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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4-29 14:46:56 发布

最新外科体液代谢失调病人的护理(2)课件PPT.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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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科体液代谢失调病人的护理(2) 第二节钾代谢失调病人的护理2钾代谢失调病人的护理 本节目标要求1.掌握低钾血症的概念、病因、临床表现。2.理解低钾血症的实验室检查。3.了解其护理诊断、目标。4.掌握低钾血症病人的护理措施。5.理解高钾血症病人的护理评估、护理措施。3钾代谢失调病人的护理 钾的主要生理功能:①参于细胞代谢 ②维持细胞内液的渗透压和酸碱平衡③维持神经肌肉组织的兴奋性 ④维持心肌的正常功能7 B.护理评估(一)病因(健康史):1.摄入不足:进食不足; 补液时补钾不足。8 9 2.排出过多:利尿剂,呕吐,肠瘘,持续胃肠减压丢失消化液。10 3.钾在体内分布异常:钾向细胞内转移,如:输入葡萄糖与胰岛素,糖原合成增加;碱中毒。11 细胞内外H+与K+交换1H++2Na+3K+细胞低钾血症碱中毒(细胞外液)导致12 低钾血症病因13 (二)临床表现:1.神经-肌肉兴奋性降低表现:软弱无力,严重者软瘫,抬头及翻身困难,吞咽困难,腱反射减弱或消失。最早表现是肌无力:四肢→躯干→呼吸肌14 2.消化道症状:因胃肠平滑肌兴奋性降低,可有腹胀、便秘、恶心、呕吐,肠鸣音减弱或消失。15 (注:MEQ/L即mmol/L)16 3.中枢神经抑制症状:因脑细胞代谢功能障碍,早期可有烦躁,严重时神志淡漠、嗜睡或意识不清。17 18 4.循环系统表现:由于心肌兴奋性增强,可有心悸及心动过速,心律不齐,血压下降,严重时可发生心室纤颤或收缩期心脏停搏。19 (注:MEQ/L即mmol/L)20 5.反常酸性尿:在碱中毒时,尿液一般是碱性的(排碱增多)。但在缺钾引起的碱中毒时,由于肾小管细胞中,为保存钾,K+-Na+交换减少,H+-Na+交换增多,故尿中H+增多,尿液反呈酸性,所以叫做反常酸性尿。21 细胞内外H+与K+交换1H++2Na+3K+细胞低钾血症时低钾血症碱中毒(细胞外液)导致22 (三)辅助检查:1.血生化:血钾浓度<3.5mmol/L。2.心电图:T波低平或倒置,S-T段降低,QT间期延长,出现U波。23 低钾血症的心电图变化T波降低、变平或倒置,ST段降低,QT间期延长,出现U波。24 C.护理诊断与合作性问题1.疲乏:2.有受伤的危险:3.潜在并发症:心律不齐,心室纤颤25 D.护理目标1.病人血钾恢复正常2.无并发症发生。26 E.护理措施:1.病因治疗:病情允许,病人应尽早进食,止吐止泻2.防治并发症:避免意外损伤,观察病情。27 3.补钾:(1)口服补钾:最安全,首选。10%氯化钾10mltid。28 (2)静脉补钾:四大原则浓度不过高:≤0.3%,即500ml不含钾的液体中,最多可加入10%氯化钾15ml。滴速不过快:60~80滴/分。总量不过多:严重缺钾者,≤6~8g氯化钾/天。尿少不补钾:尿量≥40ml/h。29 二、高钾血症病人的护理hyperkalemia血清钾>5.5mmol/L,称高钾血症。30 六、高钾血症>5.5mmol/L31 A.护理评估:32 (一) 病因:⑴钾摄入过多如:输大量库血,输入钾太多。33 ⑵钾排出过少如:肾衰、应用保钾利尿剂(如安体舒通、氨苯喋啶),以及盐皮质激素不足等。⑶钾在体内分布异常,从细胞内移出如:酸中毒、溶血、久存库存血、大量组织细胞破坏、分解代谢增加等等。34 细胞内外H+与K+交换1H++2Na+3K+细胞高钾血症酸中毒(细胞外液)导致35 (二)临床表现:1.手足麻木,四肢疲乏,软弱无力,腱反射减弱或消失,严重者软瘫、呼吸困难或窒息。2.神志淡漠或恍惚。36 3.有微循环血管收缩表现,如皮肤苍白、湿冷、肌肉酸痛,血压早期升高,晚期下降。4.心搏徐缓,心律不齐,严重者舒张期心脏停搏。37 (三)辅助检查:1.血液生化检查:血钾>5.5mmol/L。2.心电图:T波高尖,QT间期延长,QRS波群增宽,PR间期延长。38 高钾血症的心电图变化T波高尖,QT间期延长,QRS波群增宽,PR间期延长。39 B.护理诊断及合作性问题1.疲乏:软弱无力、神志淡漠2.潜在并发症:呼吸困难或窒息、心律失常、心跳骤停40 C.护理目标1.血钾浓度恢复正常;2.避免并发症的发生。41 D.护理措施1.原发病治疗的护理。2.积极防治并发症:特别是呼吸困难或窒息、心跳骤停。42 3.纠正高钾血症:(1)禁钾:停用一切含钾的药物或食物。43 (2)转钾:促进钾转移到细胞内。①静脉注射5%碳酸氢钠:高渗碱性溶液可使血容量增加,K+得到稀释,又使K+移入细胞内或由尿排出,有助于酸中毒的治疗。44 ②胰岛素葡萄糖溶液静滴:用25%葡萄糖溶液200ml,每4g糖加1u胰岛素,作静脉滴注,促进糖原合成,可使K+转移入细胞内,暂时降低血清钾浓度。45 ③输入复方氨基酸溶液,并肌肉注射苯丙酸诺龙(雄激素制剂),促进蛋白质的合成,氨基酸进入细胞内的同时,可将K+带入细胞内。46 (三)排钾:促进钾的排出。①应用阳离子交换树脂、加导泻药:每日口服4次,每次15g,可从消化道携带走较多的钾离子。同时口服山梨醇或甘露醇导泻。47 阳离子交换树脂:15g,口服,4次/d从消化道带走钾可致便秘腹膜透析或血液透析48 ②透析疗法:腹膜透析和血液透析。肾功能障碍者。腹膜透析49 50 血液透析机51 (四)抗钾:发生心律失常时,应用10%葡萄糖酸钙或5%氯化钙溶液10-20ml加等量5%GS稀释后缓慢静脉注射。钙与钾有对抗作用,能缓解K+对心肌的抑制作用,防止出现心跳骤停等严重并发症。可重复使用。52 4.预防:(1)注意肾功能的保护。(2)外科病人注意供给足够热量。(3)正确处理创伤,防治感染。(4)大量输血,不用久存库血。(5)严格遵守静脉补钾原则。53 1、某成年病人,腹部手术后,胃肠减压5天,每日输10%GS2000ml,5%GNS1000ml,尿量每天2000ml。病人诉乏力、嗜睡、腹胀恶心、心率110次/分问应补充下列何种药物A.5%NaHCO3B.10%CaClC.10%KClD.5%NaClE.ATP54 2、低钾血症是指血钾最少低于(mmol/L)CA.2.5 B.3.0 C.3.5D.4.0 E.4.53、静脉补钾浓度一般不超过A.0.3%B.0.5%C.0.8%D.1% E.3%55 4、关于低血钾症的治疗,下列哪一项是错误的A.口服钾盐最为安全B.严重缺钾又不能口服者,以10%氯化钾10ml静脉缓慢推注C.补液之前应了解肾功能状态,要求尿量在40ml/小时以上D.严重缺钾时,24小时内补钾量也不宜超过6~8克E.必要时测定血清钾和进行心电图监护56 5、周先生,40岁,体重60kg,反复呕吐1周,测得血钠125mmol/L,血钾3mmol/L。初步考虑为()A.低钾血症,高渗性脱水B.高钾血症,重度缺钠C.低钾血症,轻度缺钠D.低钾血症,中度缺钠E.血钾正常,等渗性脱水57 复习题:1.何为低钾血症、高钾血症?2.低钾血症及高钾血症的病因?3.低钾血症的临床表现如何?4.静脉补钾原则包括哪些?5.高钾血症病人护理措施?58 谢谢大家!谢谢大家!59 教育应否纳入消法调整范围? 我觉得要分类讨论的1.义务教育、学历教育、民办教育可以不用纳入消法的调整范围。2.非学历教育(如教育培训)需要纳入消法的调整范围。 中国义务教育具有公益性、统一性、强制性的特点。义务教育是我国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杂费,而且从始至终强调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教育。义务教育从以上的陈述中可以看出义务教育中不存在消费者和经营者的特征,在义务教育中学生进入学校学习既是义务又是权利,所以在义务教育中的学生不属于消费者。 公立教育的学历教育,其亦不属于消法的调整范畴。即使学生在入学时缴纳了学费,构成了事实上的消费,但是公立教育的学历教育都不具备营利性的特征。对于公立教育的学历教育和民办教育而言民办教育,2003年《民办教育促进法》的颁布实施,该法规定,“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即使市场上存在着许多民办教育机构不敢明目张胆地提赚钱,而是打着公益旗号,注册为学校,实质却是公司化运作,但是民办教育实质上还是属于公益性事业的。 消法第八条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若是从消法的角度讲,学生在进入学校时,学校就要尽到告知义务,如果有一项不真实,就是违反了消法的第八条,构成了教育欺诈,“假一赔二”,那中国的所有高校均要面临破产的危机了。所以义务教育、公立教育的学历教育和民办教育不应纳入消法的调整范围。 非学历教育是指各种培训、进修,研修类如培训班,驾校、研究生课程班、考研辅导班等,都属于非学历教育的范畴,参加非学历教育的学员完成学业,考核合格,由学校或培训单位发给培训结业证明,但非学历教育培训不得颁发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和学历教育相混淆的证书和文凭。非学历教育: 非学历教育应纳入消法的调整范围之内原因:第一,非学历教育是一种以营利为目的的教育且人们对各种教育培训的需求也是越来越强,我们足以把非学历教育当成一种消费品来看。培训教育机构的当事人属于经营者,接受教育的人为消费者。第二,我们在接受非学历教育中(教育培训)经常处于弱势的地位,甚至为了吸纳生源,以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欺诈受教育者。第三,《消法》的第一条规定:“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特别制定本法。”已经明晚地提出消法的本意是在消费法律关系的双方当事人中,刻意保护消费者一方的合法权益。如果一方为经营者,则我们认为双方的法律地位不相同,且消费者处于弱势的地位,因此可以用《消法》来调整。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