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安全培训PPT 13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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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安全技术培训中心职业卫生安全 职业卫生安全职业病危害因素是指工作场所中存在或产生的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因素。主要包括:各种有害化学、物理、生物等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或存在的其他职业性有害因素。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在职业卫生工作中,根据经验或通过工程分析、类比调查、工作场所监测、职业流行病学调查以及实验研究等方法,把工作场所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甄别出来的过程。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是职业卫生工作的首要环节,也是职业卫生工作者的一项基本工作。概念 职业卫生安全5职业危害因素分类及识别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工作重点《职业病防治法》学习要点职业危害因素及存在问题职业病危险基本情况职业危害防治43216目录 1职业病危险基本情况职业病是一种与工业发展、与经济活动密切相关的职业危害因素致使的疾病。职业病主要是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因素对人体的侵扰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也是一种与工业发展、与经济活动密切相关的不安全因素相互作用发生的事故。生产安全事故主要是作业场所的人的不安全行为、机器设备存在隐患、生产原材料不符合要求、作业环境存在事故隐患等诱发的。 1职业病危险基本情况据有关部门调查,我国职业危害涉及的人数多、范围广。截至2012年底,全国职业危害申报企业37万家,接触职业危害的劳动者达2.2亿。职业危害分布于全国三十多个行业,职业危害不但分布在矿山、冶金、建材、有色金属、机械、化工等传统工业,也存在于新能源、生物制药、电子元器件等新兴产业,带来了诸多新的职业危害和污染问题。 1职业病危险基本情况目前,我国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1.1粉尘危害尘肺是我国发病人数最多、最常见的职业病。在劳动生产过程中能引起尘肺的粉尘多达数十种。其中主要以矽尘和煤尘引起的尘肺病人最多,约占全国尘肺发病人数的87%,是我国尘肺防治的重点。生产性粉尘是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并能较长时间漂浮在生产坏境空气中的固体微粒。对人体危害轻重,受着多种因素的影响,首先是粉尘的化学成分和性质,含游离二氧化硅的粉尘比不含游离二氧化硅的危害大。其次是粉尘的颗粒大小,一般来说,大颗粒的粉尘容易降落,在空气中漂移时间短,不容易被吸入,不会发生危害。对人体健康危害最大的是直径小于5微米的飘尘,它能巧妙地越过层层关卡,自由进入人体肺胞。另粉尘在肺组织中溶解度大小,粉尘的比重、形态、硬度等对人体的危害都有一定的关系。 1职业病危险基本情况1.1.1粉尘对健康的影响----全身作用:长期吸入较高浓度粉尘可引起肺部弥漫性、进行性纤维化为主的全身疾病(尘肺);如吸入铅、铜、锌、锰等毒性粉尘,可在支气管壁上溶解而被吸收,由血液带到全身各部位,引起全身性中毒。铅中毒是慢性的,但中毒者如果发烧,或者吃了某些药物和喝了过量的酒,也会引起中毒的急性发作;过量吸入铜的烟尘可能导致溶血性贫血;锌在燃烧时产生氧化锌烟尘,人吸入后产生一种类似疟疾的“金属烟雾热”疾病;长期吸入锰及其氧化物粉尘或烟雾,对中枢神经系统、呼吸系统及消化系统发生不良作用。 1职业病危险基本情况张海超,河南省新密市刘寨镇老寨村村民,2004年8月至2007年10月在郑州振东耐磨有限公司打工,做过杂工、破碎工,其间接触到大量粉尘。2007年8月开始咳嗽,当感冒久治未愈,医院做了胸片检查,发现双肺有阴影,诊断为尘肺病,并被多家医院证实,但职业病法定机构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下的诊断却属于“无尘肺0+期(医学观察)合并肺结核”,即有尘肺表现。在多方求助无门后,被逼无奈的张海超不顾医生劝阻,执著地要求“开胸验肺”,以此证明自己确实患上了“尘肺病”。2009年9月16日,张海超证实其已获得郑州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各种赔偿共计615000元。 1职业病危险基本情况河南小伙张海超开胸验肺事件余波未平,深圳再现“尘肺门”。100多名来自湖南的农民工,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在深圳的建筑工地从事孔洞爆破工作,由于长期吸入大量粉尘,多人经医院检查被疑患有尘肺病。但这些农民工没有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给他们出具职业病检查委托书,他们的职业病诊断因此无法进行。深圳“尘肺门”事件 1职业病危险基本情况局部作用:接触或吸入粉尘,首先对皮肤、角膜、粘膜等产生局部的刺激作用,并产生一系列的病变。如粉尘作用于呼吸道,早期可引起鼻腔粘膜机能亢进,毛细血管扩张,久之便形成肥大性鼻炎,最后由于粘膜营养供应不足而形成萎缩性鼻炎。还可形成咽炎、喉炎、气管及支气管炎。作用于皮肤、可形成粉刺、毛囊炎、脓皮病,如铅尘浸入皮肤,会出现一些小红点,称为“铅疹”等。----致癌作用:接触如镍、铬、铬酸盐的粉尘,可以引起肺癌;接触放射性矿物粉尘、容易生成肺癌;石棉粉尘可引起皮癌。----感染作用:有些有机粉尘如破烂布屑、兽皮、谷物等粉尘常附有病原菌,如丝菌、放射菌属等,随粉尘吸入肺内,可引起肺霉菌病等。 1职业病危险基本情况1.1.2粉尘对肺部的作用:由于长期吸入生产性粉尘而产生的尘肺病,是一种常见的危害性较大的职业病。由于粉尘的性质不同,对肺组织引起病理改变也有差异,粉尘所引起的肺部疾病可分为三大类。一是尘肺。2004年4月18日卫生部、劳动保障部颁布的《职业病目录》中按其病因分为矽肺、电焊肺、铸工肺、等13种尘肺病。尘肺从目前的医学水平来说是不可治愈的疾病。 1职业病危险基本情况二是肺粉尘沉着症。有些生产性粉尘如锡、钡、锑等粉尘吸入后可沉积于肺部组织中,呈现一般的异物反应、其危害比尘肺小。对人体健康危害较小或无明显影响,经治疗或脱离粉尘后病变可逐渐减轻或消失。三是有机性粉尘引起的肺部病变反应和过敏性疾病。这类疾病主要是由有机粉尘引起的,如棉尘、麻尘、皮毛粉尘、木尘等。 1职业病危险基本情况1.2毒物危害据职业病报告统计,近年来我国重大职业中毒事故呈不断上升趋势。引起中毒的化学物质约四十多类。每年全国报告各类急、慢性职业中毒几千人,死亡数百人。据有关部门对焦炉逸散物、氯甲醇、石棉、联苯胺、苯、砷、氯乙烯、铬等8种化学物质职业病危害的调查,这8种化学物质的职业病危害均可导致职业肿瘤,并且发病率很高。在被调查的23个省、市的460个厂矿企业共156000人中,从事石棉作业工人的肺癌发病率比一般居民高9倍,从事联苯胶作业工人的膀胱癌为正常发病率的24倍,接触苯作业职工苯白血病的发病率是对照组的6倍。 1职业病危险基本情况1.2.1工业毒物的形态(1)气体:在生产场所的温度、气压条件下,散发于空气中的氯、溴、氨、一氧化碳、甲烷等。(2)蒸气:固体升华、液体蒸发时形成蒸气,如水银蒸气、苯蒸气等。(3)雾:混悬于空气中的液体微粒,如喷洒农药和喷漆时所形成雾滴,镀铬和蓄电池充电时逸出的铬酸雾和硫酸雾等。 1职业病危险基本情况(4)烟:为直径小于0.1μm的悬浮于空气中的固体微粒,如熔铜时产生的氧化锌烟尘,熔镉时产生的氧化镉烟尘,电焊时产生的电焊烟尘等。(5)气溶胶尘:能较长时间悬浮于空气中的固体微粒,直径大多数为0.1μm~0.001μm。 1职业病危险基本情况1.2.2工业毒物的分类目前最常用的分类方法是按化学性质及其用途相结合的分类法。一般分为:(1)金属、非金属及其化合物,这是最多的一类;(2)卤族及其无机化合物,如氟、氯、溴、碘等;(3)强酸和碱物质,如硫酸、硝酸、盐酸、氢氧化钠、氢氧化钾、氢氧化铵等;(4)氧、氮、碳的无机化合物,如臭氧、氮氧化物、一氧化碳、光气等; 1职业病危险基本情况(5)窒息性惰性气体,如氦、氖、氩、氮等;(6)有机毒物,按化学结构又分为脂肪烃类、芳香烃类、卤代烃类、氨基及硝基烃类、醇类、醛类、酚类、醚类、酮类、酰类、酸类、腈类、杂环类、羰基化合物等;(7)农药类,包括有机磷、有机氯、有机汞、有机硫等;(8)染料及中间体、合成树脂、橡胶、纤维等。 1职业病危险基本情况1.2.3毒物的作用性质:刺激性、腐蚀性、窒息性、麻醉性、溶血性、致敏性、致癌性、致突变性等。按损害的器官或系统(靶器官)可分为:神经毒性;血液毒性;肝脏毒性;肾脏毒性;全身毒性等毒物。有的毒物具有二种作用,有的具有多种作用或全身性作用。 1职业病危险基本情况1.2.4侵入人体的途径(1)呼吸道在生产环境中,毒物常以气体、蒸气、雾、烟及粉尘等形态存在于空气中,因此,呼吸道是工业毒物侵入人体最主要的途径。由于肺是人体主要的呼吸器官,肺泡面积大,肺胞壁极薄,其表面又为碳酸的液体所湿润,并有丰富的毛细血管,所以肺泡对毒物的吸收极其迅速,如人体吸进大量的氰化氢、一氧化碳或苯等,在数分钟内就可以中毒昏倒。另外,由呼吸道进入的毒物被肺泡吸收后不经肝脏,直接进入血液循环而分布到全身,无法起到解毒作用,所以有更大的危险性。 1职业病危险基本情况(2)皮肤工业毒物经皮肤吸收而致中毒者也较常见。它是穿过表皮屏障或通过毛囊和皮脂腺而进入人体的。经皮肤侵入的毒物也不经肝脏而直接随血液循环分布于全身。能够经皮肤侵入的毒物主要有脂溶性毒物,如芳香族氨基或硝基化合物、有机金属类(如四乙基铅、有机锡)、有机磷化合物、氯代烃类等。 1职业病危险基本情况(3)消化道工业毒物由消化道进入人体的机会很少,主要是食用受毒物污染的食物或毒物溅入口腔造成的。由消化道吸收的毒物,大多随粪便排出,其中一部分在小肠内被吸收,经肝脏解毒转化后被排出,只有一小部分进入血液循环系统。 1职业病危险基本情况1.3放射性污染危害目前,射线技术和核技术在我国工业、农业、医学、科研教学和国防等领域已广泛应用,其潜在的职业病危害不断增加。由于放射线看不见、摸不着,无嗅、无味,一旦发生事故,危害严重。 1职业病危险基本情况放射性物质进入人体后,要经历物理、物理化学、化学和生物学四个辐射作用的不同阶段。当人体吸收辐射能之后,先在分子水平发生变化,引起分子的电离和激发,尤其是大分子的损伤。有的发生在瞬间,有的需经物理的、化学的以及生物的放大过程才能显示所致组织器官的可见损伤,因此时间较久,甚至若干年后才表现出来。 1职业病危险基本情况放射性物质人体的危害主要包括三方面:1.直接损伤放射性物质直接使机体物质的原子或分子电离,破坏机体内某些大分子如脱氧核糖核酸、核糖核酸、蛋白质分子及一些重要的酶。2.间接损伤各种放射线首先将体内广泛存在的水分子电离,生成活性很强的H+、OH-和分子产物等,继而通过它们与机体的有机成份作用,产生与直接损伤作用相同的结果 1职业病危险基本情况3.远期效应主要包括辐射致癌、白血病、白内障、寿命缩短等方面的损害以及遗传效应等。根据有关资料介绍,青年妇女在怀孕前受到诊断性照射后其小孩发生唐氏综合症(先天愚儿、畸形)的几率增加9倍。又如,受广岛、长崎原子弹辐射的孕妇,有的就生下了弱智的孩子。根据医学界权威人士的研究发现,受放射线诊断的孕妇生的孩子小时候患癌和白血病的比例增加。 1职业病危险基本情况放射性物质进入人体的主要途径:1.呼吸道进入从呼吸道吸入的放射性物质的吸收程度与其气态物质的性质和状态有关。难溶性气溶胶吸收较慢,可溶性较快;气溶胶粒径越大,在肺部的沉积越少。气溶胶被肺泡膜吸收后,可直接进入血液流向全身。2.消化道食入消化道食入是放射性物质进入人体的重要途径。放射性物质既能被人体直接摄入,也能通过生物体,经食物链途径进入体内。 1职业病危险基本情况3.皮肤或粘膜侵入皮肤对放射性物质的吸收能力波动范围较大,一般在1%~1.2%左右,经由皮肤侵入的放射性污染物,能随血液直接输送到全身。由伤口进入的放射性物质吸收率较高。无论以哪种途径,放射性物质进入人体后,都会选择性地定位在某个或某几个器官或组织内,叫做“选择性分布”。其中,被定位的器官称为“紧要器官”,将受到某种放射性的较多照射,损伤的可能性较大。如氡会导致肺癌等。 1职业病危险基本情况1.4噪声性听力损伤1.4.1存在噪声危害的行业和工种分布非常广泛实际工作中噪声主要来自于生产过程中的下料、剪切、锻造、冲压、辊压、铆接、落砂、造型,金属表面处理的抛光喷砂清理、球磨、汽机发电、空压机、块状物料破碎、研磨、纺纱、织造、制条、凿岩、爆破、掘进等。 1职业病危险基本情况1.4.2噪声对听觉系统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听觉敏感度下降、听力阈值升高、语言接受和信号辨别力变差,严重时可造成耳聋。噪声引起的听力阈移分为暂时性和永久性两种:一般是先出现听觉适应、暂时性听力阈移,属于可恢复的生理性改变。继续接触高强度噪声,就可能发生永久性听力阈移,早期以影响高频听阈为主,时间延长会导致全频受损,甚至噪声性耳聋,属于不可恢复的改变。 1职业病危险基本情况1.4.3除造成听觉损伤外,噪声还会诱发多种其他疾病,如头痛、头晕、耳鸣、失眠、全身乏力等;使肠胃病和溃疡病发病率升高;对心血管等系统产生不良影响。1.4.4影响因素(1)噪声强度。噪声强度大小是影响听力损伤程度的主要因素。强度越大,听力损伤出现的越早,损伤越严重,受伤的人数也越多。80dB(A)以下的噪声一般不会引起身体器质性的变化,长期接触85dB(A)以上的噪声,接触噪声人员的自觉症状和听力损失程度均随声级增加而增加 1职业病危险基本情况(2)噪声频谱。在强度相同的情况下,高频噪声对人体的危害比低频噪声大,窄频带噪声比宽频带噪声危害大。频谱可以影响听力损伤的程度,但不会影响听力损失的高频听谷。(3)接触时间和接触方式。同样的噪声,接触时间越长,听力损伤越严重,损伤人数也越多。暴露在强噪声中的时间过长,导致听力严重损伤。此外,持续接触噪声对人体的危害比间断接触大。防止噪声危害,用人单位应建立隔声休息室,实行工间休息制度,使工人暂时离开车间,缩短接噪时间,有助于恢复听力。 1职业病危险基本情况(4)噪声性质。生产性噪声有多种分类方法,职业卫生工作中一般是根据持续时间和出现形态,将生产性噪声分为稳态噪声和脉冲噪声2种。脉冲噪声比稳态噪声危害大,如果噪声的声级、频谱、时间等条件相同,接触脉冲噪声工人的耳聋、高血压及中枢神经系统功能异常等发病率均较接触稳态噪声的工人高。脉冲噪声的峰值声压级越大、宽度越长、次数越多、重复率越快、上升时间越短,对听阈的损伤越大。 1职业病危险基本情况(5)协同作用。如果生产现场同时存在振动、高温、寒冷或某些有毒物质等因素,噪声的不良作用会放大,对听觉器官和心血管系统的影响比噪声单独作用更为明显。(6)身体健康状况及个体敏感度。在同样条件下,对噪声敏感的个体或患有某些疾病的人,特别是耳病患者,即使接触时间不长或接触噪声强度不高,也可能出现明显病变。这与遗传、机体生理与生化代谢、耳部结构以及社会或心理因素等有关。 1职业病危险基本情况据有关专家预测,对于职业病危害,如不采取有效措施,今后10年左右将有大批的职业病人出现。因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作业会导致劳动者神经系统、血液系统、心脏、肝脏、肾脏、皮肤严重损害,致死、致残和严重摧残身心,其危害程度远远高于生产安全事故和交通事故。因此,需要以国家强制力来预防职业病危害,控制和消除已经存在的职业病危害。 1职业病危险基本情况卫生部的职责:(一)负责会同安全监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有关部门拟订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职业病防治规划,组织制定发布国家职业卫生标准。(二)负责监督管理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三)组织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和专项调查,开展职业健康风险评估,研究提出职业病防治对策。(四)负责化学品毒性鉴定、个人剂量监测、放射防护器材和含放射性产品检测等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审批承担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并进行监督管理,规范职业病的检查和救治;会同相关部门加强职业病防治机构建设。(五)负责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控制的监督管理。(六)负责职业病报告的管理和发布,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科学研究。(七)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开展职业人群健康促进工作。2002年5月1日至2010年10月8日期间,《职业病防治法》的执法主体是卫生部门。 1职业病危险基本情况安全监管总局的职责:(一)起草职业卫生监管有关法规,制定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管相关规章。组织拟订国家职业卫生标准中的用人单位职业危害因素工程控制、职业防护设施、个体职业防护等相关标准。(二)负责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依法监督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三)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及监督检查。负责监督管理用人单位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四)负责依法管理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工作。负责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有关职业卫生培训工作。(五)负责监督检查和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建立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相关职业卫生检查等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和督促用人单位提供劳动者健康损害与职业史、职业危害接触关系等相关证明材料。(六)负责汇总、分析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等信息,向相关部门和机构提供职业卫生监督检查情况。 1职业病危险基本情况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职责:(一)负责劳动合同实施情况监管工作,督促用人单位依法签定劳动合同。(二)依据职业病诊断结果,做好职业病人的社会保障工作。全国总工会的职责:依法参与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反映劳动者职业健康方面的诉求,提出意见和建议,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2职业危害因素及存在问题2.1职业危害因素在生产过程中、劳动过程中、作业环境中存在危害因素,并危及从业人员健康的,称为职业性危害因素。按其来源主要包括:(一)生产工艺过程,随着生产技术、机器设备、使用材料和工艺流程变化不同而变化。如与生产过程有关的原材料、工业毒物、粉尘、噪声、振动、高温、辐射及传染性因素等因素有关。 2职业危害因素及存在问题(二)劳动过程,主要是由于生产工艺的劳动组织情况、生产设备布局、生产制度与作业人员体位和方式以及自动化、机械化程度有关。(三)作业环境,主要是作业场所的环境,如室外不良气象条件、室内由于厂房狭小、车间位置不合理、照明不良与通风不畅等因素的影响都会对作业人员产生影响。 2职业危害因素及存在问题按其性质,可按以下因素类:(一)环境因素1.物理因素:是生产环境的主要构成要素。不良的物理因素,或异常的气象条件如高温、低温、噪声、振动、高低气压、非电离辐射(可见光、紫外线、红外线、射频辐射、激光等)与电离辐射(如X射线、Y射线)等,这些都可以对人产生危害。 2职业危害因素及存在问题2.化学因素:生产过程中使用和接触到的原料、中间产品、成品及这些物质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和废渣等都会对人体产生危害,也称为工业毒物。毒物以粉尘、烟尘、雾气、蒸气或气体的形态遍布于生产作业场所的不同地点和空间,接触毒物可对人产生刺激或使人产生过敏反应,还可能引起中毒。3.生物因素: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料、辅料及在作业环境中都可存在某些致病微生物和寄生虫,如炭疽杆菌、霉菌、布氏杆菌、森林脑炎病毒和真菌等。 2职业危害因素及存在问题(二)与职业有关的其他因素如劳动组织和作息制度的不合理,工作的紧张程度等;个人生活习惯的不良,如过度饮酒、缺乏锻炼等;劳动负荷过重,长时间的单调作业、夜班作业,动作和体位的不合理等都会对人产生影响。 2职业危害因素及存在问题(三)其他因素社会经济因素,如国家的经济发展速度、国民的文化教育程度、生态环境、管理水平等因素都会对企业的安全、卫生的投入和管理带来影响。另外,如职业卫生法制的健全、职业卫生服务和管理系统化,对于控制职业危害的发生和减少作业人员的职业伤害,也是十分重要的。 2职业危害因素及存在问题2.2存在的问题(一)职业健康工作基础薄弱。据有关部门调研,目前建立职业卫生管理责任制的不足40%,开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的不足8%,设置职业卫生管理部门的不到35%,制定职业卫生教育培训计划的约为41%,在劳动合同中告知职业病危害内容的仅占40%。 2职业危害因素及存在问题(二)企业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不到位,劳动者防护意识较差。据有关部门调研,不论是管理者还是一线职工,对作业场所存在的尘、毒、高温、噪声等职业危害因素的危害性认识不足。比如一些企业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设施、工艺未采取工程控制和治理措施,岗位人员无个体防护措施;一些劳动者缺乏职业病危害防护知识,自我防护意识较差。 2职业危害因素及存在问题目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生产力水平还比较低,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进展缓慢,职业卫生基础比较差,职业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 3《职业病防治法》学习要点当前,《职业病防治法》是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法律依据,要履行企业职业卫生的主体责任,就要认真学习《职业病防治法》,在理解的基础上贯彻落实。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的《职业病防治法》共七章七十九条。2011年12月3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已由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此次通过的《职业病防治法》共七章九十条,比修改前多十一条,修改之处约80处左右。 3《职业病防治法》学习要点3.1职业病定义: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在用人单位之前加了个“等”字,这就意味着职业病患病群体从原来限定于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这三类用人实体的劳动从业人员放大到了所有的用人单位,一字之差便扩大了职业病保护范围。 3《职业病防治法》学习要点3.2职业病防治工作方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3.3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应当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危害项目,接受监督。 3《职业病防治法》学习要点3.4建立职业卫生培训制度: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依法组织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劳动者应当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增强职业病防范意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 3《职业病防治法》学习要点3.5确立了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制,职业病“防、治、保、维”有部门负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工作体制、机制,统一领导、指挥职业卫生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加强职业病防治能力建设和服务体系建设,完善、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责任制。 3《职业病防治法》学习要点----围绕职业病的防、治、保、维四个主要环节,明确了有关部门的监管职责,理顺了监管体制。“防”主要由安全监管部门负责;“治”涉及到体检、诊断鉴定和治疗,主要由卫生部门来承担;“保”主要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维”主要由工会负责。首次从法律层面上明确了安监部门的执法主体地位和相关部门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监管职责。 3《职业病防治法》学习要点3.6围绕“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进一步完善了多项法律制度。突出强调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明确了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同时,加大了用人单位的违法成本。如对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已经对劳动者生命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处罚,罚款上限为五十万元。 3《职业病防治法》学习要点第十四条,强调用人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落实职业病预防措施,从源头上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特别是新增加了设备要求,拓宽了从源头控制的途径,进一步强化了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用人单位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3《职业病防治法》学习要点-----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职业病防治法》学习要点3.7“高危粉尘”首次写入法条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国家对从事放射性、高毒、高危粉尘等作业实行特殊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增加对从事高危粉尘作业实行特殊管理的规定,突出了职业病危害防治重点。粉尘是导致职业病发生的主要职业危害之一,尘肺病基本都是高危粉尘所致。据有关部门对北京、山东、辽宁、安徽、湖南、山西、河北、重庆等八个省市的14个国有重点煤炭企业和部分地方国有煤矿及乡镇煤矿的调研结果看,煤矿职工尘肺病检出率是:国有重点煤矿6.7%,地方煤矿7.4%,乡镇煤矿7.5%。如果按照国家要求的体检比例,对全国煤矿265万接尘人员进行体检和诊断,按上述检出率推算,每年尘肺病检出人数高达5.7万人。 3《职业病防治法》学习要点据统计,2010年共报告职业病27240例,其中尘肺病占报告职业病的87.4%,而新发尘肺病绝大多数是高危粉尘所致。因此,控制了高危粉尘所致职业病,也就基本解决了我国尘肺病高发的问题。 3《职业病防治法》学习要点3.8职业病人可申请救助由于职业病的隐匿性比较强,从接触职业病危害到发病需要一段时间,有的甚至几年、十几年之后才有可能暴露出来。在用人单位已经不存在或者无法确认劳动关系的职业病病人,应当怎样求助? 3《职业病防治法》学习要点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已经不存在或者无法确认劳动关系的职业病病人,可以向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医疗和生活等方面的救助。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采取其他措施,使前款规定的职业病病人获得医疗救治”。 3《职业病防治法》学习要点3.9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是在建设项目前期,应用职业危害评价的原理和方法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和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运用科学的方法,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标准,分析、预测该建设项目存在的有害因素和危害程度,提出科学、合理和可行的职业病防治技术措施和管理对策,是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中的职业卫生设计和安全监管部门对建设项目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的主要依据。 3《职业病防治法》学习要点-----职业病防护设施是指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为保护劳动者健康,治理职业病危害,预防职业病发生,而采取的一切措施的总称,包括治理职业病危害的设备,采取的预防职业病发生的工程措施。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的防护设施设计,应将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提出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要求,落实到设计中,并报安全监管部门审查,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方可施工。 3《职业病防治法》学习要点-----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建设单位在项目竣工试运行后要按相关规定请有资质中介机构编制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作为安全监管部门验收的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管实行属地管辖、分级管理的原则。各级安监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并在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范围内承担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的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备案、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 3《职业病防治法》学习要点3.10诊断机构有权现场调查为了保障职业病病人的权益,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职业病诊断、鉴定机构需要了解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时,可以对工作场所进行现场调查,也可以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十日内组织现场调查。用人单位不得拒绝、阻挠。 3《职业病防治法》学习要点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安监总局47号令)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作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情况进行检查。提供劳动者健康损害与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关系等相关资料的情况;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3《职业病防治法》学习要点54321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情况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情况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工作岗位的劳动者职业卫生培训情况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建立、落实及公布情况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制定职业病害防治计划和方案,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3《职业病防治法》学习要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检测、评价及结果报告和公布情况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的配置、维护、保养情况,以及职业病防护用品的发放、管理及劳动者佩戴使用情况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危害后果警示、告知情况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情况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情况 3《职业病防治法》学习要点1234职业卫生管理相关知识;职业病危害预防和控制的基本知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规定的其他内容。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职业卫生培训,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3《职业病防治法》学习要点2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制定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下列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一)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二)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三)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四)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五)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六)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七)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3《职业病防治法》学习要点(八)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九)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十)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十一)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十二)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十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 4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工作重点4.1提高认识,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作为规范职业卫生工作的基本法律。一是用人单位进行职业卫生管理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二是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进行职业卫生监管和行政执法的法律依据;三是突出了职业病的前期预防,强化了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了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 4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工作重点4.2认真履行职能,加强队伍建设。安全监管部门形成责权匹配、上下一致、运转有效的职业卫生监管监察机制。加强职业卫生监管队伍建设,设立独立的内设机构,充实专业的监管人员,配备适应职业卫生监管监察工作需要的车辆、快速检测设备、个体防护用品等技术装备,完善职业卫生监管监察体系。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要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建立完善职业卫生工作责任制,健全并落实各项职业卫生规章制度,落实从业人员职业健康保护措施。 4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工作重点4.3抓住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以防治矽尘、高毒物质等职业病危害为重点,继续在花岗岩和石英岩类矿山(包括石英砂、钼矿、金矿等,主要是采掘、破碎、筛分等工序)、石棉、木质家具制造业(主要是胶和漆)、水泥生产、石材加工领域等行业领域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督促用人单位革新技术工艺,更新生产装备,加快防尘防毒设施技术改造,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4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工作重点4.4严格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加强职业病危害的源头控制。用人单位要依法进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防护设施设计、控制效果评价等工作,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监管部门要按照分工做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备案、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建立完善严谨、透明的工作制度和程序,并加强与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协调与配合,提高工作效率。 4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工作重点4.5加强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监管部门要通过监管执法:促进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落实主体责任;抓好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摸清监管对象的底数,为监管工作奠定基础;以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为重点,抓好日常监察、专项监察,重点监察、定期监察,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抓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用人单位要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建立职业卫生工作责任制,健全并落实各项职业卫生规章制度;落实从业人员职业健康保护措施;开展职业卫生培训(含负责人、管理人员、操作人员),提高其职业卫生管理能力,增加职业卫生知识,提高其职业危害防护能力。 4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工作重点4.6建立完善职业卫生档案建立完善职业卫生档案的前提是做好职业卫生基本情况调查。安监部门对职业卫生基本情况的调查--调查目的:掌握管辖地区内各企业,尤其是工矿企业的职业卫生状况和需求,建立所管辖单位的职业卫生档案。--调查要求:管辖地区内的所有工矿企业,必须按单位逐一进行调查,建立档案。在日常职业卫生监管工作中,要及时将生产环境监测和健康检查的结果、职业病发病情况,以及生产和企业变迁情况录入职业卫生档案,以备查阅、分析。 4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工作重点--调查内容:一是被调查单位基本情况:如单位名称、地址、单位的历史、隶属关系、性质、机构设置、男女职工人数、产品种类、有害因素、有害职业的分布、接触有害因素的人数、产值以及利税情况等;二是主要产品和工艺流程:记录使用的原料名称、中间产品、产品及年产量、生产设备机械化或自动化程度,并绘制工艺流程图; 4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工作重点三是工作场所的劳动条件:车间、工段和班组是否按照职业卫生相关标准进行合理布局、采光照明、车间空气状况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相邻车间有无相互影响等;四是劳动组织及班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关系,每周几个工作日、每日的工作时间、加班加点情况及在外有无兼职等,职业性有害因素及其接触人数;五是作业环境及接触者健康状况:职业性有害因素对健康影响的早期表现,职业病、工作有关疾病和工伤的发生频率和分布情况及以往生产环境监测和健康监护资料等; 4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工作重点六是防护设备及使用、维修等情况:针对职业性有害因素所采用的建筑设计和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如通风、除尘排毒系统、噪声及其它物理因素的防护、高温作业防护等及个人防护用品的品种和数量,使用、维修等情况;七是生产辅助用室情况:卫生设施中有无浴室、更衣室、休息室、女工卫生室、厕所、医疗室等;八是劳动者的反应:听取从业人员对职业性有害因素危害身体健康的反应,特别是对具有刺激性或易于引起急性反应的毒物,接触者可提供许多有价值的情况和线索。 5职业危害因素分类及识别5.1职业病的种类(115类)(1)煤工尘(3)石墨尘肺(4)碳黑尘肺(5)石棉肺(6)滑石尘肺(7)水泥尘肺(8)云母尘肺(9)陶工尘肺(10)铝尘肺1.尘肺(11)电焊工尘肺(12)铸工尘肺(13)根据《尘肺病诊断标准》和《尘肺病理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其他尘肺 5职业危害因素分类及识别(1)外照射急性放射(2)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3)外照射慢性放射病(4)内照射放射病(5)放射性皮肤疾病(6)放射性肿瘤(7)放射性骨损伤(8)放射性甲状腺疾病(9)放射性性腺疾病(10)放射复合伤(11)根据《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标准(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放射性损伤2职业性放射性疾病 5职业危害因素分类及识别3职业中毒(1)铅及其化合物中毒(不包括四乙基铅)(2)汞及其化合物中毒(3)锰及其化合物中毒(4)镉及其化合物中毒(5)铍病(6)铊及其化合物中毒(7)钡及其化合物中毒(8)钒及其化合物中毒(9)磷及其化合物中毒(10)砷及其化合物中毒(11)铀中毒(12)砷化氢中毒(13)氯气中毒 5职业危害因素分类及识别(14)二氧化硫中毒(15)光气中毒(16)氨中毒(17)偏二甲基肼中毒(18)氮氧化合物中毒(19)一氧化碳中毒(20)二硫化碳中毒(21)硫化氢中毒(22)磷化氢、磷化锌、磷化铝中毒(23)工业性氟病(24)氰及腈类化合物中毒(25)四乙基铅中毒(26)有机锡中毒(27)羰基镍中毒(28)苯中毒(29)甲苯中毒(30)二甲苯中毒(31)正己烷中毒 5职业危害因素分类及识别(32)汽油中毒(33)一甲胺中毒(34)有机氟聚合物单体及其热裂解物中毒(35)二氯乙烷中毒(36)四氯化碳中毒(37)氯乙烯中毒(38)三氯乙烯中毒(39)氯丙烯中毒(40)氯丁二烯中毒(41)苯的氨基及硝基化合物(不包括三硝基甲苯)中毒(42)三硝基甲苯中毒(43)甲醇中毒(44)酚中毒(45)五氯酚(钠)中毒(46)甲醛中毒(47)硫酸二甲酯中毒 5职业危害因素分类及识别(48)丙烯酰胺中毒(49、二甲基甲酰胺中毒(50)有机磷农药中毒(51)氨基甲酸酯类农药中毒(52)杀虫脒中毒(53)溴甲烷中毒(54)拟除虫菊酯类农药中毒(55)根据《职业性中毒性肝病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职业性中毒性肝病(56)根据《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诊断标准(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职业性急性中毒 5职业危害因素分类及识别(1)中暑(2)减压病(3)高原病(4)航空病(5)手臂振动病4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 5职业危害因素分类及识别(1)炭疽(2)森林脑炎(3)布氏杆菌病5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 5职业危害因素分类及识别(1)接触性皮炎(2)光敏性皮炎(3)电光性皮炎(4)黑变病(5)痤疮(6)溃疡(7)化学性皮肤灼伤(8)根据《职业性皮肤病诊断标准(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职业性皮肤病6职业性皮肤病 5职业危害因素分类及识别(1)化学性眼部灼伤(2)电光性眼炎(3)职业性白内障(含放射性白内障、三硝基甲苯白内障)7职业性眼病8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1)噪声聋(2)铬鼻病(3)牙酸蚀病 5职业危害因素分类及识别(1)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瘤(2)联苯胺所致膀胱癌(3)苯所致白血病(4)氯甲醚所致肺癌(5)砷所致肺癌、皮肤癌(6)氯乙烯所致肝血管肉瘤(7)焦炉工人肺癌(8)铬酸盐制造业工人肺癌9职业性肿瘤 5职业危害因素分类及识别(1)金属烟热(2)职业性哮喘(3)职业性变态反应性肺泡炎(4)棉尘病(5)煤矿井下工人滑囊炎10其他职业病 5职业危害因素分类及识别经验法类比法检查表法工程分析法调查检测法其它方法5.2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与分析常用方法 5职业危害因素分类及识别概念:经验法是评价人员依据其掌握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借助经验和判断能力直观地对工作场所存在或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辨识分析的方法。1.经验法适用范围:该方法主要适用于一些传统行业中采用传统工艺的建设项目的评价,评价人员积累的这类典型行业和工艺的职业卫生基础资料较为丰富,可根据以往的工作经验和原有的资料积累对此类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因素进行识别和分析。优缺点:优点--简便、易行缺点--受评价人员占有的知识、经验和资料的限制,可能出现遗漏和偏差。 5职业危害因素分类及识别概念:类比法是利用相同或类似工程职业卫生调查和监测、统计资料进行类推,分析评价对象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类比法适用范围:该方法主要适用于已有相同或相似企业的建设项目中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优点:直观、可以定量(通过对类比现场的调查、监测);缺点:相似可比性的差异带来偏差。 5职业危害因素分类及识别概念:对设计的工厂、车间、工段、装置、设备、生产环节、劳动过程的相关要素以检查标的方式进行逐项检查,辨识分析各环节可能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查表法适用范围:适用范围较广。可单独应用于一些工艺简单的项目,也可与其他方法联合使用,对一些工艺繁杂的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优点:通过系统的检查,能比较全面地进行辨识,应用范围广;缺点:检查表的通用性较差、同样受经验等因素的影响、大项目实施起来花费时间长。 5职业危害因素分类及识别概念:对识别对象的生产流程、生产设备布局、化学反应原理、原辅材料及其杂质种类含量等进行分析,推测生产过程中固有的、潜在的、可能产生的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工程分析法适用范围:主要用于新工程、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等项目,不易找到类比对象。 5职业危害因素分类及识别概念:在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卫生学调查基础上,应用采样分析仪器对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鉴别分析。调查、检测法适用范围:存在混合性、不确定的因素的项目。优点:真实可靠,可以识别其他方法难以发现的因素;缺点:受仪器设备限制,耗费人力物力时间长。 5职业危害因素分类及识别系统分析、排查法;理论推算法;健康监护结果、案例分析倒推法;文献检索法:相关新研究、新技术、新产品、新化学物报道信息分析法。其他方法 5职业危害因素分类及识别5.3粉尘的危害粉尘是直径很小的固体颗粒,是一种污染物,可以是自然环境中产生,也可以是工业生产或日常生活的各种活动中产生。生产性粉尘业源甚广,几乎所有矿山和厂矿在生产过程中均可产生粉尘。如采矿和隧道的打钻、爆破、搬运等,矿石的破碎、磨粉、包装等;机械工业的铸造、翻砂、清砂等;以及玻璃、耐火材料等工业,均可接触大量粉尘、煤尘;而从事皮志、棉毛、烟茶等加工行业和塑料制品行业的人,可接触相应的有机性粉尘。 5职业危害因素分类及识别(2)浓度和暴露时间浓度和暴露时间也是决定其对人体危害严重程度的重要因素。生产环境中的粉尘浓度越高,暴露时间越长,进入人体内的粉尘剂量越大,对人体的危害就越大。粉尘浓度直接决定粉尘对人体的危害程度,粉尘浓度愈高,则危害愈大。如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是粉尘矽肺的病源,二氧化硅含量愈高,危害愈大,引起的病变越严重,病变的发展速度也越快。因而制定生产车间作业地带空气中粉尘的最高容许浓度有着重要的意义。 5职业危害因素分类及识别(3)分散度粉尘分散度是表示粉尘颗粒大小的一个概念,分散相由越小的尘粒组成时,则分散度越高;反之则越低。它是用粉尘颗粒按直径大小分组的重量百分比表示,即取样粉尘中颗粒直径为d(按直径大小分组的类别)的粉尘重量(克)与取样粉尘总重量(克)的百分比,为该组的分散度。当粉尘粒子的比重衡定时,分散度愈高则粉尘粒子沉降愈慢,在空气中飘浮的时间愈长。在静止的空气中,1微米以下的粉尘,从1.5~2米高处降落到地面,则需5~7小时,因而被人吸入的机会也就愈多。分散度还与粉尘在人体呼吸道中的阻留有关,尘粒愈大,被阻留于上呼吸道的可能性愈大,尘粒愈小,通过上呼吸道而吸人肺内的机会愈多,危害也就越大。 5职业危害因素分类及识别(1)粉尘的化学成分粉尘的化学成分、和接触时间是直接决定粉尘对人体危害性质和严重程度的重要因素。根据粉尘化学性质不同,粉尘对人体可有致纤维化、中毒、致敏等作用,如游离二氧化硅粉尘的致纤维化作用。对于同一种粉尘,它的浓度越高,与其接触的时间越长,对人体危害越重。粉尘长期漂浮在空气中,意义体积小,相对表面积大,具有较强的吸附力,可以吸附空气中的气态或细小的液体颗粒,粉尘颗粒表面吸附的各种物质有可能增强其毒副作用,例如:吸附致癌多芳烃物质,原本无致癌作用的方向也可以产生致癌作用。 5职业危害因素分类及识别(4)溶解度与密度粉尘溶解度大小对人体危害程度的关系,因粉尘的性质不同而各异。主要呈化学性作用的粉尘,随溶解度的增加其危害作用增强;呈机械刺激作用的粉尘与此相反,随溶解度的增加其危害作用减弱。难溶性粉尘都能引起气管炎和肺组织纤维化(尘肺)。有毒脂溶性(溶解于油脂)和水溶性(溶于水)粉尘,通过湿润的上吸道能迅速溶解而被吸收,还可通过人体表皮的汗腺、皮脂腺、毛囊进人人体而产生中毒反应。粉尘颗粒密度的大小与其在空气中的稳定程度有关,尘粒大小相同,密度大者沉降速度快、稳定程度低。在通风除尘设计中,要考虑密度这一因素。 5职业危害因素分类及识别(5)粉尘的形状和硬度粉尘颗粒形状多种多样,有块状、片状、针状、球状、线装等。粉尘因形状不同,在沉降时所受空气的阻力也不同。当粉尘作用于上呼吸道、眼粘膜和皮肤时,尘粒形状和硬度具有一定意义。锐利而坚硬的尘粒往往引起机械损伤较大,柔软的长纤维状有机粉尘,易沉着于气管、大中支气管的粘膜上,使呼吸道粘膜覆盖着一层绒毛样物质,易产生慢性支气管炎及气管炎。 5职业危害因素分类及识别(6)粉尘的荷电性高分散度的尘粒通常带有电荷,与作业环境的湿度和温度有关。尘粒带有相异电荷时,可促进凝集、加速沉降。粉尘的这一性质对选择除尘设备有重要意义。荷电的尘粒在呼吸道可被阻留。粉尘在其生产和运动过程中,由于相互碰撞、磨擦、放射线照射、电晕放电及接触带电体等原因而带有一定电荷的性质,称为粉尘荷电性。粉尘荷电后其某些物理性质会发生变化,如凝聚性、附着性及其在气体中的稳定性等,同时对人体的危害也将增强。粉尘的荷电量随温度的升高、比表面积的加大及含水率的减小而增大。此外,荷电量还与粉尘的化学成份等有关。电除尘器就是利用粉尘能荷电的特性进行工作的。 5职业危害因素分类及识别(7)粉尘的爆炸性在一定的浓度和温度(或火焰、火花、放电、碰撞、磨擦等作用)下会发生爆炸的粉尘称为爆炸危险性粉尘。爆炸危险性粉尘(如泥煤、松香、铝粉、亚麻等)在空气中的浓度只有在达到某一范围内才会发生爆炸,这个爆炸范围的最低浓度叫做爆炸下限,最高浓度叫做爆炸上限。粉尘的粒径越小,比表面积越大,粉尘和空气的湿度越小,爆炸危险性越大。对于有爆炸危险的粉尘,在进行通风除尘系统设计时必须给予充分注意,采取必要的防爆措施。例如,对使用袋式除尘器的通风除尘系统可采取控制除尘器入口含尘浓度,在系统中加入隋性气体(仅用于爆炸危险性很大的粉尘)或不燃性粉料,在袋式除尘器前设置预除尘器和冷却管,消除滤袋静电等措施来防止粉尘爆炸。防爆门(膜)虽然不能防止爆炸,但可控制爆炸范围和减少爆炸次数,在万一发生爆炸时能及时地泄压,可防止或减轻设备的破坏,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 6职业危害防治6.1事故案例1.2007年5月4日至10日,安龙县德卧镇盘江锑白厂生产电解锌作业场所,陆续发生作业工人砷化氢中毒事故,造成26人中毒,其中3人死亡。发生事故的原因:一是安龙县盘江锑白使用的原料中,外购锌焙砂浸出渣中砷含量0.82%,经焙烧后的氧化锌粉中砷含量为1.62%~1.89%,含砷的氧化锌粉在一浸出工段遇酸产生砷化氢气体,致使本工段作业人员中毒。 6职业危害防治二是作业场所缺乏必要的防护设施,浸泡池为敞开式作业,无符合标准的通风排毒设施。三是作业人员上岗前未经过相关职业安全卫生培训,无自我防护意识,无作业岗位操作规程,作业人员站在浸泡池上直接向浸泡池内投放原料,劳动过程中仅戴纱布口罩,达不到防毒要求。四是发生事故后,企业未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造成中毒人数不断增加的严重后果。 6职业危害防治砷在自然界中主要共生于各种黑色或有色金属矿中,含砷矿石、炉渣遇酸或受潮时可产生砷化氢。砷化氢为无色气体,有大蒜样臭味,无明显刺激性,属高毒类物质,为强烈溶血性毒物,对人体的危害主要是经呼吸道吸入后迅速进入血液引起溶血,并随血液循环到达各脏器,造成损害,尤其是损害肾脏。国家《高毒物品目录》中,砷化氢气体作业场所最高允许浓度为0.03mg/L。 6职业危害防治2.贵州省施秉县恒盛有限公司自1999年底投产以来,从业人员因受工业硅冶炼产生的粉尘危害,至2010年4月23日,经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黔东南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职业病诊断机构确诊该公司尘肺患者195例。其中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黔东南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2010年4月体检1337人,检出尘肺病患者190人,检出率为14.2%;2009年该公司在从业人员体检中确诊尘肺患者5人。195例尘肺患者中,尘肺Ⅰ期146人,占74.9%;尘肺Ⅱ期43人,占22.1%;尘肺Ⅲ期6人,占3.1%。 6职业危害防治尘肺患者中男性182人,占93.2%;女性患者13人,占6.8%。所有发病的患者都是农民工,其中湖南籍的有137人占70.3%;贵州籍的有57人占29.2%;江苏籍的有1人占0.5%。从患者自述的粉尘接触工龄来看,195名患者中接尘工龄最短的为6个月,最长的为12年10个月,平均为7年8个月。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有33人,约占总数的16.9%。 6职业危害防治患病年龄最小的23岁,是一名矽肺Ⅰ期患者,从16岁开始接尘;患病年龄最大的是59岁,有2人,矽肺Ⅰ期和Ⅱ期分别各有1人。患者的平均年龄为43岁,并且三个期别的患者平均患病年龄没有多大区别,均在43岁左右。发病工种的最大特点是围绕矿热炉的所有工种均有人发病,包括炉面工、出炉工、精整工、配料工、洗硅石工、搬运工、生产线司机、机修钳工、电焊工、仓库保管、计量员、电工、车间主任和曾经是炉面工的生产厂长,说明车间粉尘浓度高,粉尘防治措施缺乏等等。 6职业危害防治从各工种发病的人数分析,发病最多的是炉面工,有126人,占总数的64.6%;其次是出炉工,有17人,占8.7%。这两个工种合计发病人数有143人,占总数的73.3%,揭示了粉尘污染的主要岗位和主要危害工种。事故原因:----该公司34台6300KVA矿热炉的建设未履行职业危害设施和环保设施“三同时”手续,是公司自行设计自行施工安装的。6套除尘系统也是公司在2006年自行设计自行施工安装的。由于设计上的 6职业危害防治原因,34台矿热炉简陋,装备水平低,无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矿热炉烟雾尘从炉门处逸出,导致岗位粉尘浓度高,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差;6套除尘系统投入运行后,运行不正常,除尘效率低、导致生产作业岗位和厂区环境污染严重。----该公司厂址位于一条近东西向的沟谷中。其生产工艺流程布局不合理,在长约3000米,宽200—300米的狭长山谷地段,顺沟谷布置了34台6300kVA电炉,两侧均为50—100高的山脊。一是大气污染物受局地地形影响较大, 6职业危害防治区内静小风全年出现频率高达49.1%,不利于大气污染物的扩散;二是当地年主导风向与厂区的长轴有较大的夹角,其风流经过山脊后会形成下降气流,在厂区内形成紊流;三是厂区各生产车间之间形成交叉、重复污染。上述因素导致厂区烟雾尘弥漫,环境质量差,对职工形成较大危害。该公司发放给从业人员的防尘口罩主要是普通纱布口罩,不符合国家有关个体防尘防护用品的要求。 6职业危害防治综上所述:施秉县恒盛有限公司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造成严重的群发性尘肺病事故的主要直接原因是:该公司未按《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履行职业危害设施和环保设施“三同时”手续;未按《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等国家标准设计,选址、生产工艺流程布局不合理,设备简陋、装备水平低、无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未按《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等国家标准组织生产,从业人员长期在粉尘浓度高的作业场所劳动,在环境质量差的区域生活;未按国家有关规定采购发放符合防尘要求的个体防护用品。 6职业危害防治6.2防治措施保证密封性好,严防跑冒滴漏防护设施设备及管道防护设施重点岗位保证送排风等防护设施正常运行设置远程见识和报警系统 6职业危害防治尘毒治理八字方针 6职业危害防治1、粉尘 6职业危害防治 6职业危害防治以湿式作业为主的防尘措施办法。湿式作业防尘(喷雾洒水降尘)的特点是防尘效果可靠,易于管理,投资经济,已被广泛应用。如井下矿山防尘采用湿式凿岩,放炮后喷雾降尘、加强通风等措施。 6职业危害防治---个体防护。如缩短接触时间、防护服装、防尘口罩等。 6职业危害防治2毒物---从生产工艺流程中消除有毒物质,可用无毒或低毒代替有毒或高毒原料,用无汞仪表代替有汞仪表,使用二甲苯代替苯作为溶剂或稀释剂等。---密闭—通风—排毒系统:系统由密闭罩、通风管、净化装置和通风机构成。系统必须注意防火、防爆,合理选择气体的净化和回收利用,防止二次污染,防止环境污染。 6职业危害防治---局部排气罩:就地密闭,就地排出,就地净化,是通风防毒工程的一个重要技术准则。排气罩就是实施毒源控制,防止毒物扩散的具体技术装置。   局部排气罩按构造分为密闭罩和开口罩两种。---排出气体的净化:工业生产中无害化排放,是通风防毒工程必须遵守的重要原则。根据输送介质特性和生产工艺的不同,有害气体净化方法也有所有同,大致分为洗涤法、吸附法、袋滤法、静电法、燃烧法和高空排放法。 6职业危害防治---个体防护:凡是接触毒物的作业都应规定有针对性的个人卫生制度及操作规程,如不准在作业场所吸烟、吃东西,班后洗澡、不准将工作服带回家中等。这不仅是为了保护操作者自身,而且也是避免家庭成员、特别是儿童间接受害。佩备防护服装和防毒面具等。 6职业危害防治对产生尘毒危害的作业,要求采取密闭、负压操作或隔离措施。对不能采取密闭和隔离措施的生产工艺,应根据工艺特点和有害物质的特性,分别采取局部通风、全面通风和混合通风措施,使车间空气中尘毒深度达到国家卫生标准。   通风除尘排毒净化系统和空调系统的设计应符合相关标准及相应的防尘、防毒技术规范和规程的要求。 6职业危害防治局部机械通风系统应包括排气罩、通风管理、风机和净化装置等设备。通风管理道布置应合理,对于容易凝结蒸汽和聚积粉尘的管道及几种物质混合能引起爆炸、燃烧或形成更为有害的混合物、化合物的通风管道应设独立的防爆通风系统。使用、生产酸碱或其他腐蚀性物质的车间或场所,应设置冲洗皮肤或眼睛的供水设施。 6职业危害防治高温、低温、冷水露天矿山夏天的高温作业,应注意调整工作时间和采取防暑降温的措施;高温作业的防暑降温措施应按相应的规范执行。矿山的低温、冷水控制技术措施应按相应的规范执行。 6职业危害防治4.噪声、振动---应选用低噪声的工艺过程和设备,如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取消声、隔声、吸声以及综合控制措施,使其符合相关规定。---产生强烈振动的车间应采取防止振动传播的措施,车间墙体应加厚。---噪声与振动较大的生产设备应安装在单层厂房或多层厂房的底层,对振动幅度大、功率大的设备应设计隔振基础。----个人防护有耳塞、耳罩、防声帽等。 6职业危害防治5.辐射对于从事放射性同位素工作单位和场所以及操作带有放射性物质的仪器、仪表或产生电离辐射的设备或装置等的放射卫生防护要求应按《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GB4792的有关条款及有关的标准执行。  对于从事工业射线装置的单位和场所的放射卫生防护要求,应按《500千伏以下工业X射线探伤机防护规则》ZBY315的有关条款执行。  对于产生高频、微波等非电离辐射的设备应接接地线金属屏蔽。 6职业危害防治对于车间的电磁辐射防护,应按《电磁辐射》GB8702、《作业场所超高频辐射卫生标准》GB10437、《作业场所微波辐射卫生标准》GB10436、《作业场所激光辐射卫生标准》GB10435等规定执行。产生电离辐射的作业场所应设在单独的建筑物内或建筑物的一端,并要有足够的建筑面积。墙体、门窗应符合防辐射要求,室内应有通风设施。 6职业危害防治6.辅助用室企业应根据生产特点和实际需要设置生活卫生用室,包括浴室、更衣室、女工卫生室、医疗室、休息室(含饮水设施)、食堂、厕所等,生活卫生用室应与产生有毒有害物质及高温、辐射的车间隔开。   对具有生物危害、高温等特殊场所所应设消毒、清尘室、烘干室。 6职业危害防治危险性大,一旦发生事故往往造成严重后果窒息:引起人体组织处于缺氧状态的过程称为窒息。不同浓度的氧气对人体的影响如下: 6职业危害防治一氧化碳中毒 6职业危害防治危险性大,一旦发生事故往往造成严重后果作业人员中毒、窒息发生在瞬间,有的有毒气体中毒后数分钟、甚至数秒钟就会致人死亡。硫化氢中毒 6职业危害防治6.3监督管理 6职业危害防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