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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4-29 14:47:36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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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刑事责任
第一节刑事责任概述一、刑事责任的概念与特征㈠刑事责任的概念在刑法理论当中,主要从两个方面来理解刑事责任:1、将责任看作是犯罪的成立条件:构成要件的符合性、违法性、有责性2、将刑事责任看作是犯罪的法律后果
我国关于刑事责任的定义,主要有五种:1、法律责任说2、法律后果说3、否定评价说4、刑事义务说5、刑事负担说
2、刑事责任在刑法理论上的地位⑴基础理论说刑事责任在功能上具有基础理论的意义,犯罪论、刑罚论和罪刑各论是刑事责任理论的具体化⑵罪、责平行说刑事责任论与犯罪论并列⑶犯罪论、刑事责任论、刑罚论平行说这是通说,也是本书的立场
■刑事责任与刑罚的区别:1、刑事责任是法律责任,而刑罚是强制方法2、刑事责任包括刑事处罚、非刑罚方法的处理和单纯否定性法律评价为内容,刑罚则以剥夺犯罪人一定权益为内容3、刑事责任随实施犯罪而产生,而刑罚由法院定罪判刑而出现
▲两者的联系:1、刑事责任是刑罚实现的前提2、刑事责任的大小影响着刑罚的轻重3、刑事责任主要通过刑罚来实现。其他两种实现形式较少
㈡刑事责任的功能1、就刑事立法而言,刑事责任是衡量对行为是否规定为犯罪和如何配置刑罚的依据2、从刑事司法方面说,刑事责任是审判机关决定是否适用刑罚和如何适用的标准
第二节刑事责任的根据刑事责任的根据,指国家基于何种前提、基础或决定因素而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或者犯罪人是根据何种前提、基础决定因素而承担刑事责任一、刑事责任根据学说评述㈠犯罪构成惟一根据说㈡罪过说
㈢犯罪行为说㈣社会危害性说㈤哲学和法学根据说我国的通说。二、刑事责任的哲学根据与法学根据㈠刑事责任的哲学根据道义责任论与社会责任论
刑事古典学派(旧派):道义责任——意志自由刑事实证学派(新派):社会责任论——认为刑事责任的根据在于社会防卫即为了保护社会利益马克思主义的观点:人的意志是相对自由的,这种相对的意志自由就是刑事责任的哲学根据
㈡刑事责任的法学根据1、刑事责任的设定根据是犯罪的严重社会危害性2、确定刑事责任的根据是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3、确定刑事责任的事实根据是行为人实施的符合犯罪构成的实际行为
用一句话概括:实际的危害行为符合刑法所规定的犯罪构成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学的根据,也是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唯一根据。
第三节刑事责任的发展阶段与解决方式一、刑事责任的发展阶段㈠刑事责任的产生阶段这一阶段开始于犯罪行为实施之日,终于公安司法机关立案之日刑事责任并不产生于法院作出有罪宣判之日㈡刑事责任的确认阶段自公安司法机关立案侦查之日起,到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生效时止
在这一阶段,公安、检察、法院三机关既要各司其职,也要互相配合。㈢刑事责任的实现阶段自人民法院的有罪判决生效时起,到判决所确定的刑罚和非刑罚的刑事制裁措施等执行完毕。刑事责任实现的方式主要有四种:
1、判处刑罚,刑罚被执行完毕2、宣告缓刑或者决定予以假释的,犯罪人缓刑或假释考验期内没有犯新罪、没有发现漏罪,没有违反监督管理规定3、仅给与非刑罚的刑事制裁措施的,该措施执行完毕;4、仅以作出有罪宣告的方式追究刑事责任的,该有罪宣告的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二、刑事责任的解决方式刑事责任的解决,指对业已产生的刑事责任给与处理,使刑事责任得以终结。我国学界主要认为包括定罪判刑、定罪免刑、消灭处理和转移处理四种。可以分为以下两类:
㈠刑事责任的实现方式也叫刑事责任的实现方法,指的是刑事责任可以通过哪些方法实际承担。我国通说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种:1、定罪判刑方式指人民法院在判决中对犯罪人作出有罪宣告的同时确定对其适用相应刑罚
2、定罪免刑方式⑴定罪,给与非刑罚处理⑵仅定罪而免除刑罚处罚㈡刑事责任的其他解决方式1、消灭处理,指行为人的行为本已成立犯罪而应负刑事责任,但由于存在法律规定的实际阻却追究刑事责任的事实,以致犯罪人的刑事责任归于消灭。如超过时效
2、转移处理方式指对于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不由我国司法机关处理,而是根据刑法第11条规定通过外交途径予以解决。这是国际惯例。
结核病的预防与控制
结核病(Tuberculosis)是由结核分支杆菌感染引起的慢性传染病,可累及全身各个器官,引起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结核性脑膜炎、结核性腹膜炎和肠结核等,但以肺结核为常见。
一、病原学结核病的病原菌为结核分枝杆菌,通常又称结核杆菌,分为人型、牛型、非洲型和鼠型4类,对人有致病性的主要是人型。结核的免疫属于传染免疫,又称有菌免疫。即只有当细菌在体内存活时才有免疫力。
二、临床表现(一)临床表现咳嗽、咳痰≥2周,或咯血为肺结核可疑症状。(二)体征早期肺部体征不明显,当病变为大叶性干酪性肺炎时,局部叩诊浊音,听诊可闻及管状呼吸音,有空洞并感染或合并支气管扩张时,可闻及干或湿性啰音。(三)实验室检查1.涂片检测2.胸部影像学检查
(三)我国结核流行概况我国解放前结核病死亡率高达200~300/10万,居各种疾病死亡原因之首。随着人民生活水平卫生状况改善儿童普遍接种卡介苗结核病的发病率和死亡率下降
结核病仍然是目前威胁人类生命健康的三大传染性疾病之一。尤其是随着HIV/AIDS流行趋势日益严峻及结核分枝杆菌耐药株的不断增多,导致结核发病率和死亡率回升。据WHO报道,每年约有1000万新病例发生,至少300万人死于该病。
四、结核病的流行病学传染源:并非所有的结核病人都是传染源,仅痰涂片阳性的肺结核病人才是主要传染源。传播途径:主要通过排菌病人咳嗽传染,传染程度受排菌量、咳嗽症状和接触密切程度有关。易感者:未受过感染的人,即OT(-),大多数是儿童。易患者:指人群中某些易患结核病的人,如矽肺病人、糖尿病人、胃切除者、正在用皮质激素治疗或抗癌药物治疗者,这些人过去曾感染过结核,结核菌素试验反应阳性,因罹患上述某一种病而使免疫力明显降低,使体内潜伏的结核杆菌又重新繁殖复燃而发病。
五、免疫预防
(一)卡介苗简介1882年德国科赫发现结核病的病原菌是结核杆菌-----1896年正式命名为结核分枝杆菌。1891年,Koch氏现象的发现提示可以用人工免疫的方法来促使机体对结核病产生免疫力。1907年卡美特介云中国1978年纳入儿童计划免疫卡介苗巴斯德理论培养、减毒
(二)免疫程序及补种原则免疫程序:卡介苗接种的主要对象是新生婴幼儿。卡介苗接种被称为“出生第一针”,所以在产院、产科出生的新生儿一出生就应接种。补种原则:未接种卡介苗的3月龄以下儿童可直接补种,3月龄~3岁儿童对结核菌素(PPD)试验阴性者可补种,4岁以上儿童(含4岁)不予补种。已接种卡介苗的儿童,即使卡痕未形成也不再予以补种。
结核菌素试验结核菌素试验是应用结核杆菌素来测定机体对结核杆菌是否有过敏反应的一种皮肤试验,亦即判定患者是否受过结核杆菌感染的一种方法。常用的结核杆菌素有两种,一种为旧结核菌素(Old-tuberculin,OT),它含有甘油和其他杂质,可引起非特异性反应。使用较多的纯蛋白衍生物的结核菌素(PPD)亦由结核杆菌培养液制成,因杂质少,无非特异性反应。
试验方法是皮内注射法,以PPD5个单位注射于左前臂内侧皮内,使局部形成皮丘,48~72小时观察反应。红肿硬结者超过5mm为阳性,≥15mm为强阳性。1、阳性:表示机体感染过结核杆菌或接种过BCG,但强阳性者可能有活动性结核,应进一步确诊。2、阴性:提示没有结核菌感染。但仍要排除下列情况:①结核菌感染后需4~8周变态反应才能充分建立;所以在变态反应前期,结核菌素试验可为阴性。②应用糖皮质激素等免疫抑制剂者、营养不良以及麻疹、百日咳病人,结核菌素反应可暂时消失。③严重结核病和各种危重病人对结核菌素无反应。④其他如淋巴免疫系统缺陷(白血病、结节病)病人和老年人的结素反应也常为阴性。
(三)接种方法疫苗稀释:用灭菌的1ml注射器将随疫苗附发的稀释液加入冻干皮内注射用的BCG安瓿中(稀释液应有足够的附加量,以保证吸出量与标示量一致),放置1min,摇动安瓿使之溶化后,用注射器来回抽取数次,使充分混匀。每支安瓿自稀释时起,必须在30min内用完,以防污染。接种方法:先用75%乙醇消毒上臂外侧三角肌中部的皮肤,然后用灭菌的1ml蓝心注射器吸取摇匀的疫苗,每人在上臂三角肌外下缘皮内注射,严禁注入皮下。注射时针尖稍向下压与皮肤平行刺入皮内。注射0.1ml,可见一带汗毛孔的圆凸丘疱。
(四)接种禁忌已知对该疫苗的任何成分过敏者。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和发热者。免疫缺陷、免疫功能低下或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者。患脑病、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妊娠期妇女。湿疹或其他皮肤病患者。出生体重<2500g的早产儿暂缓接种
(五)卡介苗接种注意事项严禁皮下或肌内注射!!接种卡介苗的注射器应专用,不得用作其他注射,以防止产生化脓反应。以下情况者慎用:家庭和个人有惊厥史者,患慢性疾病者、有癫痫史者,过敏体质者,哺乳期妇女。开启疫苗瓶和注射时,切勿使消毒剂接触疫苗。疫苗瓶有裂纹、标签不清或失效者、疫苗复溶后出现浑浊等外观异常者均不得使用。
疫苗开启后应立即使用,如需放置,应置2℃~8℃,并于半小时内用完,剩余均应放弃。应备有肾上腺素等药物,以备偶有发生严重过敏反应时急救用。接受注射者在注射后应在现场观察至少30分钟。注射免疫球蛋白者,应至少间隔1个月以上接种本品,以免影响免疫效果。严禁冻结。使用时应注意避光。
(六)接种后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及处理一般不良反应接种后2周左右,局部可出现红肿浸润,若随后化脓,形成小溃疡,一般8-12周后结痂。一般不需要处理,但要注意局部清洁,防止继发感染。脓疱或浅表溃疡可涂1%甲紫(龙胆紫),使其干燥结痂,有继发感染者,可在创面撒布消炎药粉,不要自行排脓或揭痂。局部脓肿和溃疡直径超过10mm及长期不愈(大于12周)应及时诊治。淋巴结反应,接种侧腋下淋巴结(少数在锁骨上或对侧腋下淋巴结)可出现轻微肿大,一般不需处理;对于中度发热反应或发热时间超过48小时者,可给予对症处理。接种疫苗后可出现一过性发热反应,其中大多数为轻度发热反应,持续1~2天后可自行缓解,一般不需处理;对于中度发热反应或发热时间超过48小时者,可给予对症处理。
罕见不良反应严重淋巴结炎反应,在临床上分为干酪性、脓肿型、窦道型等。接种处附近如腋下、锁骨上下或颈部淋巴结强反应,局部淋巴结肿大软化形成脓疱,应及时诊治。复种时偶见瘢痕疙瘩。极罕见不良反应骨髓炎过敏性皮疹和过敏性紫癜
六、卡介苗接种的现今认识BCG于1921年首次用于免疫人群,已累计接种30多亿人次。虽然BCG是目前使用最古老的疫苗,但也是争议最大的疫苗。目前已证实,接种BCG既不能预防原发性结核杆菌感染、又不能预防大量传染性肺结核病例,因此不能明显降低社区中的结核病传播。接种BCG的最显著的作用是对儿童期结核性脑膜炎和粟粒性结核病有明显预防作用。WHO认为,尽管BCG效果多变,但由于结核杆菌对多种药物出现耐药性,使治疗方案复杂化,而且在大多数贫困国家,大多数人在经济上无法负担对抗多种药物结核杆菌感染的治疗。因此,BCG仍是控制结核病的一个重要措施。我国是结核病发病较高的国家,因此仍需要对新生儿接种BC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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