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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4-29 14:33:22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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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讲公司法律制度
3.1公司法简述3.1.1关于公司的历史1.西方国家公司的产生和发展(1)无限公司的产生、发展及其立法(2)两合公司的产生、发展及其立法(3)股份有限公司的产生、发展及其立法(4)有限公司的产生、发展及其立法2.中国公司的产生和发展
3.1.2现代公司的法律特征1.公司的概念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设立,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的种类(1)以公司股东的责任范围为标准可将公司分为无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股份两合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2)以公司股份转让方式为标准可将公司分为封闭式公司与开放式公司。封闭式公司又称不公开公司、不上市公司、私公司(3)以公司的信用基础为标准可将公司分为人合公司与资合公司以及人合兼资合公司。人合公司是指公司的经营活动以股东个人信用而非公司资本的多寡为基础的公司。(4)以公司之间的关系为标准可将公司分为总公司与分公司、母公司与子公司。
3.公司的特征(1)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2)公司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3)公司是以股东投资为基础组成的股权式企业(4)公司是依照《公司法》设立的企业
3.1.3公司的一般法律规定1.公司资本制度(1)公司资本及相关概念①公司资本公司资本是指在公司成立时公司章程规定的由股东出资构成的公司财产总额。②公司资产公司资产是指可供公司支配的公司全部财产,包括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③注册资本依照《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2)公司资本制度公司资本是通过股份或资本的发行而形成的,它可以在公司设立时一次性形成,也可以在公司成立后分次形成。目前,世界上较有影响的有以下三种相对公司资本制度。①法定资本制②授权资本制③折衷资本制(3)公司资本原则①资本确定原则②资本维持原则③资本不变原则
2.公司的设立(1)设立登记(2)公司成立(3)分公司、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3.公司财务会计制度(1)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公司财务会计是指在会计法规、会计原则或者会计制度的指导下,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形式,对公司的整个财务活动和经营状况进行记账、算账、报账,为公司管理者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定期提供公司财务信息的活动。
(2)公司利润分配依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利润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4.公司的合并、分立和解散(1)公司的合并、分立①合并公司的合并是指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变更为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②分立公司分立是指一个公司分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的法律行为。
(2)公司的解散和清算公司的解散又称公司终止,是指公司根据法定程序彻底结束经营活动并使公司的法人资格归于消灭的事实状态和法律结果。
3.2有限责任公司3.2.1认识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设立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以下特征:1.责任有限2.筹集资本的封闭性3.股东人数有法定限制4.设立程序简便,组织机构简单5.人合兼资合性
3.2.2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1.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5)有公司住所。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2.有限主任公司的设立程序(1)发起人发起(2)订立公司章程(3)股东缴纳出资(4)设立登记(5)签发出资证明书
3.2.3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本制度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1)股东的出资方式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2)股东的出资要求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3)股东的出资价值除货币出资外,其他形式的出资都需要进行价值的评估。(4)股东的出资责任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1)股东内部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2)股东对外转让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3)股东要求公司收购(4)股东的优先购买权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3.2.4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主要包括权力机构、决策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我国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为:股东会、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经理、监事会或者监事。1.股东会(1)股东会职权(2)股东会会议(3)股东会决议
2.董事会(1)董事会组成(2)董事会职权(3)董事会会议及决议3.经理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不设董事会的,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4.监事会(1)监事会组成(2)监事会职权(3)监事会会议及决议
5.董事、监事、经理的资格和职责(1)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资格(2)董事、监事、经理的职责
3.2.5一人有限公司与国有独资公司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2.国有独资公司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3.3股份有限公司3.3.1认识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又称股份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设立的,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有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具有以下特征:1.责任有限2.筹资与经营的公开性3.股份的等额性4.公司的资合性5.股东具有广泛性
3.3.2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1.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2)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6)有公司住所
2.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程序(1)确立公司设立方式(2)确立公司发起人(3)订立公司章程(4)股份的认缴与募集(5)建立公司机构(6)公司设立登记
3.3.3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是承担公司筹办事务的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1.出资(1)发起设立。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2)募集设立。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2.发起人的责任
3.3.4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机构1.股东大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1)股东大会职权《公司法》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2)股东大会会议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3)股东大会决议
2.董事会(1)董事会组成(2)董事会职权(3)董事会会议及决议3.经理4.监事会(1)监事会组成(2)监事会职权(3)监事会会议及决议
3.3.5股份发行与转让的法律规定1.股份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股份按照不同的标准,有不同的种类。下面介绍两种常见的分类。(1)按照股票是否记名,可分为记名股票和无记名股票(2)按照股份代表股东权利的不同,可分为普通股和优先股2.股份发行股份发行,是指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法定方式向社会发行公司股份的行为。
3.股份的转让(1)股份转让的概念股份转让是指股份所有人(股东)依一定的程序将股份出让给受让人,受让人因此取得股份并成为公司股东的行为。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2)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
3.3.6上市公司1.上市公司的概念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2.股东大会决议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董事会上市公司设独立董事,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3.3.7公司债券1.概念和种类(1)概念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与公司股票的区别:(2)种类按照是否记名,公司债券可分为记名债券和无记名债券。按照可否转换为股票,公司债券可分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和不可转换公司债券。
2.公司债券的发行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3.公司债券的转让公司债券可以转让,转让价格由转让人与受让人约定。4.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可以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并在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规定具体的转换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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