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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2-26 07:30:04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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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度法学院学生会述职报告各位代表、各位同学:大家中午好!上一学年法学院学生会在校学生会和法学院团总支各位领导和老师的悉心关怀指导下,在学院全体同学的大力支持下,在各个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取得了很好的成绩。现在,我代表法学院学生会,向大会做述职报告,请各位代表评议。思想建设我院学生会积极践行宜宾学院“为学生成才奠定基础,为地方发展提供支撑”的办学宗旨,开展了对全院学生全体党员和团员思想的全面教育,有效地提高我院思想素质,推进了各项学生工作的顺利开展,初步构建了一个有效地服务和发展的工作体系,在发挥作为学校有关部门联系同学的桥梁纽带作用,在维护全院级全体同学利益的同时,表达和维护同学具体利益。上学期法学院学生会以“服务同学,锻炼自我”为宗旨,服务青年学生健康成长成才,团结引领全院青年学生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践行宜宾学院“为学生成功奠定基础,为地方发展提供支撑”的办学宗旨,团结带领全院青年学生牢记使命、刻苦学习,为全院青年学生全面成长成才、全面发展创造更有利的条件。
为了贯彻学院精神,提高同学们与时俱进的精神觉悟,我院学生利用每周晚点名的时间开展了一系列的主题班会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同学们对时事的关注,对有关问题的深刻正确认识。此外学生会还联系有关领导老师为我院全体学生定期的开展以“方圆学术沙龙”为主题的五次专题教育,此外还邀请四川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卫东教授及南京大学社会工作专业博士生导师等一批著名专家和学者对全院学生进行专题培训教育,以拓展提高同学们的综合素质,切实配合学院提出的培养“三星四能”高素质综合行人才的办学理念。二、自身建设(一)制度建设法学院学生会建立了一套完善的管理体制,建立了干部干事管理、监督、考核制度,坚持学生干部竞争上岗,有进有退、严进宽出的管理原则。根据《宜宾学院学生干部管理条例》我院学生会在上学年开始时建立了“十佳干事”评选制度,每一个月对全体干事进行一次评选,民主投票的方式产生干事中的十佳,以示鼓励与奖励。并且建立了相应的惩罚制度,根据条例,辞退学生干部1名,新聘学生干部2名,提拔学生干部2名,充分保证了学生队伍的先进性与适应性。(二)组织机构建设1、完善学生会组织管理制度,扩大同学们的民主参与,法学院学生会通过民主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学生干部队伍,进而为法学院学生会注入了新鲜的血液。
2、增建部门。为全面完善我院学生会机构建设,在经过充分的探讨与论证后,法学院学生会增设了素质拓展部配合校学生会素质拓展培训班和负责我院素质拖素质拓展项目的申报和实施,以全面提升我院同学的综合能力和素质。(二)干部教育每周一下午三点钟我们都会在法学院会议室召开法学院学生会主席团会议。每周一下午6:10法学院学生会在一教楼203教室举行全体干部例会,在相应的时间开各部门例会。此外,我院学生会还定期的联系有关领导老师对全体干部干事进行业务和专题培训,充分提高各位学生干部的自身素质与组织、领导、协调及各方面的能力,充分调动广大同学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更好的实现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通过以上的一些列措施,法学院学生会的机构设置不断的完善,干部、干事的能力素质不断提高,既保障了各项学生工作的顺利开展,又培养了一批优秀的青年学生。三、具体工作(一)志愿者服务我院学生会积极响应全国学联、省学联号召深化志愿服务,提高同学们的社会责任感。深入推进全院学生志愿者的志愿服务,努力把志愿精神打造成同学们的普遍追求。1、儿童友好家园
我院学生接受联合国妇女儿童委员会和国务院儿童基金会的委托,前往四川地震灾区凉山州开展志愿服务,通过为期一个半月的服务取得了卓有成效的成绩并得到了当地政府和群众的一致好评。2、法律援助及普法宣传法律援助是一项扶助贫弱、保障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社会公益事业,也是我国实践依法治国方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党中央、国务院对法律援助工作十分重视,把它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举措。宜宾学院法学院作为宜宾唯一所高等学校的法学教育基地,当然有义务为宜宾的法律援助事业出一份自己的力量和责任。2010年9月12日法学院学生会联系了一支由5位优秀教师和8位同学组成的法律援助志愿队,奔赴宜宾市翠屏区邱场乡开展法律宣传、援助工作,为广大农民工朋友送去了丰富的法律知识;2010年12月1日法学院学生会联合宜宾学院学生法律协会在我校一平台旗台处针对全院师生的普法宣传活动;2010年12月1日法学院刘浪老师带领我院5名优秀普法宣传者愿者参加了宜宾学院党委宣传部组织的送法下乡活动,为宜宾市翠屏区五星村送去了法律书籍和助困基金;12月3日,9名法学院的普法宣传志愿者在宜宾学院党委宣传部的带领下参加了宜宾市市委、市政府主办的“宜宾市2010年12.4普法宣传”
活动。2011年1月法学院学生会接受宜宾市翠屏区司法局的委托指派了15名志愿者在翠屏区法律援助中心协助他们接待法律咨询、受理法律援助,如今他们已经正式上岗了。值得一提的是,我院任梦同学以法律援助志愿者的身份接受宜宾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委托代理了吴发芳诉成都金开成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仲裁案,为吴发芳讨回了近3000元的加班工资;我院巫元明同学以法律援助志愿者的身份接受宜宾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委托代理了吴峰诉黄泽龙故意伤害人身损害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案,为吴峰争取到了60000多元人身损害赔偿金;同时这两位同学还共同代理了翠屏区邱场乡五位农民工的劳动争议仲裁案,积极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另外,这两位同学还成功向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申请,成为了中国注册志愿者,取得了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证。另外,根据《宜宾学院“12·4”普法宣传活动方案》,12月1日下午,校普法宣传办公室到我校重点对口帮扶的翠屏区菜坝镇五星社区开展“12·4”普法宣传“送法下乡”活动。宣传队向五星社区的居民们宣传了相关的法律知识,发放了专门的宣传资料,并提供了法律咨询服务,受到社区民众的好评。3、学长计划:10级开学伊始,我院学生会带领社会工作专业的部分学生开展了第二届“学长计划”,旨在让参与10级新生更好的适应大学生活,加强新生对宜宾学院的认同感,并取得了圆满成功。
4、“‘大手小手’走进三江小学”,由青年志愿队牵头联合社会工作专业走进三江小学,选取小学三年级至五年级的30名学生进行感恩与事故应急的教育,得到了学生师生及学生家长的一致好评。除此之外我们还主办开展了“关爱女童行动”、“亲子关系”活动、、“感恩节慰问夕阳红老年公寓老人”等志愿服务活动。通过开展、参与这一系列的志愿者服务活动,树立法学院的青年学生们承担社会责任的崇高意识,承担起了一个法律人、一个社会工作者应有的社会责任,提高了宜宾学院在社会上的认同感。(二)社会实践1、法学院第六届模拟法庭模拟法庭旨在加强各二级学院的同学交流,并宣传法制精神和法律知识,增强全院同学的法律意识和观念。在教师的指导下由学生扮演法官、检察官、原告、被告的当事人等,以司法审判中的法庭审判为参照,模拟审判某一案件的活动。通过亲身参与,将所学到的法学理论知识、司法基本技能等综合运用于实践;通过分析和研究案例,模拟案件的处理,解释法律规定,掌握案情与法律之间的关系,了解熟悉法学理论活学活用,以达到理论和实践相统一。除此之外,2010年10月观学生会在与翠屏区法院沟通协调之后,组织09级法学班学生在翠屏区法院观看庭审,提高同学们的专业实务经验。
2、宜宾学院第一届社工实务大赛;我院学生会作为承办方配合学校动员同学积极参加,特别是我院社会工作专业的同学表现尤其突出,取得了良好成绩。以上开展的一系列志愿者服务活动也是我院社会实践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我们的志愿者在开展志愿者服务的同时又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他们的社会交往能力、提升了他们的专业能力。(三)创业就业1、就业指导课:在全院对就业指导课做好必要的宣传,给予老师相应的配合。2、就业工作。为给我院广大在校生提供一个充分锻炼自己、展现自己、从事社会实践的机会,让我院的毕业生充分掌握就业信息,我院家教中心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的同时还积极通过各种渠道收集家教信息、就业信息,并及时通过各种渠道发布。本学年,我院家教中心已经成功组织了近50人次参加各种兼职,为全院同学提供了许多实践和锻炼的机会。3、就业创业策划大赛。法学院团总支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创业策划大赛”,最终08级3班、09级3班6位同学组织的“阳光路上”公益创业策划,取得了比赛的一等奖,展示了当今法学院大学生的应有风采,其中参赛同学有五位为我院学生会主要的学生干部。(四)校园文化
1、积极组织开展各项问题活动2、积极开展各项宣传活动(五)心理健康工作为了更好地了解大一新生在进入大学后所遇到的心理问题,引导大学生心理健康发展,使同学们能够展现年轻、健康、个性的风范,以便他们能够更好地适应大学生活。法学院团总支特意组织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以“心理健康”为主题的班会活动及两次专题讲座。在这次活动中,同学们积极主动地学习心理健康知识,同时勇敢地正视自己存在的心理问题。回顾总结一年来的工作,我院学生会圆满完成了校学生会、院团委提出的各项工作要求,广大同学的综合素质素质进一步提高,基层学生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增强,但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深切认识到学生会的不足,我们学生会应该进一步拓宽为广大同学谋利益的渠道,进一步拓展同学们开展学校实务的深度和广度。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积极探索,进一步完善。我们将在校学生会和法学院团总支的领导下,践行宜宾学院“为学生成功奠定基础,为地方发展提供支撑”的办学宗旨,立足“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工作方针,团结各二级学院学生会,努力实现学生会工作的“民主化、公开化、透明化”,共创宜宾学院学生会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