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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脉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范》章解读PPT
静脉治疗是临床最多的技术操作临床护士每天要进行大量的静脉输液工作•我国80%住院患者接受输液治疗•我国每人每年静脉输注8瓶液体•85%护士>75%工作时间用于输液操作
1940前医疗行为护士准备用物1940-1960战争的需要外周静脉穿刺和锁骨下穿刺护士职责范围扩展1960注册护士执行液体及给药方式多样化特富龙导管过滤器及电子输液装置出现1970-1980隧道式导管输液港输液泵成分输血脂肪乳剂实践标准1990PICC及中长度导管多种输液装置供选择电子输液泵多种、联合、复杂治疗静脉治疗技术快速发展
赛丁格技术超声引导下穿刺技术
交流国际化•参加有影响力的国际会议•美国INS大会•AVA血管通路年会•欧洲静脉治疗大会•国际化合作项目越来越多•建立PICC培训中心与国外同行交流的机会越来越多
必要性紧迫性缺乏全国统一的输液治疗护理行业标准新技术出现亟需相关标准指导护士实践行为临床意义社会效益提高静脉治疗质量和科学化管理水平提高患者满意度,减少医疗机构法律纠纷制定行业标准的意义
辽宁东港丙肝感染事件•2013年,东港医保门诊部多位患者出现肝功异常•调查:违法将静脉曲张等治疗承包给薛峰经营•操作违反治疗常规–用同一注射器给不同患者注射药物引起交叉感染,导致120名静脉曲张治疗患者中的99名患者感染丙肝重大、群体性、医院感染、责任事故
2011年初接受编制任务•卫生部各级领导高度关注•首次制定护理行业标准
2011年4月项目成员接受专项培训•卫生部医政司郭燕红副司长做重要讲话–标准制定的目的、意义•卫生部监督中心高小蔷副司长培训–标准编制的原则、要求–体例、用词、规范等明确定位掌握方法统一思想
整个编写过程经历2年多2013年4月完成征求意见稿–11家主要编写单位–7次会议集体讨论、修订–3次邀请卫生部监督中心专家现场指导–提请卫生部和监督中心相关领导阅改2013年11月14日卫生计生委正式颁布2014年5月1日正式实施
结合我国国情•调研50余家二、三级医院及质控中心江苏浙江北京四川广东辽宁云南青海河南湖南山东
标准编制遵循的原则•适用性:最低标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含诊所/乡镇卫生院等)•指导性:条款简练–把握大原则,不宜过细•科学性:遵循标准制定要求和循证护理理念–科学依据、用词精准、符合国情本土化、规范化、科学化、国际化
助动词对程度解释可(may)宜(should)应(shall)不必(neednot)不宜(shouldnot)不应(shallnot)
本标准主要内容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缩略语5.基本要求6.操作程序7.静脉治疗相关并发症处理原则8.职业防护
条款本标准规定了静脉治疗护理技术操作的要求解读涉及的主要操作有:静脉注射、静脉输液及静脉输血以及相关并发症的处理、职业防护等第一章范围
条款本标准适用于全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从事静脉治疗护理技术操作的医务人员解读1.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含诊所、乡镇卫生院在内的所有医院2.医务人员:注册护士、医师、乡村医生第一章范围
第二章规范性引用文件条款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防护导则GBZ/T213解读•原卫生部批准(2009.3发布2009.9实施)•规定了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的预防控制措施、个人防护用品以及职业接触后的评估、预防及随访等要求7/23/2014
WS/T313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解读•原卫生部医院感染控制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2009.4发布,2009.12实施•规定了医务人员手卫生的管理与基本要求、手卫生设施、洗手与卫生手消毒、外科手消毒、手卫生效果的监测等第二章规范性引用文件条款
静脉治疗(infusiontherapy)7/23/2014将各种药物(包括血液制品)及血液,通过静脉注入血液循环的治疗方法•包括静脉注射、静脉输液和静脉输血•常用工具注射器、一次性静脉输液钢针、外周静脉留置针、中心静脉导管、经外周静脉置入中心静脉导管、输液港以及输液辅助装置等第三章术语和定义
中心静脉导管(centralvenouscatheter,CVC)经锁骨下静脉、颈内静脉、股静脉穿刺置管,尖端置于上腔静脉或下腔静脉的导管7/23/2014第三章术语和定义
经外周静脉置入中心静脉导管(peripherallyinsertedcentralcatheter,PICC)经上肢贵要静脉、肘正中静脉、头静脉、肱静脉,颈外静脉(新生儿还可通过下肢大隐静脉、头部颞静脉、耳后静脉等)穿刺置管,导管尖端位于上腔静脉或下腔静脉的导管。7/23/2014第三章术语和定义
输液港(implantablevenousaccessport,PORT)完全植入人体内的闭合输液装置,包括尖端位于上腔静脉的导管部分及埋植于皮下的注射座7/23/2014第三章术语和定义
无菌技术(aseptictechnique)在执行医疗、护理操作过程中,防止一切微生物侵入机体,保持无菌物品及无菌区域不被污染的技术包括无菌环境设施、无菌设备器材及人员无菌操作等7/23/2014第三章术语和定义
导管相关性血流感染(catheterrelatedbloodstreaminfectionCRBSI)•带血管内导管/拔除血管内导管48h内的患者出现菌血症或真菌血症,伴有发热(体温>38℃)、寒颤或低血压等感染表现•除血管导管外没有其他明确的感染源•实验室微生物学检查显示:外周静脉血培养细菌或真菌阳性;或者从导管段和外周血培养出相同种类、相同药敏结果的致病菌第三章术语和定义
条款药物渗出(infiltrationofdrug)静脉输液过程中,非腐蚀性药液进入静脉管腔以外的周围组织药物外渗(extravasationofdrug)静脉输液过程中,腐蚀性药液进入静脉管腔以外的周围组织第三章术语和定义
腐蚀性药物非腐蚀性药物常见腐蚀性药液:抗肿瘤药发疱剂—如,蒽环类(阿霉素/表阿霉素/吡喃阿霉素/丝裂霉素/柔红霉素等)—如,长春碱类(长春新碱/长春酰胺/长春花碱等)其他腐蚀性药—去甲肾上腺素等第三章术语和定义理化性质不同
药物外溢(spillofdrug)在药物配置及使用过程中,药物意外溢出暴露于环境中,如皮肤表面、台面、地面等第三章术语和定义
第四章缩略语1.CVC:中心静脉导管(centralvenouscatheter)2.PICC:经外周静脉置入中心静脉导管(peripherallyinsertedcentralcatheter)3.PN:肠外营养(parenteralnutrition)4.PORT:输液港(implantablevenousaccessport)5.PVC:外周静脉导管(peripheralvenouscatheter)
第五章基本要求条款5.1静脉药物的配置和使用应在洁净的环境中完成解读洁净的环境配置与使用静脉治疗药物,应在空气细菌总≤500cfu/m3的医疗环境内有条件的医院,可在层流环境中完成配液,空气中的细菌总数应≤10cfu/m3参照2002版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
条款5.2实施静脉治疗护理技术操作的医务人员应为注册护士、医师和乡村医生,并应定期进行静脉治疗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及技能培训解读注册解读、医师和乡村医要求护士-培训频率和规模生•持有护士职业资格证书的注册护士行培训•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进•职业医师证书•医师应持有规模方面可以国家级、市级、区级、院级继•乡村医生应持有乡村医生职业证书教项目第五章基本要求
专业知识培训(1)血管解剖(2)血栓形成原理(3)导管相关性血流染(4)用药安全培训专业技能培训(1)患者静脉评估(2)静脉置管操作(3)导管维护(4)并发症预防及处理第五章基本要求解读-培训
第五章基本要求条款5.3PICC置管操作应由经过PICC专业知识与技能培训,考核合格且有5年及以上临床工作经验的护士完成解读:PICC专业知识培训1.血管解剖2.血栓原因、预防及处理3.CRBSI预防及诊断4.置管风险因素评估等解读:PICC专业技能培训1.PICC置管操作2.置管中问题分析3.PICC维护流程4.各种并发症处理等
第五章基本要求解读:PICC置管操作人员考核合格(1)中华护理学会PICC资质认证班(2)省、市级PICC资质认证班(3)院级PICC资质认证班条款5.3PICC置管操作应由经过PICC专业知识与技能培训,考核合格且有5年及以上临床工作经验的护士完成
第五章基本要求条款5.4应对患者和照顾者进行静脉治疗、导管使用及维护等相关知识的教育解读对患者和照顾者进行相关知识的教育•••静脉治疗时间、用药安全、对血管的损伤导管在使用过程中注意事项(活动、洗澡、避免受压)导管维护相关知识教育(维护频率、重要性、导管观察)
本标准主要内容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缩略语5.基本要求6.操作程序7.静脉治疗相关并发症处理原则8.职业防护已解读
静脉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范•随着发展•每3—5年•考虑全国•有先进性不断更新修改一次不同医院有普及性
展望未来前景美好!国际先进接轨标准体系完善护理专业进步造福患者护士N中国静脉治疗管理质的飞跃
谢谢!
第七章房地产信托与年金信托房地产信托年金信托2005年1月44
第一节房地产信托《信托投资公司房地产信托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2004年10月)房地产信托业务:是指信托投资公司通过资金信托方式集中两个或两个以上委托人合法拥有的资金,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以不动产或其经营企业为主要运用标的,对房地产信托资金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的行为。不动产:包括房地产及其经营权、物业管理权、租赁权、受益权和担保抵押权等相关权利。2005年1月45
第一节房地产信托信托投资公司办理房地产信托业务,应当遵循以下原则:公开、公平进行;有明确的投资目标、投资策略及投资风险控制措施;委托商业银行担任房地产信托资金的保管人;维护委托人和受益人的最大利益;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2005年1月46
第一节房地产信托房地产信托资金的运用方式:用于土地收购及土地前期开发、整理;投资于不动产经营企业进行商业楼房及住房开发、建造;用于购买土地商业楼房或住宅并予以出租;以住房抵押贷款方式运用;信托文件约定以不动产为标的的其他运用方式。2005年1月47
第一节房地产信托信托投资公司运用房地产信托资金,不得有下列行为:将房地产信托资金运用于非不动产;将房地产信托资金投资于境外的不动产;以承诺、担保等方式,使房地产信托资金就任何人的任何责任或债务承担责任;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或不同委托人的信托财产进行相互交易;将房地产信托资金进行使其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2005年1月48
第一节房地产信托房地产信托资金的受托方、保管方和该信托资金的使用方不得为同一人,且相互之间不得存在关联关系。信托资金的使用方不得将信托资金投资于与该信托资金受托方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动产及其经营企业。经中国银监会审批,信托投资公司办理房地产信托业务时,单个集合信托计划接受的合同份数可以不受《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的限制。2005年1月49
第一节房地产信托房地产信托资金的保管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建立房地产信托资金账户和受益人账户;记录房地产信托资金投资收益;监督信托投资公司依合同约定运用房地产信托资金;依信托投资公司根据信托合同确定的方案分配信托收益;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2005年1月50
第一节房地产信托从事房地产信托业务的信托投资公司应具备完善的公司治理机制、操作流程和风险控制机制:信托投资公司以贷款方式运用房地产信托资金时,只能对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以下简称四证)的房地产项目发放贷款。2005年1月51
第一节房地产信托信托投资公司以贷款方式运用房地产信托资金,应当至少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以土地使用证或房产抵押方式发放贷款的,应当严格落实土地使用证或房产的抵押权,防止形成不可预见的贷款风险。以信用担保进行贷款申请的,应评估担保人的担保能力并形成书面报告。担保能力较差或存在循环担保的,应要求承贷人引入独立的商业担保;2005年1月52
第一节房地产信托利用专业的评估公司对项目的建设周期、资金运用及整体效益、项目存在的相关限制及其影响等作出详尽分析,建立按工程进度划拨资金的多方监管账户,信托投资公司和借款人当事人共同签章并经保管人审核后才可划出资金,严禁开发企业挪用贷款转作其他项目或其他用途;对承贷企业的项目收入采取全封闭运行的管理模式,加强对房地产经营收益的监控,房产销售合同应备案,要求销售回款只能划入保管人处所开设的信托资金专户,防止挪用销售回款开发其他项目或挪作他用。2005年1月53
第一节房地产信托信托投资公司以投资方式运用房地产信托资金的,应当至少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以自己名义代表投资人介入所参股房地产企业的治理,为受益人的利益谨慎管理信托资金;及时办理所涉及的房地产企业的股权变更手续或信托登记手续;对控股或属于关联方关系的房地产企业,应当在评价自身房地产企业管理经验与能力的基础上,依法或者自主决定是否聘请外部专业机构参与管理。2005年1月54
第二节年金信托企业年金是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企业年金基金,是指根据依法制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基金的当事人:委托人、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委托人:设立企业年金的企业及其职工。2005年1月55
2005年1月56
第二节年金信托受托人:是指受托管理企业年金基金的企业年金理事会或符合国家规定的养老金管理公司等法人受托机构。企业年金理事会由企业代表和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依法管理本企业的企业年金事务,不得从事任何形式的营业性活动。2005年1月57
第二节年金信托受托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选择、监督、更换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以及中介服务机构;制定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策略;编制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和财务会计报告;根据合同对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进行监督;根据合同收取企业和职工缴费,并向受益人支付企业年金待遇;接受委托人、受益人查询,定期向委托人、受益人和有关监管部门提供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报告。发生重大事件时,及时向委托人、受益人和有关监管部门报告;保存与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有关的记录至少15年;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2005年1月58
第二节年金信托账户管理人:是指受托人委托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的专业机构。账户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建立企业年金基金企业账户和个人账户;记录企业、职工缴费以及企业年金基金投资收益;及时与托管人核对缴费数据以及企业年金基金账户财产变化状况;计算企业年金待遇;提供企业年金基金企业账户和个人账户信息查询服务;定期向受托人和有关监管部门提交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报告;按照国家规定保存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档案至少15年;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2005年1月59
第二节年金信托托管人,是指受托人委托保管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商业银行或专业机构。托管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安全保管企业年金基金财产;以企业年金基金名义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对所托管的不同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和独立;根据受托人指令,向投资管理人分配企业年金基金财产;根据投资管理人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2005年1月60
第二节年金信托负责企业年金基金会计核算和估值,复核、审查投资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财产净值;及时与账户管理人、投资管理人核对有关数据,按照规定监督投资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定期向受托人提交企业年金基金托管和财务会计报告;定期向有关监管部门提交企业年金基金托管报告;按照国家规定保存企业年金基金托管业务活动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至少15年;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2005年1月61
第二节年金信托投资管理人:是指受托人委托投资管理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专业机构。投资管理人资格:综合类证券公司注册资本不少于10亿元人民币,且在任何时候都维持不少于10亿元人民币的净资产;基金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或其他专业投资机构注册资本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且在任何时候都维持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的净资产。2005年1月62
第二节年金信托投资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对企业年金基金财产进行投资;及时与托管人核对企业年金基金会计核算和估值结果;建立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风险准备金;定期向受托人和有关监管部门提交投资管理报告;根据国家规定保存企业年金基金财产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投资记录至少15年;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2005年1月63
第二节年金信托年金信托业务的基本步骤:年金理事会与信托投资公司签订年金信托合同,就企业年金的管理运用方式等做出明确约定。信托投资公司制定年金信托计划、年金信托合同、年金信托业务章程等材料。年金理事会与信托投资公司共同到社会保障部门办理信托登记年金理事会收齐企业和职工缴纳的年金后,定期将企业年金交付信托投资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向企业年金理事会签发信托证书,向受益人签发受益权证书。2005年1月64
第二节年金信托信托投资公司按信托合同约定对受托年金进行管理运用并定期将信托收益划入各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人)的专门账户或直接划入企业职工(受益人)的个人年金账户。职工退休后(死亡或发生其他情况时),各企业年金理事会通知信托投资公司对相关受益人(或其指定继承人)一次或分期支付年金。职工转换工作时,在企业年金理事会的授权下,信托投资公司为其办理年金账户的过户手续。当受益人个人账户的年金支付完后,信托投资公司从受益人或其指定的继承人处收回受益权证书。2005年1月65
第二节年金信托中介服务机构:是指为企业年金管理提供服务的投资顾问公司、信用评估公司、精算咨询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中介服务机构经委托可以从事下列业务:为企业设计企业年金计划;为企业年金管理提供咨询;为受托人选择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提供咨询;对企业年金管理绩效进行评估;对企业年金基金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其他业务。2005年1月66
第二节年金信托基金财产的投资范围,限于银行存款、国债和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产品,包括短期债券回购、信用等级在投资级以上的金融债和企业债、可转换债、投资性保险产品、证券投资基金、股票等。投资银行活期存款、中央银行票据、短期债券回购等流动性产品及货币市场基金的比例,不低于基金净资产的20%;投资银行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国债、金融债、企业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及可转换债、债券基金的比例,不高于基金净资产的50%。其中,投资国债的比例不低于基金净资产的20%;投资股票等权益类产品及投资性保险产品、股票基金的比例,不高于基金净资产的30%。其中,投资股票的比例不高于基金净资产的20%。2005年1月67
第二节年金信托单个投资管理人管理的企业年金基金财产,投资于一家企业所发行的证券或单只证券投资基金,按市场价计算,不得超过该企业所发行证券或该基金份额的5%;也不得超过其管理的企业年金基金财产总值的10%。企业年金基金不得用于信用交易,不得用于向他人贷款和提供担保。2005年1月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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