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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4-29 14:35:34 发布

最新预防接种工作规范(345)课件PPT.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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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接种工作规范(345) 建卡、证要求预防接种卡、证按照受种者的居住地实行属地化管理。在儿童出生后1个月内,其监护人应当到儿童居住地的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为其办理预防接种证。未按时建立预防接种证或预防接种证遗失者应及时到接种单位补办。设有产科的医疗卫生单位,要告知新生儿监护人及时到居住地接种单位建立预防接种证、卡。户籍在外地的适龄儿童寄居当地时间在2个月及以上,由现寄居地接种单位及时建立预防接种卡,无预防接种证者需同时建立预防接种证;要向流动儿童监护人宣传,及时到寄居地接种单位办理接种卡和接种证。 卡、证使用管理接种单位对适龄儿童在实施预防接种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并按规定做好记录。预防接种证、卡由实施接种工作的人员填写。书写工整、文字规范、填写准确、齐全,时间(日期)栏(项)填写均以公历为准。儿童迁移时,原接种单位应将儿童既往预防接种史的证明交给儿童家长或其监护人,转入迁入地接种单位;迁入地接种单位应主动向儿童家长或其监护人索查儿童既往预防接种史证明;无预防接种证、卡或接种证明的要及时补建、补种。预防接种证由儿童监护人长期保管。每年将预防接种信息系统中满7周岁儿童的接种信息打印成纸质版装订成册保存,保管期限不少于15年。 (二)预防接种的实施预防接种:是指根据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利用疫苗,按照国家规定的免疫程序,由合格的接种技术人员,给适宜的接种对象进行接种。目的是提高人群免疫水平,以达到预防和控制疫苗相关传染病发生和流行。国家免疫规划程序:6苗防8病(BCG、HepB、OPV、DPT、DT、MV)江苏省免疫规划程序:11苗防12病(BCG、HepB、OPV、DPT、DT、MR、JEV、MenA、MenAC、HAV、MMR) 江苏省扩大儿童免疫规划疫苗的免疫程序疫苗名称出生时1月龄2月龄3月龄4月龄5月龄6月龄8月龄6-18月龄18月龄18-24月龄2周岁24-30月龄3周岁4周岁6周岁乙肝疫苗第1剂第2剂第3剂卡介苗1剂脊灰疫苗第1剂第2剂第3剂第4剂百白破第1剂第2剂第3剂第4剂白破疫苗1剂麻疹风疹疫苗1剂麻腮风疫苗1剂乙脑减毒活疫苗第1剂第2剂A群流脑第1、2剂A+C群流脑第1剂第2剂甲肝灭活第1剂第2剂备注:适龄儿童按照免疫程序适逢7月—9月上旬期间需接种乙脑减毒活疫苗的,均推迟至当年9月中下旬接种。 注意事项:1、基础免疫应在12月龄内完成;2、不允许小于规定起始月龄或少于间隔时间进行接种;3、同时接种两种以上疫苗应在不同部位接种;4、不同的疫苗绝对不能在一个注射器内混合接种;5、两种活疫苗如不同时接种,应至少间隔4周再接种;6、抗体不能和减毒活疫苗同时接种;7、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各剂次的间隔时间应≥28天; 注意事项:8、乙肝疫苗第1剂在新生儿出生后24小时内尽早接种,第2剂和第3剂分别在首剂接种后1个月和6个月(5-8月龄)接种第1剂和第2剂间隔应≥28天,第2剂和第3剂的间隔应≥60天;9、A群流脑疫苗注射4剂,第1、2剂为6-18月龄基础免疫,2剂次间隔时间不少于3个月;第3、4剂次为加强免疫,3岁时接种第3剂,6岁时接种第4剂。如使用A+C群流脑多糖疫苗时,接种对象为2岁以上的人群;已接种过1剂A群流脑疫苗者,接种A+C群与A群的时间间隔不少于3个月;已接种过2剂或以上A群流脑疫苗者,接种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1年;3年内避免重复接种。 接种前准备1、接种场所室外要设有醒目的标志,室内宽敞清洁、光线明亮、通风保暖;并准备好接种工作台、坐凳以及提供儿童和家长休息、等候的条件。2、接种场所应当按照登记、健康咨询、接种、记录、观察等内容进行合理分区,确保接种工作有序进行。3、同时接种几种疫苗时,在接种室/台分别设置醒目的疫苗接种标记,避免错种、重种和漏种。4、做好室内清洁,使用消毒液或紫外线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5、接种工作人员穿戴工作衣、帽、口罩,双手要洗净。 核实受种对象1、接种工作人员应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卡,核对受种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及接种记录,确认是否为本次受种对象、接种疫苗的品种。2、接种工作人员发现原始记录中受种者姓名,出生年、月、日有误,应及时更正。3、对不属于本次的受种者,向儿童家长或其监护人做好说服解释工作。4、对于因有接种禁忌而不能接种的受种者,医疗卫生人员应当对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提出医学建议,并在接种卡和接种证上记录。 接种前问诊告知1、接种工作人员在实施接种前,应当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告知可采取口头或文字方式。2、接种工作人员在实施接种前,应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情况,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情况。3、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要求自费选择接种一类疫苗的同品种疫苗的,接种单位应当告知费用承担、异常反应补偿方式以及1的内容。 接种现场疫苗管理1、接种前将疫苗从冷藏容器内取出,尽量减少开启冷藏容器的次数。2、核对接种疫苗的品种,检查疫苗外观质量。凡过期、变色、污染、发霉、有摇不散凝块或异物,无标签或标签不清,安瓿有裂纹的疫苗一律不得使用。3、冻结过的百白破疫苗、乙肝疫苗一律不得使用。注:检查百白破疫苗、乙肝疫苗是否冻结的方法为:将被检和对照的正常疫苗安瓿同时摇匀后静止竖立,如被检疫苗在短时间(5~10分钟)内与对照疫苗相比出现分层现象,且上层液体较清,即可判断被检疫苗冻结。 接种现场疫苗管理4、注射剂型疫苗的使用(1)将安瓿尖端疫苗弹至底部,用75%乙醇棉球消毒安瓿颈部后,再用消毒干棉球/纱布包住颈部掰开。(2)将注射器针头斜面向下插入安瓿的液面下,吸取疫苗。(3)吸取疫苗后,将注射器的针头向上,排空注射器内的气泡,直至针头上有一小滴疫苗出现为止。(4)自毁型注射器的使用方法参见相关产品使用说明。(5)使用含有吸附剂的疫苗前,应当充分摇匀。使用冻干疫苗时,用注射器抽取稀释液,沿安瓿内壁缓慢注入,轻轻摇荡,使疫苗充分溶解,避免出现泡沫。(6)安瓿启开后,未用完的疫苗盖上无菌干棉球冷藏。活疫苗超过半小时、灭活疫苗超过1小时未用完,应将疫苗废弃。(7)冷藏容器内的冰排溶化后,应及时更换。在接种门诊,上午门诊下班前应将未开启的疫苗存入冰箱冷藏室内。 接种操作1、接种工作人员在接种操作前再次查验核对受种者姓名、预防接种证、接种凭证和本次接种的疫苗品种,无误后予以接种。2、皮肤消毒(1)确定接种部位。接种部位要避开疤痕、炎症、硬结和皮肤病变处。(2)用灭菌镊子夹取75%乙醇棉球或用无菌棉签蘸75%乙醇,由内向外螺旋式对接种部位皮肤进行消毒,涂擦直径≥5cm,待凉干后立即接种。禁用2%碘酊进行皮肤消毒。3、疫苗的接种部位、途径和剂量参见国家药典的规定,对未收入药典的疫苗,参见疫苗使用说明书。目前常用疫苗的接种部位、途径和剂量见下表。 常用疫苗的接种部位、途径和剂量疫苗接种部位接种途径接种剂量乙肝疫苗上臂外侧三角肌中部肌内注射10ug/0.5ml卡介苗上臂外侧三角肌中部附着处皮内注射0.1ml脊灰疫苗口服1ml/10人+1粒百白破疫苗上臂外侧三角肌中部或臀部肌内注射0.5ml白破疫苗上臂外侧三角肌中部肌内注射0.25ml麻类疫苗上臂外侧三角肌下缘附着处皮下注射0.5ml乙脑疫苗上臂外侧三角肌下缘附着处皮下注射0.5mlA群流脑疫苗上臂外侧三角肌下缘附着处皮下注射30ug/0.5mlA+C群流脑疫苗上臂外侧三角肌下缘附着处皮下注射80ug/0.5ml甲肝灭活上臂外侧三角肌中部肌内注射0.5ml 一、卡介苗超剂量、深部注射原因: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未经培训擅自接种。1.单纯的超剂量接种主要是重复接种。表现:接种处见二个注射针眼痕迹或有二个红色皮丘。处理:重复接种的以异烟肼注射液局部封闭。 局部封闭注射 2.深部注射主要为皮下或肌肉注射,超剂量深部注射为卡介苗误做其它菌苗或药物注射。表现:接种处局部形成较大脓肿,时间多在种后2-3月,脓肿破溃后创口深。有的可伴有局部淋巴结肿大和发热、烦躁、精神不佳、食欲减低等全身反应。处理:局部封闭,越早越好。形成脓肿则做切开清创引流。 一个不应该发生的例子教训:1、不应该种在皮下。2、不应该认为它是正常的。 治愈一年后 接种操作4、接种时严格执行安全注射。(1)接种前方可打开或取出注射器具,一人一针一筒。(2)在注射过程中防止被针头误伤。如被污染的注射针头刺伤,应按照有关要求处置。(3)注射完毕后不得回套针帽。应将注射器具直接投入安全盒或防刺穿的容器内,或者用截针器毁型后,统一回收销毁。 接种记录、观察与预约1、接种后及时在预防接种证、卡上记录所接种疫苗的年、月、日及批号。接种记录书写工整,不得用其它符号代替。2、告知家长或监护人,受种者在接种后留在接种现场观察15~30分钟。如出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及时处理和报告。3、与儿童家长或其监护人预约下次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和地点。4、负责新生儿接生的单位在接种第1剂乙肝疫苗后,应当在三联单上填写首剂乙肝疫苗接种信息,同时告知家长在1个月内到居住地的接种单位建证、建卡,并按免疫程序完成第2、3剂乙肝疫苗接种。 接种后的工作1、清理器材(1)清洁冷藏容器。(2)使用后的自毁型注射器、一次性注射器及其他医疗废物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处理条例》的规定处理,实行入户接种时应将所有医疗废物带回集中处理。(3)镊子、治疗盘等器械按要求灭菌或消毒后备用。2、处理剩余疫苗记录疫苗的使用及废弃数量,剩余疫苗按以下要求处理:(1)废弃已开启安瓿的疫苗。(2)冷藏容器内未打开的疫苗做好标记,放冰箱保存,于有效期内在下次接种时首先使用。 接种后的工作3、清理核对接种通知单和票据,及时录入系统,确定需补种的人数和名单,下次接种前补发通知。4、统计本次接种情况,及时录入疫苗出入库系统,制定下次接种的疫苗使用计划,并按规定上报,准备疫苗和注射器械。 (三)常见预防接种一般反应及处理预防接种一般反应,是指在预防接种后发生的,由疫苗本身所固有的特性引起的,对机体只会造成一过性生理功能障碍的反应,主要有发热和局部红肿,同时可能伴有全身不适、倦怠、食欲不振、乏力等综合症状。全身反应局部反应 全身反应临床表现1、发热:分为轻度(37.1~37.5℃)、中度(37.6~38.5℃)和重度(≥38.6℃)。部分受种者接种灭活疫苗后5~6小时或24小时左右体温升高,一般持续1~2天,很少超过3天;个别受种者发热可能提前,在接种疫苗后2~4小时即有体温升高,6~12小时达高峰,持续1~2天。注射减毒活疫苗后出现发热反应的时间稍晚,个别受种者在注射麻疹疫苗后6~10天内会出现中度发热,有类似轻型麻疹样症状。2、部分受种者除体温上升外,可能伴有头痛、眩晕、恶寒、乏力和周身不适等,一般持续1~2天。个别受种者可发生恶心、呕吐、腹泻等胃肠道症状,一般以接种当天多见,很少有持续2~3天者。治疗1、发生轻度全身反应时加强观察,一般不需任何处理,必要时适当休息,多喝开水,注意保暖,防止继发其它疾病。2、全身反应严重者可对症处理。3、高热不退或伴有其它并发症者,应密切观察病情,必要时送医院观察治疗。 局部反应临床表现1、注射局部红肿浸润,根据纵横平均直径分为弱反应(≤2.5cm)、中反应(2.6~5.0cm)和强反应(>5.0cm)。凡发生局部淋巴管/淋巴结炎者均为局部重反应。2、大部分皮下接种的疫苗在注射后数小时至24小时或稍后,局部出现红肿浸润,并伴疼痛,红肿范围一般不大,仅有少数人其直径>5.0cm。有的伴有局部淋巴肿大或淋巴结炎、疼痛。这种反应一般在24~48小时逐步消退。3、皮内接种卡介苗者,绝大部分受种者于2周左右在局部出现红肿,以后化脓或形成溃疡,3~5周结痂,形成疤痕(卡疤)。4、接种含吸附剂疫苗,部分受种者会出现注射局部不易吸收,刺激结缔组织增生,形成硬结。治疗1、轻度局部反应一般不需任何处理。2、较重的局部反应可用干净的毛巾热敷,每日数次,每次10~15分钟。3、卡介苗的局部反应不能热敷。对特殊敏感的人可考虑给予小量镇痛退热药,一般每天2~3次,连续1~2天即可。 三、冷链系统管理冷链是指为保证疫苗从疫苗生产企业到接种单位运转过程中的质量而装备的储存、运输冷藏设施、设备。冷链设备、设施包括冷藏车、疫苗运输工具、冷库、冰箱、疫苗冷藏箱、疫苗冷藏包、冰排及安置设备的房屋等。冷链系统是在冷链设备的基础上加入管理因素,即人员、管理措施和保障的工作体系。接种单位冷链:普通冰箱、低温冰箱、冷藏箱、冷藏包、冰排。 冰箱的使用1、冰箱内储存的疫苗要摆放整齐,疫苗与箱壁、疫苗与疫苗之间应留有1~2cm的空隙,并按品名和效期分类摆放。2、冰箱门因经常开启,温度变化较大,门内搁架不宜放置疫苗。3、每天记录冰箱内的温度及其运转情况。每台冰箱应配有温度监测记录表,每天记录冰箱内的温度及其运转情况。4、使用冰衬冰箱储存疫苗时,注意应将卡介苗、脊灰疫苗和麻疹疫苗存放在底部,并将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和乙肝疫苗放在接近冰箱顶部,不可将冷藏保存的疫苗放在距冰箱底部15cm内的地方,以免冻结。 冷藏箱和冷藏包1、运送和储存疫苗时,冷藏箱(包)内应按照要求放置冻制好的冰排。疫苗安瓿不能直接与冰排接触,防止冻结。2、运送和储存疫苗时,应在冷藏箱(包)的底层垫上纱布或纸,以吸水和防止疫苗破碎。3、每次使用冷藏箱(包)后,应清洗擦干后保存。 冰排1、冻制冰排程序:冰排内注入清洁水,注水量为冰排容积的90%。注水后冰排直立放置在低温冰箱或普通冰箱的冷冻室,冻制时间应不少于24小时。2、在冻制冰排时,冰排与低温冰箱箱壁之间应留有3~5cm的间隙。3、冰排应在低温条件下冻制至结露(“出汗”)状态后,放入冷藏箱(包)内。4、每次冷链运转结束后,应将冷藏箱(包)内冰排的水倒出,清洗干净、晾干后与冷藏箱(包)分开存放。 常规温度监测:冰箱、冷藏包等冷链设备在使用时,应配备温度测量器材,每天进行温度记录。监测内容:疫苗运输、储存和使用中的温度,启运和到达时间,接送疫苗人员签名。监测用温度计和其他仪器设备1、温度计:酒精温度计、水银温度计、指针温度计可用于测定冰箱温度;液晶温度计仅适用于测定冷藏箱温度,不适于冰箱。2、温度监测记录仪:有条件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接种单位可使用多日温度记录仪、电子温度监测器、多路温度监测记录仪等仪器设备进行冷链设备的监测工作,具体操作方法参见有关使用说明书。3、监测卡:有条件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接种单位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选择“冷链监测卡(CCM)”、“疫苗有效性监测卡(VVM)”、“疫苗运输指示卡”、“防冻指示卡和禁用警告指示卡”等监测卡进行冷链设备和疫苗温度监测工作,具体操作方法参见有关使用说明书。 监测注意事项1、温度记录表:冷链设备的管理人员每天应至少2次(上午和下午各1次)查看并填写温度记录表。每台冰箱/冰柜都必须设有温度记录表。冷藏设施设备温度超出疫苗储存要求时,应采取相应措施并记录。2、温度计应分别放置在低温冰箱、冰柜的中间位置,普通冰箱冷藏室及冷冻室的中间位置,冰衬冰箱的底部及接近顶盖处。3、普通冷库或低温冷库:记录仪和酒精或水银温度计都要用。温度计的敏感器部分不要放在蒸发器的通风处。4、冰箱或冰柜的温控器:多数冰箱和冰柜都装有温控器。调节温控器,以使温度达到正常。某些温控器在控制旋钮上带有刻度或数字,这不是所显示的真正温度,而是制冷的等级,数字越大越冷。如果温度过低,必须通过逆时针调节旋钮减少制冷量。 五、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报告单位和报告人:医疗机构、接种单位、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疫苗生产企业、疫苗批发企业及其执行职务的人员为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责任报告单位和报告人。报告程序:实行属地化管理责任报告单位和报告人发现属于报告范围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包括接到受种者或其监护人的报告)后应当及时向受种者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谢谢大家! 一、运输合同运输合同的概念与特征运输合同的种类运输合同一般的权利和义务二、承揽合同承揽合同的概念与特征承揽合同的分类承揽合同的效力与终止视频:谁之错第十一讲运输合同承揽合同 一、运输合同(一)、运输合同的概念和特征1、运输合同的概念(《合同法》第288条)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 2、运输合同的特征第一,运输合同属于提供劳务的合同,合同标的为运输劳务。运输合同的核心内容是承运人为旅客或者托运人提供的运输劳务。运输劳务本身虽然不会产生具体、有形的“劳动成果”,但却可以使旅客和托运人获得服务并从中受益。第二,运输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在运输合同中,承运人运输旅客或者货物,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费,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具有对待给付关系。 第三,运输合同一般为诺成合同。客运合同是诺成合同,因为该合同自承运人向旅客交付客票时成立。货运合同一般为诺成合同,但也有一些是实践合同。第四,运输合同多为格式合同。一般地,运输合同的条件是由承运人预先明确的,作为运输合同具体表现形式的客票、货运单或者提单也都是统一印制的,符合格式合同的特点。 (二)、运输合同的种类1.根据运输对象的不同,运输合同可分为客运合同和货运合同。2.根据运输方式的不同,运输合同可分为单一运输合同和多式联运合同。3.根据运输工具的不同,运输合同可分为铁路运输合同、公路运输合同、水路运输合同、航空运输合同以及管道运输合同。 (三)、运输合同的一般权利与义务1.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不得拒绝旅客、托运人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2.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间或者合理期内将旅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3.承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或者通常的运输路线将旅客、货物运输到约定地点。4.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应当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承运人未按照约定路线或者通常路线运输从而增加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可以拒绝支付增加部分的票款或者运输费用。 二、承揽合同(一)、承揽合同的概念和特征1、承揽合同的概念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其中,完成工作并将工作成果交付给对方的一方当事人为承揽人,接受工作成果并向对方给付报酬的一方当事人为定作人。 2、承揽合同的特征第一,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目的。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应当按照与定作人约定的标准和要求完成工作;定作人主要目的是取得承揽人完成的工作成果。第二,承揽人完成工作的独立性。定作人与承揽人之间订立承揽合同,一般是建立在对承揽人的能力、条件等信任的基础上。只有承揽人自己完成工作才符合定作人的要求。定作人如将其主要义务交由其他人来完成,属于债务不履行,应负违约责任。 第三,定作物的特定性。承揽合同多属个别商订的合同,定作物往往具有一定的特定性。无论定作物的最终成果以何种形式体现,它都必须符合定作人提出的特别要求,否则交付的工作成果就不合格。第四,承揽合同为诺成合同。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承揽合同即可成立,无须交付定作物或加工物,因此承揽合同为诺成合同。第五,承揽合同为有偿合同。承揽人要付出自己的劳动,将定作物按照定作人的要求进行加工,定作人取得承揽人完成的工作成果,要向承揽人支付约定的报酬。因此,承揽合同为有偿合同。 (二)、承揽合同的种类依承揽具体内容的不同,承揽合同可以分为如下一些具体合同种类:1、加工合同。这是承揽合同中很常见的一种。是指定作人向承揽人提供原材料,承揽人以自己的技能、设备和工作,为定作人进行加工,将其加工成符合定作人要求的成品并交付给定作人,定作人接受该成品并向承揽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加工合同中材料应当由定作人提供,而不能由承揽人自备。 2、定作合同。定作合同是指依合同约定,由承揽人自己准备原料,并以自己的技术、设备和工作对该原料进行加工,按定作人的要求制成特定产品,将该产品交付给定作人,定作人接受该产品并向承揽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定作合同与加工合同的区别在于材料提供人的不同。3、修理合同。修理合同是指定作人将损坏的物品交给承揽人,由承揽人负责将损坏物品以自己的技术、工作修理好后归还给定作人,定作人接受该工作成果并向承揽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4、复制合同。是指承揽人依定作人的要求,将定作人提供的样品重新依样制作成若干份,定作人接受该复制品并向承揽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人依照定作人的不同要求可以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复制,如对文稿的复印,对画稿的临摹,对雕像的模仿塑造等。5、测试合同。是指承揽人依定作人的要求,以自己的技术、仪器设备以及自己的工作,对定作人指定的项目进行测试,并将测试结果交付给定作人,定作人接受其成果并向承揽人支付报酬的合同。6、检验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对定作人提出需要检验的内容,以自己的设备、仪器、技术等进行检验,并向定作人提出关于该检验内容相关问题的结论,定作人接受此结论并向承揽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三)、承揽合同的效力主要体现为承揽人的合同义务和定作人的义务:1、承揽人的合同义务(1)完成承揽工作的义务。承揽人的主要义务是按照合同的约定,以自己的技术、设备完成所承揽的工作。这一义务包括三个方面:其一,承揽人要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工作。其二,承揽人应以自己的工作依定作人要求完成工作。其三,承揽人完成的工作成果要符合定作人的要求。 注意三点:1、承揽人不得以定作人未支付报酬为由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只能先履行工作义务。如果当事人约定由定作人先预付一部分报酬或约定有合同定金的,则承揽人可以该预付款及定金未交付为由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如果合同约定由定作人首先提供材料而定作人并未按时提供,以致承揽人不能按时着手工作的,不能认为承揽人违约。承揽人在着手工作前,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并通知定作人修改的,为此所造成的承揽人延期着手工作的,也同样不应作为承揽人违约处理。承揽人无正当理由未按时着手开始工作的,定作人可以请求其立即着手工作。 2、承揽合同的订立以定作人对承揽人完成工作的条件和能力的信任为基础,因此,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承揽人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3、定作人的具体要求是承揽人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成果是否合格的标准,承揽人必须严格遵守合同的要求完成工作。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定作人可以要求承揽人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定作人中途变更承揽工作的要求,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接受定作人提供材料或依约提供材料的义务。承揽合同中,依当事人双方的约定,可以由定作人提供材料(即加工合同),也可以由承揽人自己准备材料(即定作合同),并由承揽人对此材料加工,以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 注意两点:1、定作人提供材料的,为保证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符合合同约定,承揽人在定作人交付材料后,要及时对材料进行验收,如发现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符合约定,应及时通知定作人更换或补齐,否则造成合同履行迟延的,承揽人要承担责任。在检验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后,未发现不符合合同约定情况的,承揽人应接受并着手工作。定作人对承揽人提供的材料,负有妥善保管的义务。承揽人不得擅自更换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得更换不需要修理的零部件。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必须合理使用。因承揽人的行为,导致定作人提供的材料浪费的,承揽人也要负赔偿责任。 2、承揽人自己提供材料的,材料要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定作人有权检验承揽人提供的材料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如合同对材料的标准没有约定的,可以按照定作物的性质及定作的目的来决定。如果依定作物的性质应当由定作人对材料进行检验,而定作人未在合理时期内对承揽人提供的材料进行检验的,则视为定作人不对材料的质量提出异议。 (3)容忍义务。承揽人完成工作期间,定作人可以对承揽人的工作进行检验和监督,承揽人不得拒绝其检验和监督。(4)交付工作成果的义务。承揽人不仅应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作,还要将完成的工作成果交付给定作人,经定作人验收合格,才算完成合同的主要义务。承揽合同不仅以有形物作为工作成果,而且也可以无形的结果为工作成果。 (5)承揽人的保密义务和通知义务。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承揽人应对定作人负担相应的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秘密,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因其违反此义务给定作人造成损失的,定作人可以向其请求损害赔偿。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应当及时检验,发现不符合约定时,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或者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 2、定作人的合同义务(1)支付价款的义务。定作人获得承揽人的工作成果,应当及时向承揽人支付价款。这里的“价款”主要由承揽人的工作报酬、承揽人提供材料时的材料费、定作人提供材料时或其迟延接收时承揽人的保管费用等构成。这是定作人最主要的合同义务。 注意: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对支付报酬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定作人应当在承揽人交付工作成果时支付;工作成果部分支付的,定作人应当相应支付。定作人迟延交付报酬的,应向承揽人支付迟延期间的利息。定作人拒不支付报酬的,承揽人对工作成果可以行使留置权,通过留置工作成果以担保其报酬请求权。 (2)定作人的协助义务。合同的顺利履行往往是当事人双方互相协助的结果,承揽工作需要定作人协助的,定作人有协助的义务。定作人的协助义务,主要有如下几种情况:第一,依合同性质应由定作人提供材料的,定作人应当及时提供。如标的物为不动产的,定作人应使该不动产处于可供工作的状态。 第二,定作人自己提供设计图纸、技术要求或技术资料的,或者定作人提供样品的,定作人均应及时、合理提供。第三,依承揽人的通知,定作人应履行的某些协助义务。如及时更换、补齐有瑕疵的材料或技术资料、图表设计等。此外如定作人给承揽人提供生活条件、工作环境的,等等。定作人均应依诚实信用原则协力相助。定作人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揽工作不能完成的承揽人可以确定合理期限催告其履行,并可以顺延履行期限。如其逾期仍不履行,承揽人不必再履行合同,可以解除合同并不承担因此造成承揽工作无法完成的责任。 第四,受领工作成果。定作人是否有受领承揽人所完成的工作成果的义务,有不同的观点。我国学者多认为定作人有受领义务。定作人在受领工作成果的同时,有义务对工作成果进行验收。但是验收本身并不能作为承揽人免除承担责任的理由。如工作成果依其性质在短期内难以发现瑕疵,或者是工作成果存在隐蔽瑕疵的,定作人仍可于验收后的相当期限内请求承揽人承担责任。受领工作成果不能被认为是对于责任追究的放弃。定作人如无正当理由受领迟延的,承揽人可请求其受领并支付相应的报酬和费用,包括违约金、保管费用等。定作人并应承担因其受领迟延而发生的工作成果的风险。 (四)、承揽合同的终止主要有因当事人行使合同解除权而终止的两种情况。1、定作人的任意解除权。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承揽合同因当事人一方严重违约而解除。(1)承揽人未依约按时完成合同工作义务而使其工作于定作人已无意义的;(2)承揽人未经定作人同意将承揽合同的主要工作转由第三人完成的;(3)定作人在检验监督中发现承揽人工作中存在问题,经向承揽人提出,而承揽人拒不更改的;(4)定作人未尽到协助义务,经承揽人通知仍不履行的。以上各种情况出现时,当事人均可行使合同解除权,有损害存在的并可同时请求损害赔偿。 教学案例1春节前夕,在广州打工的许某乘坐在当地从事个体汽车运输老乡刘某的一辆大客车回家过春节,同时携带了在广州购买的羊毛衫100件,准备回家乡销售。买完车票后,将100件羊毛衫作为行李交给刘某放于客车顶上随车托运,并交付了托运费。汽车在经过湖北省境内遇到暴雨,由于路滑,加上刘某过度疲劳,车辆驶出路面,撞上路边一根电线杆,造成许某右臂骨折。由于车顶遮盖行李的油布老化,还有些破洞,致使雨水淋湿部分行李,雨水和泥水浸湿了包装纸箱,羊毛衫全部受到纸箱黄色水渍的污染,无法销售,造成经济损失约1万多元。许某伤势恢复后,与承运人刘某交涉治疗费及羊毛衫的损失。刘某只答应支付医疗费,他认为许某货物包装不合格,纸箱里面没有加装塑料内包装是造成货物被雨淋湿的直接原因,拒绝承担赔偿责任,双方争执不下,许某起诉至法院。问:刘某是否需要赔偿许某的损失? 教学案例2甲公司与乙家具厂订立一加工合同。合同约定,公司提供材料,由家具厂为其加工20套办公桌。合同成立后,公司按照约定提供了材料,家具厂也开始组织加工。在加工期间,家具厂未能如期交货,便将部分木材交由另一家具厂作刨光处理。公司在得知这一情形后,便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家具厂赔偿损失。家具厂不同意,公司遂诉至法院。问:本案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