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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4-29 14:24:49 发布

最新国际服务贸易的基本范畴课件PPT.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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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服务贸易的基本范畴 1.1.1服务概念的演变经济学对物品的分类自由物品物品商品(货物)经济物品非经济型服务服务(劳务)经济型服务 1.1.1服务概念的演变法国的古典经济学家萨伊的定义(最早)《政治经济学概论》一书中指出,无形产品(服务)同样是人类劳动的果实,是资本的产物。基于此,萨伊对无形产品(服务)进行了分类。 1.1.1服务概念的演变希尔对服务定义(现在被经济学家广泛采用)“一项服务生产活动是这样一种活动,即生产者的活动会改善其他一些经济单位的状况。这种改善可以采取消费单位所拥有的一种商品或一些商品的物质变化形式,另外,改善也可以关系到某个人或一批人的肉体或精神状态。随便在哪一种情形下,服务生产的显著特点是,生产者不是对其商品或本人增加价值,而是对其他某一经济单位的商品或个人增加价值。” 1.1.1服务概念的演变美国经济学家富克斯美国经济学家瑞德尔“现代营销学之父”菲利普·科特勒前苏联经济学家沙洛特科夫 1.1.1服务概念的演变定义服务应考虑三个主要因素:第一,产出特征,即服务主要体现为一种过程或活动;第二,投入特征,即服务涉及服务生产者与消费者的投入;第三,服务生产的目的,即服务提供时间、空间或(和)形式上的效用。综合来看服务是指对其他经济单位的个人、商品或服务增加价值,并主要以活动形式表现的使用价值或效用。 1.1.2服务的特征:服务与商品的感性差别第一,服务一般是无形的。服务的空间形态基本上是不固定的,不直接可视的,无形的。一方面,服务提供者通常无法向顾客介绍空间形态确定的服务样品;另一方面,服务消费者在购买服务之前,往往不能感知服务,在购买之后也只能觉察到服务的结果而不是服务本身。 1.1.2服务的特征:服务与商品的感性差别第二,服务的生产和消费通常是同时发生的。服务要么同生产者不可分,要么同其消费者不可分。这种不可分性要求服务提供者或(和)服务购买者不能与服务在时间或(和)空间上分割开来。 1.1.2服务的特征:服务与商品的感性差别第三,服务是难以贮存的。服务一旦被生产出来,一般不能长久搁置,也就是不可能处于库存状态。如果服务不被使用,则既不会给购买者带来效用,也不会给提供者带来收益。 1.1.2服务的特征:服务与商品的感性差别第四,服务的异质性,即同一种服务的质量差别。同一种服务的消费效果和品质往往存在显著差别。这种差别来自供求两方面:其一,服务提供者的技术水平和服务态度,往往因人、因时、因地而异,他们的服务随之发生差异;其二,服务消费者对服务也时常提出特殊要求。 1.1.3服务工作与服务交付机构服务工作与服务或服务活动不同,它指的是从事服务的职业或岗位。三大产业,乃至三大产业中几乎任何一个部门都有服务工作。从服务工作的角度理解经济服务化,不仅仅是指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逐渐增长,而且是指从事服务工作的人员及其创造的价值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逐渐增大,后者更能确切而全面地反映一个经济实体的经济服务化程度。 1.1.3服务工作与服务交付机构服务交付机构是指服务是通过什么样的机制或制度安排而被提供出来的。服务交付机构一般可以概括为四种类型:①家庭;②市场;③自愿组织(包括宗教组织、慈善组织等);④政府。后两种机构提供的服务实际上是一种公共产品或准公共产品。 1.2服务业1.2.1服务业的概念:服务业与第三产业1.2.2服务业的分类 1.2.1服务业的概念:服务业与第三产业服务业与第三产业的比较首先,第三产业的界定采用的是剩余法。其次,三次产业划分思想的出发点是经济体系的供给分类,暗含着高阶层次产业的发展单向地依赖于低阶层次产业的产品的涵义,即第二产业依赖于第一产业提供的原料,第三产业又依赖于第二产业和第一产业的产品供应。最后,第三产业概念的经济结构涵义主要是相对于国内经济的,而服务业概念的经济结构涵义则是面向国内和国际两个市场的。 1.2.1服务业的概念:服务业与第三产业服务业的概念服务业概念在理论界尚有争议。服务业一般认为服务业即指生产和销售服务产品的生产部门和企业的集合。服务产品与其他产业产品相比,具有非实物性、不可储存性和生产与消费同时性等特征。在我国国民经济核算实际工作中,将服务业视同为第三产业,即将服务业定义为除农业、工业、建筑业之外的其它所有产业部门。 1.2.2服务业的分类一个省略政府公共服务的经济体系所提供的服务共有三类:(1)消费者服务,即消费者在市场上购买的服务。从服务生产部门的产业分类角度看,消费者服务十分复杂,覆盖个人生活的各个方面,而鉴别消费者服务的最有效办法,是靠显而易见的来自个人和家庭的需求来源或支出方向。 1.2.2服务业的分类(2)生产者服务,即生产者在市场上购买的被企业用作商品与其他服务的进一步生产的中间服务,典型的生产者服务又被称为企业服务。生产者服务的重要性在于它对劳动生产率和经济增长效率的影响。(3)分配服务,即消费者和生产者为获得商品或供应商品而必须购买的服务。分配服务是一种连带性或追加性的服务。这类服务的提供和需求都是由对商品的直接需求而派生出来的。 以行业为标准1.银行和金融服务2.保险服务3.国际旅游服务4.空运和港口运输服务5.建筑和工程服务6.专业(职业)服务7.信息、计算机与通信服务 以生产过程为标准1.生产前服务2.生产中服务3.生产后服务 以要素密集度为标准,服务贸易可分为:1.资本密集型服务贸易,如航运、通信、工程建筑等。2.技术、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如银行、金融、法律、信息服务等。3.劳动密集型服务贸易,如旅游、维修、消费服务、建筑等。 以提供服务的目的性为标准,国际服务贸易可分为:1.生产型服务,即服务人员在境外直接参加物质生产过程的活动,如农业、矿业、渔业和林业生产等。2.直接为生产服务型服务,即服务人员直接为与工农业生产紧密相关的行业提供的服务,如承担铁路、公路、机场、港口、水利工程、桥梁、厂房等项目的设计施工等。3.间接为生产服务型服务,即中介类服务,如金融、电信、商业、咨询服务等。4.满足人们的物质消费需要型服务,即个人服务,如从事旅馆、饮食、医疗卫生、修理服务、家庭服务等。5.提供非物质生活需要型服务,即文化艺术和体育服务,如舞蹈、戏剧、教育与体育等活动。 按是否伴随有形商品贸易为标准1.国际追加服务国际追加服务指随商品实体出口而提供的追加服务。对消费者而言,商品实体本身是其购买和消费的核心效用,服务则是提供或满足了某种追加的效用。2.国际核心服务国际核心服务指同有形商品生产和贸易无关,而作为消费者单独所购买,能为消费者提供核心服务效用的一类服务。该类服务根据提供者和消费者接触的不同情况,又可分为:(1)面对面服务,即服务提供者与消费者发生实际接触,通常会伴随着生产要素进行跨国境的服务流动。(2)远距离服务,即服务提供者与消费者不直接接触,而是通过一定的媒介来实现过境服务。 1.2.2服务业的分类国家统计局2003年5月14日印发的《三次产业划分规定》将第三产业划分为14类: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提供的服务。 1.2.2服务业的分类我国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战略研究专题组起草的《现代服务业发展科技问题研究专题报告》将服务业具体划分为4个大类:基础服务、生产和市场服务、个人消费服务、公共服务。基础服务包括通信服务和信息服务,信息服务又包括信息技术服务和信息内容服务等;生产和市场服务包括金融(银行、证券、保险)、物流、批发、电子商务、农业支撑服务以及包括中介和咨询等专业服务;个人消费服务包括教育、医疗保健、住宿、餐饮、文化娱乐、旅游、房地产、商品零售等;公共服务包括政府的公共管理服务、基础教育、公共卫生、医疗以及公益性信息服务等。 1.3服务贸易与服务贸易统计1.3.1服务贸易1.3.2国际服务贸易统计 1.3.1服务贸易A.国际服务贸易的定义a.传统的定义:基于传统的进出口当一国(地区)的劳动力向另一国(地区)的消费者(法人或自然人)提供服务时,并相应获得外汇收入的全过程,便构成服务的出口;与此相对应,一国(地区)消费者购买他国(地区)劳动力提供服务的过程,便形成服务的进口。各国的服务进出口活动,便构成国际服务贸易。其贸易额为服务总出口额或总进口额。 1.3.1服务贸易b.《美国和加拿大自由贸易协定》(FTA)对服务贸易的定义《美国和加拿大自由贸易协定》是世界上第一个在国家间贸易协议上正式定义服务贸易的法律文件。服务贸易是指由或代表其他缔约方的一个人,在其境内或进入一缔约方提供所指定的一项服务。 1.3.1服务贸易c.《国际服务贸易总协定》对服务贸易的定义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的一个重要结果是产生了《服务贸易总协定》(GeneralAgreementsonTradeinServices,GATS,1994年4月15日),GATS将服务贸易定义为:①从一缔约方境内向任何其他缔约方境内提供服务;②在一缔约方境内向任何其他缔约方的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③一缔约方在其他缔约方境内通过提供服务的实体性介入而提供服务;④一缔约方的自然人在其他任何缔约方境内提供服务。 1.3.1服务贸易结合实际具体阐述GATS定义第一类服务贸易,“过境交付”或称“跨境交付”(Cross-borderSupply)。服务提供者与消费者都不移动。它又可以分为被分离服务(separatedservices)贸易和被分离生产要素服务(disembodiedservices)贸易两种类型。第二类服务贸易,境外消费(ConsumptionAbroad)。是通过服务的消费者(购买者)的过境移动实现的,服务是在服务提供者实体存在的那个国家(地区)生产的。常见的例子有旅游、教育、医疗服务等。 1.3.1服务贸易第三类服务贸易,商业存在(CommercialPresence)。主要涉及市场准入(marketaccess)和对外直接投资(foreigndirectinvestment,FDl),即在一缔约方内设立机构,并提供服务,取得收入,从而形成贸易,即“商业存在”。第四类服务贸易,自然人流动(MovementofNaturalPersons)。主要是缔约方的自然人(服务提供者)过境移动在其他缔约方境内提供服务而形成贸易, 1.3.1服务贸易B.国际服务贸易的特点与国际商品贸易相比较,国际服务贸易的特点可以归纳如下:a.贸易标的一般具有无形性。b.交易过程与生产和消费过程的国际性。c.贸易主体地位的多重性。 1.3.1服务贸易d.服务贸易市场具有高度垄断性。e.贸易保护方式更具刚性和隐蔽性。f.服务贸易的惯例、约束具有相对的灵活性。g.营销管理具有更大的难度和复杂性。 1.3.1服务贸易C.服务贸易概念与若干相近概念的界分a.服务贸易与商品贸易。b.服务贸易与无形贸易。c.服务贸易与服务业。d.服务贸易与国际服务交流。 1.3.1服务贸易D.国际服务贸易的分类a.国际服务贸易的统计分类。①同资本项目相关,即同国际间的资本流动或金融资产流动相关的国际服务贸易流量,称作要素服务贸易(tradeinfactorservices)流量;②只同经常项目相关,而同国际间资本流动或金融资产流动无直接关联的国际服务贸易流量,称为非要素服务贸易(tradeinnon-factorservices)流量 1.3.1服务贸易b.国际服务贸易的逻辑分类。(1)国际核心服务贸易(2)国际追加服务贸易c.对国际服务贸易分类的评价。(1)对国际服务贸易统计分类的评价(2)对服务贸易逻辑分类的评价 1.3.2国际服务贸易统计目前,在反映国家(地区)之间交易的国际经济统计中,主要有三种统计:①以记录跨境货物交易为特征的国际商品贸易统计;②以记录跨境服务交易为特征的跨境服务贸易统计;③与国际投资活动有关,具有非跨境交易特征外国附属机构贸易(foreignaffiliatestrade,FAT)的统计,三者互为补充,从不同角度记录国际经济交易状况。 1.3.2国际服务贸易统计A.贸易统计:商品贸易与服务贸易国际商品贸易是国家间最直接、最传统的经济联系方式,是跨越国境(关境)的商品流动,与之对应的商品贸易统计是跨境的商品流动的统计,它的重点是商品在国家间的流动,与谁是商品的所有者、谁是交易的受益人无关。通常所说服务贸易统计是与国际收支统计联系在一起的,即所谓跨境服务贸易统计,指国际收支平衡表所记录的,经常项目下居民与非居民之间的服务交易,即跨境的服务流动的统计,具有服务跨境消费和跨境交易的特征。 1.3.2国际服务贸易统计B.FAT统计FAT统计反映了外国附属机构在东道国发生的全部商品和服务交易情况,包括与投资母国之间的交易,与所有东道国其他居民之间的交易,以及与其他第三国之间的交易,核心是其中的非跨境商品和服务交易。 1.3.2国际服务贸易统计B.FAT统计 1.3.2国际服务贸易统计C.服务贸易统计广义的服务贸易统计必须将贸易统计与投资统计紧密结合起来。 ThankYou! 纳税人税收筹划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分析2.1 税收筹划理论依据2.2税收筹划可行性分析2.3税收筹划必要性分析2.4企业税收筹划的前提条件及应注意的问题 2.1 税收筹划理论依据西方财政学的观点现代企业理论的观点从法律角度分析 2.2税收筹划的可行性分析2.2.1纳税人享有的权利与税收筹划的可能性2.2.2税收政策的引导性使税收筹划具有可能性2.2.3税制要素的差异性与税收筹划的可能性2.2.4税收转嫁功能与税收筹划的可能性 2.2.1 纳税人享有的权利与税收筹划的可能性1.申请延期申报权2.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权。3.纳税减免税权。4.请求赔偿权。5.申请退税权。6.陈述申辩权、申请税务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权。 2.2.1 纳税人享有的权利与税收筹划的可能性7.委托税务代理人代办税务事宜权。8.索取收据、清单或完税凭证权。9.要求税务机关保密权。10.知情权。11.会计核算法选择权。12.拒绝检查权。 2.2.2税收政策的引导性使税收筹划具有可能性2.2.2.1 不同经济性质的纳税人适用税收政策的差异性2.2.2.2 不同行业的纳税人适用税收政策的差异性2.2.2.3 不同地区的纳税人适用税收政策的差异性 2.2.3税制要素的差异性 与税收筹划的可能性1.纳税人定义上的可变通性。2. 税基确定的伸缩性。3. 税率上的差别性。4. 税法规定的起征点和各种减免税为税收筹划提供了可能。5. 税收优惠为税收筹划提供了可能。6. 课税环节对税款计征的影响。 2.2.4 税收转嫁功能与税收筹划的可能性税收按照是否可以转移,可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由于直接税直接由纳税人负担,一般都不能转嫁,一般都会进入商品或劳务的价格。而间接税作为生产经营者的额外成本,纳税人可以而且能够根据市场供求状况,将税负向前转给消费者或向后转给厂商。 2.2.4 税收转嫁功能与税收筹划的可能性短期内,政府征税后由消费者和生产者分别负担的部分取决于需求的价格弹性长期内税额中由消费者和生产者分别负担的部分,取决于供给的价格弹性: 2.2.4 税收转嫁功能与税收筹划的可能性商品课税有从量计征和从价计征两种方法,不同的计征方法产生的税收转嫁情况不同。假定购买者为纳税人,则从量征收商品税的情况可通过图2-3-a说明假定供应者为纳税人,如图2-3-b所示税收都由供应者和购买者共同负担 2.2.4 税收转嫁功能与税收筹划的可能性从价计征方式下,由于税收是价格的函数,即商品的价格越高,所征税款越多,对购买者可支配收入的影响也越大因而征税后需求曲线的斜率会发生变化,表示需求弹性增大。从图2-4中可以看出,税收仍然由供应者和购买者共同负担,但税负在供应者和购买者之间的比例和从量计征下有所不同。 2.3 纳税人进行税收筹划的必要性分析2.3.1 纳税人税收筹划的主要原因2.3.1.1纳税人进行税收筹划客观原因2.2.1.2税收筹划产生主观原因2.2.2 税收监管力度的加大增强了税收筹划的必然 2.3.1.1纳税人进行税收筹划客观原因1.税负落差的因素。2.通货膨胀因素。3.税基变化因素。4.边际税率因素。 2.4企业税收筹划的前提条件及应注意的问题2.4.1 企业税收筹划的前提条件1.税收筹划人员应具备必要的法律素养2.税收筹划企业应有相当的收入规模。2.4.2企业税收筹划应注意的问题 2.4.2 企业税收筹划应注意的问题1. 充分考虑税收筹划的风险。2. 了解主观认定与客观行为的差异3. 密切注视税法的变动。4. 税收筹划要有积极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