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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斗门区反恐防暴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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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斗门区医疗卫生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年)(征求意见稿)珠海市斗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目录前言1一、指导思想2二、现状分析2(一)社会经济发展情况3(二)医疗卫生情况4三、存在问题9(一)服务体系不完善9(二)资源总量不足、配置不均衡9(三)区域医疗特色和优势不突出10(四)卫生投入需进一步加大11四、规划原则11(一)统一规划、适度超前11(二)统筹兼顾、公平可及11(三)科学布局,均衡配置12(四)中西医并重,共同发展12五、总体布局12(一)主要指标12(二)总体要求14六、医疗机构设置15(一)公立医院16(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9(三)社会办医院21(四)第三方医学服务机构23(五)门诊部和诊所23(六)单位内部设置的医务室、卫生所和卫生保健所23七、人力资源配置24八、组织实施25(一)加强组织领导25 (二)落实各级责任25(三)加强分工协作25(四)规范规划编制26(五)严格规划实施26(六)强化监督评价27 前言为切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增强人民健康保障,推进卫生强区和健康斗门建设,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努力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根据《“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14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16-2020年)的通知》(国卫医发〔2016〕38号)、《国家卫计委关于印发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卫医发〔2016〕21号)、《“健康广东2030”规划纲要》、《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卫生强省的决定》、《广东省卫生与健康“十三五”规划》、《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粤府函〔2016〕128号)、《关于印发广东省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粤府办〔2016〕70号〕、《关于印发2016年广东省妇幼健康服务机构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卫办函〔2016〕299号)、《“健康珠海2030”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珠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共珠海市委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卫生强市的决定》、《珠海市卫生与健康“十三五”规划(征求意见稿)》、《珠海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年)》(珠卫计〔2016〕445号)、27 《珠海市斗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中共斗门区委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卫生强区的决定》(珠斗字〔2016〕4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实现习近平总书记对关于“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批示精神上体现特区担当,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核心,以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为出发点,立足基层,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为动力,围绕“健康生态、健康生活、健康保障”三大体系,坚定不移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立足卫生强区建设,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构建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布局合理、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富有效率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全面推动城乡医疗卫生均衡发展,建设卫生强区,打造珠海西部生态新区健康核心,加快打造成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示范基地、粤港澳休闲旅游目的地、滨江田园生态新城,提供坚强的健康保障。二、现状分析27 “十二五”以来,我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积极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改革和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基本形成了布局逐步合理、层次逐步清楚、功能逐步到位、分工逐步明确的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2016年,区委、区政府作出建设卫生强区、打造健康斗门的重大战略部署,卫生与健康工作逐步由以疾病诊疗为中心向以健康服务为中心转变,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发展面临新的历史任务。(一)社会经济发展情况斗门区位于珠江三角洲西南端,地处珠海、中山、江门三市交汇处。1965年7月由中山、新会划出部分镇村建县,1983年7月归属珠海市管辖,2001年4月撤县建区。现全区面积674.8平方千米,辖井岸、白蕉、斗门、乾务、莲洲5个镇和白藤街道,有101个行政村、25个社区居委会。斗门现有富山工业园、新青科技工业园、珠海国家农业科技园“三大园区”和惠普智慧产业园、应急装备产业园、滨海医药港、环保产业园等“四大园中园”,形成以中国中车珠海基地、玉柴船动为龙头的先进装备制造业,以世界500强企业伟创力集团、方正科技为龙头的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以格力电器为龙头的节能环保智能家电产业,以运泰利自动化、光宇电池为龙头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以海大集团为龙头的特色生态农业等“五大产业集群”。“十二五”期间,27 2015年地区生产总值287.39亿元,是2010年的1.8倍;人均生产总值6.5万元,是2010年的1.6倍。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92亿元、支出34.85亿元,年均分别增长11.5%和17%。两税税收总额53.23亿元,是2010年的1.7倍。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5万元,是2010年的1.4倍;其中,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5万元,比2010年翻一番。我区人口稳步发展,2015年末全区常住人口达42.84万人(计生服务人口为42.92万人)。比“十一五”期末增加1.25万人,年均增长6.01‰,其中0-14岁106447人,占24.85%,65岁以上人口数是34306人,占8.01%,常住人口已达老龄化社会标准。2015年全区常住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分别为11.61‰和5.64‰。(二)医疗卫生情况1.居民健康水平“十二五”期间,全区居民健康水平稳步提升。2015年全区常住人口住院分娩率为100%,婴儿死亡率为11.53‰,较2014年增加8.24‰,明显高于全市平均水平(1.86‰),孕产妇死亡率0/10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3.32‰,较2014年下降4.27‰,但仍高于全市平均水平(2.61‰)。2015年全区无甲类传染病报告,乙类法定传染病报告发病率303.62/10万,略低于全市平均水平(373.28/10万)。2.医疗服务情况“十二五”期间,影响我区居民健康和威胁社会公共安全的主要疾病仍是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心脏病是死亡原因首位。2015年全区死亡原因前十位是:心脏病、恶性肿瘤、脑血管病、呼吸系统疾病、伤害、消化系统疾病、其他疾病、泌尿生殖系统疾病、传染病和寄生虫病、内分泌,营养和代谢疾病。全区户籍人口27 心脏病死亡人数488人,死亡率139.14/10万,恶性肿瘤死亡人数460人,死亡率为131.16/10万。2015年全区总诊疗315.42万人次,比2010年增加23.50%,年均增长率4.70%。其中医院93.11万人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99.12万人次,专业公共卫生机构23.19万人次。民营医疗机构诊疗59.16万人次,占全区总诊疗量的18.75%。2015年全区出院50700人次,比2010年增加65.46%,年均增长率为13.10%。其中,医院47641人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313人次,专业公共卫生机构746人次。斗门区医疗服务情况见表1。表12015年珠海市斗门区医疗服务情况表(单位:人次)医疗机构类别门诊情况住院情况2015年2010年2015年2010年总计315188725042495074330713医院9287917382054768426119综合医院6895196298363753722286中医院21045310762293753819妇科医院2455305220精神病医院426674725014卫生院79660745724323134594妇幼保健院171197640767460其他12552921244725003.医疗资源配置情况(1)医疗机构总数略有减少“十二五”27 期间,全区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机构建设,设置白藤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完成农村卫生服务中心(站)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规范并清理村卫生室、诊所等医疗卫生机构,增加两所民营医院(珠海方华医院、珠海凤凰妇科医院)。已完成并投入使用或即将投入使用的重点基建项目有:遵义医学院第五附属(珠海)医院新院、区侨立中医院旭日安康楼及住院楼、斗门镇中心卫生院新综合楼。区侨立中医院综合楼扩建项目已开工。我区95所农村卫生服务中心(站)建成后,根据“一村一站”原则,于2015年3月对部分村卫生站进行清理,至2015年末,全区共批准设置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96所(不包括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较2010年末减少11所。批准设置的机构中(含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按所有制划分,公立142所,占72.45%,民营54所,占27.55%。全区共设置医院6所,其中公立2所(遵义医学院第五附属(珠海)医院、市第二中医院),民营4所(珠海方华医院、珠海同和医院、珠海凤凰妇科医院、珠海慈爱康复医院);全区共设置专业公共卫生机构9所,其中专科疾病防治站1所、妇幼保健院1所、卫生监督所1所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6所。全区共设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81所,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所、社区卫生服务站6所(公办2所、民营4所)、卫生院5所、农村卫生服务中心(站)95所。全区医疗卫生机构情况见表2。表22015年珠海市斗门区医疗卫生机构数量情况机构分类2015年2010年机构数(所)比例%机构数(所)比例%总计196100.00201100.00医院63.0641.99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5100.00社区卫生服务站63.0652.49农村卫生服务中心9347.4500.00村卫生站157.6512059.70卫生院52.5552.49门诊部189.18136.47诊所3517.864019.90医务室84.08115.47妇幼保健院(所、站)10.5110.50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10.5110.5027 卫生监督所10.5110.50计生生育服务机构63.06未合并未合并(2)医疗床位总数显著上升“十二五”期间,全区医疗床位数持续增加,较“十一五”期间编制床位数增加1150张,实际床位数增加808张,年均增长18.62%,与全市比较,增加明显(全市开放医疗床位总数增加1989张,年均增长5.39%)。2015年,全区实有床位1676张,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由2010年的2.09张增加至3.91张,其中:医院(含专业公共卫生机构)1483张,卫生院193张。全区编制床位数2073张,按所有制划分,公立1723张,民营350张;按类别分,医院1790张,卫生院233张,专业公共卫生机构50张。2015年全区出院患者平均住院日为7.61天,其中医院为7.71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6.30天、专业公共卫生机构5.54天。全区平均床位使用率为65.28%,其中医院为71.9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21.90%、专业公共卫生机构27.96%。三级医院床位使用率为72.89%,二级中医综合医院床位使用率为85.12%,营利性妇科医院床位使用率为10.27%,精神病医院床位使用率为98.44%。全区病床年周转31次。与全市相比较,病床使用率及病床周转次数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73.13%、35.03次)。全区医疗床位情况见表3。表3珠海市斗门区医疗床位数量情况汇总表医疗机构类别编制床位数(张)实际床位数(张)床位使用率(%)病床周转次数平均住院日(日)2015年2010年2015年2010年2015年2010年2015年2010年2015年2010年总计2073923167686865.2867.5331357.616.99医院1790690143368571.9278.2033.24387.717.45综合医院1410599107349568.5185.6236457.026.88中医院24010024010085.1271.4341387.546.9427 妇科医院50030010.2701702.080精神病医院9090909098.4444.9930.16129.4150.8卫生院23323319318321.9029.0913246.304.4妇幼保健院50050027.9601905.540(3)卫生技术人力有所增加“十二五”期间全区卫生技术人员有所增加,卫生技术人员学历、职称水平不断提高。2015年末全区卫生技术人员2399人,比2010年末增加623人,年均增长7.02%。其中:执业(助理)医师869人,注册护士1104人。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为2.03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为2.58人,低于市平均水平(分别为3.33人,3.84人)。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数为360人,比2010年末减少38人,年均减少1.91%。全区有高级职称121人,中级职称404人,初级1625人;博士3人,硕士66人,学士511人;研究生以上71人,本科673人,大专687人。我区卫生技术人员学位学历及职称情况见表4。2015年医师人均全年担负诊疗人次为3724人次,高于全市平均水平2407.6人次,而医师人均全年担负住院床日为456日,低于全市平均水平692.5床日。表4珠海市斗门区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情况表(单位:人)医疗机构类别合计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其他2015年2010年2015年2010年2015年2010年2015年2010年总计239917768697181104680426378医院1376806434292700346242168综合医院1094657346240580284168133中医院227138714893575733妇科医院2208010040精神病医院33119417572卫生院3603981331581561697171妇幼保健院10043351536112917其他56352926725321215484122(4)卫生总资产显著增加“十二五”27 期间,全区医疗卫生机构总资产增加8.44亿元,年均增长55.41%。2015年末全区医疗卫生机构总资产为11.49亿元,固定资产3.42亿元,其中民营医疗机构总资产为0.44亿元,占3.83%,固定资产0.27亿元,占7.89%。万元以上设备1606台,总价值33064万元,其中,100万元以上49台。(5)财政支持力度显著加大2015年全区医疗卫生支出3.44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9.87%,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市医疗卫生支出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5.30%)。三、存在问题(一)服务体系不完善医疗服务体系中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层次不清晰、功能不健全,分级诊疗秩序未形成。公共卫生机构、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尚需进一步健全、信息资源联通共享尚需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体系需进一步完善。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床位使用率低于市区平均水平,医疗资源使用效率还要进一步提升,人才、设备配备需进一步加强。区级医院定位不清,服务能力不高。慢性病已成为主要疾病负担,防治能力需进一步提高,特别是精神疾病方面救治救助能力仍需加强。传染病依然威胁着居民健康和社会安全,艾滋病等传染病发病率有上升的趋势,新型突发传染病和输入性传染病不断出现,疾控预防控制机制需进一步完善。随着人口增长,社会老龄化加速,推动医养结合,探索老年人快乐生活、健康养老、有效医疗的模式迫在眉睫。(二)医疗卫生资源紧缺、配置不平衡。27 全区卫生资源配置于东部地区差距较大,全市66.7%的医院、68.5%的床位、75.4%的卫生技术人员以及大部分大型医疗设备集中在东部地区,随着“二孩”政策开放,妇女和儿童医疗需求加大,医疗卫生资源总量不足的问题日益突显,不能完全满足居民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区镇(街)医疗卫生机构不平衡,综合与专科不平衡,全区85.50%的床位、57.36%的卫生技术人员以及大部分大型医疗设备集中在区级医院。“十二五”期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占总数比例由21.08%下降至7.20%,镇级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卫生技术人员占总数比例由24.94%下降至17.55%。随着分级诊疗秩序的逐步形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资源不足的问题将进一步加剧。全区精神卫生、老年病、康复护理、儿童妇产等专科机构发展滞后。社会办医疗机构规模偏小、亟待向高水平、规模化方向发展,没有社会资本举办高端专科医院。(三)区域医疗特色和优势不突出。医疗卫生总体水平不高,整体竞争力不强,主要表现在高层次人才不足,学科水平不高,医学创新的能力非常薄弱。遵医五院正在创建三甲医院,市第二中医院正在创建二甲中医医院,区妇幼保健院业务用房为临时性租赁用房。个别学科医生缺乏、专业技术水平不突出,领军型高层次人次缺乏,学科特色和优势未形成,具有影响力的品牌学科少,对周边和港澳地区的辐射能力弱。全科医生等实用型人才缺乏,待遇较低。卫生发展模式仍然重治疗轻预防,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薄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运行体制机制不完善,缺乏活力和主观能动性,基层服务整体能力较弱。公共卫生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区级公共卫生服务管理职能有待强化。27 (四)卫生投入需进一步加大卫生投入需进一步加大,医疗服务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支出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比重仍要提高,财政投入机制、医务人员薪酬制度、医疗服务价格机制和医疗保险支付制度需进一步健全完善。四、规划原则(一)统一规划、适度超前统一规划,将医疗卫生机构设置规划纳入城市整体规划,强化规划对全区医疗卫生机构设置的指导作用。坚持以居民健康需求和解决群众主要健康问题为导向,以调整布局结构、提升能级为主线,着眼长远、适度超前,合理确定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数量、规模和布局,构建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城市定位相匹配的、满足居民健康需要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注重强化政府责任与市场机制相结合,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发挥市场在医疗资源配置中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竞争激励机制作用,持续改善管理和服务,构建公私互补、多元发展的医疗格局。以开放增活力,在面向港澳、服务珠西、主动融入全球健康中拓展发展空间、提升发展水平。(二)统筹兼顾、公平可及坚持健康的公平正义,强化政府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中的责任,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放在首位,以保障人民健康为中心,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构建可持续发展的卫生计生服务体系,以“强基层、补短板”为重点,推动医疗资源向基层倾斜。优先保障27 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综合考虑服务半径、人口数量、交通便利程度、人群健康需求等因素,实现全区医疗卫生服务公平可及,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坚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优先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和普及性,维护市民健康权益,促进健康公平,使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三)科学布局,均衡配置结合珠海市建设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的发展战略,构建覆盖城乡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新格局,强化工作重心下移、资源下沉,从改善健康公平和均等出发,科学配置卫生资源,优化资源结构,统筹中医、西医、社区康复、公共卫生四大体系协调发展,注重预防、治疗、康复结合。鼓励发展儿童、妇产、老年、康复等机构,推进医养结合,明确和落实各类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和任务,着力解决卫生资源总量不足和分布不均等问题,增强卫生事业发展的整体性和均衡性。以政府为主导,兼顾公立和民营医疗机构协同发展,满足居民多元化、多层次的健康需求。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卫生公平性和均等化,实现卫生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实现城乡、区域之间卫生事业的统筹协调发展。(四)中西医并重,共同发展中西医并重,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疾病预防控制、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慢性病防治和康复领域的作用,促进中西医共同发展。在切实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的基础上,鼓励多元投资,加快市场培育,充分激发并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中医药健康服务需求,推动构建具有示范引领作用、地域特色突出的中医药健康服务体系。加强国医(堂)馆建设。五、总体布局(一)主要指标27 根据国家卫计委《关于印发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卫医发〔2016〕21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粤府函〔2016〕128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粤府办〔2016〕70号〕和《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广东省妇幼健康服务机构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卫办函〔2016〕299号),确定2020年全区医疗卫生机构病床设置标准为每千常住人口6.50张,其中医院5.50张(公立医院3.70张,社会办医1.80张,其中,中医类不低于0.55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00张。儿科床位总数达每千名儿童2.20张。产科床位总数达每千常住人口0.49张。公立专科医院床位数不低于公立医院总床位数的15%。全区精神科编制内床位数达到每10万人口不低于28张。社会办医疗机构总床位数和诊疗服务量均达到总量30%。2020年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资源要素配置主要指标见表5。表52020年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资源要素配置主要指标主 要 指 标斗门区目标珠海市目标广东省目标全国目标指标性质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张)6.56.566指导性  医院5.55.55.14.8指导性     公立医院3.73.73.63.3指导性      其中:省办及以上医院00.20.60.45指导性         市办医院1.41.710.9指导性         县办医院(区办)1.81.31.81.8指导性         其他公立医院0.50.50.20.15指导性     社会办医院1.81.81.51.5指导性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10.91.2指导性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332.82.5指导性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人)3.753.753.53.14指导性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人)1110.83指导性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人)3332约束性医护比1∶1.251∶1.251∶1.251∶1.25指导性市办及以上医院床护比1∶0.61∶0.61∶0.61∶0.6指导性27 注:省办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举办;市办包括地级市、地区、州、盟举办;县办包括县、县级市、市辖区、旗举办,下同。(二)总体要求斗门区作为全市医疗资源发展区之一,重点在机构建设和补充,预留发展空间,分步分期建设。通过合理规划设置高水平的三级医院、区级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完善区级医院功能,加强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农村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促进社会办医,优化多元办医格局,建立居民15分钟健康圈。建立分工明确、功能互补、资源合理、密切协作的医疗卫生体系和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就医新秩序。1.完善城乡医疗服务体系完善以三级综合医院为龙头,专科医院为补充,以镇(街)卫生院(中心)和农村卫生服务中心(站)为网底的医疗卫生保健体系,推进镇(街)村(居)一体化,构建有序的分级诊疗模式。2.发展慢性病医疗机构积极支持斗门区精神卫生中心及珠海慈爱康复医院的建设发展,加快精神卫生、康复护理、慢病防治等医疗卫生机构发展。鼓励二级医院承担慢性病诊疗和医养结合服务功能。加强医院和慢病医疗机构、医养结合机构合作联动,建立完善的分工协作机构。3.健全医疗急救网络按现有模式规划每3平方公里设置一个急救分站。4.完善采供血机构配合市中心血站完善采供血机构。5.整合妇幼健康服务机构27 优化妇幼保健资源,完成妇幼保健和计生技术服务资源融合,推动健康城市建设。健全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完善妇幼健康服务网络,扩建区妇幼健康服务机构。6.健全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理顺市、区疾病防控工作体制,强化对全区疾病预防控制的技术指导和管理。强化镇卫生院(中心)、农村卫生服务中心(站)的疾病预防控制职能。7.完善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健全卫生监督机构,整合监督执法力量和资源。完善监督执法机制,健全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体系,进一步落实卫生监督协管制度。8.建立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服务体系加强市第二中医院建设。加强二级以上综合和妇幼保健院中医科室建设,提升基层医疗机构中医服务水平。六、医疗机构设置根据2015年《国务院关于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国函〔2015〕11号),2020年珠海常住总人口预计为270万人,按300万常住人口指导规划,香洲区168万人,斗门区81万人,金湾区51万人。2020年全区总床位要达到5958张,按类别分:医院5408张(公立3950张,民营1458张),基层810张。全区中医床位不少于495张,专科医院床位不少于500张,儿科床位达317张,产科床位达441张。2020年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床位配置情况见表6,2020年全区专科床位配置表见表7。表62020年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床位配置表(单位:张)公立医院社会办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计2015年2020年缺口2015年2020年缺口2015年2020年缺口2015年2020年缺口27 全市88561110022443076540023245843000241612516195006984斗门区14903950246035014581108233810577207352653192表72020年全区专科床位配置表(单位:张)2015年2020年缺口专科医院床位50500450中医床位240495255产科床位278441163儿科床位182317135(一)公立医院加强全区公立医院统筹规划,明确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功能定位。“十三五”期间,全区设立市办综合医院1家(市西部医疗中心)。原则上不新增区级综合医院,将遵医五院建设成为高水平研究型教学临床医院,完成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创建,大力加强重点加强骨科、神经内科、呼吸、急诊科等重点专科建设,区域辐射能力明显提升,综合实力进入全省同类医院前列。适度扩大市第二中医院规模,增加床位,打造成珠中江区域品牌医院。完善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完成区妇幼保健院异地新建。进一步加强儿、产科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保留区妇幼保健院井岸院区妇女儿童医疗服务功能。加强对公立专科医院的布局调整,各级医院进一步完善科室设置和建设。全面提升区级医院服务能力,满足区域医疗卫生需求。加强老年人医疗卫生服务,推进医养结合。鼓励区级医疗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设置一定比例的医养结合床位,开设老年病科、康复科、临终关怀科,完成遵医五院旧院区医养结合项目建设。加强中医药服务建设,并强化对基层的中医药指导和培训职能,市第二中医院设置“治未病”科。1.市办综合医院(含中医类医院)27 标准:按照每100万—200万人口设置1—2个市办综合性医院(含中医类医院),服务半径一般为50公里左右。地广人稀的地区人口规模可以适当放宽。(1)西部医疗中心功能:提供急危重症、疑难病症诊治,提供代表本区域高水平的综合性或中医医疗服务,接受下级医院转诊,具备应对公共突发事件,接受卫生行政部门派遣紧急医疗队的能力。承担卫生计生行政和社区服务部门交办的预防、保健和主要慢性非传染病(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等)的临床流行病学调查和防治工作。设置:2020年,按1000张床位建设,首期开放500张。2.区办综合医院(含中医类医院)原则上不新增区级综合医院。鼓励区级医疗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设置一定比例的医养结合床位,开设老年病科、康复科、临终关怀科。区办综合医院床位规划情况见表8。标准:原则上每区设置1所区级综合医院,床位以500张左右为宜,人口超过50万的可以适当增加。床位达每千常住人口1.2张。(1)遵医五院功能:承担辖区内居民常见病和多发病诊治、急危重症抢救、疑难病例转诊、基层业务指导、基层人员培训、公共卫生和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等工作,是区级政府向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载体。设置:至2020年,床位保留至1000张。27 (2)市第二中医院功能:承担辖区内居民常见病和多发病诊治、急危重症抢救、疑难病例转诊、中医药基层业务指导、基层人员中医药培训、公共卫生和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等工作,是区级政府向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载体。设置:到2020年,市第二中医院增加床位360张。表8区办综合医院床位规划一览表(单位:张)序号机构名称2015年床位2020年规划床位备注1遵医五院(斗门区人民医院)12001000保留2市第二中医院240600扩建合计144016003.专科医院(含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标准:专科医院总床位数不低于公立医院总床位数15%,每千常住人口人床位数达0.8张。(1)斗门区妇幼保健院功能:负责妇女、儿童等专科疾病的诊治,承担妇幼医疗、教学和科研任务以及相应公共卫生和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任务。设置:异地新建区妇幼保健院,床位增加750张。完善区妇幼保健院井岸院区服务功能,完成区妇幼保健和计生服务资源优化整合。(2)市第二中医院(加挂区慢性病防治站牌子)功能:负责慢性病防治等专科疾病的诊治,承担慢性病医疗、教学和科研任务以及相应公共卫生和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任务。设置:市第二中医院加挂区慢性病防治站牌子。27 (3)斗门区精神卫生中心功能:提供门诊诊疗、患者应急状况处置和患者慢性住院治疗服务。设置:由斗门区侨立中医院设置管理,设置床位200张。公立专科医院规划情况见表9。表9公立专科医院规划一览表(单位:张)序号机构名称2015年床位2020年规划床位备注1斗门区妇幼保健院50800新建2市第二中医院(区慢性病防治站)00加挂3斗门区精神卫生中心0200新建合计501000(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每千人1.0张设置,共设床位810张,镇卫生院共设500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设50张,预留260张康复护理床位。完成井岸镇卫生院、白藤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异地新建,斗门镇中心卫生院原址扩建。加强基层中医药建设,完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设置中医“治未病”科室和相对独立的中医药服务区。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强化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落实家庭医生制度,推进医养结合。1.镇卫生院(1)井岸镇、白蕉镇、斗门镇、乾务镇和莲洲镇卫生院功能:27 负责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康复等综合服务,并受区级卫计行政部门委托,承担辖区内的公共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对村卫生服务中心(站)的综合管理、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的培训等。中心卫生院还应开展普通常见手术等,着重强化医疗服务能力并承担对周边区域内一般卫生院的技术指导。开展医养结合服务。标准:每个镇必须保留1所公立卫生院。设置:不再新设镇卫生院。异地新建井岸镇卫生院,原址扩建斗门镇中心卫生院。镇卫生院及床位规划情况见表10。表10镇卫生院及床位规划一览表序号机构名称2015年床位2020年规划床位缺口备注1斗门区井岸镇卫生院3710063新建2斗门区白蕉镇卫生院5010050保留3斗门区乾务镇卫生院3010070保留4斗门区斗门镇中心卫生院8010020扩建5斗门区莲洲镇卫生院3610064保留合计2335002672.农村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站)功能:农村卫生服务中心是在乡镇卫生院的统一管理和指导下,承担行政村范围内人群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普通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治、康复以及医养结合等工作。标准: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设置1家农村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原则上不再新设农村卫生服务中心,以规范建设和加强运行管理为主,确有设置必要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研究。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白藤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功能:负责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康复以及医养结合等综合服务,并受区级卫计行政部门委托,承担辖区内的公共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对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综合管理、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的培训等。标准27 :按照3-10万居民或街道办事处设置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划设置康复床位50张。设置:异址新建白藤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增加床位50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数量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床位规划情况见表11。表1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床位规划一览表序号机构名称2015年床位2020年规划床位缺口备注1白藤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05050新建合计050504.社区卫生服务站功能:在镇(街)卫生院(中心)的统一管理和指导下,承担该居委会范围内居民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普通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治、康复等工作。标准:每个居委会设置一个社区卫生服务站。设置:保留白藤、白藤湖社区卫生服务站,井岸城区、白藤片区、富山新城可根据实际需要新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其他居委会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三)院前急救分站功能:按照院前医疗急救需求配置通讯系统、救护车和医务人员,在急救中心的指挥和调度下,开展现场抢救,转运途中救治、监护的机构。有派车功能,无调度指挥功能。标准:按现有规模规划每3平方公里设置一个急救分站。设置:在白蕉镇卫生院六乡执业点及莲洲镇卫生院莲溪执业点各设一所院前急救分站,承担相应片区的院前急救任务。(四)社会办医院27 进一步放开社会医疗设置审批,统筹推进社会办医发展,形成多元化办医新格局。鼓励社会资本举办高端专科医院,以及精神卫生、老年病、儿童、康复护理等专科医疗机。允许公立医院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或医联体等形式与社会力量开展合作。进一步打破体制机制障碍和政策束缚,改革医疗机构审批制度。落实社会办医的各项扶持政策,实现民营医疗机构和公立医疗机构在运营、监管等方面的同等待遇。加大社会办医扶持力度,推进医师多点执业,健全社会办医补偿机制,建立社会办医奖励机制。提升社会办医加强医疗卫生诚信体系建设,建立社会办医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退出机制,推动行业自律。到2020年,社会办医疗机构床位数达到1458张,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达1.8张。功能:社会办医院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服务需求的有效途径。社会办医院可以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与公立医院形成有序竞争;可以提供高端服务,满足不同层次的医疗需求;可以提供康复、老年护理等紧缺服务,对公立医院形成补充。标准:到2020年社会办医院床位数应不低于每千常住人口1.80张。精神科编制内床位数达到每10万人口不低于28张。设置:根据市设置规划要求可增设1所综合医院。适当增设若干康复护理院和专科医院,鼓励社会力量举办高端专科医院(如儿童、康复护理等)。专科医院具体设置数量,按照珠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每年下发的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标准执行。社会办医院及床位规划情况见表12。表12社会办医院及床位规划一览表序号机构名称机构类型2015年床位2020年规划床位缺口备注1珠海方华医院综合医院1201200保留27 2珠海同和医院综合医院90400310保留3富山医院(暂定)综合医院0299299新建4陈运贤医院综合医院09999新建5珠海慈爱康复医院专科医院90300210保留4珠海凤凰妇科医院专科医院50500保留6珠海同和康复护理院护理院05050新建7珠海容永道长者护理院莲洲分院护理院02020新建8九明老年病专科医院专科医院0310310新建合计35016481298(五)第三方医学服务机构功能:推进区域内检验检查病理诊断结果互认、集中消毒供应、社区血液净化,推进设施资源共享机制建设。标准:根据服务可及性和有利于资源发挥最大效率的原则按照国家、省标准设置。设置: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医疗康复服务领域,支持和引导发展专业医学检验中心、卫生检测中心、体检中心、影像中心和病理中心等第三方服务机构。推进区域内检验检查病理诊断结果互认、集中消毒供应等,推进设施资源共享机制建设。(六)门诊部和诊所(或医生工作室)原则上不再设置综合门诊部,中医专科门诊部和诊所(或医生工作室)不受数量和距离限制。(七)单位内部设置的医务室、卫生所和卫生保健所功能:负责为单位内部员工提供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27 标准:原则上学校、幼儿园、宾馆或大型企业应设立医务室、卫生所或学校卫生保健所,1000人以上的必须设置。应严格按照标准设置,不得对外提供服务,由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七、人力资源配置根据国家卫计委《关于印发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卫医发〔2016〕21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粤府函〔2016〕128号)和《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广东省妇幼健康服务机构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卫办函〔2016〕299号)以及省委、省政府2018年将广东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参考世界各国卫生人力资源配置情况,结合我区地区特点和实际,确定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为3.0人,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按照医护比1:1.25的标准配置。其中,每万人全科医师达到3.0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低于其他医师总数20%),每千儿童儿科执业(助理)医师达到0.69名,每千常住人口中医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0.4人,每10万人精神科医师不少于3.8人。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达1人,每千常住人口基层卫生人数达到3.5人以上。本科以上卫生技术人员占比40%以上,研究生以上卫生技术人员占比达10%。镇卫生院专科以上学历比例达45%以上。27 到2020年全区执业(助理)医师达2700人,注册护士达3375人。执业(助理)医师缺口1857人,注册护士缺口2300人。2020年执业(助理)医师和注册护士情况见表13。2020年部分卫生技术人员情况见表14。表132020年执业(助理)医师和注册护士数一览表(单位:人)2015年2020年2020年缺口数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全市5442627090001125035584980斗门区84310752700337518572300表142020年部分卫生技术人员一览表(单位:人)2015年2020年缺口全科医师53243190儿科执业(助理)医师4210058中医执业(助理)医师93324231精神科医师113120公共卫生人员285810525基层卫生人员106928351766注:儿童人数按2015年统计的17.97%比例进行测算。八、组织实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医疗卫生机构设置规划是政府对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宏观调控的重要抓手。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规划工作的领导,把规划实施工作列入政府工作目标和考核目标,建立问责制。各级政府要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中统筹考虑医疗卫生机构发展需要,合理安排用地供给,优先保障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用地。(二)落实各级责任区政府制定全区医疗卫生机构设置规划,将床位等卫生资源配置指标细化到各镇。各镇政府应依据本规划研究编制本镇医疗卫生机构设置规划并组织实施,对本镇范围内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设置进行统筹规划。(三)加强分工协作27 卫生计生、机构编制、发展改革、财政、人社、国土、住规建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协调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设置规划编制实施工作。卫生计生部门要做好规划的研究起草工作,机构编制部门要依据有关规定和标准统筹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发改部门要将医疗卫生机构设置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安排,依据规划对新改扩建项目进行基本建设管理,财政部门要按照区政府卫生投入政策落实相关经费。人社部门要加快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国土和住规建部门要依法审批医疗卫生机构建设用地。其他部门要各司其职,共同做好规划实施工作。(四)规范规划编制编制规划要根据群众健康需求,合理确定各类医疗卫生资源的配置目标,规划周期一般为5年。要与新型城镇化以及区域发展布局相结合,做好与本规划及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的衔接,合理控制资源总量标准及公立医院单体规模。(五)严格规划实施27 各部门要及时发布机构设置和规划布局调整等信息。所有新增医疗卫生资源,特别是公立医院的设置和改扩建、病床规模的扩大、大型医疗设备的购置,无论何种资金渠道,必须依据规划的要求和程序严格管理。建立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分级备案和公示制度,新增床位后单体规模达到或超过1500张床位以上的公立医院,其床位增加须按程序逐级报国家卫生计生委备案(中医类医院同时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备案);超过1200张床位以上的公立医院,其床位增加须报省卫生计生委备案。对未经批准开展项目建设,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和提高建设标准等的公立医院,要进行通报批评,暂停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等级评审和财政资金安排,医保部门对超出核准床位的医保费用不予支付。(六)强化监督评价建立卫生规划和资源配置监督评价机制,开展卫生规划实施进度和效果评价,及时发现问题,研究解决对策。评价过程中要实行公开评议、公平竞争,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规范、管理和保障区域卫生规划的有效实施。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开展规划实施进度和效果评价,必要时开展联合督查,以推动规划落实,实现卫生资源有序发展、合理配置、结构优化。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