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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4-29 14:30:47 发布

最新消毒灭菌、噬菌体课件PPT.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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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灭菌、噬菌体 目的要求掌握:消毒、灭菌、抑菌、无菌、防腐、无菌操作的概念;熟悉:高压灭菌、紫外线及滤过除菌法的应用范围。 1、灭菌(sterilization):杀死物体上所有微生物(包括芽胞)的方法。2、消毒(disinfection):杀死物体上或环境中的病原微生物的方法。消毒剂:用于消毒的化学药品。常用浓度下,只对细菌繁殖体有效。3、防腐(antisepsis):防止或抑制微生物的生长的方法。防腐剂:用于防腐的化学药品。第一节消毒灭菌常用术语 2、湿热灭菌法最常用,效果优于干热灭菌法。同样条件下湿热效果强于干热的原因:湿热的穿透力强热蒸汽有潜能蛋白质含水量越多越容易变性 1、高压蒸汽灭菌法:103.42Kpa经121.3℃,维持15—30分钟,适用于耐高压和湿热的物品,如培养基、手术衣、手术器械等。高压蒸汽灭菌器 2、巴氏消毒法:61.1—62.8℃持续30分钟或71.7℃持续30秒,用于酒类和乳制品的消毒。3、流通蒸汽消毒法:利用一个大气压下100℃的水蒸气进行消毒。细菌繁殖体15~30min可被杀灭。 4、间歇蒸气灭菌法利用反复多次的流动蒸汽间歇加热以达到灭菌的目的。适用于不耐高热的含糖、牛奶等培养基。5、煮沸法:100℃持续5—10分钟,可用于手术器械、食具的消毒。水中加入2%碳酸氢钠,既可提高沸点达105ºC,促进杀灭细菌的芽胞,又可防止金属器皿生锈。 (二)辐射杀菌法1、紫外线:(1)原理:干扰DNA复制(使细菌DNA形成胸腺嘧啶二聚体),从而导致细菌死亡。(2)杀菌特点:265nm波长的紫外线杀菌力最强,但是穿透力较弱。(3)应用:物体表面和空气的消毒。(4)紫外线对人体皮肤、眼睛有损伤作用。 2、电离辐射:(1)原理:x射线、γ射线、高速电子等产生游离基,破坏DNA。(2)应用:用于不耐热塑料、橡胶制品、中草药及食品的灭菌。3.微波波长为1~1000mm的电磁波。可穿透玻璃、陶瓷和薄塑料等物质,但不能穿透金属表面。主要用于食品、非金属器械、检验室用品、无菌室和病室中食品用具、药杯及其他用品的消毒。 (三)滤过除菌法用物理阻流的方法除去液体或空气中的细菌,达到无菌的目的。所用的器具是滤菌器(薄膜滤菌器、玻璃滤菌器、石棉滤菌器、素陶瓷滤菌器)。主要用于一些不耐高温灭菌的血清、毒素、抗生素以及空气等的除菌。 滤器和生物洁净室 (四)超声波消毒法不被人耳感受的高于20kHz/s的声波,称为超声波。超声波可裂解多数细菌,尤其是G-菌。主要用于粉碎细胞,以提取细胞组分或制备抗原等。如超声振荡仪 (五)干燥和低温抑菌法低温:保存菌种。1、冰箱2、液氮罐3、冷冻真空干燥法:为目前最好的保存菌种的方法,可保存数年至数十年。 二、化学消毒灭菌法(一)常用消毒剂的杀菌机制:1、促进菌体蛋白质变性或凝固。2、使微生物细胞成分氧化、水解。3、干扰和破坏细菌酶的活性。4、损伤细菌的细胞膜。 常用消毒剂的种类、浓度和用途-1类型名称浓度用途消毒剂氧化剂高锰酸钾0.1%~0.5%皮肤粘膜消毒过氧化氢3%~25%创口皮肤消毒过氧乙酸0.1%~2%塑料玻璃器材醇类乙醇70%~80%皮肤消毒酚类石炭酸2%~5%地面器械来苏2%~5%表面醛类甲醛3%~8%室内空气熏蒸戊二醛2%内镜消毒 常用消毒剂的种类、浓度和用途-2类型名称浓度用途卤素氯化合物100~1000ppm饮水、游泳池自由氯/L碘化物30~50ppm皮肤消毒烷基环氧乙烷450~1200mg/L手术器械敷料双氯苯双胍0.5%~4%皮肤粘膜己烷洗必泰表面新洁尔灭0.05%~0.1%皮肤粘膜器械活性剂杜灭酚0.05%~0.1%皮肤创口器械 (二)化学消毒按杀菌能力剂分三类:1、高效消毒剂(high-leveldisinfectants)(1)含氯消毒剂;(2)过氧化物消毒剂;(3)醛类消毒剂;(4)环氧乙烷2、中效消毒剂(intermediate-leveldisinfectants)(1)含碘消毒剂;(2)醇类消毒剂3、低效消毒剂(low-leveldisinfectants)(1)季铵盐类;(2)氯已定;(3)高锰酸钾 固体二氧化氯消毒剂 第二节消毒灭菌的运用一、医疗器械物品的消毒灭菌(一)高危器械物品用时需进入无菌组织的物品。所有这些物品都应该灭菌。(二)中危器械物品用时不进入无菌组织但接触黏膜的器械。采用消毒即可。(三)低危器械物品只接触未损伤皮肤但不进入无菌组织和不接触黏膜的物品。一般用后清洗、消毒即可。(四)快速周转的医疗器械 (四)黏膜的消毒(五)病人排泄物与分泌物的消毒灭菌(六)病人污染物品的消毒(七)饮水的消毒(八)环境的消毒 微生物的种类、物理状态、数量消毒剂的性质、浓度与作用时间温度酸碱度有机物第四节影响消毒灭菌效果的因素 第五节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生物安全(biosafety)是生物技术安全(safetyofbiotechnology)的简称。狭义地指现代生物技术的研究、开发、应用及转基因生物可能对生物多样性、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产生潜在的危害。广义地指与生物有关的各种因素对社会、经济、人类健康及生态环境所产生的危害或潜在风险。 病原微生物所致的安全问题,如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安全隐患、生物武器、生物恐怖、重大传染病的暴发流行等,也是人类社会所面临的最现实的生物安全问题。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的核心是防扩散和防感染。关于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我国法令包括对病原微生物的分类管理,对实验室的分级管理,实验室感染的控制以及监督和法律责任等。 一、病原微生物的分类根据传染性、感染后对个体或者群体的危害程度,病原微生物分为四类:第一类是指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非常严重疾病的微生物,以及我国尚未发现或者已经宣布消灭的微生物。第二类是指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严重疾病,比较容易直接或者间接在人与人、动物与人、动物与动物间传播的微生物。 第三类是指能够引起人或动物疾病,但一般情况下对人、动物或环境不构成严重危害,传播风险有限,实验室感染后很少引起严重疾病,并且具备有效治疗和预防措施的微生物。第四类是指在通常情况下不会引起人或动物疾病的微生物。如小鼠白血病病毒等。第一类、第二类统称为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 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分级级别处理对象一级对人体、动植物或环境危害较低,不具有对健康成人、动植物致病的致病因子。二级对人体、动植物或环境具有中等危害或具有潜在危险的致病因子,对健康成人、动植物和环境不会造成严重危害,具有有效的预防和治疗措施。三级对人体、动植物或环境具有高度危险性,主要通过气溶胶使人类传染上严重的甚至是致命的疾病,或对动植物和环境具有高度危害的致病因子。通常有预防治疗措施。四级对人体、动植物或环境具有高度危险性,通过气溶胶途径传播或传播途径不明或未知的危险的致病因子。没有预防治疗措施。 一、二级实验室不得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三级、四级实验室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应当有2名以上的工作人员共同进行。在同一个实验室的同一个独立安全区域内,只能同时从事一种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相关实验活动。应有健全安全保卫制度。 实验室工作人员应掌握实验室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生物安全防护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应有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应建立健康档案;进行预防接种。实验室应有科学、严格的管理制度,定期对实验室设施设备、材料等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应对废水、废气以及其他废物进行合理处置,防止环境污染。 生物安全 三、实验室感染的控制以及监督和法律责任实验室感染控制工作包括定期检查实验室的生物安全防护、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保存与使用、安全操作、实验室排放的废水和废气以及其他废物处置等实施情况。实验室发生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泄漏时,预防、控制措施包括:①封闭被病原微生物污染的实验室或可能造成病原微生物扩散的场所;②开展流行病学调查;③对病人进行隔离治疗,对相关人员进行医学检查;④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⑤进行现场消毒;⑥对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动物采取隔离、扑杀等措施。 监督的主要内容是监督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执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和要求的记录、档案及报告的情况。法律责任的核心是承担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法律责任。 思考题名词解释:灭菌、消毒、防腐、无菌、无菌操作。试述高压蒸汽灭菌法、紫外线杀菌法的原理、适用、特点?滤过除菌法的应用范围。影响消毒剂消毒灭菌效果的因素有哪些? 噬菌体的概念及特点★噬菌体是感染细菌、真菌、放线菌或螺旋体等微生物的病毒;★个体微小,可以通过细菌滤器;★无细胞结构,主要由衣壳(蛋白质)和核酸组成;★只能在活的微生物细胞内复制增殖,是一种专性胞内寄生的微生物。★噬菌体分布极广。第4章噬菌体 第一节噬菌体的生物学性状1.形态与结构噬菌体有三种基本形态,即蝌蚪形、微球形和细杆形。大多数噬菌体呈蝌蚪形。 结构:由头部和尾部组成;化学组成:蛋白质与核酸;核酸类型:为DNA或RNA,大多数DNA噬菌体的DNA为线状双链;噬菌体具有抗原性;抵抗力:比一般细菌繁殖体强。 毒性噬菌体(virulent phage)能在宿主细胞内增殖,产生许多子代噬菌体,并最终裂解细菌。液体培养基:透明澄清固体培养基:噬斑空斑试验第二节毒性噬菌体 噬斑:在固体培养基上,将适量噬菌体和宿主菌液混合接种培养后,培养基表面可出现透亮的溶菌空斑,每个空斑系由一个噬菌体复制增殖并裂解宿主菌后形成的。噬斑形成单位:不同噬菌体噬斑的形态与大小不尽相同。通过噬斑计数,可测知一定体积内的噬菌体数量。 毒性噬菌体的复制周期毒性噬菌体在宿主菌内的增殖过程(复制周期或溶菌周期)包括吸附、穿入、生物合成、成熟与释放等四个阶段。 噬菌体吸附宿主细菌模式图a.吸附于宿主菌b.尾板扩张,尾鞘收缩c.核酸注入菌体 温和噬菌体感染细菌后,噬菌体的基因组能与宿主菌基因组整合,并随细菌分裂传至子代细菌的基因组中,不引起细菌分裂。前噬菌体:整合在细菌基因组中的噬菌体基因组溶原性细菌第三节温和噬菌体 溶原性细菌的溶原性周期和溶菌性周期溶菌性周期溶原性周期 思考题1.噬菌体的概念及其特征。2.毒性噬菌体、温和噬菌体、前噬菌体、溶原性细菌概念。3.溶菌性周期与溶原性周期的区别。 第五章房地产转让中的产权问题§1房地产有偿转让中的产权问题一、商品房销售1、商品房预售商品房预售的条件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但必须符下列条件:(1)已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1房地产有偿转让中的产权问题(3)按提供的预售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日期;(4)已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预售登记的法律效力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法律、行政法规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也就是说,登记备案不是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预售合同生效条件 §1房地产有偿转让中的产权问题的,从其约定。2、商品房现售3、禁止的商品房销售方式返本销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定期向买受人返还购房款的方式销售商品房的行为。售后包租或变相售后包租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在一定期限内承租或代为出租买受人所购该企业未竣工的商品房的方式销售行为。 §1房地产有偿转让中的产权问题分割拆零销售商品住宅一房多售4、商品房销售中的广告问题下列情况不得发布广告(1)在未经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上开发建设的;(2)在未经国家征收的集体土地上建设的;(3)未取得商品记预售许可证的;(4)权属有争议的;(5)不符合工程质量标准,经验收不合格; §1房地产有偿转让中的产权问题(6)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房地产广告的要求(1)房地产广告中对价格有表示的,应为实际的销售价格,并明示价格的有效期;(2)房地产中表现项目位置的,应以从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现有交通干道的实际距离表示,不得用时间距离表示;(3)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利用其他项目形象、环境作为本项目的效果; (4)房地产广告中不得有融资或变相融资的内容,不得含有升值或投资回报的承诺;(5)房地产广告中涉及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其基本单位必须是有实际意义的完整的生产、生活空间。注意: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应视为合同内容../房地产产权产籍管理.ppt#26.14、广告宣传与购房合同不一致,怎么办? §1房地产有偿转让中的产权问题5、商品房销售合同中的几个问题定金问题(1)若签订合同时发现发展商不具备销售、预售资格,购房者不具备购买资格,按无效合同处理,发展商退还定金及利息,过错方赔偿损失。(2)若购房者在约定条件下与发展商签订合同,但双方在具体条款不能达成一致,则不适用定金罚则.(3)若签订认购书后,出现自然灾害,政府征用土地,变更规划等原因致使无法再签订合同,返还定金 §1房地产有偿转让中的产权问题(4)定金不同于订金。后者没有保证订约的性质,一方违约,另一方无权要求双倍返还,只能得到原额。(5)定金不同于预付款。(6)违约金与定金问题.认购、订购和预订协议的效力问题预约合同转化为本约合同必须具备二个条件:一是它们具备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二是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 §1房地产有偿转让中的产权问题商品房合同履行的抗辩权问题(1)面积误差的后履行抗辩权当事人应在合同中载明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A.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B.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时,买房人有权退房,中止合同履行。面积误差比=[(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合同约定面积]×100% §1房地产有偿转让中的产权问题若购房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款由购买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款由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购房人。若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款由开发企业返还购房人;绝对值超过3%部分的房款由开发企业双倍返还。(2)延期交房的后履行抗辩权(3)规划、设计变更的履行抗辩权 §1房地产有偿转让中的产权问题6、购房人在签订合同时应注意的问题签订合同前应严格审查开发商的主体资格(1)开发商是否具备开发资格;(2)开发商、销售单位的名称是否与预售许可证上的名称一致;(3)售房单位的签约人是否具备签字资格,是否是法定代表人,若不一致,是否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若由中介机构代销的,是否有委托合同以及中介机构的资质。 §1房地产有偿转让中的产权问题审查开发商的售房手续是否完备,“五证”是否齐全应对合同进行全面分析二、存量房地产交易中的产权问题1、房地产交易的程序签订书面合同当事人应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房产管理部门对有关文件审查,作出是否受理决定审核申报的成交价当事人按规定缴纳税费 §1房地产有偿转让中的产权问题办理产权登记2、不能转让的房地产权属有争议的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权人书面同意的未经依法登记领取产权证的已依法公告属于拆迁范围的房地产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1房地产有偿转让中的产权问题3、房地产交易中应注意的问题审查主体资格是否合法,当事人的意思是否真实审查交易客体是否具备交易条件(1)成本价房改房上市交易后,其收入在按规定缴纳税费和土地收益后归个人所有;(2)标准价房改房,可以先按成本价补足房款及利息产权归个人所有,上市交易按成本价房处理;也可直接上市交易,其收入在按规定缴纳税费和土地收益后,由职工个人和原单位按比例分享。 §1房地产有偿转让中的产权问题已购公房和经济适用房(集资房、合作房)上市交易时,由购房者缴纳土地出让金或相当于出让金的价款,其标准按不低于该房坐落位置的标定地价的10%。3、集资房、合作房、房改房交易纠纷的处理不适用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处理的有关法律、法规。三、其他有偿转让中的产权问题1、以房地产作价入股,与他人成立企业法人2、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或多方提供资金,合作、合资开发经营房地产 §1房地产有偿转让中的产权问题3、因企业被收购、兼并、合并,房地产权属发生变更;4、以房地产抵债的..房地产产权产籍管理.ppt-【案例3】 §1房地产有偿转让中的产权问题四、房地产转让合同纠纷处理(1)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作为出让方与受让方订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以协议方式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低于订立合同时当地政府按照国家规定确定的最低价的,应当认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价格条款无效。 §1房地产有偿转让中的产权问题(2)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土地使用权人作为转让方与受让方订立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后,当事人一方以双方之间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土地使用权人作为转让方就同一出让土地使用权订立数个转让合同,在转让合同有效的情况下,受让方均要求履行合同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房地产有偿转让中的产权问题----已经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的受让方,请求转让方履行交付土地等合同义务的,应予支持;----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已先行合法占有投资开发土地的受让方请求转让方履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等合同义务的,应予支持----均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又未合法占有投资开发土地,先行支付土地转让款的 §1房地产有偿转让中的产权问题受让方请求转让方履行交付土地和办理土地使用变更登记等合同义务的,应予支持;----合同均未履行,依法成立在先的合同受让方请求履行合同的,应予支持。 §1房地产有偿转让中的产权问题(3)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投资数额超出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的约定,对增加的投资数额的承担比例,当事人协商不成的,按照当事人的过错确定;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事由或者当事人的过错无法确定的,按照约定的投资比例确定;没有约定投资比例的,按照约定的利润分配比例确定。 §1房地产有偿转让中的产权问题房屋实际建筑面积少于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实际建筑面积的分配比例,当事人协商不成的,按照当事人的过错确定;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事由或者当事人过错无法确定的,按照约定的利润分配比例确定。房屋实际建筑面积超出规划建筑面积,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后,当事人对超出部分的房屋分配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约 §1房地产有偿转让中的产权问题定的利润分配比例确定。对增加的投资数额的承担比例,当事人协商不成的,按照约定的投资比例确定;没有约定投资比例的,按照约定的利润分配比例确定。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约定仅以投资数额确定利润分配比例,当事人未足额交纳出资的,按照当事人的实际投资比例分配利润。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的当事人要求将房屋预售款充抵投资参与利润分配的,不予支持。 §1房地产有偿转让中的产权问题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约定提供土地使用权的当事人不承担经营风险,只收取固定利益的,应当认定为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约定提供资金的当事人不承担经营风险,只分配固定数量房屋的,应当认定为房屋买卖合同。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约定提供资金的当事人不承担经营风险,只收取固定数额货币的,应当 §1房地产有偿转让中的产权问题认定为借款合同。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约定提供资金的当事人不承担经营风险,只以租赁或者其他形式使用房屋的,应当认定为房屋租赁合同。 §2房地产无偿转让的产权问题一、房地产赠与赠与是指民事主体自愿将自已所有的财物无偿地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1、房地产赠与成立的要件必须签订赠与合同必须办理公证。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第3条规定,赠与房地产必须办理公证。房地产已实际交付。赠与合同为实践合同,以赠与物的 §2房地产无偿转让的产权问题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注意:若未办理过户手续,但赠与人根据书面合同已将产权证书交与受赠人,或受赠人根据赠与合同已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可以认定赠与有效,但应补办过户手续.2、房地产赠与特殊情况的处理赠与房地产存在质量问题的处理若赠与人故意不告知房地产瑕疵或保证无瑕疵,给受赠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房地产赠与未成年人的处理 §2房地产无偿转让的产权问题以赠与为名,变相买卖房地产(1)确认赠与行为无效,注销登记;(2)没收违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2倍以下的罚款,并可追究刑事责任;公民中奖所得房地产的处理中奖房地产比照赠与关系予以确认。赠与人为了逃避债务而将自已的房地产赠与他人主要有二种情况:一是法人在破产前为转移财产,逃避债务而将自已所有的房地产赠与他人;二是公民为逃 §2房地产无偿转让的产权问题避债务而将房地产赠与他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30条规定:赠与人为了逃避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将自已的财产赠与他人,如果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当认定赠与无效。但如果公民欠国家税款而将房地产赠与国家的,应认定赠与有效,并继续追缴所欠税款。二、房地产遗赠1、特征遗赠是指公民以遗赠的方式,将个人合法财产的一部 §2房地产无偿转让的产权问题分或全部赠与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并在其死后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其特征为:它是单方的、要式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无偿的法律行为是一种死后生效的法律行为2、房地产遗赠与赠与的区别法律行为的性质不同遗赠是单方法律行为,赠与是双方行为。发生效力的时间不同 §2房地产无偿转让的产权问题遗赠是遗赠人死后才能发生效力,赠与必须是行为人在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下才能发生效力,是生前行为处分财产的范围不同赠与只要求是其合法财产;而遗赠不得剥夺无独立生活能力又无生活来源而依靠遗赠人生活的人的权益,否则,遗赠无效。 §2房地产无偿转让的产权问题三、房地产继承1、房地产继承与分家析产的区别房产的性质不同房地产分配的时间不同分割原则不同分家析产是遵守平等协商、约定的原则;继承注重养老爱幼、权利义务一致的原则。注意:二者的共同点:不管财产归谁,但最终终归家庭成员所有。 §2房地产无偿转让的产权问题2、房地产的法定继承3、房地产的遗嘱继承它是指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按照其生前所立遗嘱的内容将遗产房地产由指定的继承人继承的法律制度。其特点:(1)遗嘱继承的产生是基于被继承人死亡和被继承人立有合法的遗嘱,二者缺一不可;(2)遗嘱继承是由遗嘱人自已的意愿决定,但遗嘱继承人的范围限于法定继承人。 §2房地产无偿转让的产权问题../房地产产权产籍管理.ppt#11.【案例7】../房地产产权产籍管理.ppt#13.【案例9】参考书目:房地产转让的相关法律思考题:案例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