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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4-29 14:46:40 发布

最新《电子商务法》(第二版)教学课件第编绪论电子商务的基本原理.课稿课件PPT.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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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法》(第二版)教学课件第编绪论电子商务的基本原理.课稿 第一节电子商务法的概念和特征一、电子商务法的概念广义的电子商务法是与广义的电子商务概念相对应的,它包括了所有调整以数据电文方式进行的商事活动的法律规范。其内容极其丰富,至少可分为调整以电子商务为交易形式的,和调整以电子信息为交易内容的两大类规范狭义的电子商务法是调整以数据电文为交易手段而形成的因交易形式所引起的商事关系的规范体系。本课程讨论的是广义的电子商务法。 二、形式意义上和实质意义上电商法形式意义上的电子商务法是指“以电子商务法”命名的、成文的电子商务法典。实质意义的电子商务法是指所有与电子商务有关的法律法规的总称。 二)、电子商务法是一个渗透着公法因素的私法领域电子商务法是一个非常庞大的法律体系,涉及诸多领域。既包括传统的民法领域,又有新的领域,如电子签名法、电子认证法等。这些法律规范以私法规范为基础,同时有诸多公法规范。这些公法规范主要体现在一些具有行政管理性质的规范,如认证机构的许可与监管、对违反电子商务法进行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规定、电子商务法中的有关行政机关审批、登记的规定等。 二、电子商务法的地位一)电子商务法的法律属性1、传统民商法和民事程序法仍然可以适用于虚拟环境中的商务活动,但是许多多面需要作适当的调整或者需要确立新的规范。2、面对电子商务环境下的商业行,建立完善的规范体系,确保这种特殊环境和手段下的商务活动运行安全、有序,成为一个崭新的研究领域。因此,建立数据电文法律制度、电子签名及其认证制度、完善电子合同和电子支付的动作程序成为电子商务法的主要内容。 二、电子商务的定位二)电子商务法是商法商法规范的是平等主体的商事行为。电子商务法规范的是平等参与的电子商务活动,它具有商法的性质与特征,因而电子商务法属于商法的范畴。因此,商法的基本理论适用于电子商务活动,商法的基本规定原则上适用于电子商务活动。 二、电子商务的定位三)电子商务法是民法的特别法民法是对私人法律关系作出的一般规定,电子商务法是对电子商务法律关系作出规定的特别法。在法律上应遵循以下原则:1、民法的一般适用和补充适用。2、电子商务法的适用优先于民法。 第三节电子商务法的调整对象和基本原则一、电子商务法的调整对象电子商务法是在网络环境下,采用数据电文为交易手段的商务。因此,电子商务法首先解决因使用数据电文而引起的法律问题。它所解决的问题集中于计算机网络通讯通信记录与电子签名效力的确认、电子鉴别技术的选定、安全标准与认证机构的确立及其权利义务的确定等方面。电子商务法不仅调整交易形式,而且调整交易本身以及交易引起的特殊法律问题,如电子合同、电子信息交易、电子支付等,以及由此而引起的法律问题。 一、电子商务法的调整对象电子商务法的调整对象为以下两个方面。(一)电子商务交易形式作为商事法新的表现形式,它必然以商事关系为其调整对象,但是这种商事关系又有着以下一些特点:(1)它是以数据电文为交易手段的商事关系。(2)这种商事关系是由于交易手段的使用而引起的,一般不直接涉及交易方式的实质条款。(3)该商事关系并不直接以交易的标的为其权利义务内容,而是以交易的形式为其内容 (一)电子商务交易形式 (二)电子商务交易内容电子商务交易内容规范,涉及到当事人在电子商务中的权利义务关系。以数据电文方式订立和履行合同,给商事交易带了巨大的便利,同时也为原有的合同制度与理论形成了新课题。电子商务中交易的对象有有形货物,也有无形的信息产品。有形货物的交付仍然可以沿用传统合同法的基本原理。而信息产品的交付则具有不同于有形货物交付的特征,对于其权利移转、退货、交付的完成等需要作详细的探讨。电子支付不同于传统的支付,它是通过电子技术手段完成的,需要制定相应的法律,明确电子支付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制定相关的电子支付制度,认可电子签名的合法性。 (二)电子商务交易内容例如,当申请注册免费电子邮件地址的用户,登录到电子邮箱提供者的网页上,要求注册电子邮件地址时,网页会出示一份很长的格式合同(standardcontract),详细规定了用户使用电子邮件的条件和要求,最后则是一个很大的表示‘同意’(‘Iagree’)的图标(icon),如果用户点击了这一图标,就表示同意注册电子邮件的全部合同条件,并将这一同意的意思表示发送给对方的电子代理人,用户与电子邮箱提供者之间的合同就成立了。 二、电子商务法的基本原则(一)中立原则电子商务法的基本目标,归结起来就是要在电子商务活动中,建立公平的交易规则。这是商法的交易安全原则在电子商务法上的必然反映。 二、电子商务法的基本原则(一)中立原则从内容上看,中立原则包括以下内容:1、技术中立电子商务法对传统的口令法与非对称性公开密钥加密法,以及生物鉴别法等,都不可厚此薄彼,产生任何歧视性要求。同时,还要给未来技术的发展留下法律空间,而不能停止于现状,以至闭塞贤路。 二、电子商务法的基本原则(一)中立原则1、技术中立例如:《电子签名法》对于电子签名的法律界定依从“技术中立”原则,即原则上承认各种形态电子签名的合法性,而不在法律中确定电子签名应使用的某种具体技术和手段,同时,对于“可靠的电子签名”作一般描述性界定。也就是说,只要技术上能满足“可靠的电子签名”(第13条)的法律要求,就可认定以该技术设定的电子签名属于“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电子签名法第一案: 手机短信也可作证据!【案情】2004年1月,杨先生结识了女孩韩某。同年8月27日,韩某发短信给杨先生,向他借钱应急,短信中说:“我需要5000元,刚回北京做了眼睛手术,不能出门,你汇到我卡里。”杨先生随即将钱汇给了韩某。一个多星期后,杨先生再次收到韩某的短信,又借给韩某6000元。因都是短信来往,两次汇款杨先生都没有索要借据。此后,因韩某一直没提过借款的事,而且又再次向杨先生借款,杨先生产生了警惕,于是向韩某催要。但一直索要未果,于是起诉至北京市海淀区法院,要求韩某归还其11000元钱,并提交了银行汇款单存单两张。但韩某却称这是杨先生归还以前欠她的欠款。为此,在庭审中,杨先生在向法院提交的证据中,除了提供银行汇款单存单两张外,还提交了自己使用的号码为“1391166ⅹⅹⅹⅹ”的飞利浦移动电话一部,其中记载了部分短信息内容。后经法官核实,杨先生提供的发送短信的手机号码拨打后接听者是韩某本人。而韩某本人也承认,自己从2006年7,8月开始使用这个手机号码。 【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依据2005年4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中第8条的规定,经法院对杨先生提供的移动电话短信息生成、储存、传递数据电文方法的可靠性;保持内容完整性方法的可靠性;用以鉴别发件人方法的可靠性进行审查,可以认定该移动电话短信息内容作为证据的真实性。根据证据规则的相关规定,录音录像及数据电文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数据电文直接作为认定事实的证据,还应有其它书面证据相佐证。杨先生提供的通过韩女士使用的号码发送的移动电话短信息内容中载明的款项往来金额、时间与中国工商银行个人业务凭证中体现的杨先生给韩女士汇款的金额、时间相符,且移动电话短信息内容中亦载明了韩女士偿还借款的意思表示,两份证据之间相互印证,可以认定韩女士向杨先生借款的事实。据此,杨先生所提供的手机短信息可以认定为真实有效的证据,证明事实真相,法院对此予以采纳,对杨先生要求韩女士偿还借款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 二、电子商务法的基本原则(一)中立原则2、媒介中立媒介中立,是中立原则在各种通讯媒体上的具体表现。技术中立侧重于信息的控制和利用手段:而媒介中立则着重于信息依赖的载体。电子商务法,应以中立的原则来对待媒介体,允许各种媒介根据技术和市场的发展规律而相互融合,互相促进。3、实施中立实施中立是指在电子商务法与其他相关法律的实施上,不可偏废;在本国电子商务活动与跨国际性电子商务活动的法律待遇上,应一视同仁。 二)自治原则在电子商务法的立法与司法过程中,都要以自治原则为指导,为当事人全面表达与实现自己的意愿,预留充分的空间,并提供确实的保障。《电子商务示范法》的任意性条款,从正面确定权利,以鼓励其意思自治,而强制性条款,则从反面摧毁传统法律羁绊,使法律适应电子商务活动的特征,更好的保障其自治意思的实现。 (三)安全原则电子商务法要把维护电子商务的安全放在重要位置。电子交易安全是电子商务主体决定选择利用网络进行电子商务的最重要的因素,维护网络安全,既需要先进的安全技术,更需要严密的安全法律规范支持。 作业:P25T1、3 a 吞咽障碍的 康复评定与治疗 一、概述吞咽障碍多见于脑损伤患者,临床表现为液体或固体食物进人口腔,吞下过程发生障碍或吞下时发生呛咳、硬噎,可引起营养不良、脱水、心理障碍、吸人性肺炎、窒息等并发症,是导致脑损害患者生存质量下降、病死率升高的重要因素 吞咽中枢的部位 吞咽反射的病理生理机制 二、吞咽障碍的评定评定的目的:确定摄食途径:经口有无吞咽困难;为什么发生吞咽困难哪些器官异常;鼻饲经皮内镜下胃造痿术(PEG)。评定的步骤与方法:首先要详细询问病史,其次要详细查体,了解吞咽障碍发生的时问、程度及其与进食的关系,观察患者的姿势控制、口舌感觉、运动功能和咽反射状况。 (一)、临床评估通过患者主观上对吞咽困难和相关病史的描述及详细的临床检查,确定吞咽功能和结构损伤,明确吞咽困难的程度及原因,判断患者能否经口进食及接受进一步仪器检查。临床评估主要包括:洼田饮水试验冰水试验修订饮水试验反复唾液吞咽试验进行咽反射及敏感度试验: 洼田饮水试验通过观察所需饮水时间及呛咳等情况,将吞咽功能分为5级,该试验能较准确地发现口腔期的异常,目前临床应用较普及。 冰水试验可用于评估口的运动,观察有无吞咽困难指征。 修订饮水试验用冷水试验,根据吞咽动作的有无、呼吸状态及有无呛咳或噎塞分为为5级。 反复唾液吞咽试验检查者将手指放在被检查者喉结及舌骨处,让其尽量快速反复吞咽,喉结和舌骨随吞咽运动越过手指,向前上方移动再复位,确认这种上下运动,下降时刻为吞咽完成,观察30秒反复吞咽唾液,通过头上抬次数评价。 咽反射及敏感度试验测试者用棉棒擦咽后壁,通过患者的反应判断咽反射的强弱,咽反射结合饮水试验,可提高误咽风险的预测水平。 (二)、功能检查①录像X射线造影吞咽检查②电视内窥镜吞咽检查③咽下压检查④肌电图检查⑤脉冲血氧定量法⑥超声波检查⑦吞咽动作仪评估 录像X射线造影吞咽检查从口咽至食管上段的吞咽过程十分迅速。食团通过咽部的时间仅约0.75s,故利用VFS可详细观察吞咽各期的运动情况(如口腔期的咀嚼、舌肌运动、内容物运送、控制等;咽期的时序性、协调性、肌肉‘阮缩力、喉移动及会厌放置等),评定吞咽障碍的部位及程度,是吞咽障碍评定的”金标准”。观察误吸不会漏诊,尤其是沉默性误吸,有文献报道沉默性误吸的发生率为30%一50%,有的甚至更高。 因该方法对吞咽各期的运动状态、结构、残留、通过时间等有精确、客观的评价,有学者认为是诊断吞咽障碍的金标准。但是也有专家对此检查的重复性、可信性提出异议。但建议有条件的医院最好应用此评价方法,尤其是治疗效果不佳者,应用此评价方法可进一步明确障碍点。 电视内窥镜吞咽检查该方法是在局麻下,电视内窥镜沿一侧鼻腔插人到口咽部,对吞咽功能及舌、软愕、咽、喉的解剖结构进行评定。其优点是通过直接观察食物进人气管,准确评估误吸的严重程度,不同程度的患者都可检查且无放射危害,尤其是可动态观察软愕运动、声带的闭锁及咽、喉部反射;其不足是不能检查吞咽时间、喉头上抬情况、食管及环咽肌的结构与功能。 咽下压检查该检查可以在定量评定咽喉和食管对食团推进力的同时,评价食管上下括约肌的功能状态。 肌电图检查直接评估口咽部神经肌肉功能,并且可以利用肌电反馈技术进行吞咽功能训练,是一种无创性的检查方法。 血氧饱和度测定该法无创,无放射损伤,可重复操作,是一种较可靠的吞咽误吸的检查方法。一般以血氧饱和度下降2%作为误吸的预测标准,综合临床吞咽评估和血氧饱和度检查可提高准确率。建议急性脑卒中患者行饮水吞咽评估,同时监测血氧饱和度。 超声波检查通过超声探头对口腔期、咽部期吞咽时舌的运动和舌骨、喉的提升及口腔软组织结构和动力、食团的转运情况、咽腔的食物残留情况进行定性分析。有研究认为如果该检查与录像X射线造影吞咽检查结合,对任何时期的吞咽困难均可作出定性与定量评定。 吞咽动作仪评估由台湾李志明等利用微动开关研制开发,通过检测受试者咽喉的动作和舌下肌的运动情况,计算出食团通过舌后至咽喉上举的时间,定为吞咽激发时间,与正常值比较以确定有无吞咽困难。 三、吞咽障碍的治疗吞咽障碍治疗时首先要明确患者自身的意识状态,有无口腔、面部的感觉障碍,愕部的控制情况,舌的运动以及有无反射,从这些结果来决定必要的训练和食块的形态。体位与代偿策略直接策略间接策略理疗、高压氧同时要注意口腔护理和全身状况的改善。 (一)体位与代偿策略1、口腔,咽期同时存在功能障碍时,开始时一般取躯干30度仰卧位,头部前屈,偏瘫侧肩部用枕头垫起,辅助者位于病人健侧。此体位食物不易从口中漏出,有利于食团向舌根运送,并可减少鼻腔返流和误咽的危险。如为坐位,应使其躯干前倾20度,颈部稍向前屈曲,使舌骨肌张力升高,喉上抬。使食物易进入食道,防止误吸,易诱发吞咽反射,进食时身体向健侧倾45度,使健侧的咽部扩大,便于食物进入。另外,颈部向患侧转90度,不但使健侧的咽部扩大,而且还减少梨状隐窝残留食物。 2、体位补偿指吞咽时采用的姿势与方法。通过改变事物通过的渠道和特定的吞咽方法使吞咽变得安全。(1)转头法:即头转向患侧,使食物绕过喉前侧,可除去咽部两侧梨状窝的残留食物。(2)下颌下降姿势:能扩大会厌谷的空间,使会厌向后移位,处于更加保护气道的位置。(3)点头样吞咽:会厌谷是易残留食物的部位。当头后仰,会厌谷变得狭小,残留食物可被挤出。(4)交互吞咽:不同形态的食物交替吞咽,有助于除去咽部残留物。(5)随意性咳嗽:使进入气道内的食物被咳出来。 (二)直接策略即食团性质。食物的选择很重要,在餐前30分,做好进食准备,环境要安静、舒适、明亮。选择患者易接受的食物:如易吞咽、外观能刺激食欲、温度适宜、能刺激吞咽反射的食物,做成糊状。有粘性、不易松散,通过咽部及食道时不在粘膜上残留,降低误吸率。碳酸饮料或果汁比纯水的误吸率低,对不能耐受碳酸饮料者,应使用汤勺进食较浓稠的流质食物,这种情况下一定要注意患者液体摄人量不足的问题。 摄食训练方法躯干上抬30度,仰卧位,头部前屈,给予患者易于吞咽的食物,如菜泥、果冻和蛋羹等,每次摄人量以1/2汤匙(1-4ml)开始,然后酌情增加到1汤匙,进食速度以30分钟内摄入70%的食物量(首次食物量为50-100ml,随着吞咽功能的改善可逐渐增加)为宜。每次进食吞咽后,嘱患者反复做8次空吞咽动作,使食物全部咽下,以防误吸入气管,该方法还能起到诱发吞咽反射的作用。 (三)间接策略对口腔段障碍者首先行颈、颊、和咽部的冰按摩。然后行相应部位的活动。对咽段障碍行空气或唾液咽下训练\呼吸训练、咳嗽训练等。此外还有多种间接方法。基础训练:包括舌肌、唇等吞咽肌的功能训练。如吹气、鼓腮、缩唇、微笑、吸吮等动作。 1、唇闭合减退的训练:唇缩回(抿嘴);撅嘴;用力闭唇及增加唇闭合时间,2周后,患者应习惯正常唇闭合。 2、面颊张力减退及下颌的训练:快速圆唇和唇回缩;同上,但每个动作保持1秒钟;然后做张口闭口鼓腮吐气动作,再做咀嚼动作活动下颌,反复进行,每天3次。 3、腭咽闭合减退的训练:把吸管的一端封住,用吸管吸吮;将吸管插入玻璃杯中吹气;反复发”kf.、”a”音。 4、舌运动障碍的训练:即舌操,训练舌向各个方向的运动。舌不能动者,可用压舌板在舌部进行按摩,也可用纱布将舌缠裹轻轻地进行被动运动。由于舌肌运动协调性改善。保证了食物充分地推进咽部。 5、吞咽反射延迟的训练:温度刺激一将长柄喉镜置冰水中10s(或冻冰的棉棒),取出后,轻轻拍打两侧咽柱前基底部。粘膜接触一用棉花沾上柠檬酸或凉开水,摩擦唇、牙,牙龈和舌根,诱发干吞咽。压力刺激一用压舌板或勺子轻压舌前l/3。 咽部冷刺激法用冰冻的棉棒触压前愕弓、后愕弓、软愕、咽后壁及舌后部,以提高对食物的敏感度,能有效地强化吞咽反射,可使之易于诱发有力的吞咽。 6、气道保护障碍的训练:包括咳嗽反射减弱及加强呼吸力量。 7、声门上吞咽(supraglotticswallow)是一促进气道关闭的技术。它将声带闭合与吞咽后清除气道中的误咽物结合在一起。该技术对声带闭合减退和咽收缩减退的病人有帮助。有报道此方法可导致心脏猝死、心律失常,尤其对有冠心病等心脏病患者禁做此手法。笔者认为脑中风病人多有发病高危因素,易合并心血管病,一定要仔细询问病史,治疗师与康复医师要多沟通。 8,门德尔松手法(Mendelsohn’smaneuver)是为延长环咽部开放时间而设计的。可以指导喉抬高减退和随后环咽开放减退的病人练习该方法。 (四)、其他方法心理支持治疗针刺疗法低频脉冲电治疗球囊扩张治疗高压氧治疗 针刺疗法主要通过改变脑皮层神经细胞的兴奋性,促进神经功能恢复,具有疗效好、费用低、副作用少、危险性小等优点,但各报道疗效评价方法不统一,疗程统计不确定,很难对其结论做科学客观的评判。 低频脉冲电治疗其主要机制为:脉冲时间为50娜的三角波可选择性地作用于损伤肌肉,引起局部肌肉收缩,咽缩肌群收缩与舒张可使食物进人食道相,以适量的食物进行训练,能重新建立吞咽反射的皮层控制功能;可促进组织血液循环,改善咽部肌肉的灵活性和协调性,防止咽部肌肉萎缩,改善或恢复吞咽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