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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4-29 14:21:30 发布

最新品质管控流程课件PPT.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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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质管控流程 LIST品质政策1质量管理3品质目标24品质控制流程图 品质政策 LIST品质政策1质量管理3品质目标24品质控制流程图 质量管理 质量保证 质量保证---质量环境管理体系建立了TS16949质量环境管理体系秉持质量是管理出来的、质量是设计出来的和质量是制造出来的价值创造理念,同时辅以质量检验把关相结合,形成了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市场、研发和供应链过程为基础的管理模式。“走出实验室,只有执行的纪律”,将所有的产品与技术标准和工艺、作业标准问题解决在研发阶段,确保在移转量产后,供应链严格执行产品标准和工艺、作业标准,并维持和不断改进。通过构建完善的市场管理、研发过程管理,以及供应链管理体系,并与质量环境管理体系紧密结合,形成了严谨的质量环境策划、保证、控制和持续改进的管理体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对可能产生环境方面影响的活动作出预防;研发、生产和销售环保节能产品,积极参与环境保护活动,维持可持续发展的社会。 主要考虑内容计划阶段概念阶段开发阶段中试阶段转产及上市发布阶段1、内外部需求收集、分析2、项目可行性分析(经济、技术、市场)3、项目预算和计划4、风险1、产品规格书2、产品总体技术方案3、项目计划和费用1、实现产品设计目标2、实现料本目标3、设计验证4、中试验证资源就绪5、市场披露1、转首批试产验证2、量产资源就绪(市场、生产、供应链等准备好量产上市准备)1、市场推广2、商业表现3、后续产品4、退市计划(第二代产品取代第一代产品)…..决策评审点转产决策开发转中试决策计划阶段概念阶段质量保证---研发流程 质量保证---供应商管理来料品质 质量保证---供应商管理新物料承认验证供应商的评审、考核供应商的辅导签定合作协议供应商的管控 质量保证---质量培训能力╋意识=胜任能力—现实=培训需求 质量保证---质量流程活动输入输出控制资源输入活动输出 质量保证---生产制造能力信息化系统首件确认巡检、抽检作业、检验文件稳定人员培训仪器设备保养和维护过程控制保证 质量保证---现场环境能力电子仓、SMT/DIP车间的温、湿度控制;生产工作现场光照度监测; 质量控制 装底座投板喷胶AOI高温固化老化装上盖Link内外码装支架打标包装出货ICT台架成品FCT在线列印质量控制---产品监测从进料到出货完善产品品质监测体系,即时提供品质数据,为品质快速改善提供依据 质量控制---质量信息建立有效地质量信息系统,用科学的方法采集、分析数据,提供精准的决策依据。 质量控制---产品验证建立了完善的产品试验流程和试产平台建设,从而能提前发现潜在品质问题,并将问题消灭于萌牙状况。 质量控制---稽核管理建立了研发过程的项目管理机制、日常稽核机制和内部审核、管理评审机制,以及与产品检测机制相结合,构建了基于业务和研发流程、量产订单运作过程(供应商管理、物料承认、IQC检验、首件检验、过程检验和出货检验等)的监控体系,确保了质量体系的良性循环和产品质量水平的不断提升,从而不断增进客户的满意。纠正确定不合格原因评价纠正措施需求确定并实施纠正措施记录结果评价有效性永久更改,闭环结案无效有效评审不合格产品不合格顾客抱怨体系运行不符合 质量控制---计量管理建立了完善的计量管理体系,通过对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量值校准、传递、调整,来确保量值系统的准确。 持续改进 质量保证---8D运用8D方法建立一个体系,让整个团队共享信息,努力达成目标,解决公司在研发、生产及销售各环节各类可能遇到的简单或复杂的问题。 质量保证---供应商辅导改善每月汇总供应商来料状况,并针对TOP10不良之供应商进行辅导改善。关键性材料,比如IC、MOS、继电器、PCB,一经发现不良,均需供应商提供不良分析和改善对策,并酌情安排现场辅导。IQC判退、上线不良率超过5%的物料,要求供应商提供不良分析和改善对策,并酌情安排现场辅导。 LIST品质政策1质量管理3品质目标24品质控制流程图 IQC作业流程YNYNYNYNYNYN供应商送货仓库点数包装检查外观检查尺寸检查电气特性通知整改回复8D反馈SQE入库加严抽检正常抽检放宽抽检免检是否关键物料是否免检物料供应商派人反馈生产计划调整MRB会议返工让步接收退货代供应商返退货供应商IQC抽检连续3次出现异常连续5次无问题连续5次无问题出现异常出现异常连续5次无问题 IPQC作业流程通知QE/PE确认确认首样开线准备送检首样正常生产核实点检表项目确认员工作业情况是否影响产品质量确认半成品质量培训员工培训效果验证正常作业有无生产100%被识别?隔离返工班长重新点检通知QE/PE整改通知OQC加严产线正常生产是否影响客户使用停线改善通知生产计划调整改善验证YNYNYNYNYNYNYNYNYNYN确认4M变化点按照CP核对NYQE/PE处理 生产过程不良处理流程正常生产OK生产过程不良IPQC确认AOI不良老化不良台架不良FCT不良IPQC不良QE确认是否保留维修保留目检正常流水从AOI投入是否二次维修NG0%-1%2%-99%台架测试重新老化台架测试原因分析是否可靠性问题高低温技术协助维修台架测试保留作测试用曲线异常参数异常无曲线故障灯亮技术协助读取故障码是否超差1A不良率是否>5%重新测试反馈北京确认流水/更改标准技术协助是否与工装相关原因分析从AOI投入PE/QE培训员工验证效果停线培训YNOKNGOKNGYNOKNGOKNGYNOKNGOKNGYNYNYNNG同一类型位置:>=3X/2H不同类型位置:>=5X/2H功能不良:>=2X/2H1个烧板,时好时坏,情况马上报告品质工艺功能不良:>=3X/2H参数,故障灯:>=5X/2H1个烧板,时好时坏,情况马上报告品质工艺同FCT OQC作业流程产品入库PPM<10000?生产重工是否发生质量事故按AQL0.25抽检按AQL0.65抽检包装检查外观检查电气特性组织改善IPQC监督IPQC监督返工盖章出货NNYNYNYNYNYNYOQC抽检尺寸检查Y反馈QE Thankyou 《职业病防治法》南通市卫生监督所张佩武2011-4-12 国家职业卫生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3.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4.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5.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6.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7.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8.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规定 国家职业卫生法律法规9.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10.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11.高毒物品目录12.剧毒化学品目录13.职业病目录14.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15.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16.工作场所防止职业中毒卫生工程防护措施规范17.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18.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职业病防治法一、适用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方针: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三、国家实行职业卫生监督制度。四、用人单位的义务与职责:1、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2、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用人单位是职业病防治的第一责任人。3、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 4、落实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用人单位应将本厂存在的职业病危害项目,及时、如实向安监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申报。5、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前期预防工作(1)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与卫生审核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未提交预评价报告或者预评价报告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的,有关部门不得批准该建设项目。(2)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 (3)防护设施设计卫生审查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的防护设施设计,应当经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卫生审查,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施工。(4)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与竣工验收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其职业病防护设施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和使用。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由取得省卫生厅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 6、落实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1)设置或指定职业卫生专业管理机制或组织,配备专职职业卫生人员。(2)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3)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4)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5)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6)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7、采取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个人防护必须采取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防护用品。 8、设置公告栏。⑴在醒目位置。⑵公布内容:①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②操作规程。③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④测定结果。9、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⑴在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⑵在醒目位置。⑶警示说明内容:①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②后果。③预防。④应急救援措施。10、设置应急设施。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11、定期检测与评价。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①存入单位职业卫生档案。②定期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③向劳动者公布。 12、不得隐瞒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对有职业病危害的技术、工艺、材料,隐瞒其危害而采用之,对所造成的职业病危害后果承担责任。13、职业病危害告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14、职业卫生培训。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 15、职业健康检查与监护。(1)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①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②不得安排有职业禁止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③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④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3)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妇、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有危害的作业16、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和控制。(1)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用人单位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所在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有关。(2)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所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16、职业病报告。用人单位发现职业病人或疑似职业病人时,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确诊为职业病的,用人单位还应当向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 17、职业病病人诊断与治疗。(1)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安排对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在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2)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对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的岗位津贴。18、职业病防治经费支出。用人单位用于职业病防治预防和处理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卫生检测、健康监护和职业卫生培训等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 五、劳动者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一)权利有:1、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的权利。2、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复康等职业病防治服务的权利。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复印件。3、劳动者有权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所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治措施。4、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 5、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劳动者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6、劳动者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7、劳动者有权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用人单位对因劳动者依法行使正当权利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其行为无效。 (二)义务有:1、劳动者应当学习与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2、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3、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4、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劳动者不履行义务的,用人单位应当对其进行教育。 六、职业病诊断1、受理的范围:一是用人单位所在地;二是本人居住地。2、诊断办法:一是具有职业病诊断资质。要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目前在我市只有南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具有职业病诊断资质。二是要集体诊断。要有三名以上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集体诊断。 六、职业病诊断三是要综合分析。要依据下列因素:(一)病人的职业史;(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和现场危害调查与评价;(三)临床表现以及辅助检查结果等。四是可举证倒置。没有证据否定职业病危害因素与病人临床表现之间的必然联系的,在排除其他致病因素后,应当诊断为职业病。 七、职业病鉴定1、鉴定类型:(1)初级鉴定。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组织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2)最终鉴定。当事人对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组织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 八、法律责任处罚的类型:1、对用人单位:①警告,责令限期改正。②逾期不改正的,罚款,罚款数为1—50万。③情节严重的,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④责令停建、关闭。2、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①减级。②撤职。③开除。④追究刑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造成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说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法律责任一、建设单位有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规定。1、未按照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或者未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或者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擅自开工的;2、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擅自开工的,或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施工的;3、未按照规定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未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二、违反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规定。 八、法律责任三、违反职业卫生培训规定。四、违反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规定。五、违反职业健康监护规定。六、违反职业病报告规定。七、违反告知劳动者职业病危害规定。八、违反申报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项目规定。九、违反本法规定,已经对劳动者生命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