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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4-29 14:20:28 发布

员工岗前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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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洲坝集团公司 职业病防治知识讲座 尘肺的危害: 2001年10月27日,九届全国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职业病防治法》,2002年5月1日实施。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1年12月3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国家主席胡锦涛于当日签署第52号主席令予以公布实施。修改后的《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明确了用人单位的主体责任和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首次从法律上明确了安监部门的执法主体地位。 质安环部门人力资源部门卫生部门工会集团公司职业病防治管理体系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建设项目危害现场管理员工体检组织健康档案管理卫生技术服务监督协调维权 职业病的概念:《职业病防治法》指出,广义的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对其中某些危害性较大,诊断标准明确,结合国情,由政府有关部门审定公布的职业病,称为狭义的职业病,或称法定(规定)职业病。什么是职业禁忌证?是指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病理状态。 职业健康监护的概念是以预防为目的,根据劳动者的职业接触史,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医学健康检查和健康相关资料的收集,连续性地监测劳动者的健康状况,分析劳动者健康变化与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关系,并及时地将健康检查和资料分析结果报告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以便及时采取干预措施,保护劳动者健康。职业健康监护主要包括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等内容。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离岗后医学随访以及应急健康检查。 (一)职业病的特点特点:1、有明确的病因,且不同毒物或有害物质对靶器官有其选择性损害。2、有特定的发病范围,具有发病的群体性与突发性。3、发病与否与个体因素有关。4、治疗大多是对症的,较少有特效方法。5、预防发病关键在于全面执行三级预防。 (二)职业病目录(十大类、115种)1、尘肺(13种)2、职业性放射性疾病(11种)3、职业中毒(56种)4、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5种)5、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3种)6、职业性皮肤病(8种)7、职业性眼病(3种)8、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3种)9、职业性肿瘤(8种)10、其他职业病(5种) (三)职业健康体检的重要性职业健康体检的重要性:1、为职业病的诊断提供依据;2、为发现职业病早期病变,及时调离有害工作岗位提供依据;3、为发现员工上岗前及上岗后是否有职业禁忌症,是否需要调离现工作岗位提供依据;4、建立健全职业健康体检档案,在解决职业病鉴定的纠纷中为企业及员工提供依据。 (四)集团公司职业病防治有关情况主要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职业病分布情况:1、粉尘作业及尘肺病2、有毒作业及职业中毒:含苯化合物、三硝基甲苯、铅、氯、氨、汽油、黄磷、有机磷农药、电焊烟尘3、噪声作业及噪声性耳聋4、振动作业及局部振动病5、放射作业及放射性疾病。 集团公司职业病发病情况截止目前,职业病累计诊断170人:其中尘肺124人、慢性职业中毒13人、其他职业病33人。目前,集团公司仍有职业病69人,其中尘肺病28人;局部振动病20人;职业性三硝基甲苯白内障5例;职业性三硝基甲苯中毒3例;职业性慢性苯中毒3例;慢性苯中毒2例;职业性接触性皮炎3例;慢性放射病2例;急性减压病、职业性白内障、职业性耳聋各1例。近5年来,除已退休职工新增3例职业病外,已连续多年没有新增职业病病例。2015年葛洲坝集团公司职业病病人名单.doc (五)职业健康监护的法律依据及特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省卫生厅关于贯彻实施〈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的通知》《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规定》 特点:1、健康检查的内容、周期、项目的改变。将离岗时、应急时的健康检查明确列为职业健康检查的内容;并对健康检查的周期进行了调整,加大了检查频度;对检查项目作了更加细致的规定。2、明确了用人单位的责任、义务。规定凡从事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用人单位,均应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保证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落实,并按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为劳动者建立健康监护档案。3、强调了报告制度。 特点:4、强调了劳动者的权益。劳动者享有职业健康检查的权利;规定了职业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有权知晓体检结果及健康损害情况;享有申请职业病诊断的权利;有权查阅、复印其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5、明确了法律责任,使执法更具操作性。对用人单位和体检机构违反有关条款的行为作出了警告、限期治理、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处罚规定,最高罚款额度为30万元。对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职业健康监护目的1、早期发现职业病、职业健康损害和职业禁忌证;2、跟踪观察职业病及职业健康损害的发生、发展规律及分布情况;3、评价职业健康损害与作业环境中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关系及危害程度;4、识别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和高危人群;5、进行目标干预,包括改善作业环境条件,改革生产工艺,采用有效的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对职业病患者及疑似职业病和有职业禁忌人员的处理与安置等;6、评价预防和干预措施的效果;7、为制定或修订卫生政策和职业病防治对策服务。 (七)责任和义务1、用人单位的责任和义务(1)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监护是用人单位的职责。用人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生产劳动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建立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保证劳动者能够得到与其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相应的健康监护。(2)用人单位要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由专人负责管理,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要确保医学资料的机密和维护劳动者的职业健康隐私权、保密权。 (3)用人单位应保证从事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能按时参加安排的职业健康检查,劳动者接受健康检查的时间应视为正常出勤。(4)用人单位应安排即将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健康检查,但应保证其就业机会的公正性。(5)用人单位应根据企业文化理念和企业经营情况,鼓励制订比本规范更高的健康监护实施细则,以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特别是人力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2、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有获得职业健康检查的权力,并有权了解本人健康检查结果。(2)劳动者有权了解所从事的工作对他们的健康可能产生的影响和危害。劳动者或其代表有权参与用人单位建立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和制订健康监护实施细则的决策过程。劳动者代表和工会组织也应与职业卫生专业人员合作,为预防职业病、促进劳动者健康发挥应有的作用。(3)劳动者应学习和了解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应掌握作业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及时报告。 (4)劳动者应参加遵照本规范指导原则、由用人单位安排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在其实施过程中与职业卫生专业人员和用人单位合作。如果该健康检查项目不是国家法律法规制定的强制性进行的项目,劳动者参加应本着自愿的原则。(5)劳动者有权对用人单位违反职业健康监护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投诉。(6)劳动者若不同意职业健康检查的结论,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投诉。 (八)职业健康监护的内容职业健康监护包括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等内容。1、职业性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的健康检查。 (1)上岗前健康检查指对准备从事某种有害作业的人员进行的健康检查。要求用人单位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筛选职业禁忌证,保证不安排他们从事所禁忌的作业。下列人员应进行上岗前健康检查:(1)拟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新录用人员,包括转岗到该种作业岗位的人员。(2)拟从事有特殊健康要求作业的人员,如高处作业、电工作业、驾驶作业等。 (2)在岗期间定期健康检查是按一定时间间隔对有害作业工人的健康状况进行常规检查。要求用人单位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在岗期间定期的职业健康检查,发现职业禁忌证者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的损害的,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劳动者,应当按照体检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复查和医学观察。 (3)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前,或者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的,应对劳动者进行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要求用人单位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对未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4)应急的职业健康检查用人单位对遭受或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应当及时组织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提问:职业健康体检哪一个环节最重要?上岗前、在岗中、离岗时还是应急体检? 职业健康检查的项目及周期在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的健康检查时,检查内容及周期应根据《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的要求执行,对于工作接触危害因素特别严重者,其检查周期可缩短,还可随时进行连续复查。离岗时和应急时的健康检查内容则按在岗期间检查项目进行。 2、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做到一人一档,内容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 (九)职业健康检查的工作程序1、体检计划每年年初,用人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劳动者从事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向集团公司城管局医卫部提交体检计划,内容为:受检人员名单、所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种类、体检机构等。医卫部汇总后,以集团公司年度体检计划下达。 2、健康检查用人单位应组织员工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从事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及离岗时的健康检查,检查内容及周期参照《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的要求。 3、健康检查后的有关事项(1)体检结果体检机构自体检工作结束之日起30日内,将体检结果书面告知用人单位,发现健康损害和需要复查的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还应告知劳动者本人。(2)报告制度用人单位在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及时向城管局医卫部、集团公司职防所报告收到体检结果后将职业禁忌人员、职业相关健康损害劳动者的调离安置情况报告城管局医卫部、集团公司职防所 (3)用人单位体检过程中的责任如实告知:用人单位应及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安排复查及医疗观察: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劳动者及疑似职业病病人,应按体检机构要求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岗位调离:发现职业禁忌或者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申请职业病诊断: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安排对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并按诊断机构的要求如实提供必要的资料。 (9)注意高温 机船公司的现场标识 结束语职业健康工作的实质内涵:防控物理、化学、生物等因素造成的工作过程中的健康伤害的“四位一体”的措施。工程措施:工程技术措施。个体防护:防控职业危害的最后一道防线。精细管理:落实责任,制度管理。健康监护:以体检为核心的防控手段。 煤工尘肺标本 砷中毒会引起皮肤癌 我们共同努力!最后祝愿大家:人人关注职业健康,提高自我防护意识,真正做到体面地劳动、健康地生活! ThankY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