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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4-29 14:30:24 发布

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系列讲座课件PPT-违反《城乡规划法》承担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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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链接:《党纪处分条例解释》2010年3月18日,中央纪委书记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了《解释》送审稿,5月7日《解释》正式印发。《解释》内容包括: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决策、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与矿业权审批出让、城乡规划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物资采购和资金安排使用管理等九个方面,三十九种具体行为表现形式,并明确了给予党纪处分所应适用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条款。同时,《解释》对党员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工程建设,虽然未谋取私利,但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或者未造成较大损失,但给本地区、本单位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行为,明确了党纪处分依据。 第十三章违反《城乡规划法》的法律责任对本部分的要求1、《城乡规划法》规定的法律责任主要内容2、违反《城乡规划法》应承担的责任 《城乡规划法》规定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哪些内容?法律责任按违法行为的性质不同可以分为三大类:民事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刑事法律责任。具体采取哪一种法律责任形式,应当根据调整违法行为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的性质、特点以及侵害的程度等多种因素来确定。 1.有关人民政府违反《城乡规划法》的行为及承担的法律责任2.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违反《城乡规划法》的行为及承担的法律责任3.相关行政部门违反4.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违反《城乡规划法》的行为及承担的法律责任5.行政相对方违反《城乡规划法》的行为及承担的法律责任6.乡村违法建设所应承担的 法律责任 1.有关人民政府违反《城乡规划法》的行为及承担的法律责任(1)依法应当编制城乡规划而未组织编制,或者未按法定程序编制、审批、修改城市规划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有关人民政府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2)委托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编制城乡规划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有关人民政府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1.有关人民政府违反《城乡规划法》的行为及承担的法律责任内蒙古清水河县是年财政收入只有3000万元的贫困县,居然在未经审批的情况下,启动耗资60多亿元的县城搬迁计划,折腾了10年后,终因资金链断裂放弃,荒唐的新城梦破灭后,留下一个占地庞大的“烂城”和地方政府的一屁股债,还有老县城的破旧不堪和人们内心的余悸。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政府凭借矿产资源红利,在康巴什大兴土木,新城虽然建成了,却鲜有人入住,设想中的繁华之都变成了“鬼城”。---摘自《“烂城”“鬼城”的“双城记”是如何上演的》请问对有关人民政府、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员应给予什么处分? 2.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违反《城乡规划法》的行为及承担的法律责任通报案例5起城建贿案1北京市海淀区政府区长周良洛(正厅级),在土地审批、房地产开发等过程中多次受贿1672万元。2浙江省交通厅厅长、党组书记赵詹奇(正厅级),在重大工程项目招标和建设等方面受贿560余万元、新加坡币1万元、美元7.6万元。3湖南省郴州市委书记李大伦(正厅级),在承揽建筑工程、采矿等方面受贿款物折合人民币1404万余元。4重庆市江北嘴中央商务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梁晓琦(正厅级),在房地产项目工程招投标等方面受贿款物折合人民币1500余万元。5云南省交通厅副厅长胡星(副厅级),在工程项目承建等方面为人牟利,受贿计人民币2905万元、港币1100万以及价值人民币24万余元的住房一套。   据新华社 2.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违反《城乡规划法》的行为及承担的法律责任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依据职权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1)未依法组织编制城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2)超越职权或者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核发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 2.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违反《城乡规划法》的行为及承担的法律责任(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核发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4)未依法对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予以公布的;(5)同意修改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前未采取听证会等形式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的;(6)发现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或者违反规划许可的规定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的行为,而不予查处或者接到举报后不依法处理的。 3.相关行政部门违反《城乡规划法》的行为及承担的法律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1)对未依法取得选址意见书的建设项目核发建设项目批准文件的;(2)未依法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确定规划条件或者改变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依法确定的规划条件的;(3)对未依法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单位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 4.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违反《城乡规划法》的行为及承担的法律责任(1)城乡规划编制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合同约定的规划编制费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由原发证机关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承揽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的;2)违反国家有关标准编制城乡规划的。 4.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违反《城乡规划法》的行为及承担的法律责任(2)未依法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依照前款规定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资质证书,依照前款规定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4)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取得资质证书后,不再符合相应的资质条件的,由原发证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5.行政相对方违反《城乡规划法》的行为及承担的法律责任(1)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5%以上10%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10%以下的罚款。 5.行政相对方违反《城乡规划法》的行为及承担的法律责任(2)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1倍以下的罚款:1)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2)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3)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3)建设单位未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报;逾期不补报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6.乡村违法建设所应承担的 法律责任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7.对违法建设的强制执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8、违反《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应承担的 刑事法律责任违反《城乡规划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流程图 道路交通工程规划管理程序图 市政管线工程规划管理程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