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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4-29 14:25:20 发布

最新四章法的渊源形式和效力ppt课件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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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章法的渊源形式和效力ppt课件 本章重点:1.法的形式2.法的分类3.法的效力等级4.法的溯及力 (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系统化1、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系统化是指对已制定的有关规范性法律文件加以系统整理和归纳加工,使其完善化、科学化的活动。2、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系统化的意义。 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系统化的方法:法的清理指有权的国家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以一定方式,对一定范围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进行审查,确定它们或存或废或修改的专门活动。法的汇编是在法的清理的基础上,按一定顺序将各种法或有关法集中起来,加以系统编排,汇编成册。法的编纂又称法律编纂、法典编纂,指立法主体在法的清理和汇编的基础上,将现存同类法或同一部门法加以研究审查,从统一的原则出发,决定它们的存废,对它们加以修改、补充,最终形成集中、统一的系统的法。 第三节法的分类一、法的一般分类 (一)国内法和国际法分类标准:法的创制和适用范围(二)成文法和不成文法分类标准:法的创制方式和表现形式(三)根本法和普通法分类标准:法的地位、效力、内容、和制定程序(适用于成文宪法制国家) (四)一般法和特别法分类标准:法的适用范围(五)实体法和程序法分类标准:法的内容二、法的特殊分类(一)公法和私法适用于大陆法系国家(二)普通法和衡平法适用于普通法系国家1、普通法是英国在11世纪后由法官通过判决形式逐渐形成的适用于英格兰的一种判例法。2、衡平法是英国在14世纪后对普通法的修正和补充而出现的一种判例法。 第四节 法的效力 一、法的效力的概念1、(广义)指法的约束力和强制力,既包括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也包括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的效力。2、(狭义)仅指由国家制定和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效力,包括法的效力层次和效力范围。 二、法的效力层次1、法的效力层次指一个国家的各种法的形式中,由于其制定主体、程序、时间、适用范围等不同,因而形成的一个法的效力等级体系。2、影响法的效力层次的因素:(1)制定主体(2)适用范围(3)制定时间 3、法的效力层次的一般规则不同主体制定的法有不同的法的效力,等级高的主体制定的法,效力自然高于等级低的主体制定的法。含义:(1)宪法具有最高效力。(2)除宪法的效力统摄所有法的效力以外,上一级法的效力均高于下一级任何一种法的效力。 4、法的效力层次的特殊规则(1)特别法优于一般法(2)新法优于旧法(3)法律文本优于法律解释 三、法的效力范围法的效力范围是法对何种人、在何种空间范围、时间范围内有效,从而发挥法的约束力和强制力。法的效力范围包括:(一)法的对象效力范围1、法的对象效力范围的原则(1)属人原则(2)属地原则(3)保护原则(4)综合原则 2、我国实行综合原则,我国法律规定:(1)我国法对中国公民和中国组织的适用①中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中国领域内一律适用中国法。②中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对于在国外仍受中国法的保护并履行中国法定义务,同时也遵守所在国的法;当两国法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时,既要维护中国主权,又要尊重他国主权,按国际条约或惯例处理。 (2)我国法对外国人和无国籍人的适用①我国法律规定,对于在我国领域内的外国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也适用我国法律。②在中国领域外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对中国或中国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犯罪的,按中国刑法规定的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适用中国刑法规定,但按犯罪地的法不受处罚的除外。在民事和商事方面,中国法在中国领域外的适用问题,按中国法或国际私法有关冲突规范来办理。 (二)法的空间效力范围领域:(1)领陆(陆地表面、底土);(2)领水(内水、领海、底土);(3)领空(领陆、领水上空);(4)境外该国的船舶和航空器(拟制领土);(5)驻外使领馆(领土的延伸)。1、全国性法律的空间效力范围2、地区性法律的空间效力3、有的法律,不但在国内有效,在特定条件下其效力还可越出国境。4、国际条约和协定的空间效力范围 (三)法的时间效力范围1、法的时间效力范围指法何时生效,法何时终止生效及法律对其颁布实施前的事件和行为是否有溯及力的问题。2、法的生效时间3、法的终止效力4、法的溯及力(1)法的溯及力是指法律对其生效前的行为和事件可加以适用的效力。(2)法的溯及力原则 结束语谢谢大家聆听!!!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