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9 MB
- 2022-04-29 14:30:42 发布
-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内容提供方所有。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可选择认领,认领后既往收益都归您。
- 3、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和数量令人满意,可能有诸多瑕疵,付费之前,请仔细先通过免费阅读内容等途径辨别内容交易风险。如存在严重挂羊头卖狗肉之情形,可联系本站下载客服投诉处理。
- 文档侵权举报电话:19940600175。
'谷胱甘肽对大鼠急性肝损伤的保护作用
在国内,已有研究表明还原型-谷胱甘肽对肝损伤有保护作用,但缺少不同剂量的还原型-谷胱甘肽对肝损伤的保护效果差异的研究。故本实验给大鼠注射高浓度和低浓度的还原型-谷胱甘肽,通过测其血清谷丙转氨酶活性和肝组织中丙二醛的含量来比较两个浓度下对肝保护的效果。背景2
目的建立大鼠急性肝损伤模型,并通过该模型观察还原型-谷胱甘肽对肝损伤的保护作用。3
表2各组大鼠血清ALT活性、肝指数以及肝组织匀浆MDA活性组别例数ALT/mol·l-1肝指数/mg·g-1MDA/nmol·mgprot-1N18.73033.090.068C261.11236.620.561L330.55633.840.390H38.73034.940.1577
论文要点•CCl4使得大鼠产生氧化应激,即体内高活性分子如活性氧自由基(ROS)和活性氮自由基(RNS)产生过多,氧化程度超出抗氧化物的清除能力,氧化系统和抗氧化系统失衡,从而导致组织损伤。8
论文要点•还原型谷胱甘肽(GSH),能参与体内氧化还原过程,清除自由基,因此外源性GSH的补充对于肝损伤理论上是有保护作用的。实验中高浓度GSH组和低浓度GSH组的大鼠的血清中ALT含量较模型组均有不同程度的降低,肝匀浆MDA活性也有所减小,表明预防性地给予外源性的GSH在一定程度上起到抗自由基所导致的质膜损伤和脂质过氧化作用,这与理论相符合。9
论文结论还原型谷胱甘肽对四氯化碳所致的大鼠急性肝损其具有保护作用,且增加其用药剂量保护作用可能更强。由于没有做病理检查,且实验动物例数有限,无法用统计学方法进行统计,这是本次实验最大的不足之处。10
课题延伸目前,大量实验研究表明还原型谷胱甘肽对各种原因所致的肝损伤均有一定的保护作用,但不同的实验方法所得到的实验结果却有所不同。肝损伤的发生可能是多个环节共同导致的,包括微粒体细胞色素P450(Cyt450)的激活、自由基的产生以及脂质过氧化等。因此,有必要控制各种实验影响因素,系统地进行实验,进一步明确还原型谷胱甘肽对肝损伤的保护作用。11
谢谢!12
第二章个人独资企业法与合伙企业法案例
案例分析:普通合伙甲、乙、丙三人于1999年10月1日书面订立了一份普通合伙协议。协议约定,三人共同出资10万元开设一家综合商店,其中甲出资4万元,乙出资3万元,丙出资3万元;三人按出资比例分享收益或分摊亏损。1999年10月20日,三人缴清了全部出资,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 2000年2月1日,为了解决资金周转困难,甲、乙、丙三人向某市商业银行(以下简称银行)贷款8万元,期限为1年。2000年5月1日,甲向乙、丙二人提出,准备将自己在综合商店的全部财产份额以4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丁后,自己退出综合商店,乙、丙二人协商后表示同意。
2000年5月10日,甲办理了退伙结算手续;丁向甲交付了4万元;乙、丙向丁介绍了有关综合商店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后,共同修订了合伙协议,并向原登记管理机关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2000年年终结算,该综合商店发生严重亏损。
2001年1月20日,乙、丙、丁三人商定解散综合商店,并将综合商店现有财产5万元予以分配,但对如何清偿银行贷款未作处理。2001年2月2日,银行贷款到期后,银行便找甲要求偿还全部贷款,甲说自己早已退出综合商店,合伙债务应由丁承担,自己不负责。银行找到丁要求偿还全部贷款,丁说这笔贷款是在自己入伙前由甲、乙、丙三人借的,自己不负责。银行又找乙、丙要求偿还全部贷款,乙、丙均表示只按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偿还应由其偿付的份额。
根据以上事实,请回答下列问题:(1)丁入伙是否符合入伙的条件和程序?并说明理由。(2)甲、乙、丙、丁的主张能否成立?并说明理由。(3)综合商店所欠银行贷款如何清偿?(4)甲、乙、丙、丁之间如何分担清偿责任?
(1)丁入伙是否符合入伙的条件和程序?并说明理由。丁入伙经过了乙、丙全体合伙人的同意,因为甲把财产份额转让给丁,即为对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财产,丁向甲交付了全部财产份额款4万元,乙、丙向丁介绍了有关综合商店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后,共同修订了合伙协议,并向原登记管理机关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这一系列程序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新合伙人入伙的条件和程序。
(2)甲、乙、丙、丁的主张能否成立?并说明理由。①甲的主张不能成立。因为,合伙企业法规定,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因此,甲应对银行贷款承担清偿责任;②丁的主张不能成立。因为,合伙企业法规定,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因此,丁应对银行贷款承担清偿责任。③乙、丙的主张不能成立。因为,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之间对债务的分担比例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债权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清偿利益,请求全体合伙人中的一人或数人承担全部清偿责任。因此,乙、丙应对银行贷款承担清偿责任。
(3)综合商店所欠银行贷款如何清偿?乙、丙、丁三人在没有清偿综合商店债务的情况下分配合伙企业现有财产的行为无效,应全部返还;综合商店现有全部财产,应首先用于清偿银行贷款,不足清偿的部分,由甲、乙、丙、丁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4)甲、乙、丙、丁之间如何分担清偿责任?由于甲办理了退伙手续,因此,甲在合伙企业内部对合伙债务不承担清偿责任。甲如果在银行的请求下偿还了银行贷款,可以向乙、丙、丁追偿;乙、丙、丁之间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承担责任,任何人实际支付的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份额时,有权就该超过部分,向其他未支付或者未足额支付应承担数额的合伙人追偿。
案例:特殊的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甲、乙、丙投资设立A会计师事务所,该会计师事务所的形式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提供审计鉴证业务和验资业务。在2008年的审计业务中,发生了下列事项:(1)甲在对B上市公司的年度会计报告进行审计过程中,因重大过失遗漏了一笔销售收入,经人民法院判决由该事务所向B上市公司的相关股东承担赔偿责任,甲认为自己并非故意造成的损失,该赔偿责任应该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2)乙在对C公司设立过程的验资服务中,因疏忽大意而出具了证明不实的验资报告,该报告直接给C公司的债权人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经人民法院认定,乙的疏忽大意并不属于重大过失。
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1)甲的说法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甲的说法不正确。根据规定,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本题中,由于甲是因为重大过失造成的损失,因此应该由其承担无限责任,其他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
(2)对于乙造成的损失,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应该按照何种方式来承担责任?并说明理由。对于乙造成的损失,应该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根据规定,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题中,乙的行为被认定为非重大过失,因此该造成的损失应该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案例——有限合伙企业假设2008年3月,甲、乙、丙、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共同投资设立一从事商品流通的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了以下事项:(1)甲以现金5万元出资,乙以房屋作价8万元出资,丙以劳务作价4万元出资,另外以商标权作价5万元出资,丁以现金10万元出资;(2)丁为普通合伙人,甲、乙、丙均为有限合伙人;
(3)各合伙人按相同比例分配盈利、分担亏损;(4)合伙企业的事务由丙和丁执行,甲和乙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也不对外代表合伙企业;(5)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财产份额的,不需要经过其他合伙人同意;(6)合伙企业名称为“稳信物流合伙企业”。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回答下列问题,并分别说明理由:(1)合伙人丙以劳务作价出资的做法是否符合规定?丙以劳务作价出资的做法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丙为该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因此不得以劳务作为出资。
(2)合伙企业事务执行方式是否符合规定?合伙企业的事务由丙和丁执行的做法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不得对外代表合伙企业,由于丙为该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因此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对外代表合伙企业的做法是不符合规定的。
(3)关于合伙人转让出资的约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按照该规定,只要合伙协议中约定了转让的方式,那么就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来处理。
(4)合伙企业名称是否符合规定?合伙企业名称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该企业名称中并没有标明“有限合伙”,因此是不符合规定的。其名称应该为“稳信物流有限合伙企业”。
(5)各合伙人按照相同比例分配盈利、分担亏损的约定是否符合规定?各合伙人按照相同比例分配盈利、分担亏损的约定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因此,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有约定的,可以按照约定来处理。
案例——合伙企业的清算ABCD四个合伙人分别出资20万、10万、5万、5万,一共出资40万元成立普通合伙企业,其中A占50%、B占25%、C,D各占12.5%。协议约定按出资比例分配利润和分担亏损,经过一段时间的经营以后,ABCD决定解散合伙企业,负债情形如下:①应该拨付清算费用10万;②欠职工工资、劳动保险10万;③欠税款10万;④欠乙30万;
(1)现在查明合伙企业的现有财产140万,对合伙企业债权债务应该按什么顺序、如何进行分配?从140万当中首先拨付10万的清算费用,然后还职工工资、劳动保险10万,还第二顺序的税款10万,则还剩110万。在110万的基础上偿还乙30万,此时还剩80万。合伙企业财产清偿顺序:第一顺序是支付职工工资、劳动保险;第二顺序是所欠税款;第三顺序是企业的债务;第四是返还合伙人的出资。则本题应用80万先返还合伙人的出资40万,剩余的40万才是利润,才能够进行分配。
(2)假设目前合伙企业现有财产为40万,合伙企业债权债务应该按什么顺序、如何进行分配?如果合伙企业的现有财产为40万,仍然首先拨付10万的清算费用,偿付10万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10万的税款,剩余的10万清偿欠乙的30万。此时出现了不足清偿的情形,差额20万应由ABCD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对内按份承担责任。
综合案例分析——有限合伙企业甲、乙、丙、丁共同投资设立了A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A企业)。合伙协议约定:甲、乙为普通合伙人,分别出资l0万元;丙、丁为有限合伙人,分别出资15万元;甲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对外代表A企业。2006年A企业发生下列事实: 2月,甲以A企业的名义与8公司签订了一份12万元的买卖合同。乙获知后,认为该买卖合同损害了A企业的利益,且甲的行为违反了A企业内部规定的甲无权单独与第三人签订超过l0万元合同的限制,遂要求各合伙人作出决议,撤销甲代表A企业签订合同的资格。
4月,乙、丙分别征得甲的同意后,以自己在A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为自己向银行借款提供质押担保。丁对上述事项均不知情,乙、丙之间也对质押担保事项互不知情。8月,丁退伙,并从A企业取得退伙结算财产l2万元。 9月,A企业吸收庚作为普通合伙人入伙,庚出资8万元。 10月,A企业的债权人C公司要求A企业偿还6月份所欠款项50万元。
11月,丙因所设个人独资企业发生严重亏损不能清偿D公司到期债务,D公司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丙在A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其债务。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丙在A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后,甲、乙、庚决定A企业以现有企业组织形式继续经营。 经查:A企业内部约定,甲无权单独与第三人签订超过l0万元的合同,B公司与A企业签订买卖合同时,不知A企业该内部约定。合伙协议未对合伙人以财产份额出质事项进行约定。
要求:根据上述材料,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甲以A企业的名义与B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2)合伙人对撤销甲代表A企业签订合同的资格事项作出决议,在合伙协议未约定表决办法的情况下,应当如何表决? (3)乙、丙的质押担保行为是否有效?并分别说明理由。 (4)如果A企业的全部财产不足清偿C公司的债务,对不足清偿的部分,哪些合伙人应当承担清偿责任?如何承担清偿责任? (5)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丙在A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后,甲、乙、庚决定A企业以现有企业组织形式继续经营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1)甲以A企业的名义与B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甲以A企业的名义与B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有效。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的第三人。在本题中,B公司属于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因此,买卖合同有效。
(2)合伙人对撤销甲代表A企业签订合同的资格事项作出决议,在合伙协议未约定表决办法的情况下,应当如何表决?(合伙企业事务执行的表决办法)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方式。
(3)乙、丙的质押担保行为是否有效?并分别说明理由。(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的质押担保行为)①乙的质押行为无效。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在本题中,普通合伙人乙的质押行为未经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因此,质押行为无效。
②丙的质押行为有效。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在本题中,由于合伙协议未对合伙人以财产份额出质事项进行约定,因此,有限合伙人丙的质押行为有效。
(4)如果A企业的全部财产不足清偿C公司的债务,对不足清偿的部分,哪些合伙人应当承担清偿责任?如何承担清偿责任?(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已退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的清偿)①普通合伙人甲、乙、庚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②有限合伙人丙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③退伙的有限合伙人丁以其退伙时从A企业分回的12万元财产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5)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丙在A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后,甲、乙、庚决定A企业以现有企业组织形式继续经营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当然退伙、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对合伙人的要求、合伙企业形式的变化)甲、乙、庚决定A企业以现有企业组织形式继续经营不合法。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普通合伙人的,应当转为普通合伙企业。在本题中,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丙在A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后,有限合伙人丙当然退伙,A企业中仅剩下普通合伙人,A企业应当转为普通合伙企业。'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 最新课题2.水的净化(上课)课件PPT.ppt
- 最新课题2《水的净化》参考课件PPTPPT课件.ppt
- 最新课题3--制取氧气课件PPT.ppt
- 最新调治脾胃用药特点与治疗方法(1)课件PPT.ppt
- 最新调査研究组识机能课件PPT.ppt
- 最新谈谈儿童眼保健骆娅课件PPT.ppt
- 最新谈判学复习题参考答案课件PPT.ppt
- 最新谈判原则与谈判技巧课件PPT.ppt
- 最新调频收音机原理课件PPT.ppt
- 最新财产留给谁--课件PPT课件PPT.ppt
- 最新财务分析个案研究 第三章产业分析暨竞争策略分析课件PPT.ppt
- 最新责任胜于能力1588096252课件PPT.ppt
- 最新质壁分离说课课件PPT课件.ppt
- 最新质量通病课件PPT.ppt
- 最新质量的测量ppt范本课件PPT课件.ppt
- 最新贺卡课件PPT.ppt
- 最新贾岛题李凝幽居艺术特色译文课件PPT.ppt
- 最新资料摄生保健按摩--自我按摩防治便秘法课件PPT.p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