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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4-29 14:42:59 发布

陕西省增值税汇总管理分支机构变动备案事项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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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增值税汇总管理分支机构变动备案事项登记表总机构名称 总机构纳税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序号分支机构名称备案事项1   2   3    4    总机构所在地市级主管部门初审意见财政部门:国税部门:          (盖章)(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登记确认机关意见省财政厅:省国税局:       (盖章)(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说明:1.总分支机构实行增值税汇总管理的纳税人,分支机构发生增加、减少、变更时,应填写此表。2.“备案事项”栏根据需要选填“增加”“变更”或“减少”。属于变更的应注明变更内容。3.省内跨市总分支机构按照“总机构统一缴纳”或者“预征不清算”方式汇总缴纳增值税,分支机构发生变动的,分支机构所在地市级财政及国税部门应分别出具明确意思表示的意见。4.按照“预征后清算”或“按销售额比例分配”方式汇总纳税的,总、分机构所在地市级财政部门不需要签署意见。5.本表一式五份,纳税人、总机构所在地财政和国税部门、省财政厅、省国税局分别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