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8.00 KB
  • 2022-04-29 14:29:39 发布

律师事务所设立申请登记表

  • 5页
  • 当前文档由用户上传发布,收益归属用户
  1.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内容提供方所有。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可选择认领,认领后既往收益都归您。
  3. 3、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和数量令人满意,可能有诸多瑕疵,付费之前,请仔细先通过免费阅读内容等途径辨别内容交易风险。如存在严重挂羊头卖狗肉之情形,可联系本站下载客服投诉处理。
  4. 文档侵权举报电话:19940600175。
'律师事务所设立申请登记表律师事务所名称申请人 受理申请机关 受理申请日期 云南省司法厅制5 填表说明一、本表及表中应当由申请人填写的内容,由申请人按照样表格式打印。但是,应当由个人签名或者国家机关签署意见的项目,应当用黑、蓝色钢笔或者毛笔手写。二、本表封面上的“律师事务所名称”栏目,应当填写经核准的律师事务所名称;“申请人”栏目,可以填写一名申请人代表(如“XXX等”),申请设立国资所的填写负责筹建的县级司法局全称;“受理申请机关”和“受理申请日期”栏目,由受理申请机关承办人填写,其中受理申请日期应当填写经查验申请材料后决定受理的时间。三、《申请书》中第一横线处应当填写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所在地的州市行政区划名称;第二、第三横线处应当填写律师事务所拟采用的组织形式;第四横线处应当填写经司法部检索核准的律师事务所的名称;“申请人签名”,应当由全部设立人各自签署;申请设立国资所的,由负责筹建的县级司法局盖章、局长签名。四、《律师事务所基本情况》中的栏目,应当如实填报,没有填“无”,不得空白;律师事务所名称应当填写全称;“执业年限”从初次领取律师执业证当月起算,每满十二个月计算为一年,但是中断执业的时间除外。五、“受理申请机关审查意见”由受理申请机关填写,受理申请机关应当按照规定要求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作出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如发现申请人弄虚作假、谎报、伪造学历和经历的,应取注明。六、表中栏目填写不开时,可以增加或者扩展有关栏目,也可以加页,但是应当保持每页表格规范齐整。5 申请书市(州)司法局:申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的律师事务所设立人条件,现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名称已经司法部检索,核准名称为:律师事务所。现将律师事务所设立许可申请材料报送你局,请予审查。郑重声明:申请人已知悉设立律师事务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内容,谨此承诺所提供材料具有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承诺本人专职从事律师业务,无其他职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申请人签名:(负责人):(设立人2):(设立人3):年月日5 律师事务所基本情况名称中文名称英文名称住所详细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E-mail组织形式设立资产万元拟任负责人人选主管司法行政机关设立人姓名申请前执业机构执业证号执业年限申请前三年内是否受过停止执业处罚受理申请机关(州、市司法局)审查意见:                (盖章)年月日省司法厅审核意见:                (盖章)年月日批准文号发证日期执业许可证号发证日期5 律师事务所设立人(合伙人)基本情况姓名性 别出生年月照片(二寸免冠正面彩色)党派民族学历学位家庭住址邮编电话居民身份证号码律师资格证号户籍所在地资格证书类别资格证书编号初次领取律师执业证书时间原执业机构执业证类别执业证号申请设立执业机构组织形式执业经历何时因何事由受过何种行政处罚是否具有《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所列情形本人已知悉律师事务所设立许可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内容,谨此承诺本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全部真实、合法,如有虚假,由申请人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填表人签名:年月日原执业机构所在地州市司法局审查意见:(盖章)年月日备注:《律师事务所设立人(合伙人)登记表》中的栏目,应当由申请设立人本人如实填报,没有填“无”,不得空白。注:1、此表由设立人本人填写,没有填“无”,不得空白;2、设立人简历、身份证明、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和档案存放证明等材料请依序附后。3、如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每名合伙人应各填写一张。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