度增强劳动合同书面化    经济补偿全面化试用期严格化     规章制度规范化员工辞职自由化解雇保护重点化 二、劳动合同的订立(一)订立劳动合同的基本要求主体要求(1)年龄在十六周岁以上,且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2)未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间要求自实际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形式要求必须以书面形式,不得口头约定必备条款(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可以纳入劳动合同的条款】试用期、培训、保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二)、订立劳动合同法律风险1、录用有风险的员工(1)未满十六周岁的人员后果:被认定非法用工,遭受罚款甚至吊销营业执照对策:将身份证复印件存档(2)已退休人员后果:形成劳务关系,加大出现伤病的风险,增加用工成本对策:尽量不录用,必须录用的,进行入职体检,并为其投保意外伤害商业保险(3)已存在劳动关系的人员后果:加大工伤赔偿风险及对其他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的风险对策:尽量不录用,必须录用的,要求其到已建立劳动关系单位开具同意我方录用的证明 (4)实习学生后果:被认定存在劳动关系,承担用人单位责任。对策:由学校开具同意实习证明,并为实习人员投保意外伤害商业保险。2、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后果:(1)支付双倍工资,最长可达11个月;(2)满一年的,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策:(1)必须与所有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对于不愿签订的,耐心说服,仍无效的,不予录用;(3)对于不愿签订又确需录用的,出具放弃双倍工资承诺。3、订立劳动合同时,扣押员工证件或抵押金后果:根据人数,每人按500-2000元处以罚款,对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对策:绝对杜绝该情形 4、试用期不符合规定【法律链接】试用期规定:♀—————♀—————♀————合同期限:三个月  一年  三年试用期限:    ≤1个月   ≤2个月    ≤6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0个月非全日制用工,试用期=0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期满工资的80%,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后果: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按照期满后工资标准补发对策:可与劳动者签订3-4个月短期合同,并约定1个月的试用期。5、工作地点不明确表现:未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工作地点后果:可能造成被追索出差补助费用对策:对于可能长期在长春市区以外工作的人员,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实际工作地点为劳动合同履行的地点,或承诺同意安排在长春以外地区工作。6、服务期未约定或约定不合法【法律链接】服务期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后果:服务期与竞业限制是劳动合同法赋予用人单位仅有的两项可以收取违约金的权利,如没有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会导致对劳动者的约束乏力。对策:应当在劳动合同之外另行就专项培训事宜达成协议,并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服务期可随专项培训费用多少上下浮动。7、劳动合同未约定竞业限制与保密条款后果:如上所述,用人单位对于核心技术人才与高级管理人员的控制能力大大降低。对策: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明确的竞业限制条款。包括竞业限制的范围及较高的违约金,可以对上述人员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注意】竟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其中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三、劳动合同的履行与变更(一)用人单位义务1、按时足额支付工资【法律链接】《吉林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企业应依法制定工资支付办法。工资支付办法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工资支付项目;(二)工资支付标准;(三)工资支付形式;(四)工资支付对象(五)工资支付时间; (六)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七)工资扣除事项;(八)其它工资支付内容。第八条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等其它形式替代货币支付。第十条企业应编制工资支付表,并至少保存两年备查。第十一条企业应当至少每月向劳动者支付一次工资。第十三条企业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其工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一)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二)企业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三)企业代扣代缴的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住房公积金;(四)企业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由劳动者负担的抚养费、赡养费等费用第二十四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治疗,在规定医疗期内,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提供福利待遇法定福利待遇(1)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五险一金)(2)带薪年休假《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五条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3)法定节假日全体员工:新年,放假1天;春节,放假3天;清明节,放假1天,劳动节,放假1天,端午节,放假1天,中秋节,放假1天,国庆节,放假3天,合计11天部分员工:(一)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二)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注意:以上节假日安排职工加班的,应当支付300%工资,其余法定休息日(一般为周六、周日)为200%工资。 约定福利待遇根据用人单位自身情况可与劳动者约定补充福利待遇3、提供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1)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所必需的物质设备条件,如有一定空间和阳光的厂房、通风和除尘装置、安全和调温设备以及卫生设施等。(2)制订安全生产制度及措施等4、完善各项规章制度(1)意义: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是法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完善规章制度,可以使用人单位有效地与不符合工作要求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2)制订规章制度的程序: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3)建议:未避免单位制订的规章制度违法,应当在单位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可由工会组织。同时,就各项规章制度的制订与修改,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形成书面的会议纪要。同时,规章制度制定后,应当在单位明显位置予以公告,或召开制度培训,做好培训签到及培训记录。 (二)劳动者义务1、遵守用人单位各项规章制度2、按照岗位要求提供劳动(三)劳动合同变更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四、劳动合同终止和解除(一)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1)劳动合同期满的;(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特别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存在因工负伤,尚在医疗期或丧失劳动能力的的;女职工在三期的;在本单位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应当延续至上述情形消失。注意:除以上法定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二)劳动合同的解除的情形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注意:只有劳动者本人提出,方可免除用人单位支付补偿金的义务。故建议,此情形下,必须要求劳动者提交辞职申请。2、劳动者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劳动合同无效的;(6)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7)劳动者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注意:除第(7)项外,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故应坚决杜绝出现上述情形。 3、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劳动者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9)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10)法定可以裁员的情形注意(1)-(6)项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7)-(10)项不仅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还需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 4、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注意:上述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仅限于上一条的(7)-(10)项,如劳动者存在(1)-(6)项规定的情形,即便存在上述情况用人单位仍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补偿金。 5、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1)劳动者提出解除的应当由劳动者提交辞职申请书,并由双方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2)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并向劳动者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未按法律规定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法律后果:可能导致劳动合同存续,如劳动者起诉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可能会得到支持。对策:如劳动者不肯签收《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或劳动者不辞而别,用人单位应当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在工会备案,并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送达地址邮寄送达,必要时采取在报纸刊登公告。 6、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1)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三十八、四十、四十一条第一款解除劳动合同及第四十四条第一、四、五项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支付二倍的经济补偿。(2)经济补偿金标准: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3)未按规定支付补偿金的法律责任:加付50%-100%的补偿金。(4)对策:用人单位优先考虑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也可采取变通方式,即促成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条件。 如:(1)尽量使劳动者主动提交辞职申请;(2)通过完善规章制度,尽可能发现劳动者出现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形;(3)提高绩效考核标准,使劳动者出现不胜任岗位的情形等 TheEnd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