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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4-29 14:20:05 发布

最新任务3--塑料压延成型.课件PPT.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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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3--塑料压延成型. 学习目标知识目标1.熟悉塑料加工的基本工艺过程2.掌握物料的配制对加工及制品性能的影响3.掌握塑料的塑炼和混炼的原理及工艺参数4.掌握塑料压延成型的特点、工艺原理及工艺过程5.掌握塑料挤出成型的特点、工艺原理及工艺过程6.掌握塑料注射成型的特点、工艺原理及工艺过程 能力目标1.会根据配方及制品要求确定加工工艺过程2.能根据塑料配方准确称量原材料3.能进行塑料的塑炼、混炼操作并合理选择工艺条件4.能进行塑料压延成型操作并进行工艺参数的设定5.能进行塑料挤出成型操作并进行工艺参数的设定6.能进行塑料注射成型操作并进行工艺参数的设定7.会初步判断加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及解决方法 项目三塑料加工工艺任务1:塑料挤出成型任务2:塑料注射成型任务3:塑料压延成型 任务3:塑料压延成型 学习目标知识目标1.掌握塑料压延成型的特点和工艺过程;2.了解压延机的结构和主要部件的主要技术参数;3.掌握典型塑料材料压延成型工艺原理和工艺过程。 能力目标1.能根据制品要求合理选择压延机;2.能制定塑料压延工艺规程(工艺方法、工艺条件、选择设备、工艺操作过程);3.能进行压延设备操作、维护;4.能进行具体压延操作。 任务3:塑料压延成型 压延是将加热塑化的热塑性塑料通过一系列加热的压辊,使其连续成型为薄膜或片材的一种成型方法。压延成型的原材料:主要为PVC、其次为ABS、丁烯—醋酸乙烯共聚物和改性PS。特点:加工能力大,生产速度大,产品质量好,生产连续,自动化程度高。缺点:设备庞大,投资较高,维修复杂,制品宽度受压延机的辊筒长度限制。 压延过程包括:1)备料阶段,包括塑料的配置,塑化和向压延机供料。2)后阶段,包括压延、牵引、轧花、冷却、卷取、切割等,是压延的主要阶段。原料称量加热混合冷却混合干混合密炼机双辊机挤出机输送混炼机双混辊供料挤出机供料压延牵引轧花冷却卷取切割制品 一、压延机概述1.压延机的分类 2.压延机的构造机座:由铸铁制成,用于固定机架。机架:用于支承辊筒的轴承、调节装置和其它附件。辊筒:与塑料直接接触,施压、加热。轴承:支撑辊筒,承受压延加工产生的压力。辊距调节装置:调节辊距。辊交叉装置和预应力装置:为了克服操作中辊筒出现弯曲的装置。润滑系统:由输油泵、油管、加热器、过滤器和油槽组成。传动和减速装置。 3.压延机的辊筒压延机的规格通常由辊筒直径和工作面的长度表示。辊筒必须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表面光洁度。辊筒的结构: 4.辅机引离机:从压延机上均匀而无皱折地剥离已成型的薄膜。轧花装置:使制品表面轧上美丽的花纹。冷却装置:对压延的物料冷却定型。主要由4~8只冷却辊筒组成。运输带:使冷却的薄膜平坦而轻松地通过无端橡皮运输带,可以减少或消除成型中产生的内应力。卷取装置:用于卷取成品。金属检测器:检测送往压延机的料卷是否夹带金属,借以保护辊筒不受损伤。 二、压延工艺举例1、软质聚氯乙烯薄膜 2、硬质聚氯乙烯片材 三、影响压延制品质量因素1.压延机的操作因素(1)辊温、辊速物料:粘附在高温和快速的辊筒上,辊温依次升高。(2)速比目的:压延物依次贴辊,物料更好塑化,从而使压延物得到一定伸展和定向。线速度:主辊筒速度<分离辊速度<冷却辊速度<卷绕辊速度。 速度调节:大→包辊;小→不吸辊,吸入空气,出现气泡引离辊的调节:大→过多延伸;小→影响引离 (3)辊距及辊隙间的存料调节目的:①适应不同厚度制品的要求。②改变存料量。存料:储备、补充、进一步塑化作用。存料多:薄膜表面毛糙和出现云纹、产生气泡,在硬片中产生冷疤,并且对设备不利。存料少:厚度不均匀,断料。(4)剪切和拉伸:各向异性——压延效应、定向效应。 2.原材料的因素(1)树脂:分子量高,分布窄,性能↑适宜;但会增加设备的温度和负荷,对薄制品不利,应权衡。成分多,透明度↓;水分,挥发性物质多,产生气泡。(2)配合剂:增塑剂:多,η↓,适宜。稳定剂应适宜:否则影响制品表面。颜料,润滑剂:影响制品表面。(3)供料的事前混合和塑炼使塑料各组分的分散和塑化均匀。 3.设备因素压延制品质量的一个突出问题是横向厚度不均匀,通常是两端厚而近中区两边薄,俗称“三高二低”现象,这种现象主要是辊筒变形和辊筒两端温度偏低引起的。(1)辊筒的弹性形变:由于压力的影响使辊筒发生弯曲,变形。改变的方法:中高度;轴交叉;预应力。中高度:将辊筒的工作面磨成鼓型。轴交叉:将其中一个辊筒的轴线在水平方向稍微偏动一个角度。预应力:在辊筒轴承的两端设一辅助轴承,对辊筒施加压力。(2)辊筒表面温度的变动 4.辅助阶段的影响因素冷却阶段的因素:(1)冷却定形阶段:A、不足(料发粘)B、过度(有水珠)C、适宜(2)冷却辊流道的结构:使表面温度均匀。(3)冷却速率:适当。 压延机的一般操作开启压延机前,首先加热油箱内的润滑油,辊隙,当油温达到50~60℃时停止加热,对压延机进行润滑。在辊转动的情况下进行升温,1℃/min。投料30min前对引离辊加热。检查冷却水。装好裁刀。调节投料挡板的距离。 四、压延成型的进展1.原材料的进展市场上出现了一些新的PVC产品,其特点是质量均匀,对提高压延薄膜有利。二步本体聚合PVC树脂的应用有所扩大,其有特殊的颗粒结构,吸收增塑剂的性能优异,适宜制造软质透明制品。改性剂的应用ACR(加工、抗冲击,广泛用于PVC,用量1~5%);MBS(甲基丙烯酸甲酯、丁二烯和苯乙烯三元共聚,抗冲击,广泛用于PVC,用量5~10%)。新型稳定剂的应用 2.压延机的大型、高速、精密、自动化压延机大型化主要体现在辊筒直径和数量的增加,使产量大幅度增加。加工速度达80~100m/min,最大可达300m/min。计算机的应用提高了压延机的自动化水平。 3.冷却装置的改变冷却辊筒的特点是“小、多、近”,直径60~120mm,数量9个以上,分组控温,分组驱动,辊筒之间的距离约2mm。传热效果好,有利于消除夹在其中的空气。减小内应力,降低收缩,去除低挥发物。 4.异径辊筒压延机在异径辊筒压延机中,至少有一个辊筒的直径与其它辊筒的直径不同,采用异径辊筒后,压延机的分离力和驱动扭矩减少,因而具有节能、高速和提高制品精度的优点。 5.压延牵伸(拉伸扩幅) 第三章企业法律制度第一节、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第二节、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第三节、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律制度第四节、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第五节、企业破产法律制度 第一节、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一、个人独资企业及特征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在中国境内设立,财产为投资者个人所有,投资者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特征:⑴投资主体为一个自然人;⑵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⑶企业财产归投资者个人所有;⑷投资者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⑸企业的内部组织机构简单,经营管理方式灵活。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与管理★企业名称中不得出现“有限”、“有限责任”或“公司”等字样。★设立依《个人独资企业法》和企业登记管理规定要求。★登记机关在收到齐备的材料后15天内,对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可自行管理或者委托、聘用其他人管理。★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投资人提出清偿债权要求的,该债权消灭。 第二节、合伙企业法律制度一、合伙企业及特征合伙企业——是指依照合伙企业法规定,由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在中国境内设立,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合伙企业是典型的人合组织。 特征:⑴合伙主体为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合伙人;⑵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⑶权利义务应在合伙协议中明确约定;⑷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⑸企业的事务由合伙人共同管理。 二、合伙企业的设立与管理★企业名称中不得出现“有限”、“有限责任”或“公司”等字样。★设立依《合伙企业法》和企业登记管理规定要求。★登记机关在收到齐备的材料后30天内,对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可共同管理或者委托、聘用其他人管理。★涉及合伙企业之重大事务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三、入伙与退伙★入伙:合伙关系存续期间,非合伙人申请并加入合伙,合伙协议有规定的,按协议处理;合伙协议没有规定的,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的,应当认定入伙无效。新合伙人与其他合伙人享有同样的权利和义务,对其加入合伙之前已经存在的尚未清偿的合伙债务,与其他合伙人一同负有连带清偿责任。 ★退伙。所谓退伙,指合伙人脱离合伙,丧失合伙人的身份。退伙分为自愿退伙与法定退伙。自愿退伙,又称声明退伙,是指出于自愿的退伙,原则上有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即可。自愿退伙又可以分为协议退伙和通知退伙。 就协议退伙,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二)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就通知退伙,《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合伙企业未约定合伙企业经营期限的,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合伙人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法定退伙是指在发生法律规定的情形时直接产生退伙的效力,如合伙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被除名等。 合伙人因退伙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考虑退伙的原因、理由以及对方当事人的过错程度,确定其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合伙经营期间发生亏损,合伙人退出合伙时没有按照约定分担或者合理分担债务的,退伙人对原合伙的债务,仍应当承担清偿责任;退伙人已经分担合伙债务的对其参加合伙期间的全部合伙债务,仍负连带责任。 合伙人退伙时分割的合伙财产,应当包括合伙成立时投入的财产和合伙经营期间积累的财产以及合伙的债权。入伙的原物,退伙时原则上应当返还;一次清退有困难的,可以分批清退;退还原物确有困难的,则可以折价处理。 例题:甲、乙、丙三人依法成立合伙组织,推举甲为负责人。乙和丙以合伙名义对外进行的经营活动()。   A.对全体合伙人不发生效力   B.仅对行为人发生效力   C.经甲认可后发生效力   D.对全体合伙人发生效力 答案:D解析:《民法通则》第三十四条规定:“个人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和监督的权利。合伙人可以推举负责人。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节、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律制度一、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及相关立法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是指由国家直接投资设立,生产资料属于全民所有的工业行业企业。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是调整国家投资建立的企业法人的设立、变更、运营、终止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 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权利义务全民所有制企业经营权的内容由法律直接规定,包括企业对其经营管理的国有资产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依法承担的义务1.权利(1)经营决策权   企业有权自主确定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有权根据市场需求,独立自主地使用经营管理的财产,自主选择购销渠道,自主确定商品、服务价格。企业可以在全国范围内自行选择外贸代理企业从事进出口业务,有权参与同外商的谈判。企业有投资决策权,企业享有联营、兼并权。 (2)资产处置权   企业有权对资金、设备、原材料、燃料等进行消费性处分,生产商品或提供服务。对于生产的产品,有依法销售的权利,对留用资金有权自行支配。对一般固定资产,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评估的前提下,可以自行决定出租、抵押或有偿转让。 (3)使用收益权   企业对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享有自主使用权,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侵害。企业有权拒绝向企业摊派的财力、物力和人力,有权制止任何干预使用权的行为。企业对于经营收益,一部分依法缴纳税金、费用、利润,另一部分依法由企业支配。 2.义务(1)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企业必须按照国家规定严格国有资产管理,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国有资产的运营效益,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2)依法上缴利税   企业必须依法纳税,也要按照法律的规定或承包经营合同、租赁经营合同的约定向国家上交利润。 (3)保障企业职工利益   企业实行工效挂钩原则,建立和完善分配约束机制和监督机制,以保证企业职工的收益随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而增长,刺激职工的生产经营积极性。(4)承担企业亏损   全民所有制企业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以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对其经营活动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企业除政策性亏损由国家给予一定的补贴或采取其他方式解决外,经营性亏损一律由企业自己承担。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经营性亏损的,厂长、其他厂级领导和职工均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厂长(经理)负责制以厂长(经理)为首,厂长(经理)处于企业的中心地位,对企业全面负责经营管理。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也可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监事会,是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机构根据需要而向国有企业派出的对企业财产保值增值状况实施监督的组织。该监事会与公司法中规定的监事会不同。 四、承包、租赁经营责任制承包经营责任制,是指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对分离的原则,以承包经营合同的形式,确定国家与企业的权责关系,使企业做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营管理制度。租赁经营责任制,是在不改变全民所有制性质的条件下,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原则,国家授权单位作为出租方将企业有期限地交给承租方经营,承租方向出租方交付租金并依照合同实行自主经营的方式。 除了企业向国家承包的形式外,还有个人向企业承包的形式。个人向企业承包的,根据承包协议,在承包期间所形成的债权债务由承包人负责。承包期间承包人以企业之名义对外活动,虽有承包协议的债权债务约定,根据“内部约定不得对抗外部第三人”的基本规则,除非第三人明知承包形式之存在,否则承包期间对外形成的债务,发包企业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发包企业承担偿还责任后,可依据承包协议约定向承包人追偿。 五、国有企业财产的监管国有企业财产,是国家对国有企业各种形式的投资收益形成的,或依法认定取得的国家所有者权益。国有企业财产的监管,是指经法律、法规或行政规章授权的部门、机构、单位依法对国有企业财产保值、增值的情况和企业经营者进行监督管理的过程。 第四节、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一)立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商投资企业法 (二)三种类型企业之比较★企业性质:合资企业为股权式企业;合作企业为契约式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为外商单独投资企业。★投资状况:均应符合国家规定。合资企业投资者出资计算比例,外商投资比例一般不低于25%;合作企业合作条件灵活多样,具有法人资格的外商投资一般不低于25%;外商投资企业为外商单独全额出资。 ★管理组织:合资企业设董事会为权利机构兼经营机构;合作企业灵活多样;外商投资企业自己经营。★利润分成:合资企业按投资比例税后分成;合作企业灵活多样;外商投资企业为外商单独享有。★经营期限:合资企业可约定为无期限;合作企业应约定合作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外商投资企业没有期限限定。★清算分配:合资企业清算后按投资比例分配;合作企业依合同分配;外商投资企业为外商单独享有。 第五节、企业破产法律制度一、破产的概念及立法破产,是指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依照破产法的规定清理债务之状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二、破产申请及受理1、破产申请:债权人申请或债务人申请(条件: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2、案件受理:申请人向破产企业所在地法院提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同时指定管理人;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25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三、债务人财产及债务管理★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破产管理人应对债务人之财产进行管理;债权人会议可对债务人财产分配方案表决。 四、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享有表决权。★债权人会议的职权:核查债权;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监督管理人;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通过重整计划;通过和解协议;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债权人会议行使的其他职权。 五、破产重整★债务人或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1/10以上的出资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在重整期间,经债务人申请,人民法院批准,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人民法院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应当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六、和解★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权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债务人申请和解的必须提出和解方案并经债权人会议同意后签订和解协议。★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经和解债权人请求,应当裁定终止和解协议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因债务人的欺诈或者其他违法行为而成立的和解协议,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无效,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六、破产清算★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公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①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②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③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债权的清偿要求的,按照债权比例分配。★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破产清算结束后,破产企业注销,未清偿的债权不再清偿。 案例1998年元月,甲乙丙共同设立一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甲以现金5万元出资,乙以房屋作价8万元出资,丙以劳务作价4万元出资;各合伙人按相同比例分配赢利,分担亏损。合伙企业成立后,为扩大经营,于1998年6月向银行贷款5万元,期限为一年。1998年8月,甲提出退伙,鉴于当时合伙企业盈利,乙、丙表示同意。同月甲办理了退伙结算手续。1998年9月,丁入伙。丁入伙后,因经营环境变化,企业严重亏损。1999年5月,乙丙丁决定解散合伙企业,并将企业的现有财产价值人民币3万元予以分配,但对未到期的银行贷款未予以清偿。 1999年6月,银行贷款到期后,银行找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发现该企业已解散,遂向甲要求偿还全部贷款,甲称早已退伙,不负责清偿债务。银行向丁要求偿还全部贷款,丁称该笔贷款是在自己入伙前发生的,不负责清偿债务。银行向乙要求偿还全部贷款,乙表示只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清偿相应的债务。银行向丙要求偿还全部贷款,丙则表示自己以劳务出资,不承担还贷款的义务。【问题】(1)甲乙丙丁的主张能否成立?并说明理由。(2)合伙企业所欠银行贷款应如何清偿?(3)在银行贷款清偿后,甲乙丙丁之间应如何分担清偿责任? 解析:(1)甲的主张不能成立。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故甲对其退伙前发生的银行贷款应付连带清偿责任。 乙的主张不能成立。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之间对债务承担分额的约定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故乙提出应按约定比例清偿债务的主张不能成立,其应对银行贷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丙的主张不能成立。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以劳务出资成为合伙人,也应承担合伙人的法律责任,故丙也应对银行贷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丁的主张不能成立。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故丁对其入伙前发生的银行贷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根据《合伙企业法的》的规定,合伙企业所欠银行贷款首先应用合伙企业的财产清偿,在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乙、丙、丁在合伙企业解散时,未清偿债务便分配财产,是违法无效的,应全部退还以分得的财产;退还的财产应首先用于清偿银行贷款,不足清偿的部分,由甲、乙、丙、丁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3)在银行贷款清偿后,甲乙丙丁之间按内部约定承担责任。 案例:某汽车汽配厂实有资产3820万元,欠债3735万元。但是该厂以“实有资产1280万元,欠债3735元”的理由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了破产申请书,同时将2540万元转移并隐蔽起来。该法院接到申请书后立即作出以下裁定:宣告该厂破产还债,并公告该厂所有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两个月内申报债权,逾期者一律视为放弃债权。禹州市工商银行看到公告后立即申请债权,并说明自己的债权是有财产担保的,因为该厂半年前向该银行借钱时以厂房作为抵押。但法院认为破产还债,所有债权人都是一样的,应该平等对待,裁定1280万元财产由全体债权人按比例平均分配。 请问:以上做法,以我国现行破产法律制度来分析有无不相符之处,如有,请指出并说明理由 解析:某汽车汽配厂实有资产3820万元,欠债3735万元。但是该厂以“实有资产1280万元,欠债3735元”的理由(1、虚假破产)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了破产申请书,同时将2540万元转移并隐蔽起来(2、隐匿财产)。该法院接到申请书后立即作出以下裁定(3、未作调查和审核):宣告该厂破产还债,并公告该厂所有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两个月内申报债权,逾期者一律视为放弃债权。 禹州市工商银行看到公告后立即申请债权,并说明自己的债权是有财产担保的,因为该厂半年前向该银行借钱时以厂房作为抵押。但法院认为破产还债,所有债权人都是一样的,应该平等对待,裁定1280万元财产(4、所谓破产财产,是指能够依据破产程序分配给债权人的、属于债务人的所有财产,包括债务人在破产宣告时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债务人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取得的财产,以及应当由债务人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所以抵押的厂房应为破产财产,用来还债)由全体债权人按比例平均分配(5、应按债权比例来分配,而不是平均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