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朱自清1课件PPT.ppt 3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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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4-29 14:23:48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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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自清1 背影朱自清第二课时 学习目标1.有感情朗读课文,体味文章表达的父子深情。2.学习本文人物描写方法,体会朴实的语言风格。3.抓住背影这一情感焦点展示人物的心灵的写法。4.同学们要珍爱生命,善于理解父母,积极与父母交流与沟通。 回想父母之爱回想动情瞬间情感迁移,感受深情 第五章破坏金融票证、有价证券 管理秩序犯罪案件侦查 第一节金融票证、有价证券概述 关于票据票据是出票人依法签发的,约定由自己或指定他人在一定时间、一定地点,按票面所载文义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有价证券。种类包括汇票、本票、支票。票据的功能汇兑功能、信用功能、支付功能、结算功能、融资功能票据行为出票、背书、承兑、保证、付款、贴现票据的特征票据是设权证券;票据是无因证券;票据是文义证券;票据是要式证券;票据是流通证券;票据是返还证券。票据关系是指票据当事人之间基于票据行为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是票据当事人之间的基本法律关系。票据当事人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背书人持票人 关于金融凭证金融凭证是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出具和使用的支付结算凭证和证明凭证。其中包括: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信用卡等银行支付结算凭证和信用证或者随附单据、文件、保函、资信证明等为支付结算服务的证明凭证。根据《支付结算办法》,我国银行结算使用的凭证除了汇票、本票和支票之外,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信用证信用卡 关于有价证券有价证券是指具有一定票面价值,持有人可以凭券取得一定数额的权利凭证。如国库券、汇票、本票、支票、股票、公债券、金融券等。 第二节破坏金融票证、有价证券管理秩序各种犯罪的特征及认定 破坏金融票证、有价证券管理秩序罪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伪造、变造股票或公司、企业债券罪擅自发行股票或公司、企业债券罪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罪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或保证罪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是指用各种伪造方法,非法制作假金融票证或者在金融票证基础上进行涂改、补贴、拼接等变造金融票证的行为。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的特征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的认定 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是指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行为。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的特征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的认定 伪造、变造股票或公司、企业债券罪伪造、变造股票或公司、企业债券罪是指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的行为。伪造、变造股票或公司、企业债券罪的特征伪造、变造股票或公司、企业债券罪的认定 擅自发行股票或公司、企业债券罪擅自发行股票或公司、企业债券罪是指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擅自发行股票或公司、企业债券罪的特征擅自发行股票或公司、企业债券罪的认定 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罪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信用证或者其他保函、票据、存单、资信证明,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罪的特征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罪的认定 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或保证罪违法票据承兑、付款或保证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者保证,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或保证罪的特征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或保证罪的认定 第三节破坏金融票证、有价证券管理秩序各种犯罪案件的特点和作案手段 破坏金融票证、有价证券管理秩序犯罪案件是指行为人违反金融票证、有价证券管理法律法规,实施伪造、变造金融票证、国家有价证券、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等行为,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行为所构成的案件。 (一)存在非法的金融票证、有价证券可供侦查利用(二)犯罪手段多样化、智能化、专业性强,行为具有隐蔽性,查证困难(三)涉案金额巨大,社会危害性大(四)与其他犯罪有一定牵连破坏金融票证、有价证券管理秩序犯罪案件的特点 破坏金融票证、有价证券管理秩序犯罪案件的作案手段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犯罪作案手段1.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的行为。2.伪造、变造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行为。3.伪造、变造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行为。4.伪造信用卡的行为。擅自发行股票或公司、企业债券犯罪的作案手段伪造、变造有价证券犯罪的作案手段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犯罪的作案手段1.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信用证。2.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保函。3.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票据。4.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存单。5.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资信证明。 第四节破坏金融票证、有价证券管理秩序各种犯罪案件的特点和作案手段 破坏金融票证、有价证券管理秩序犯罪案件的立案案件来源初查立案标准重点查:1、分析案件线索来源可靠性;2、判断案件性质;3、审查犯罪事实是否发生跟我来!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案件的立案标准。伪造、变造金融票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伪造、变造金融票证,面额在1万元以上的;(2)伪造、变造金融票证,数量在10张以上的。伪造、变造金融票证案件的立案标准。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总面额在2000元以上的,应予立案。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案件的立案标准。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总面额在5000元以上的,应予立案。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案件的立案标准。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发行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2)不能及时清偿或清退的;(3)造成恶劣影响的。立案标准 非法出具金融票证案件的立案标准。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信用证或者其他保函、票据、存单、资信证明,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个人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金融票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2)单位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金融票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案件的立案标准。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者保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立案:(1)个人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者保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2)单位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者保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立案标准 侦查途径的选择伪造、变造金融票证、有价证券犯罪案件从调查伪造、变造晶的来源入手,发现线索。从伪造、变造品的材料和技术入手,确定相应范围,发现嫌疑人。从伪造、变造晶的投放和使用地区入手,确定侦查范围。以由人到事的侦查途径入手开展侦查。 侦查途径的选择擅自发行股票或公司、企业债券犯罪案件从调查发行人的经济实力、资信情况和审核其财务会计报告入手,了解和判断该发行公司或企业是否具备发行股票、债券的条件。从封存银行账户,审查账目入手,展开侦查。从调查访问知情人入手,选择突破口。 侦查途径的选择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犯罪案件从调查检举、控告、报案材料入手,展开侦查。从查证受害单位的报案材料的真实性入手,展开调查。从调查访问有关专家入手,展开侦查。 侦查途径的选择违法票据承对、付款或保证犯罪案件从以发现有问题的票据为中心,从调查检举、控告材料入手,展开侦查。从调查被非法承兑、付款、保证的违法票据入手,展开侦查。从对相关人员的调查和控制入手,展开侦查。 破坏金融票证、有价证券管理秩序犯罪案件侦查措施与手段的运用(一)询问手段的运用(二)及时搜查、扣押物证、书证(三)运用司法鉴定,固定证据(四)讯问犯罪嫌疑人,查证犯罪事实(五)其他强制措施的运用 第五节破坏金融票证、有价证券管理秩序各种犯罪案件的特点和作案手段 犯罪事实方面的要求犯罪证据上的要求(一)伪造、变造金融票证、有价证券犯罪案件在查清犯罪事实上的要求(二)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犯罪案件在查清犯罪事实上的要求(三)非法出具金融票证、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犯罪案件在查清犯罪事实上的要求(一)物证(二)书证(三)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证人证言(四)鉴定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