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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4-29 14:27:47 发布

最新死亡医学证明书填写指导 课件课件PPT.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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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医学证明书填写指导课件 死因监测的重要性死因监测数据是公共卫生信息的最重要和最基本的信息之一。人群中死亡水平、死亡原因和死亡模式是估计人群卫生需求,评估人群健康状况的变化的基础。从公共卫生和临床角度,死亡水平都是一个说明卫生问题严重性的指标。不同原因的死亡率能够展示与疾病的危险因素。有助于发展以证据为基础的卫生政策。 工作内容各级各类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均为死因监测工作的责任报告单位。由临床医生规范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并及时进行网络报告,查到漏报的必须及时补报。死因报告率达100%及时率达95%漏报率小于5% 根本死亡原因从防止死亡的观点出发,有必要去中断可能致死事件的链条或某个环节治愈病人。最有效的公共卫生目的是阻止加速死亡原因起作用。为此目的,根本死亡原因被定义为“(a)直接导致死亡的一系列病态事件中最早的那个疾病或损伤,或者(b)造成致命损伤的那个事故或暴力的情况”。 死亡原因1967年,第二十届世界卫生大会对将记入死亡原因医学证明书中的死亡原因做如下定义:“所有导致或促进死亡的疾病、病态情况或损伤以及造成任何这类损伤的事故或暴力的情况”。定义的目的在于保证所有有关信息得以记录,而证明人不得自行选入某些情况而摒弃其他情况。这个定义不包括症状、体征和临死方式,如心力衰竭或呼吸衰竭。 死亡原因医学证明书的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第Ⅰ部分是分级填写的。按照导致死亡的顺序填写。每行只填一个死因。至少a行要填一个死因。根本死因永远填在最低一行。 死亡原因医学证明书的填写第I部分(a)、(b)、(c)三栏,其相互之间的逻辑关系是:(C)病(根本死因)发展(b)病(中介原因)发展(a)病(直接死因)导致死亡。各病发生到死亡的时间间隔一般是:(c)病最长,(b)病次之,(a)病最短。 死亡原因医学证明书的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第Ⅱ部分可以根据情况填写。填写所有促进死亡,但与第Ⅰ部分无关的疾病。按照严重程度依次填写。 死亡原因医学证明书的填写发病至死亡时间间隔、时间长度一定从短到长。每张证明书填写行数不限定,根据病程填写。第一行不能填写临死情况。 死亡原因医学证明书的填写例1:I(a)食道静脉曲张出血(b)门静脉高压(c)肝硬变(d)乙型肝炎 死亡原因医学证明书的填写例2:I(a)尿毒症(b)肾盂积水(c)尿潴留(d)前列腺肥大例3:I(a)支气管肺炎(b)慢性支气管炎II慢性心肌炎 死亡原因医学证明书的填写例4:I(a)肺脓肿(b)大叶性肺炎例5:I(a)肝功能衰竭(b)胆管梗阻(c)胰头癌例6:I(a)外伤性休克(b)多发性骨折(c)行人被卡车撞伤(交通事故) 未肯定的诊断或症状如果在一次医疗事件结束时还没有建立确定的诊断,那么应当记录对需要医疗或调查的那种情况所能最大程度获得的具有特异性的信息。当考虑到某一诊断又未确立时,应当按陈述的症状、异常所见或问题去做诊断。 传染病和寄生虫病类应尽量报告疾病的性质(急性、慢性)、病原体、传播方式、侵害部位等,如结核性脑膜炎,急性阿米巴痢疾,志贺菌性痢疾等痢疾:应填写其性质和病原体腹泻、胃肠炎:应明确指出有无传染性破伤风:应尽量报告引起损伤的原因败血症:应报告引起败血症的原因病毒性肝炎:具体填写肝炎的性质和分型 肿瘤对于恶性肿瘤应明确报告原发部位,如果是继发性的恶性肿瘤致死,则必须明确写出“继发性”,并同时报告原发部位。当一个以上的原发部位时,应将最重要的原发部位首先报告。如果有关肿瘤形态学的诊断,也应同时报告。 肿瘤肠道恶性肿瘤:应详细报告具体部位子宫恶性肿瘤:要区别宫颈、子宫体胆管恶性肿瘤:要区分肝内胆管和肝外胆管恶性肿瘤脑瘤:尽量区别“良性、恶性”或组织形态学的情况白血病:注意填写急性、慢性等情况以及形态学情况 精神疾患精神疾患的诊断应由专业医生作出。精神病人的自杀:是否处于活动期?精神病人的意外死亡:是否处于活动期?大量饮酒后突然死亡:需排除酒瘾综合征和自杀。 循环系统疾病应报告疾病的病因、性质、部位等例如:心脏病:详细报告不同性质、不同类型的心脏病及其原因。脑血管病:应报告准确的疾病诊断及脑血管病后遗症的影响。 呼吸系统疾病应填写疾病的性质、部位、病原体及其他致病的原因肺炎:特别注意对新生儿和老年人肺炎的准确诊断和报告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哮喘:常常引起肺心病而死亡,应同时报告外源性呼吸系统疾病:应同时报告致病因子如尘肺、有机物、化学物质等 消化系统疾病应同时报告疾病的性质、部位及并发症等溃疡:要明确报告部位,不要笼统写为“上消化道”。慢性肝病和肝硬化:应尽量报告更早的原因 孕产妇死亡的定义孕产妇死亡是指处在妊娠期或妊娠终止后42天之内的妇女,不论妊娠期长短和何种受孕部位,由于任何与妊娠或妊娠处理有关的或由此而加重了的原因导致的死亡,但不包括由于意外或偶然原因导致的死亡。 孕产妇死亡应再细分为两组(1)直接产科死亡:直接产科死亡是指由于妊娠状态(妊娠、分娩和产褥期)下的产科并发症、由于医疗的操作干预、疏忽遗漏、处理不当或由于上述情况的任何一个而引起的一系列事件导致的死亡。 孕产妇死亡应再细分为两组(2)间接产科死亡:间接产科死亡是指由于以前已存在的疾病或在妊娠期新发生的疾病,这些疾病虽非由直接产科原因所引起,却由于妊娠的生理影响而加重,从而导致死亡。 先天异常先天异常必须是自出生时即存在,对于年龄较大的者报告死于先天异常,则必须写明“先天性”。应尽量报告严重的先天异常一般先天异常致死,实际上是放弃治疗或放弃喂养的后果先天性心脏病:应尽量写出具体的心脏病类型,如:法乐四联症、先天性室间隔缺损等。当无法判断是否为先天异常时,应写明死者的实际年龄(按周岁、月、日计算),尤其对婴儿、新生儿更是如此 活产活产是指不论妊娠期长短而自母体完全排出或取出的受孕产物,他在母体分离后能够呼吸或显示任何其他生命证据,如心脏跳动,脐带搏动或随意肌的明确运动,不论脐带是否切断或胎盘是否附着;这样出生的每一产物一律看作活产。 新生儿病主要指“起源于围生期的某些情况”报告时应注意:包括起源于围生期但在以后发病及死亡的情况首先尽量报告围生儿本身的疾病,其次报告母体情况对围生儿的影响早产、窒息一般不做根本死因不包括:新生儿破伤风、先天异常、内分泌、营养和代谢疾病、肿瘤、损伤中毒 新生儿病--有关概念新生儿死亡是指活产儿在出生后未满28整天内的死亡。早期新生儿死亡(出生后未满7整天内的死亡)。晚期新生儿死亡(出生后活满7整天但在未满28整天内的死亡)。超过28天的婴儿死亡,如果医生认为其致死疾病的起源是在新生儿期内,仍应报告这一顺序关系。超过一周岁的婴儿不再考虑新生儿期的情况。 诊断不明一般不应出现,医生或统计人员应尽量搞清查死者的致死原因。实在无法获得,可以在调查记录中报告其家属的叙述。诊断不明不应作为根本死因。 损伤中毒临床表现:主要指损伤中毒的性质(如骨折、脏器损伤、烧伤、中毒、毒性效应等)、损伤的具体部位(颅内、胸、腹部、四肢等)、中毒的程度(轻、中、重)等情况。 损伤中毒损伤中毒的外部原因:外部原因指造成上述损伤中毒的原因。首先应明确报告是意外的损伤中毒,还是自杀或被杀,然后尽可能详细报告外部原因。 损伤中毒的外部原因性质:是指意外的损伤中毒,还是自杀或被杀。类型主要包括:运输事故:涉及人员、运输工具、事故发生地点、事故方式等意外跌倒:明确没有任何可能发生跌落的疾病(循环系统疾病);如为跌倒致长期卧床也应报告意外窒息:多指婴幼儿意外被床上用品或大人身体闷死 损伤中毒的外部原因中毒:应区别给错、服错或药物过量以及正确服用的有害效应自杀:尽量报告自杀的方式及原因,如:自杀方式(服毒、自缢、跳楼等);自杀原因(家庭、社会、经济等)。 特异性和细节(1)为了将情况分类到最具有特异性的ICD中,每种诊断性陈述都应尽可能富有信息。这样的诊断性陈述的例子包括:膀胱三角区的移行细胞癌急性阑尾炎伴有穿孔糖尿病性白内障,胰岛素依赖型脑膜炎球菌性心包炎 特异性和细节(2)为妊娠诱发高血压给予的产前医疗由于按照处方服用抗组织胺药的变应性反应引起的复视由于陈旧性髋关节骨折引起的髋关节骨关节炎在家中跌倒后造成的股骨颈骨折手掌三度烧伤 后遗症的治疗(1)当医疗事件是对一种不再存在的疾病的残余情况(后遗症)进行治疗或调查时,应充分描述该后遗症并陈述它的起因,同时还应当清楚地表明原疾病已不复存在。例如:“鼻中隔弯曲—在童年时的鼻骨折”;“跟腱挛缩—肌腱损伤的晚期效应”;或“由于陈旧性结核病引起的输卵管闭塞所致的不育症”。 后遗症的治疗(2)当存在多种后遗症而且治疗或调查并不是直接针对其中的哪一种时,则可接受象“脑血管意外的后遗症”或“多处骨折的后遗症”这样的陈述。 常见“死亡医学证明书” 书写容易出现的错误简称:慢支、上感、呼衰、肺脑、甲亢、肾衰、心衰、乙肝、酒肝、药肝、再障、急粒、急淋、冠心、风心。正确的书写应为:慢性支气管炎、上呼吸道感染。俗称:儿麻后遗症正确脊髓灰质炎后遗症。银屑病牛皮癣。废止的诊断:美尼尔氏综合症正确迷路水肿,梅尼埃氏病。 常见死亡原因的填写错误或不当死亡原因未填写:死亡原因部分为空白,没有填写任何死亡原因。死亡原因逻辑顺序错误:常见“流水账”式书写,将各种死亡原因罗列在死亡证明书上,一行填写多个死亡原因,没有顺序和关系;或顺序颠倒、混乱,不讲填写规律。 常见死亡原因的填写错误或不当直接死因部分填写的是临死前的表现、症状、某一综合的症状群或非特异性表现,如呼吸衰竭、心力衰竭、肝昏迷、休克、内出血、尿毒症、败血症、酸中毒、早产、窒息等,而未进一步追根填写死亡原因。填写“老衰”(或老死)、“病亡”、“猝死”、“暴死”、“来院已死”或“死因不明”等,而背面调查记录未填写生前病史或没有做出死因推断。 常见死亡原因的填写错误或不当全身性疾病情况,如高血压、风湿热、动脉硬化、糖尿病等,出现与之相联系的脑出血、脑梗死、昏迷、瘫痪等具有特异性的疾病情况,但予以未报告或报告不当。传染病而未核实具体病种,肿瘤而未明确良性或恶性及原发部位,未特指的心脏病,未特指的先天异常,未特指疾病的孕产妇死亡。 常见死亡原因的填写错误或不当意外伤害未填写外部原因或外部原因不明确,如填写为颅脑损伤、中毒、窒息、车祸、淹死等。使用英文名称或缩写:如“AIDS”、“肺Ca”、“VSD”等,由于英文缩写常出现多个病因,无法确定死亡原因。 谢谢! 病机的概念病机,即疾病发生、发展、变化和转归的机理。“病机”二字,前人释为“病之机要”、“病之机括”,含有疾病之关键的意思。由于病机是用中医理论分析疾病现象,从而得出的对疾病内在、本质、规律性的认识,是防治疾病的依据,所以受到历代医家的极大重视。,《素问·至真要大论》:“谨守病机,各司其属”。 主要内容发病原理——基本病机——邪正盛衰、阴阳失调、精气血津液失常系统病机——经络、脏腑病机等疾病病机——六经病机、卫气营血病机、三焦病机等病证病机——感冒、哮证、痰饮等的病机症状病机——疼痛、发热、健忘等的病机近几十年新病机理论:病机层次说、痰瘀同源说、体质病机说等。 第一节发病原理一、正气不足是疾病发生的内在根据 正气的作用:正气不足抵御外邪入侵祛邪外出修复调节能力维持脏腑经络功能的协调适应能力低下邪气乘虚而入防御能力低下正气存内邪不可干邪之所凑其气必虚正气——即人体正常的功能活动及所产生的各种维护健康的能力。 (二)邪气是发病的重要条件邪气:泛指各种致病因素。邪气的作用:导致生理功能失常——阴阳失调,精气血津液的代谢及功能障碍,以及脏腑经络的功能失调等。导致形质损害——损伤皮肉筋骨脏腑,亏耗精气血津液。改变体质类型——改变个体体质特征,影响其对疾病的易罹倾向。 (三)正邪相搏,邪胜正负则发病 影响发病的主要因素环境与发病体质与发病精神状态与发病 环境与发病环境——指与人类生存密切相关的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而言,主要包括气候变化、地域因素、生活工作环境等。 环境与发病气候因素——不同的季节,可出现不同的易感之邪和易患之病地域因素——不同地域的气候特点、水土性质、生活习俗导致地域性的多发病和常见病生活工作环境——生活工作环境的不良可导致疾病的发生与流行,如职业病、矽肺、空调综合症、急、慢性中毒等社会环境——人在社会中的政治地位、经济状况、文化程度、家庭情况、境遇变迁、人际关系等与疾病的发生有一定的联系 体质与发病决定发病倾向——体质强则不易感邪发病,体质弱则易感邪发病。决定对某种病邪的易感性——阳虚易感寒邪,阴虚易感热邪。决定某些疾病发生的证候类型——同感湿邪,阳盛热化成湿热证,阳虚则寒化成寒湿证。 精神状态与发病突然强烈的情志刺激可扰乱气机、伤及内脏而致疾病突发。长期持续性的精神刺激易致气机郁滞或逆乱而缓慢发病。遗传因素对发病也有一定的影响。 发病类型感邪即发徐发伏而后发继发合病与并病复发 感邪即发概念又称为卒发、顿发。指感邪后立即发病,发病迅速之意。临床常见新感外邪较盛——外感风寒之邪情志剧变——暴怒大悲毒物中毒——服毒自杀、毒蛇咬伤外伤感受疠气 徐发概念指感邪后缓慢发病,又称为缓发。临床常见外感湿邪,因湿性重着粘滞,故湿邪伤人多为缓发。内伤邪气,思虑过度,忧愁不解,房室不节,嗜酒成癖,日久可成虚劳。 伏而后发概念指感受邪气后,病邪在机体内潜伏一段时间,或在诱因的作用下,过时而发病。临床常见破伤风、狂犬病——均经一段潜伏期后才发病伏暑、伏气温病——常需经过一定的潜伏期 继发概念在原发病的基础上继而发生新的疾病临床举例肝阳上亢——日久发为中风肝胆疾病——日久发为癥积、结石小儿食积——日久发为疳积哮喘——日久发为肺精气虚、心血瘀阻 合病与并病合病的概念两经或两个部位以上同时受邪所出现的病证。如:伤寒太阳与少阳合病、太阳与阳明合病;温病卫气同病、气血两燔、气营两燔。并病的概念感邪后某一部位的证候未了,又出现另一部位的病证。二者的区别合病感受一种邪气,可致多部位侵害,出现多部位病证,并病是指在疾病种病变部位的传变,而原始病位依然存在。“合则一时并见,并则以次相乘”。 复发复发的概念疾病初愈或疾病的缓解阶段,在某些诱因的作用下,引起疾病再度发作或反复发作的一种发病形式。复病由复发引起的疾病。引起复发的机理余邪未尽,正气未复,同时有诱因的作用。 复发的基本特点临床表现类似于初病,但不完全是原有病理过程的再现,比初病的病理损害更复杂、更广泛、病情更重。复发的次数愈多,静止期恢复就愈不完全,预后愈差,容易留下后遗症。大多有诱因。后遗症主病在好转或痊愈过程中未能恢复的机体损害,是与主病有着因果联系的疾病过程。 复发的主要类型疾病少愈即复发——多见于较重的外感疾病如湿温。休止与复发交替——治疗后症状体征消失,宿根未除,在诱因作用下复发如休息痢。急性发作与慢性缓解期交替——实际上是指临床症状的轻重交替,如哮喘。 复发的诱因重感致复——因感受外邪致疾病复发者。其机理是新感之邪助长体内病邪,或引动旧病病机,从而干扰或损害了人体正气,使原来的病理过程再度活跃食复——因饮食不和而致复发者。饮食不节可致脾胃病复发,鱼虾海鲜可致瘾疹和哮喘病复发,饮酒和过食辛辣之品可致痔疮、淋证复发劳复——若形神过劳,或早犯房事而致复病者。过劳可致子宫脱垂、中风、胸痹心痛等复发 复发的诱因药复——病后滥施补剂,或药物调理运用失当,而致复发者。情志致复——因情志因素引起疾病复发者。如癔病、癫狂、梅核气。另外某些气候因素、地域因素也可成为复发的诱因。 思考题体质因素与发病的关系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疾病复发的基本条件是什么?发病的类型有哪些?怎样理解中医发病学中的正邪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